第一百一十二章 悲惨身世
作者:墨香双鱼 更新:2024-05-04 17:09
全成就,不代表全知全识。
苏默所知晓的,只有以“玩家视角”经历的事。
那些没有在《曙光》游戏本体出现、官方设定书里也没写的内容,苏默是不知道的。
比如,你问苏默某某任务什么时间能接,在哪接,怎么完成,他能倒背如流。
但你要是在街上随便抓一个路人NPC,问苏默这人叫什么,干嘛的,身世如何,他肯定答不上来。
咚咚对苏默来说就属于第二种情况。
咚咚在《曙光》游戏里只是一个可助战NPC,攻略成功以后能帮忙干架。
但制作人没有给她安排什么支线剧情,设定书里也没提到她的身世。
所以苏默对咚咚的过去一无所知。
而当游戏成为现实,每个人都变得有血有肉,哪怕是街上那些不知名的路人都有自己完整的一生,咚咚当然也一样。
听说咚咚杀了自己家里人,苏默惊了:“你为什么杀伱爸妈?”
咚咚摸着小野猫,目光变得深邃:“我没杀我妈妈,我杀的是那个男的。”
苏默试探性问:“你说你爸?”
“他不是我爸!”咚咚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
她紧紧撰着拳头,目光低垂,似乎在压抑心中的愤怒。
“他不是我爸他只是跟妈妈生了我而已”
“那个男的是看管酒吧的混混,我妈妈在那里当服务生,他看上我妈妈,霸占了她,然后有了我。”
“我妈妈跟他在一起过得很不幸福,每天都在生活的烂泥里挣扎。”
“听其他人说,我出生以后,那个男的迷恋上赌钱,每天去赌,赌得血本无归。”
“我妈妈跪下求他别赌了,那个男的就骂她,打她,抢走我的奶粉钱继续去赌。”
“后来我妈妈走投无路,她为了养活我,只能去给酒吧里那些有钱的客人献身,陪他们睡觉,换来一把一把的施舍,给我买吃的和穿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刚记事的头两年,居然不知道什么是饿,什么是冷。因为只要有妈妈在身边,我就一定能吃饱穿暖。”
咚咚说到这里,别过头不让苏默看见她的脸,声音也在微微发颤:“那些人都说,我妈妈是个下贱的女人,谁都能睡。”
“但在我心里,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苏默听得有些失神。
是的,如果不是听咚咚亲口说,他真的不敢相信。
在边陲这种人不如狗的地方,咚咚的妈妈居然给了她一个吃饱穿暖的童年。
很难想象,这位平凡又伟大的母亲是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苏默呆呆地问:“后来呢?你妈妈怎么了?”
咚咚:“后来时间久了,那个男的发现了我妈妈陪客人睡觉的事。”
“他回来用绳子绑住她,一拳一拳砸在她脸上,打了整整一个晚上,当着我的面把我妈妈活活打死……”
苏默听到这里,不自觉握紧了拳头:“所以你”
咚咚转头看向苏默,也许是往事的伤痕早已在心里结成疤,她并没有流泪,只有那双眼睛红得像染了血:“那天晚上,我在那个男的睡觉的时候,拿剪刀一刀捅进了他的喉咙。”
这是苏默第一次知道咚咚的故事。
他真的难以想象,那是怎样的痛苦。
许多人都说,童年是金色的,回忆起来总是阳光灿烂。
可每当咚咚回顾童年,记忆中就只剩下别人口中“下贱”的妈妈,还有一个禽兽不如的生理学父亲.
咚咚默默望向湖面,继续述说着自己的故事:“捅死那个男的以后,我就一个人流浪街头,讨饭,翻垃圾桶,跟野狗抢吃的.”
“没办法,虽然我没有家了,我的人生还在继续,总要活下去。”
“后来,我进了一个小团体,没什么规模的那种,就十几个人。大家经常组团从下水道穿过锈墙,跑到内城去偷那些有钱人的东西,再带回边陲倒卖。”
“他们当时对我挺好的,认我当妹妹,有好吃的会分给我,一起去酒吧跳舞唱歌,还会带我飙车。大家每天勾肩搭背,说说笑笑,一度让我重新有了家的感觉。”
苏默垂着眼没有说话,等待着接下来的转折。
这个故事很美好。
但苏默知道,“美好”二字在边陲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片恶土。
即便是童话,也只剩下黑暗。
咚咚嗤笑一声,继续说道:“当然了,团体养着我,我也要为团体做贡献。”
“所有脏活,累活,危险的活,他们全都交给我去做。团体里任何人犯了任何事,他们也都会推到我身上,让我出去顶罪。”
“因为我是团体里唯一一个小孩,内城法律管不了我,治安官只能把我抓进局里拘留几天,最多把我毒打一顿泄愤,到头来还是要把我放走。”
“所以,大家犯下的所有事都由我背着,我几乎每天都会被治安官殴打。”
“但我心甘情愿,因为我把团体当成家,把他们视作家人,家人间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说到这里,咚咚眼神变得有些戏谑:“后来我10岁那年,他们去一个富豪家里偷东西,事情暴露了,对方有权有势,叫来好多治安官追捕我们。”
“就和以前一样,我被推出去顶罪了,还在治安局见到了那个富豪,他当时只说了一句话——废掉她。”
咚咚下意识把手搭在左臂义体上,手指捏得很紧:“治安官就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四五个人用甩棍围着打我。”
“我的左臂被打折了,脊柱也被打断了,下半身完全瘫痪,浑身上下只剩下右手臂和头还能动。”
“他们没有把我打死,而是把我扔回了边陲。因为那个富豪觉得死了太便宜我,变成废人活下去才是对我最好的报复。”
咚咚眼中倒映着月光粼粼的湖面,幽幽地说:“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着大雨,路上全是冷冰冰的积水。”
“我倒在地上,用还能动的那条胳膊爬,不停地爬,爬了六个多小时,最后爬回了团体据点。”
“我其实没什么奢求,只希望大家摸摸我的头,安慰我,以后有吃的记得分我一口,就够了。”
她说到这里嗤笑一声,讥讽地说:“但你知道他们当时什么反应吗?他们让我滚,他们说我已经没用了,团体不养废人。”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些‘朋友’们冷漠的眼神,更忘不了最年长的那个、我一直当哥哥看待的人,往我脸上重重踢了一脚。”
她指向自己右侧面颊颧骨下方三厘米的位置,笑得无比凄凉:“就踢在这里。”
苏默闭上眼,不禁轻轻叹气。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咚咚会养成这种暴躁、充满攻击性的性格。
因为黑暗的环境需要她变成这样。
想在边陲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变狠。
别人对你多狠,你就要比对方更狠。
想要任何东西,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活着”,都要去拼,去抢,去把别人踩在脚下,然后头破血流往上爬。
这就是边陲区。
一片残酷的恶土。
整个新月城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本章完)
苏默所知晓的,只有以“玩家视角”经历的事。
那些没有在《曙光》游戏本体出现、官方设定书里也没写的内容,苏默是不知道的。
比如,你问苏默某某任务什么时间能接,在哪接,怎么完成,他能倒背如流。
但你要是在街上随便抓一个路人NPC,问苏默这人叫什么,干嘛的,身世如何,他肯定答不上来。
咚咚对苏默来说就属于第二种情况。
咚咚在《曙光》游戏里只是一个可助战NPC,攻略成功以后能帮忙干架。
但制作人没有给她安排什么支线剧情,设定书里也没提到她的身世。
所以苏默对咚咚的过去一无所知。
而当游戏成为现实,每个人都变得有血有肉,哪怕是街上那些不知名的路人都有自己完整的一生,咚咚当然也一样。
听说咚咚杀了自己家里人,苏默惊了:“你为什么杀伱爸妈?”
咚咚摸着小野猫,目光变得深邃:“我没杀我妈妈,我杀的是那个男的。”
苏默试探性问:“你说你爸?”
“他不是我爸!”咚咚的声音突然大了起来。
她紧紧撰着拳头,目光低垂,似乎在压抑心中的愤怒。
“他不是我爸他只是跟妈妈生了我而已”
“那个男的是看管酒吧的混混,我妈妈在那里当服务生,他看上我妈妈,霸占了她,然后有了我。”
“我妈妈跟他在一起过得很不幸福,每天都在生活的烂泥里挣扎。”
“听其他人说,我出生以后,那个男的迷恋上赌钱,每天去赌,赌得血本无归。”
“我妈妈跪下求他别赌了,那个男的就骂她,打她,抢走我的奶粉钱继续去赌。”
“后来我妈妈走投无路,她为了养活我,只能去给酒吧里那些有钱的客人献身,陪他们睡觉,换来一把一把的施舍,给我买吃的和穿的。”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刚记事的头两年,居然不知道什么是饿,什么是冷。因为只要有妈妈在身边,我就一定能吃饱穿暖。”
咚咚说到这里,别过头不让苏默看见她的脸,声音也在微微发颤:“那些人都说,我妈妈是个下贱的女人,谁都能睡。”
“但在我心里,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妈妈。”
苏默听得有些失神。
是的,如果不是听咚咚亲口说,他真的不敢相信。
在边陲这种人不如狗的地方,咚咚的妈妈居然给了她一个吃饱穿暖的童年。
很难想象,这位平凡又伟大的母亲是做出了怎样的牺牲。
苏默呆呆地问:“后来呢?你妈妈怎么了?”
咚咚:“后来时间久了,那个男的发现了我妈妈陪客人睡觉的事。”
“他回来用绳子绑住她,一拳一拳砸在她脸上,打了整整一个晚上,当着我的面把我妈妈活活打死……”
苏默听到这里,不自觉握紧了拳头:“所以你”
咚咚转头看向苏默,也许是往事的伤痕早已在心里结成疤,她并没有流泪,只有那双眼睛红得像染了血:“那天晚上,我在那个男的睡觉的时候,拿剪刀一刀捅进了他的喉咙。”
这是苏默第一次知道咚咚的故事。
他真的难以想象,那是怎样的痛苦。
许多人都说,童年是金色的,回忆起来总是阳光灿烂。
可每当咚咚回顾童年,记忆中就只剩下别人口中“下贱”的妈妈,还有一个禽兽不如的生理学父亲.
咚咚默默望向湖面,继续述说着自己的故事:“捅死那个男的以后,我就一个人流浪街头,讨饭,翻垃圾桶,跟野狗抢吃的.”
“没办法,虽然我没有家了,我的人生还在继续,总要活下去。”
“后来,我进了一个小团体,没什么规模的那种,就十几个人。大家经常组团从下水道穿过锈墙,跑到内城去偷那些有钱人的东西,再带回边陲倒卖。”
“他们当时对我挺好的,认我当妹妹,有好吃的会分给我,一起去酒吧跳舞唱歌,还会带我飙车。大家每天勾肩搭背,说说笑笑,一度让我重新有了家的感觉。”
苏默垂着眼没有说话,等待着接下来的转折。
这个故事很美好。
但苏默知道,“美好”二字在边陲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片恶土。
即便是童话,也只剩下黑暗。
咚咚嗤笑一声,继续说道:“当然了,团体养着我,我也要为团体做贡献。”
“所有脏活,累活,危险的活,他们全都交给我去做。团体里任何人犯了任何事,他们也都会推到我身上,让我出去顶罪。”
“因为我是团体里唯一一个小孩,内城法律管不了我,治安官只能把我抓进局里拘留几天,最多把我毒打一顿泄愤,到头来还是要把我放走。”
“所以,大家犯下的所有事都由我背着,我几乎每天都会被治安官殴打。”
“但我心甘情愿,因为我把团体当成家,把他们视作家人,家人间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说到这里,咚咚眼神变得有些戏谑:“后来我10岁那年,他们去一个富豪家里偷东西,事情暴露了,对方有权有势,叫来好多治安官追捕我们。”
“就和以前一样,我被推出去顶罪了,还在治安局见到了那个富豪,他当时只说了一句话——废掉她。”
咚咚下意识把手搭在左臂义体上,手指捏得很紧:“治安官就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四五个人用甩棍围着打我。”
“我的左臂被打折了,脊柱也被打断了,下半身完全瘫痪,浑身上下只剩下右手臂和头还能动。”
“他们没有把我打死,而是把我扔回了边陲。因为那个富豪觉得死了太便宜我,变成废人活下去才是对我最好的报复。”
咚咚眼中倒映着月光粼粼的湖面,幽幽地说:“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着大雨,路上全是冷冰冰的积水。”
“我倒在地上,用还能动的那条胳膊爬,不停地爬,爬了六个多小时,最后爬回了团体据点。”
“我其实没什么奢求,只希望大家摸摸我的头,安慰我,以后有吃的记得分我一口,就够了。”
她说到这里嗤笑一声,讥讽地说:“但你知道他们当时什么反应吗?他们让我滚,他们说我已经没用了,团体不养废人。”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些‘朋友’们冷漠的眼神,更忘不了最年长的那个、我一直当哥哥看待的人,往我脸上重重踢了一脚。”
她指向自己右侧面颊颧骨下方三厘米的位置,笑得无比凄凉:“就踢在这里。”
苏默闭上眼,不禁轻轻叹气。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咚咚会养成这种暴躁、充满攻击性的性格。
因为黑暗的环境需要她变成这样。
想在边陲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变狠。
别人对你多狠,你就要比对方更狠。
想要任何东西,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活着”,都要去拼,去抢,去把别人踩在脚下,然后头破血流往上爬。
这就是边陲区。
一片残酷的恶土。
整个新月城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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