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道爷不靠谱
作者:小妖方狄 更新:2021-12-26 1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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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瞒前辈,在下便是那名弟子沈飞。”从蓑衣客三番两次的行动来看,此人极为正直,沈飞不打算瞒他。
“李易之此人乍一看内敛收身,其实敢想敢做,下山传道这样的事情,开了千年的先河,也只有他能够做到。”蓑衣客不无佩服,“你从汝阳城下手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里距离仙山最近,如果连当地的人都无法接受蜀山教义的话,其他地方就更不必想了。”
“前辈觉得我应该从何处入手?”
“你不是已经开始了!”
“瞒不过前辈慧眼。”
“想要将蜀山的教义播撒开去,先需得找到现有利益集团互相契合的缝隙,从缝隙入手才有可能做到。”
“在下以为,常藏和尚就是统治集团之间的裂痕。”沈飞往前凑凑身,“话说,前辈你到底做了什么,让常藏和尚如此大动肝火。”
“你看不出来?”
“前辈出手奥妙,充满玄机,在下实在看不出。”
“呵呵,其实很简单,我只是出手,将他的任脉封印。”
“这……”沈飞沉吟,转眼之间想通了其中的机巧,露出佩服的神色,向着蓑衣客伸出大拇指:“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任脉粗长,受了伤不易察觉,被封印之后一劳永逸,常藏和尚再也做不了恶了。”
“没错,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将气机推出,无声无息地将他的任脉封锁,至此再难为恶。”
“佩服,佩服。”
所谓任脉,其实是从心室往下,一直贯通全身,直达尿道的一条主动脉,将任脉封闭,等于是关闭了常藏和尚作恶的闸门,他的“家伙事”再也不顶用了。
之前没有杀掉强掳进房的女子估计便是为此,将老鸨唤入,大概是从老鸨那里讨要壮阳药物服用,看看是否能解决本身的问题。
“哈哈,想想就觉得有趣。”沈飞乐呵呵地笑起来,真心佩服王硕前辈手段高明,借此问道:“前辈在人间行走已久,见识广博,依您之见,在下身上的任务可有完成的机会?”
“不客气地说,很难。”蓑衣客坦然回答,“人间政体经过长达一千年的演化,官僚、地主、僧侣组成的统治阶层非常稳固,难以突破,你想要在人间传道,等于说要把身为统治阶层之一的僧侣清除掉,变相地打破了统治者的构成,会遭到他们坚决的回击。”
“我倒觉得,寺庙和官僚、地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沈飞道。
蓑衣客默然地打量沈飞,“想不到你刚到人间不久就已发现了端倪,我正要提及此点,这丝矛盾大概是你唯一的机会。”
“不瞒前辈,看到常藏和尚的时候晚辈就明白了,寺里的和尚们和地方的统治者其实并非沆瀣一气的存在。只不过,庙中人大多数慈悲为怀,要和他们对敌,我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这你可就错了。庙中人的慈悲是对自己的,目的是为给自己积攒福德,以求来世投胎获得更好的机缘。为此不惜厚着脸皮向着人间的统治阶层伸手,而统治阶层为了满足他们,只能加大对人民的剥削,由此形成循环。”
“照您这么说,他们都是假慈悲喽?”
“从常藏身上你还看不出来吗?”蓑衣客不屑,“若真是慈悲为怀,济世救人,又怎会允许本寺僧人四处作恶!”
“有道理。”
“不过普通百姓并不能知晓他们之间的利益勾当,在百姓眼中,寺庙是给他们救济和引导的好地方。”蓑衣客露出一丝悲哀,“更关键的是,寺庙有官府作为自己的资金支持、人力支持,你却没有,普通的百姓很务实的,你要他们改信道宗,便得证明道宗比佛宗更有优势,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可是佛宗有人间统治阶层的物质支持,你没有,所以你就很难证明这一点。”
“我也正在纠结于此。”沈飞点头。
“李易之交给你的,真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蓑衣客端起碗来,将快要放凉了的清汤面麻利地吃光。
沈飞没什么胃口,看着他大口吃面,问道:“恕在下斗胆,前辈来汝阳所谓何事?”
“我来求一样东西。”
“一样东西?”
“一件传说中的秘宝,已经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发现,所以来此地碰碰运气?”
“人间有什么秘宝能值得前辈垂涎?”沈飞疑惑,毕竟王硕曾经是朝华峰峰主最有力的竞争者,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见过。
“呵呵,这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人间有很多东西是仙界没有的,因为秘宝在人间的价值被金钱量化了出来,就显得特别的珍贵。”
“原来如此。”
“你来此又是所谓何事?”
“来找一双眼睛。”
“眼睛?”
“火红眼。”
“你怎么会对它感兴趣的?”
“这就恕晚辈不能相告了。”
“那好吧,咱们谈的也差不多了,先走一步。”
“前辈慢走。”
与蓑衣客交谈一番,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收获,却让沈飞理解到其实流落在人间的散仙们对于佛宗和人间现状是存在着一定不满的,只是碍于佛宗的势力庞大,不敢明着出手。
他点点头,又一次打定主意,决定会一会翠兰轩那位神秘的老板。现在人间的三方势力,官府不足为惧,佛宗内外撕裂严重,唯一值得关注的就只有地方的这股势力,只有会一会他们,才能知道自己在人间传教到底有没有可能。
回到翠兰轩,刚走进门便引来了帅气小二哥的热情招待,一来二去,沈飞与他之间也算熟悉了,冲他笑笑:“给我找一个靠窗的位子。”
小二哥却是笑笑,笑容蛮古怪的,让沈飞意识到了什么,果然顺着他的指引,看见了一早等在这里,独自喝闷酒的纳兰若雪。若雪在山上从没饮过酒,到了翠兰轩之后,被沈飞引着反倒喝上瘾了,酒能让她忘却烦恼,也能给她带来幸福,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
沈飞见到她,还真的有些尴尬,想走又不能走,便把帅气的小二哥留下,有一搭无一搭地问:“常藏走了吗?那些打碎的东西这么快就收拾好了,你们翠兰轩办事还真是麻利呢。”
“嘘。”小二哥却做出禁声的手式,抬起头望望楼上,“在楼上睡呢,我听说是那玩意不好使了,一定是祸害了这么多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遭来了报应。”
“呵呵,你怎么知道的?”沈飞明知故问。
“那姑娘后来说的,说常藏和尚……哈哈。”一边说着,一边笑了起来,大概是和沈飞熟络了,在他面前失了顾忌。
沈飞却觉得这样不好,毕竟隔墙有耳,正想把他支走,三楼的门却已经打开,常藏和尚袈裟系在腰间,上身赤膊,光头锃亮,面色坨红,像是喝了不少的酒。往楼下走的时候,一双牛眼恶狠狠地盯着站在沈飞桌前的小二哥,只是瞪着,没有开口训斥,大概是对沈飞和若雪存着忌惮。
小二哥马上低下头,灰溜溜地离开了。
沈飞无奈摇头,心说:小二啊,小二,光顾了在自己面前斗机灵了,今日得罪了常藏和尚,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忽然心中一紧,感受到一丝比常藏和尚的怒目而视,更加煞气逼人的“杀气”,唇角颤了颤。
转过头来时,正迎上纳兰若雪几欲吃人的目光:“你去哪了。”若雪的语气像是沈飞的女朋友,或者管家婆。
“把我一个人丢在客栈里,你去哪了!”若雪越发激动,像是借了酒劲,甚至咆哮起来。
沈飞有些无奈,同时深感恼火,心说:我这还没承认咱俩之间的关系呢,你就对我这样蛮横;如果承认了,你是不是该骑在我头上拉屎撒尿了。
就这样冷冷地盯着若雪,看着她任性地向自己吼叫,沈飞始终不发一言,等到若雪发泄够了,忽然间趴在桌子上哭泣起来,心中的怒意才被嘤嘤的哭泣声消融掉,马上道:“喂喂喂,你现在是男儿身,哭什么呢。”
“还不是你惹我生气。”若雪抱怨,面色红的发烫,“都怪你,讨厌的沈飞,我恨你。”
“你都这么大人了,总不能寸步不离的粘着我吧。”沈飞无奈。
“为什么不能。”
被若雪这样理直气壮的质问,沈飞更加无奈,倒像自己理亏了似的,心说和女人这种生物真是没办法讲道理的。
仔细想想,自己真的命犯桃花,在女人身上没少吃亏,甚至可以说是险死还生。
当初在樊村的时候,莫府大小姐莫君如整天带着她那班小兄弟上门找自己麻烦,甚至一度把自己堵在山崖边上,挥鞭相向,导致了双双坠崖的惨剧;后来上到仙山,认识了风华绝代的冷宫月,自己处处维护于她,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可在离山之前的最后一战中,冷宫月毫不犹豫地从背后偷袭,险些刺中心脏,这是沈飞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好不容易下山了,以为终于可以摆脱那些可恶的女人了,没想到又冒出来一个纳兰若雪,自己本来是她的救命恩人,对她有着救命之恩,纳兰若雪也曾亲口答应会做牛做马,全心全意地伺候自己,可又是因为自己太过心软,把若雪的脾气养起来了,现在动不动就胡闹一番,甚至还要管束自己的自由。
心中无奈,苦叹道:你们这些女人啊,大概一个个真的都是贱骨头,就需要被炎天倾那样的恶人每天打着,骂着,才舒服。
心里这样想,嘴上可不能说出来,沈飞柔声哄若雪道:“好了,若雪别哭了,这么多人看着呢,多不好,你可是蜀山上仙,注意点形象。再这样任性,我可真的要把你送回山上了。”
可能是自小与药人相依为命的关系,沈飞从小时候一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母亲的疼爱,这就导致他对女性这种生物充满了幻想,加上他本来就心软,对女孩子就更加更加没有办法。
“若雪,若雪……”他越是这样哄,若雪哭的越厉害,就像小孩子哭起来的时候,被打一顿骂一顿反而变乖,你真要耐心的哄他,反而倒没完没了了是一个道理。
沈飞真是尴尬至极,往四下看的时候,发现大家的目光全部注视过来,感觉真是没脸见人了。心说:若雪这么拆台,自己传道的任务还怎么完成啊。
常藏和尚冷笑一声,对沈飞的印象大为改观,本以为是个深藏不露的人,没想到连个小女人都摆平不了,看来是高看你了。
念及于此,对于与沈飞走得很近的那名小二哥的恨意复又升腾起来,胯下的隐疾毫无来由的出现,吃药扎针都不管用,是常藏和尚心中一大痛,那个该死的小二胆敢在背后议论自己,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恨意一旦升起,就如燃烧起来的火势,只会越烧越旺,直至将身边的一切燃烧殆尽为止。“啪”的一声,手里的杯子碎裂成一片一片,常藏和尚目光阴冷地望向小二哥,面容冷酷,“你眼是不是瞎,酒撒出来了,还愣着做什么,还不给我擦干净。”
那帅气的小二哥其实一直在有意无意地观察常藏和尚,躲得远远的,就怕他找自己麻烦。可惜越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离得近的那么多小二他不找,偏偏来找自己,这意思不言而喻。帅气的小二哥求助地望向沈飞,后者被他寻求帮助的目光看得愣住,正想有所行动,却又被纳兰若雪的哭声惊扰,也是自顾不暇。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过来。”
“哎,道爷果然不靠谱啊。”小二哥深深地叹了口气,硬着头皮凑了过去。
酒碗在常藏手中碎裂,酒水洒在身上和袈裟上,常藏和尚两腿劈开坐着,高度几乎与站立的小二哥持平,身体两侧肌肉如虬龙一般的臂膀更是有小二哥的腰那么粗。
“不瞒前辈,在下便是那名弟子沈飞。”从蓑衣客三番两次的行动来看,此人极为正直,沈飞不打算瞒他。
“李易之此人乍一看内敛收身,其实敢想敢做,下山传道这样的事情,开了千年的先河,也只有他能够做到。”蓑衣客不无佩服,“你从汝阳城下手是个不错的选择,这里距离仙山最近,如果连当地的人都无法接受蜀山教义的话,其他地方就更不必想了。”
“前辈觉得我应该从何处入手?”
“你不是已经开始了!”
“瞒不过前辈慧眼。”
“想要将蜀山的教义播撒开去,先需得找到现有利益集团互相契合的缝隙,从缝隙入手才有可能做到。”
“在下以为,常藏和尚就是统治集团之间的裂痕。”沈飞往前凑凑身,“话说,前辈你到底做了什么,让常藏和尚如此大动肝火。”
“你看不出来?”
“前辈出手奥妙,充满玄机,在下实在看不出。”
“呵呵,其实很简单,我只是出手,将他的任脉封印。”
“这……”沈飞沉吟,转眼之间想通了其中的机巧,露出佩服的神色,向着蓑衣客伸出大拇指:“我怎么就没想到呢,任脉粗长,受了伤不易察觉,被封印之后一劳永逸,常藏和尚再也做不了恶了。”
“没错,与他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将气机推出,无声无息地将他的任脉封锁,至此再难为恶。”
“佩服,佩服。”
所谓任脉,其实是从心室往下,一直贯通全身,直达尿道的一条主动脉,将任脉封闭,等于是关闭了常藏和尚作恶的闸门,他的“家伙事”再也不顶用了。
之前没有杀掉强掳进房的女子估计便是为此,将老鸨唤入,大概是从老鸨那里讨要壮阳药物服用,看看是否能解决本身的问题。
“哈哈,想想就觉得有趣。”沈飞乐呵呵地笑起来,真心佩服王硕前辈手段高明,借此问道:“前辈在人间行走已久,见识广博,依您之见,在下身上的任务可有完成的机会?”
“不客气地说,很难。”蓑衣客坦然回答,“人间政体经过长达一千年的演化,官僚、地主、僧侣组成的统治阶层非常稳固,难以突破,你想要在人间传道,等于说要把身为统治阶层之一的僧侣清除掉,变相地打破了统治者的构成,会遭到他们坚决的回击。”
“我倒觉得,寺庙和官僚、地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沈飞道。
蓑衣客默然地打量沈飞,“想不到你刚到人间不久就已发现了端倪,我正要提及此点,这丝矛盾大概是你唯一的机会。”
“不瞒前辈,看到常藏和尚的时候晚辈就明白了,寺里的和尚们和地方的统治者其实并非沆瀣一气的存在。只不过,庙中人大多数慈悲为怀,要和他们对敌,我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这你可就错了。庙中人的慈悲是对自己的,目的是为给自己积攒福德,以求来世投胎获得更好的机缘。为此不惜厚着脸皮向着人间的统治阶层伸手,而统治阶层为了满足他们,只能加大对人民的剥削,由此形成循环。”
“照您这么说,他们都是假慈悲喽?”
“从常藏身上你还看不出来吗?”蓑衣客不屑,“若真是慈悲为怀,济世救人,又怎会允许本寺僧人四处作恶!”
“有道理。”
“不过普通百姓并不能知晓他们之间的利益勾当,在百姓眼中,寺庙是给他们救济和引导的好地方。”蓑衣客露出一丝悲哀,“更关键的是,寺庙有官府作为自己的资金支持、人力支持,你却没有,普通的百姓很务实的,你要他们改信道宗,便得证明道宗比佛宗更有优势,能给他们带来更多的好处;可是佛宗有人间统治阶层的物质支持,你没有,所以你就很难证明这一点。”
“我也正在纠结于此。”沈飞点头。
“李易之交给你的,真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蓑衣客端起碗来,将快要放凉了的清汤面麻利地吃光。
沈飞没什么胃口,看着他大口吃面,问道:“恕在下斗胆,前辈来汝阳所谓何事?”
“我来求一样东西。”
“一样东西?”
“一件传说中的秘宝,已经找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发现,所以来此地碰碰运气?”
“人间有什么秘宝能值得前辈垂涎?”沈飞疑惑,毕竟王硕曾经是朝华峰峰主最有力的竞争者,什么奇珍异宝没有见过。
“呵呵,这你可就大错特错了,人间有很多东西是仙界没有的,因为秘宝在人间的价值被金钱量化了出来,就显得特别的珍贵。”
“原来如此。”
“你来此又是所谓何事?”
“来找一双眼睛。”
“眼睛?”
“火红眼。”
“你怎么会对它感兴趣的?”
“这就恕晚辈不能相告了。”
“那好吧,咱们谈的也差不多了,先走一步。”
“前辈慢走。”
与蓑衣客交谈一番,虽然没有什么大的收获,却让沈飞理解到其实流落在人间的散仙们对于佛宗和人间现状是存在着一定不满的,只是碍于佛宗的势力庞大,不敢明着出手。
他点点头,又一次打定主意,决定会一会翠兰轩那位神秘的老板。现在人间的三方势力,官府不足为惧,佛宗内外撕裂严重,唯一值得关注的就只有地方的这股势力,只有会一会他们,才能知道自己在人间传教到底有没有可能。
回到翠兰轩,刚走进门便引来了帅气小二哥的热情招待,一来二去,沈飞与他之间也算熟悉了,冲他笑笑:“给我找一个靠窗的位子。”
小二哥却是笑笑,笑容蛮古怪的,让沈飞意识到了什么,果然顺着他的指引,看见了一早等在这里,独自喝闷酒的纳兰若雪。若雪在山上从没饮过酒,到了翠兰轩之后,被沈飞引着反倒喝上瘾了,酒能让她忘却烦恼,也能给她带来幸福,是真真正正的好东西。
沈飞见到她,还真的有些尴尬,想走又不能走,便把帅气的小二哥留下,有一搭无一搭地问:“常藏走了吗?那些打碎的东西这么快就收拾好了,你们翠兰轩办事还真是麻利呢。”
“嘘。”小二哥却做出禁声的手式,抬起头望望楼上,“在楼上睡呢,我听说是那玩意不好使了,一定是祸害了这么多豆蔻年华的小姑娘遭来了报应。”
“呵呵,你怎么知道的?”沈飞明知故问。
“那姑娘后来说的,说常藏和尚……哈哈。”一边说着,一边笑了起来,大概是和沈飞熟络了,在他面前失了顾忌。
沈飞却觉得这样不好,毕竟隔墙有耳,正想把他支走,三楼的门却已经打开,常藏和尚袈裟系在腰间,上身赤膊,光头锃亮,面色坨红,像是喝了不少的酒。往楼下走的时候,一双牛眼恶狠狠地盯着站在沈飞桌前的小二哥,只是瞪着,没有开口训斥,大概是对沈飞和若雪存着忌惮。
小二哥马上低下头,灰溜溜地离开了。
沈飞无奈摇头,心说:小二啊,小二,光顾了在自己面前斗机灵了,今日得罪了常藏和尚,以后的日子怕是不好过了。
忽然心中一紧,感受到一丝比常藏和尚的怒目而视,更加煞气逼人的“杀气”,唇角颤了颤。
转过头来时,正迎上纳兰若雪几欲吃人的目光:“你去哪了。”若雪的语气像是沈飞的女朋友,或者管家婆。
“把我一个人丢在客栈里,你去哪了!”若雪越发激动,像是借了酒劲,甚至咆哮起来。
沈飞有些无奈,同时深感恼火,心说:我这还没承认咱俩之间的关系呢,你就对我这样蛮横;如果承认了,你是不是该骑在我头上拉屎撒尿了。
就这样冷冷地盯着若雪,看着她任性地向自己吼叫,沈飞始终不发一言,等到若雪发泄够了,忽然间趴在桌子上哭泣起来,心中的怒意才被嘤嘤的哭泣声消融掉,马上道:“喂喂喂,你现在是男儿身,哭什么呢。”
“还不是你惹我生气。”若雪抱怨,面色红的发烫,“都怪你,讨厌的沈飞,我恨你。”
“你都这么大人了,总不能寸步不离的粘着我吧。”沈飞无奈。
“为什么不能。”
被若雪这样理直气壮的质问,沈飞更加无奈,倒像自己理亏了似的,心说和女人这种生物真是没办法讲道理的。
仔细想想,自己真的命犯桃花,在女人身上没少吃亏,甚至可以说是险死还生。
当初在樊村的时候,莫府大小姐莫君如整天带着她那班小兄弟上门找自己麻烦,甚至一度把自己堵在山崖边上,挥鞭相向,导致了双双坠崖的惨剧;后来上到仙山,认识了风华绝代的冷宫月,自己处处维护于她,甚至不惜以身犯险,可在离山之前的最后一战中,冷宫月毫不犹豫地从背后偷袭,险些刺中心脏,这是沈飞距离死亡最近的一次。好不容易下山了,以为终于可以摆脱那些可恶的女人了,没想到又冒出来一个纳兰若雪,自己本来是她的救命恩人,对她有着救命之恩,纳兰若雪也曾亲口答应会做牛做马,全心全意地伺候自己,可又是因为自己太过心软,把若雪的脾气养起来了,现在动不动就胡闹一番,甚至还要管束自己的自由。
心中无奈,苦叹道:你们这些女人啊,大概一个个真的都是贱骨头,就需要被炎天倾那样的恶人每天打着,骂着,才舒服。
心里这样想,嘴上可不能说出来,沈飞柔声哄若雪道:“好了,若雪别哭了,这么多人看着呢,多不好,你可是蜀山上仙,注意点形象。再这样任性,我可真的要把你送回山上了。”
可能是自小与药人相依为命的关系,沈飞从小时候一直到现在,始终没有母亲的疼爱,这就导致他对女性这种生物充满了幻想,加上他本来就心软,对女孩子就更加更加没有办法。
“若雪,若雪……”他越是这样哄,若雪哭的越厉害,就像小孩子哭起来的时候,被打一顿骂一顿反而变乖,你真要耐心的哄他,反而倒没完没了了是一个道理。
沈飞真是尴尬至极,往四下看的时候,发现大家的目光全部注视过来,感觉真是没脸见人了。心说:若雪这么拆台,自己传道的任务还怎么完成啊。
常藏和尚冷笑一声,对沈飞的印象大为改观,本以为是个深藏不露的人,没想到连个小女人都摆平不了,看来是高看你了。
念及于此,对于与沈飞走得很近的那名小二哥的恨意复又升腾起来,胯下的隐疾毫无来由的出现,吃药扎针都不管用,是常藏和尚心中一大痛,那个该死的小二胆敢在背后议论自己,简直是吃了雄心豹子胆了。
恨意一旦升起,就如燃烧起来的火势,只会越烧越旺,直至将身边的一切燃烧殆尽为止。“啪”的一声,手里的杯子碎裂成一片一片,常藏和尚目光阴冷地望向小二哥,面容冷酷,“你眼是不是瞎,酒撒出来了,还愣着做什么,还不给我擦干净。”
那帅气的小二哥其实一直在有意无意地观察常藏和尚,躲得远远的,就怕他找自己麻烦。可惜越怕什么,就越是来什么,离得近的那么多小二他不找,偏偏来找自己,这意思不言而喻。帅气的小二哥求助地望向沈飞,后者被他寻求帮助的目光看得愣住,正想有所行动,却又被纳兰若雪的哭声惊扰,也是自顾不暇。
“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过来。”
“哎,道爷果然不靠谱啊。”小二哥深深地叹了口气,硬着头皮凑了过去。
酒碗在常藏手中碎裂,酒水洒在身上和袈裟上,常藏和尚两腿劈开坐着,高度几乎与站立的小二哥持平,身体两侧肌肉如虬龙一般的臂膀更是有小二哥的腰那么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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