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新人生
作者:荒山老狗 更新:2024-11-19 18:42
()不,她一点也不像,我需要从她口中获知更多的信息,所以我欺骗了她。
她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妇女,甚至有一点点难看,她这辈子从来没被人这样评价过,愣了愣,她原本冷漠的眸子,立刻就变得柔和许多了。
“是吗?”她冲我笑了笑:“没看出来,你还挺会说话的。”
她本来丢下我要走的,她现在又停下脚步,不走了。
“姐。”我冲她笑着:“我住院的这段时间,我家人没来看过我么?”
女护士摇了摇头。
原来,李丑并没有什么家人。
护士告诉我,从我出车祸住院到现在,没有任何人来看望过我,他们也完全联系不到我的家人,好在有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替我缴纳了各种费用,不然我连这医院大门都进不去,我会像一只被撞断腿的狗一样,被人直接丢弃到垃圾桶里,并在那里静静等死。
而且她还告诉我,我入院时,全身上下只有一张身份证,口袋里空无分文,甚至连手机都没装,人们从我的穿着打扮能看出,我大概率是个流浪汉,或者农村来城里做苦力的盲流,肇事车主当时也是这么说的——他说他今天真倒霉,撞到了一个臭要饭的。
另外就是,我大脑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失忆是很正常的,谁也没想到我会醒来,他们准备这两天就给我拔管了,顺便把我的器官捐献给重要的人物。
所以那个长的像主任的主治医生,看到我醒来,才会显得那么生气,女护士偷偷告诉我,主任已经收了病人家属的大红包,准备接受我的器官移植了。
对方是个很重要的大人物,是哪个地方的局长之类的,我这突然一醒来,等于就把这场生意给搅黄了。
很好,我叫李丑,我今年26岁,我在广东深城,我的职业是一名臭要饭的,我没有家人,大概率连家都没有,我唯一的财产是一张脏兮兮的身份证。
这场大劫,的确是以地狱难度展开的,但这也只是开始,更难的还在后面。
青丘对此却感到欣喜,按照他的观点,难度越大,我渡劫成功后修为的爆发也将更猛烈,更狂野。
前提是,别难过头,把自个给难死了。
“挺怪的。”女护士对我道:“我看过你的身份证,你明明是广东人,可你怎么满口的东北话啊?”
我的灵魂继承了李丑的身体,我的口音也覆盖了他原本的口音。
“我在东北生活过一段时间,顺带着学了点东北话。”我胡乱应付着,当时我还不知道,口音这件不起眼的小事,接下来竟成为了一个恶毒的诅咒。
护士将信将疑地看着:“在东北要过饭啊?”
“行了,我不跟你说了,一会到了12点,别忘了回病房吃饭,有人给你饭卡充过钱,你放心吃,但你刚醒来,身体还虚弱,别吃太饱,知道吗?”
说完,护士就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在花园的树荫里发呆,接下来的每一天,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个小花园里度过的,我手里总是攥着一根小树枝,左右拍打着,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困了我就睡一会,醒来继续发呆,思考人这一辈子,思考我这场大劫的意义。
昨晚下过雨,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草丛里传来未知虫类的大合唱,南方的气候是如此的湿润,燥热,让我很不习惯。
渐渐地,我麻木的双腿,一点点恢复了知觉,我终于不用再坐轮椅了,但躺了太久,我小腿肌肉有了些许的萎缩,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我的思维和意识非常清醒,我很快就适应了这幅全新的躯体,每日三餐我一顿不落,身体渐渐有些了力气,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继承到李丑的记忆,这其实是件好事,我成为了一张白纸,在一个陌生的南方城市醒来,重新开启我的人生。
住院期间,我经常遇到一个老头,这老头六十来岁,戴眼镜,看上去挺有文化的,总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抽烟。
我看的很馋,我的烟瘾跟着我的魂儿一块来的,可我并没有钱买烟,终于有天我矜持不住了,我就走过去管老头要烟。
老头发给我根烟,我坐在他身旁一块抽,一来二去,我俩就熟了,交谈后我得知,这老头是某大学哲学系的教授,他女儿在这住院。
有天,老头突然问我:“有个哲学问题,所有哲学家都搞不明白,我反正闲来无事,就考考你吧。”
“你说,人为什么会死呢?既然出生就意味着死亡,那我们来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了想,答道:“作家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老头听完,用难以置信的目光注视着我,说:“想不到,这种话居然能你这样的人嘴里说出。”
“我不相信你看过史铁生的书。”
我感到很费解,深城人都是这样傲慢的吗?我也是人,我又没缺胳膊少腿,我凭什么就不能看史铁生的书呢?
但我没法子跟老头动怒,我蹭了人家好几天烟抽,而且说完这话,老头起身就走了,走之前还将一整包软华子,塞到了我手里。
这包华子被我当成至宝,珍藏了很久,一直没舍得抽它。
一周后,我小腿萎缩的肌肉复原了大半,但走路依旧有点瘸,有一天,一个医生过来问了我几个问题,就让我出院了。
推过我的女护士也在场,医生走后,她偷偷跟我讲,说本来以我目前的身体状态,不该让我这么早出院的,但肇事车主存在这的钱,已经花的一分不剩了,就连我的饭卡里都不剩下几毛钱了,我又没钱往下续费,所以医院要赶紧赶我走,腾出床来让新病人住。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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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是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妇女,甚至有一点点难看,她这辈子从来没被人这样评价过,愣了愣,她原本冷漠的眸子,立刻就变得柔和许多了。
“是吗?”她冲我笑了笑:“没看出来,你还挺会说话的。”
她本来丢下我要走的,她现在又停下脚步,不走了。
“姐。”我冲她笑着:“我住院的这段时间,我家人没来看过我么?”
女护士摇了摇头。
原来,李丑并没有什么家人。
护士告诉我,从我出车祸住院到现在,没有任何人来看望过我,他们也完全联系不到我的家人,好在有肇事车主和保险公司,替我缴纳了各种费用,不然我连这医院大门都进不去,我会像一只被撞断腿的狗一样,被人直接丢弃到垃圾桶里,并在那里静静等死。
而且她还告诉我,我入院时,全身上下只有一张身份证,口袋里空无分文,甚至连手机都没装,人们从我的穿着打扮能看出,我大概率是个流浪汉,或者农村来城里做苦力的盲流,肇事车主当时也是这么说的——他说他今天真倒霉,撞到了一个臭要饭的。
另外就是,我大脑受到了严重的损伤,失忆是很正常的,谁也没想到我会醒来,他们准备这两天就给我拔管了,顺便把我的器官捐献给重要的人物。
所以那个长的像主任的主治医生,看到我醒来,才会显得那么生气,女护士偷偷告诉我,主任已经收了病人家属的大红包,准备接受我的器官移植了。
对方是个很重要的大人物,是哪个地方的局长之类的,我这突然一醒来,等于就把这场生意给搅黄了。
很好,我叫李丑,我今年26岁,我在广东深城,我的职业是一名臭要饭的,我没有家人,大概率连家都没有,我唯一的财产是一张脏兮兮的身份证。
这场大劫,的确是以地狱难度展开的,但这也只是开始,更难的还在后面。
青丘对此却感到欣喜,按照他的观点,难度越大,我渡劫成功后修为的爆发也将更猛烈,更狂野。
前提是,别难过头,把自个给难死了。
“挺怪的。”女护士对我道:“我看过你的身份证,你明明是广东人,可你怎么满口的东北话啊?”
我的灵魂继承了李丑的身体,我的口音也覆盖了他原本的口音。
“我在东北生活过一段时间,顺带着学了点东北话。”我胡乱应付着,当时我还不知道,口音这件不起眼的小事,接下来竟成为了一个恶毒的诅咒。
护士将信将疑地看着:“在东北要过饭啊?”
“行了,我不跟你说了,一会到了12点,别忘了回病房吃饭,有人给你饭卡充过钱,你放心吃,但你刚醒来,身体还虚弱,别吃太饱,知道吗?”
说完,护士就走了。
我一个人坐在轮椅上,在花园的树荫里发呆,接下来的每一天,我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个小花园里度过的,我手里总是攥着一根小树枝,左右拍打着,驱赶那些和我一样不明白为什么要来这世上的小昆虫,困了我就睡一会,醒来继续发呆,思考人这一辈子,思考我这场大劫的意义。
昨晚下过雨,露水在草叶上滚动,聚集,压弯了草叶,轰然坠地摔开万道金光,草丛里传来未知虫类的大合唱,南方的气候是如此的湿润,燥热,让我很不习惯。
渐渐地,我麻木的双腿,一点点恢复了知觉,我终于不用再坐轮椅了,但躺了太久,我小腿肌肉有了些许的萎缩,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的。
我的思维和意识非常清醒,我很快就适应了这幅全新的躯体,每日三餐我一顿不落,身体渐渐有些了力气,但遗憾的是,我并没有继承到李丑的记忆,这其实是件好事,我成为了一张白纸,在一个陌生的南方城市醒来,重新开启我的人生。
住院期间,我经常遇到一个老头,这老头六十来岁,戴眼镜,看上去挺有文化的,总一个人坐在长椅上抽烟。
我看的很馋,我的烟瘾跟着我的魂儿一块来的,可我并没有钱买烟,终于有天我矜持不住了,我就走过去管老头要烟。
老头发给我根烟,我坐在他身旁一块抽,一来二去,我俩就熟了,交谈后我得知,这老头是某大学哲学系的教授,他女儿在这住院。
有天,老头突然问我:“有个哲学问题,所有哲学家都搞不明白,我反正闲来无事,就考考你吧。”
“你说,人为什么会死呢?既然出生就意味着死亡,那我们来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想了想,答道:“作家史铁生在《我与地坛》中写道,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
“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老头听完,用难以置信的目光注视着我,说:“想不到,这种话居然能你这样的人嘴里说出。”
“我不相信你看过史铁生的书。”
我感到很费解,深城人都是这样傲慢的吗?我也是人,我又没缺胳膊少腿,我凭什么就不能看史铁生的书呢?
但我没法子跟老头动怒,我蹭了人家好几天烟抽,而且说完这话,老头起身就走了,走之前还将一整包软华子,塞到了我手里。
这包华子被我当成至宝,珍藏了很久,一直没舍得抽它。
一周后,我小腿萎缩的肌肉复原了大半,但走路依旧有点瘸,有一天,一个医生过来问了我几个问题,就让我出院了。
推过我的女护士也在场,医生走后,她偷偷跟我讲,说本来以我目前的身体状态,不该让我这么早出院的,但肇事车主存在这的钱,已经花的一分不剩了,就连我的饭卡里都不剩下几毛钱了,我又没钱往下续费,所以医院要赶紧赶我走,腾出床来让新病人住。
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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