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蓑蛾夫人
作者:沙拉古斯 更新:2024-05-04 17:17
九点多钟,余男带着众人来到了余家寨。
老朱赶紧出去迎接,等众人进了余家寨,老朱说起了李七的事情。
“七爷来了?”余男闻言大喜,“他在什么地方?”
“他说要去林子里转转,走了七八个钟头了。”
余男面带忧色,她不明白李伴峰为什么敢一个人在新地乱闯。
王雪娇道:“掌柜的,你要是担心,咱们就去林子里找找。”
余男摇头道:“新地太凶险,就这么贸然去了,别说是找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两说,李七是旅修,他认得回来的路,先等等再说。”
一等又是两个钟头,众人连赶了两天的路,难忍困乏,都睡着了。
余男睡不着,正在木屋外边来回踱步,忽见一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子来到面前,摘下头上的礼帽,朝着余男行了一礼。
“请问,是余家布行的余掌柜么?”
余男一怔,她不认识这人。
男子笑道:“鄙人是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
明明是本地人,怎么起了个外国名字?
“侦探?”余男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来我余家寨有何贵干?”
“来找一个人,他叫李伴峰。”
“我不认得这人,你到别处问问。”余男下了逐客令。
达博伊恩斯没打算要走:“别处都问过了,这块新地上没有几家寨子,只有你这里,昨天有过访客。”
余男面带笑容,心跳却骤然加速。
从这位私家侦探的话语里,余男收获了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个信息:他找的李伴峰,很可能就是李七。
第二个信息:他能判断出昨天余家寨来过访客,这证明他有某种特殊的技法。
他来到这里,已经认定了李伴峰在这里。
余男不打算和他多废话:“达博什么斯侦探,这里真不认识这个叫李伴峰的人,天色这么晚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我们这里就不多留你了。”
达博伊恩斯笑道:“既然余掌柜说起了,我这里还真就有点别的事情,
我是个胆小的人,不太敢走夜路,余掌柜要是不介意,我能不能在宝方借宿一晚?”
余男收去笑容道:“我介意,余家寨从来不留宿外人。”
达博伊恩斯笑容不改:“不留宿也没关系,能不能请我喝杯茶。”
余男捏着烟杆道:“今天井里不出水,没水也就没法泡茶。”
达博伊恩斯还是不肯走:“我向余掌柜要支烟抽,总可以吧?”
呼~
余男吐出一口烟雾:“侦探先生,这口烟够你抽么?”
烟雾围着达博伊恩斯转了几圈。
这是来自烟修的警告。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耸耸眉毛道:“余掌柜,你这是要动武么?”
“是!”插在烟杆上的女士香烟变得明亮了许多,飞洒的烟灰落在达博伊恩斯的身上。
达博伊恩斯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烟灰,神情有些无奈:“余掌柜,你这么做可不太明智。”
烟灰就这么被打落了。
这个私家侦探的修为显然在余男之上。
余男拿出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掌心:“这是余家寨,我是这块地方的主人!”
她拿匕首,不是为了和私家侦探搏斗,而是为了让自己流血。
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可不是单纯一句警告。
她的血能唤醒这块土地上的一些生灵,这些生灵能要了达博伊恩斯的命。
达博伊恩斯长年在新地开荒,自然明白其中的玄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继续纠缠下去。
他伸出双手,双掌微微下压:“余掌柜,不要动怒,鄙人告辞了。”
说完,达博伊恩斯退出了余家寨所在的范围。
但他没有走远,他绕着余家寨的两行木屋走了几十圈,在周围的树木上留下了一张又一张蜘蛛网。
余男知道这些蛛网是用来对付李伴峰的。
可知道也没用,达博伊恩斯的活动范围不在余家寨之内,出了余家寨,余男根本不是他对手。
余男紧张的看向了丛林深处,她不知道李伴峰什么时候能回来。
此前她恨不得能立刻见到李伴峰。
现在她倒希望李伴峰千万不要出现。
达博伊恩斯坐在一棵树下,拿出一把口琴,对余男道:“我和李伴峰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我相信这缘分没有中断,我相信他今晚一定会回来。”
余男冷笑一声,面带讥讽的说道:“你没有洋鬼子的种,说话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拿着洋鬼子的腔调?”
达博伊恩斯微笑道:“余掌柜,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不要想用你刻薄的语言来激怒我,这对我没有用,
另外还要提醒你一句,李伴峰今晚一定会出现,如果他是你的心上人,你就在这里等着他,或许这是你能见他的最后一面。”
说完,达博伊恩斯拿着口琴,吹奏了起来。
琴声有一种特有的悠扬,带着闲散的悠扬,可而今余男听到的只有满满杀意。
吹奏了两首曲子,达博伊恩斯收起口琴,站了起来,凝望这远方的夜色,整理了一下礼帽和燕尾服。
他感受到了蛛丝的颤动,他知道有人正在靠近。
余男立刻喷出一口烟雾,她想找到李伴峰的位置,并且用烟雾送出警告。
这就要看双方的修为了。
达博伊恩斯显然对自己的修为很有信心:“余掌柜,不要做徒劳的尝试,等你的烟雾飘到李伴峰的脸上,他的脑袋恐怕已经到了我的手上。”
余男看了看山寨门前的铁钟,她想敲响铁钟,招呼部下们过来。
达博伊恩斯看出了她的想法,对着她摇了摇头:“别做无谓的蠢事,只要离开了你的山寨,你和你的手下,都跟蚂蚁一样不值一提,
活着不好么?你认识他的时间其实也并不长,就这么静静看着,就这样送他最后一程,难道不好么?”
余男满心怒火,但达博伊恩斯说的的确是事实。
又过片刻,夜色之中出现了李伴峰的身影,余男呼喊道:“七爷,别过来!”
达博伊恩斯摇头笑道:“晚了,已经晚了。”
只要李伴峰出现在达博伊恩斯视线之中,就只剩下了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李伴峰冲向余家寨,然后挂在了蜘蛛网上,等着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第二种可能,李伴峰听从了余男的劝告,没有靠近余家寨,然后直接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当前的李伴峰,似乎没有听到余男的警告,径直冲向了余家寨。
达博伊恩斯上前打了个招呼:“从分别那一刻起,我就感知到我们还会在见面,没想到这一刻来的这么快,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是啊,我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叹了口气:“我一直觉得,我和你的缘分很深,绝对不止于此,我真心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还能记得我,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道:“你听到了么,他是我的朋友!”
达博伊恩斯一愣,他这是跟谁说话?
跟余男么?
达博伊恩斯看向了余男,余男也是一脸雾水,她不懂李伴峰的意思。
错愕间,达博伊恩斯感知到李伴峰周围还有另一个存在。
这个存在的位置很不固定,有时候在树上,有时候在地面,还有时在半空中游荡。
对方力气很大,达博伊恩斯布置的一些蛛网被撞破了。
这是什么东西?
诧异之间,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树上盘曲落下,挡住了冲向余家寨的李伴峰。
余男和达博伊恩斯的视线也被挡住了。
他们看不到李伴峰的身影,他们只看到一只硕大翠绿的蠕虫。
达博伊恩斯眨眨眼睛,喃喃低语道:“蓑蛾夫人……这下麻烦了。”
李伴峰东跑西绕,和这只蠕虫周旋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跑回了余家寨。
他高声喊道:“你都听到了,那个人是我朋友!”
蠕虫上的人脸,回头看了达博伊恩斯一眼:“你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舔舔嘴唇:“我,那什么,不是……”
蓑蛾夫人转过脸,看向李伴峰:“他说你们不是……”
李伴峰已经掏出了含血钟摆,叩动钟摆下螺丝,一团血液,喷在蓑蛾夫人的眼睛上。
这是欢修的血,来自耿志威,一直存在钟摆里。
蓑蛾夫人一声怒吼,用修长的触须,奋力擦拭着眼睛。
趁此机会,李伴峰进了随身居,拼尽全力,把钥匙扔到了两百米外,扔到了余家寨里一座木屋的房顶上。
老朱说过,这是余男的地盘,只要余男把血滴在余家寨,任何敢擅闯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人闯不进来,这条虫子肯定也闯不进来!
等蓑蛾夫人睁开眼,发现李伴峰已经消失了。
她再次转过脸,看向了达博伊恩斯:“他去哪了?”
达博伊恩斯无法回答,他的视线被蓑蛾夫人挡住了,他连李伴峰的身影都没看见。
蓑蛾夫人温柔的看着达博伊恩斯:“他杀了我的孩子,你来做我的孩子,好么?”
达博伊恩斯后退两步,神情紧张道:“我跟他,不算是朋友,我们都不算认识……”
他在新地当过几次开荒人,他知道这只蓑蛾夫人是什么层次,他知道这种生灵不好招惹。
“不想做我的孩子,你也可以跟我生个孩子。”蓑蛾夫人的脸颊有些红晕,肥硕的身躯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波纹。
在欢修的血液催动下,她爱上达博伊恩斯了。
“我们之间,可能不太合适。”达博伊恩斯踩着自己的蛛丝,加快了后退的步伐。
PS:各位读者大人,欢修的血液准备好了,沙拉也准备好了。
老朱赶紧出去迎接,等众人进了余家寨,老朱说起了李七的事情。
“七爷来了?”余男闻言大喜,“他在什么地方?”
“他说要去林子里转转,走了七八个钟头了。”
余男面带忧色,她不明白李伴峰为什么敢一个人在新地乱闯。
王雪娇道:“掌柜的,你要是担心,咱们就去林子里找找。”
余男摇头道:“新地太凶险,就这么贸然去了,别说是找人,能不能活着回来都两说,李七是旅修,他认得回来的路,先等等再说。”
一等又是两个钟头,众人连赶了两天的路,难忍困乏,都睡着了。
余男睡不着,正在木屋外边来回踱步,忽见一穿着燕尾服的中年男子来到面前,摘下头上的礼帽,朝着余男行了一礼。
“请问,是余家布行的余掌柜么?”
余男一怔,她不认识这人。
男子笑道:“鄙人是私家侦探达·博伊恩斯。”
明明是本地人,怎么起了个外国名字?
“侦探?”余男上下打量了一番,“你来我余家寨有何贵干?”
“来找一个人,他叫李伴峰。”
“我不认得这人,你到别处问问。”余男下了逐客令。
达博伊恩斯没打算要走:“别处都问过了,这块新地上没有几家寨子,只有你这里,昨天有过访客。”
余男面带笑容,心跳却骤然加速。
从这位私家侦探的话语里,余男收获了两个关键信息。
第一个信息:他找的李伴峰,很可能就是李七。
第二个信息:他能判断出昨天余家寨来过访客,这证明他有某种特殊的技法。
他来到这里,已经认定了李伴峰在这里。
余男不打算和他多废话:“达博什么斯侦探,这里真不认识这个叫李伴峰的人,天色这么晚了,如果没有其他事情,我们这里就不多留你了。”
达博伊恩斯笑道:“既然余掌柜说起了,我这里还真就有点别的事情,
我是个胆小的人,不太敢走夜路,余掌柜要是不介意,我能不能在宝方借宿一晚?”
余男收去笑容道:“我介意,余家寨从来不留宿外人。”
达博伊恩斯笑容不改:“不留宿也没关系,能不能请我喝杯茶。”
余男捏着烟杆道:“今天井里不出水,没水也就没法泡茶。”
达博伊恩斯还是不肯走:“我向余掌柜要支烟抽,总可以吧?”
呼~
余男吐出一口烟雾:“侦探先生,这口烟够你抽么?”
烟雾围着达博伊恩斯转了几圈。
这是来自烟修的警告。
达博伊恩斯戴上了礼帽,耸耸眉毛道:“余掌柜,你这是要动武么?”
“是!”插在烟杆上的女士香烟变得明亮了许多,飞洒的烟灰落在达博伊恩斯的身上。
达博伊恩斯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烟灰,神情有些无奈:“余掌柜,你这么做可不太明智。”
烟灰就这么被打落了。
这个私家侦探的修为显然在余男之上。
余男拿出了匕首,对准了自己的掌心:“这是余家寨,我是这块地方的主人!”
她拿匕首,不是为了和私家侦探搏斗,而是为了让自己流血。
她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这可不是单纯一句警告。
她的血能唤醒这块土地上的一些生灵,这些生灵能要了达博伊恩斯的命。
达博伊恩斯长年在新地开荒,自然明白其中的玄机,这种情况下,显然不能继续纠缠下去。
他伸出双手,双掌微微下压:“余掌柜,不要动怒,鄙人告辞了。”
说完,达博伊恩斯退出了余家寨所在的范围。
但他没有走远,他绕着余家寨的两行木屋走了几十圈,在周围的树木上留下了一张又一张蜘蛛网。
余男知道这些蛛网是用来对付李伴峰的。
可知道也没用,达博伊恩斯的活动范围不在余家寨之内,出了余家寨,余男根本不是他对手。
余男紧张的看向了丛林深处,她不知道李伴峰什么时候能回来。
此前她恨不得能立刻见到李伴峰。
现在她倒希望李伴峰千万不要出现。
达博伊恩斯坐在一棵树下,拿出一把口琴,对余男道:“我和李伴峰之间,有一种特殊的缘分,我相信这缘分没有中断,我相信他今晚一定会回来。”
余男冷笑一声,面带讥讽的说道:“你没有洋鬼子的种,说话的时候,为什么非要拿着洋鬼子的腔调?”
达博伊恩斯微笑道:“余掌柜,绅士不论血统,风度不分国界,不要想用你刻薄的语言来激怒我,这对我没有用,
另外还要提醒你一句,李伴峰今晚一定会出现,如果他是你的心上人,你就在这里等着他,或许这是你能见他的最后一面。”
说完,达博伊恩斯拿着口琴,吹奏了起来。
琴声有一种特有的悠扬,带着闲散的悠扬,可而今余男听到的只有满满杀意。
吹奏了两首曲子,达博伊恩斯收起口琴,站了起来,凝望这远方的夜色,整理了一下礼帽和燕尾服。
他感受到了蛛丝的颤动,他知道有人正在靠近。
余男立刻喷出一口烟雾,她想找到李伴峰的位置,并且用烟雾送出警告。
这就要看双方的修为了。
达博伊恩斯显然对自己的修为很有信心:“余掌柜,不要做徒劳的尝试,等你的烟雾飘到李伴峰的脸上,他的脑袋恐怕已经到了我的手上。”
余男看了看山寨门前的铁钟,她想敲响铁钟,招呼部下们过来。
达博伊恩斯看出了她的想法,对着她摇了摇头:“别做无谓的蠢事,只要离开了你的山寨,你和你的手下,都跟蚂蚁一样不值一提,
活着不好么?你认识他的时间其实也并不长,就这么静静看着,就这样送他最后一程,难道不好么?”
余男满心怒火,但达博伊恩斯说的的确是事实。
又过片刻,夜色之中出现了李伴峰的身影,余男呼喊道:“七爷,别过来!”
达博伊恩斯摇头笑道:“晚了,已经晚了。”
只要李伴峰出现在达博伊恩斯视线之中,就只剩下了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李伴峰冲向余家寨,然后挂在了蜘蛛网上,等着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第二种可能,李伴峰听从了余男的劝告,没有靠近余家寨,然后直接被达博伊恩斯杀死。
当前的李伴峰,似乎没有听到余男的警告,径直冲向了余家寨。
达博伊恩斯上前打了个招呼:“从分别那一刻起,我就感知到我们还会在见面,没想到这一刻来的这么快,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是啊,我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叹了口气:“我一直觉得,我和你的缘分很深,绝对不止于此,我真心希望,到了另一个世界,你还能记得我,我的朋友。”
李伴峰高声回应道:“你听到了么,他是我的朋友!”
达博伊恩斯一愣,他这是跟谁说话?
跟余男么?
达博伊恩斯看向了余男,余男也是一脸雾水,她不懂李伴峰的意思。
错愕间,达博伊恩斯感知到李伴峰周围还有另一个存在。
这个存在的位置很不固定,有时候在树上,有时候在地面,还有时在半空中游荡。
对方力气很大,达博伊恩斯布置的一些蛛网被撞破了。
这是什么东西?
诧异之间,一个巨大的身影从树上盘曲落下,挡住了冲向余家寨的李伴峰。
余男和达博伊恩斯的视线也被挡住了。
他们看不到李伴峰的身影,他们只看到一只硕大翠绿的蠕虫。
达博伊恩斯眨眨眼睛,喃喃低语道:“蓑蛾夫人……这下麻烦了。”
李伴峰东跑西绕,和这只蠕虫周旋了整整一个晚上,终于跑回了余家寨。
他高声喊道:“你都听到了,那个人是我朋友!”
蠕虫上的人脸,回头看了达博伊恩斯一眼:“你们是朋友?”
达博伊恩斯舔舔嘴唇:“我,那什么,不是……”
蓑蛾夫人转过脸,看向李伴峰:“他说你们不是……”
李伴峰已经掏出了含血钟摆,叩动钟摆下螺丝,一团血液,喷在蓑蛾夫人的眼睛上。
这是欢修的血,来自耿志威,一直存在钟摆里。
蓑蛾夫人一声怒吼,用修长的触须,奋力擦拭着眼睛。
趁此机会,李伴峰进了随身居,拼尽全力,把钥匙扔到了两百米外,扔到了余家寨里一座木屋的房顶上。
老朱说过,这是余男的地盘,只要余男把血滴在余家寨,任何敢擅闯的人都会粉身碎骨。
人闯不进来,这条虫子肯定也闯不进来!
等蓑蛾夫人睁开眼,发现李伴峰已经消失了。
她再次转过脸,看向了达博伊恩斯:“他去哪了?”
达博伊恩斯无法回答,他的视线被蓑蛾夫人挡住了,他连李伴峰的身影都没看见。
蓑蛾夫人温柔的看着达博伊恩斯:“他杀了我的孩子,你来做我的孩子,好么?”
达博伊恩斯后退两步,神情紧张道:“我跟他,不算是朋友,我们都不算认识……”
他在新地当过几次开荒人,他知道这只蓑蛾夫人是什么层次,他知道这种生灵不好招惹。
“不想做我的孩子,你也可以跟我生个孩子。”蓑蛾夫人的脸颊有些红晕,肥硕的身躯荡起一层又一层的波纹。
在欢修的血液催动下,她爱上达博伊恩斯了。
“我们之间,可能不太合适。”达博伊恩斯踩着自己的蛛丝,加快了后退的步伐。
PS:各位读者大人,欢修的血液准备好了,沙拉也准备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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