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深山老宅
作者:沙拉古斯    更新:2024-05-04 17:17
  李伴峰敲响了房门,开门的是一名男子,三十五六的年纪,身材不高,还算壮实,穿着一件坎肩,一条长裤,一身上下,补丁连着补丁。
  黝黑的脸颊,粗长的眉毛,厚实的嘴唇,整个面相透着淳朴和老实。
  小胖曾经告诉过李伴峰,在药王沟,只要出了里沟,饭馆会变得非常稀少,路上肚子饿了,想找地方吃饭,可以到别人家里要口饭食,三块五块,给顿饭钱就行,一般人家都不会拒绝。
  李伴峰道明来意,男子热情的把李伴峰迎进了家中。
  男主人衣衫素朴,可这家院子不小,就看这前院的尺寸,和一个篮球场差不多大。
  院子里有三间瓦房,还有一间仓房,房子有些老旧,但拾掇的非常干净。
  之所以说这是前院,是从房子的围墙和格局来判断,应该还有一个面积不小的后院。
  作为一名宅修,看到一座宽敞整洁的宅院,李伴峰还真有一点羡慕。
  “家里还剩点米饭,没什么菜,你凑合着吃。”男子在院子里点上了油灯,一名女子端上来一碗米饭,一小碟腌黄瓜。
  那女子穿着一件斜襟布衫,衣服上也满是补丁,看年纪,应该是这男子的妻子,李伴峰没有多看,也不该多看。
  摆好碗筷,女子匆匆回了屋子。
  李伴峰先掏出来三十块钞票,塞到了男子手里,男子连连摆手道:“要不了这么多。”
  李伴峰摆摆手:“收下吧,这么晚来打扰,我也过意不去。”
  米很糙,有不少稻壳,李伴峰没在意,他是真饿了,就着腌黄瓜大口扒饭。
  男子攥着钞票,表情很是愧疚,好像欠了李伴峰什么。
  他悄悄回了屋子,不多时,屋里走出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
  老太太手里抱着一只酒坛,来到李伴峰面前,面带笑容道:“小伙子,尝尝我们自家酿的高粱酒。”
  李伴峰摇摇头:“老人家,我不会喝酒。”
  倒也不是客气,而是李伴峰实在喝不惯这里的酒。
  对于这样的穷苦人家,一坛酒十分珍贵,老太太都惊动了,李伴峰既然不喜欢,就不该糟蹋人家的好东西。
  可老太太还是坚持给李伴峰倒上了一碗:“小伙子,喝一碗吧,不是什么好酒,你也别嫌弃,我儿子收了你的钱,心里实在过意不去。”
  老太太都亲自倒上了,李伴峰不好再拒绝,拿起酒碗喝了一口。
  还别说,这酒香醇,比包子铺里的酒要好喝。
  一碗米饭吃光了,腌黄瓜也吃光了,酒碗也见了底,李伴峰打了个饱嗝。
  老太太笑道:“小伙子,找到宿头了么?要是没找到,就在我家住下吧。”
  “宿头有了,我这就走了,多谢款待。”
  吃完饭,赶紧走人,李伴峰正在被江相帮追杀,不能连累了这老实人家。
  刚一起身,李伴峰忽觉头晕目眩,母子两个的身影在眼前上下飘荡。
  这是喝多了?
  不对!
  这是中毒了!
  老太太笑吟吟的看着李伴峰:“小伙子,别乱跑了,我看你还是住下吧。”
  什么情况?
  李伴峰转身往门外跑,忽见那男子的媳妇挡在了门口。
  女人抬起头,一拳打在了李伴峰的下巴上。
  李伴峰想要躲闪,身子不听使唤,没能躲开,扎扎实实挨了一拳。
  这女人好大力道!
  李伴峰倒退两步,摔倒在地。
  他仔细看了看那女人的脸。
  烛火之下,这次他看的很清楚,那人嘴唇周围有一圈青黑的胡茬。
  这是个男人。
  这是家黑店!
  不可能,我刚才没有感知到危险!
  李伴峰扶着额头,揉了揉眼睛,用手擦了擦口鼻上的血迹,瘫软在地,慢慢闭上了眼睛。
  眼睛闭上了,可他没晕过去,神智还清醒,周围人的对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面相憨厚的大儿子看向老太太:“娘,对付这么个白羔子,还用得着浪费了我一坛子好酒?有那碟腌黄瓜就够了。”
  原来腌黄瓜里也有毒!
  李伴峰心头恼火,苦雾山都熬过来了,在这阴沟里,居然翻了船!
  奇怪了,我能感知恶意,在车站的时候,我能感知到楚云龙的恶意,为什么吃饭的时候,完全感知不到这家人的恶意?
  难道这一家人的修为都出奇的高?
  这么高的修为,还用这么下作的手段?
  老太太笑道:“傻小子,你看仔细点,这可不是白羔子,他走路的姿势有古怪,这是个旅修,还是上了层次的旅修。”
  “旅修?”大儿子挠挠头皮,“这个还真没见过。”
  老太太道:“没见过,今天就好好长长见识,旅修脚步快,这人有平地生风的本事,证明他上了层次,
  只是刚上了层次没多久,还没学会收放自如,要不是用酒毒倒了他,他一转眼就能跑没影,
  而且旅修知晓凶险,若不是我出手,他进门的时候就醒攒了。”
  醒攒儿,黑话,意思是被骗的人醒悟了过来。
  原来是这老太太提前出手了,让我没能感知到他们的恶意。
  这老太太是什么层次的修者?
  她用了什么段位的能力。
  大儿子闻言,有些得意:“娘,我这酒是不是越酿越好了!”
  老太太哼一声:“前年你就上了一层,这都过去一年半了,要是连个修为相当的都放不倒,你还有什么脸面吃这碗饭?”
  从老太太这番话里,李伴峰听出这男子是个毒修,修为和他相当,都是一层。
  李伴峰想睁开眼睛,可眼皮实在太沉,试了几次都睁不开。
  假扮成女人的二儿子道:“娘,既然他不是白羔子,不如趁他倒了,直接摘瓢。”
  二儿子也没见过旅修,但他觉得有修为的秧子,还是杀了的好。
  一听这话,李伴峰心头一紧。
  就目前这个状态,他能反抗的手段不多。
  但手段不多也得拼一回,不能就这么死在这!
  老太太拿拐棍捅了捅李伴峰,看对方毫无反应,老太太吩咐两个儿子:“把他身上的东西拾掇干净,把手脚锁了,送进秧子房,等子时再动手。”
  二儿子不理解:“娘,为啥非得等子时?”
  是啊,为啥非得等子时?李伴峰也不是很理解,他已经做好了殊死一搏的准备。
  难道他们想趁我松懈的时候下手?
  这是她想多了,我不可能松懈。
  “让你们等到子时,你们就老实等着,先把他身上拾掇干净!”老太太呵斥一声,两个儿子上前从李伴峰身上搜走了镰刀、铲子和钱夹,连李伴峰藏在衣服内衬里的辣条都被收走了。
  可他唯一没收走一件东西。
  李伴峰刚才擦拭口鼻的时候,把钥匙藏进了嘴里。
  他刚才本想立刻打开随身居逃走,可在三人的注视之下,李伴峰没有把握把钥匙藏起来,甚至都没有把握顺利转动钥匙。
  老太太现在确实不想杀李伴峰。
  她说等到子时,到底是为了什么?
  为什么直到现在,还是感知不到这里的危险?
  PS:各位读者大人,多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