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三百九十五章
作者:花三落    更新:2021-11-12 00:27
  彼岸花话音落下之后,言峥露出几分诧异神色,原本他对彼岸花寄予厚望,还想着彼岸花可以直接追溯出结果来,没想到彼岸花也对此寻路无门。
  如此一来,分析董卓相关事件便成了最后的一条道路,左想右想言峥也想不出其它什么好办法,阴沉着脸冲彼岸花点点头。
  “你说吧,尽量说仔细点……”
  随后彼岸花缓缓开口说道:“
  公元一九一年董卓进入长安,公卿百官不得不来到城外跪地相迎。董卓来到这里,就跟打了大胜仗似的,回来以后立马把自己封为太师。他出行的标准与皇帝相同,身上穿的也是皇帝所穿。
  董卓一来,长安城里的富户就倒霉了,就像一头贪婪没有底线的恶虎来到了猪圈,长安的富户在董卓眼中不过是一头头洗干净待宰的羔羊。
  因为董卓是把长安当作自己的老巢来经营的,所以并不像在洛阳那样明抢一样,但是跟明抢也差不了多少,无非是换了一副更好看的吃相。
  他命令校尉将官员和百姓当中:当儿子的不孝顺;当臣子的不忠诚;当官吏的不清廉;当弟弟的忤逆自己的哥哥,这些人统一登记。登记以后就开始惩罚了,惩罚措施也很简单:一:罚款;二:处死之后财产充公。总之一句话,只要你有罪名,你的钱就是咱家的了。你要是没有罪名,简单啊,罗织一个不就有了。
  如此一来,民间的许多人不得不相互诬告。因为很简单啊,只要把别人供出去,自己就安全了。况且董卓所谓的罪名,实在是太容易编了。
  因为董卓判罪的条件和标准完全是由老董来决定,所以被判罪实在是太容易了。
  看看董卓发布的四条政令都是什么罪名,当小弟的不听大哥的这也算罪名啊!其它三条罪名看起来还可圈可点,可这弟弟不听大哥话就有点过分了,放到现在这算不上是罪,甚至连道德犯罪都算不上。
  至于那条当臣子不忠,看起来也颇具争议,投敌卖国损害国家利益,这等行为的不忠肯定属于犯罪,而且还要重罚,但是若君主不明,臣下心中生怨,这等不忠说起放在现代根本构不成犯罪,放在古代社会充其量也只是道德犯罪,人家也只是想想还没付诸行动呢……
  再者说朝廷里面哪来的那么多不忠之臣,无非他董卓倒行逆施,人家对朝廷颇有微词罢了,但这些人却被董卓恶意定性成了犯罪!
  总体来说除了,不孝与贪污两条符合法度之外,其它两条罪名,纯属董卓恶意网罗罪名构陷忠良。
  这样一来受怨入狱,含冤而死的人数以千计、万计。老百姓天天提心吊胆,大街上没人敢说话,大家都用眼神互相交流。
  不过董卓自己倒是不介意,只要钱在自己这里就好说。他收集来的财物太多了,放在城里不安全怎么办。于是董卓在长安城外修筑了郿坞。城高七丈,厚也七丈,七丈大约是现在的二十米。董卓把搜刮过来的钱通通运到这里了。一时之间,堡垒之间钱财和珠宝堆积像山一样,并且里面有可以供三十年食用的粮食。所以私下里老百姓把郿坞又叫万岁坞。
  董卓对手下说:大事要是做好了,天下就是我的;大事如果办不成,我就可以退守郿坞,快活一辈子。损公肥私,祸害天下养肥自己,董卓把自私自利演绎丑化到人间极致。
  伤天害理到这等程度董卓依旧不满足,因为这对他来说,来钱终究还是太慢了!
  绞尽脑汁后董卓想出来一条来钱更快,也更加缺德的办法。
  改变钱币制度——废除使用了几百年,非常科学的五铢钱,开始流通小钱。在我们五千年的发展史上,五铢钱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和地位。
  董卓为什么非要这么做呢,原来这场迁都浩劫下来,物资被他手下军队抢光了。生活问题自然而然就来了,所以不是钱不值钱,而是社会上没有物资了。
  五铢钱的购买能力大大下降,董卓唯有推出更多的货币,来增加他本身的购买能力,而非去稳定整个社会的物价稳定。
  由于当时没有那么多铜料,董卓又下了个命令:把附近所有的铜器,去铸造小钱。于小钱的购买能力是五铢钱的几倍,所以社会上迅速形成了通货膨胀。
  钱彻底不值钱了,物品愈发值钱,比五铢钱时期更加雪上雪霜。
  当时长安一石粮食值几万钱!后来董卓的部下在长安作乱,通货膨胀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一斛粮食价值五十万钱!根据三国志记载,从那以后人们也不乐意用小钱了,不再使用钱币,直接用物品交换物品,社会倒退了几千年,直接回到了原始社会!这种恶劣的情况一直延续到公元二零八年,曹操才下令废除董卓小钱,恢复五铢钱的铸造和流通。
  也就是说董卓小钱法定实行时间虽然只有十八年,但是它造成严重的通货膨胀和经济压力,使得社会的倒退程度远远不是十八年可以弥补的。从这个角度讲来看,董卓的横征暴敛乃整个汉朝伤害最大的一次的通过金融手段破坏社会秩序的行动。
  董卓也凭一己之力将长安经济彻底清零……
  因果循环,报应不爽,董卓倒行逆施,人神共愤。自然有人找其清算。
  为了稳固东汉政权,司徒王允意识到除去董卓,势在必行,但被严密保护的董卓实在很难暗杀,思来想去,他决定用美人计,美人貂蝉果然实现了计划,挑拨他们父子俩之间的关系,让他们反目,让董卓失去最大助力。
  公元192年4月23日,吕布杀董卓于长安北掖门。太师府主簿田景上前抢夺董卓尸首,被吕布当场诛杀,北掖门无人敢动。
  吕布迅速亮出诏书:“奉诏杀董卓,其余人皆不追究!”。
  围拢的士兵这才放弃抵抗,随后吕布将董卓尸体弃之门外,派遣士兵把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