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次人生
作者:沉默的爱 更新:2024-05-07 21:04
虽然是个穿越者,但他对2000年的世界一无所知,这不能怪他,哪怕他是掌握手机就掌握世界的00后,也不能在这个节骨眼随便做一笔投资就改变自己的人生。
而且,如果要走上职业篮球道路,他的知识储备也不能在这个时代给予他多少帮助,因为他是00后,直到2016年以后才开始关注NBA,而且,他羞于承认的是,启发他热爱篮球的球星是凯里·欧文。
斯蒂芬·A·史密斯曾在节目里对欧文的粉丝进行了一波AOE伤害:“喜欢欧文的都有病。”
于飞表示同意。
于飞喜欢的,是那个在新秀挑战赛上晃倒布兰登·奈特,是那个在2016年总决赛第七场第四节最后一分钟点名单挑库里干拔三分的欧文,而不是2016年之后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团队毁灭者。
这种感觉其实很好理解,于飞相信曾凡博一定理解他。
当初曾凡博去美国的时候也曾因为喜欢杜兰特而把自己的英文名取为“凯文”,然后杜兰特就决定做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或者说,是在前人已经做过的基础上,把事情做得更绝、更彻底,以至于完全没有超越的空间——他加盟了勇士。
曾凡博同样深以为耻,不仅仅拒绝承认自己是杜兰特球迷,还拒绝美国的同学/队友叫自己凯文,哪怕是让他们拗口地叫自己本名,他也不想听到“凯文”这两个字。
早上洗漱之后,于凤临已经为儿子准备好了早餐。
于飞大口吃掉了三明治,然后喝了杯牛奶,“妈,我退出了排球队。”
于凤临不以为意地说:“哦,是吗,没事,反正你打得也不好。”
“您不生气?”
“选择排球和放弃排球都是你自己的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如果我想加入篮球队呢?”
于凤临看着电视,并没有对儿子的重大选择露出过多的关心,“你高兴就好。”
于飞走了,他发现这个妈简直是反刻板印象的存在。
她不关心于飞的成绩,只管他吃好喝好。
连于飞的学习成绩在学校只排到中流这件事都无所谓。
也许是她早早为于飞准备好了后路,如果读书读不明白,可以直接去店里工作。
或许这是于飞本飞的命。
但此于飞已经是彼于飞了,一切都将改变。
※※※
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男子篮球队的教练汉克·赛尔万(Hank Sylvan)昨天从排球队那里听见了一件趣事。
K-M(学校名称缩写)近二十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男孩退出了校排球队。
神奇的是,排球队的教练莱文·麦康纳却一点都不难过。
赛尔万知道那个孩子,事实上,当年那个孩子入学的时候,身高就已经接近两米。
赛尔万不是没有想过让他加入篮球队,但这孩子对篮球根本没有兴趣,非要加入排球队,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肯特城难得一见的顶尖天赋在排球队浪费青春。
几年过去了,赛尔万早已释怀,昨天听说那个孩子退出排球队之后,赛尔万还感叹了几下,却没想到,今天,那个他在几年前朝思暮想的孩子主动来到篮球场活动。
此时正是二月初,按理说,这个阶段是美国高中篮球队赛季最关键的时刻。
各大州联赛都已经进入了八强角逐。
但这场角逐和皇家队无关。
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⑴,连常规赛都没进,早早就出局了。
因此,学校的篮球馆除了给篮球队的人提供日常训练,也允许学生过来活动。
赛尔万曾经很欣赏于飞,但现在,几年过去了,于飞看起来不像是会打篮球的样子。
再有天赋的人,如果在18岁前连业余篮球都没打过,那也失去了培养价值。
天纵奇才如奥拉朱旺虽然号称15岁才开始接触篮球,但在此之前肯定接触过业余篮球,而于飞已经17岁了。
哪怕他是K-M近20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学生,他也不可能在篮球上有任何建树了。
赛尔万看着于飞,越看越觉得可惜。
头小肩宽,臂展甚长,身材虽然略微显瘦,但这个年纪的球员很少有壮实的...无论怎么看,他都是打篮球的好苗子。
“可惜了。“赛尔万叹了口气。
于飞和林凯文来到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只有一个标准的球场规模,两个篮筐。
目前,于飞他们所在的这个半场被两个白人小妞占据,她们围着场地却打起了羽毛球,看着不亦乐乎。
另一边,一堆皮肤黝黑的小黑人正在打3V3的半场篮球比赛。
在肯特城这种白人+亚裔占90%的城市,K-M能有这么多的黑人学生,和学校的名声、排名、学费是分不开的。
然而,污水也想往高处流。
黑人再多,没天赋的话打篮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赋黑人从一开始就会选择传统的高中篮球强校,不可能窝在K-M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帮小黑人打得很是热闹,林凯文有点胆怯,“阿飞,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篮球队吗?直接去找教练不就行了?”
于飞却无视林凯文的劝谏,径直走向那片场地,对着正在统治那个半场的最高的黑人说道:“我们可以组一队吗?”
现场无比安静。
林凯文躲在于飞的身后,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拥有娇小的身材而感到庆幸。
那个最高的黑人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和于飞一样,同为十一年级的安东尼·劳森(Anthony Lawson C)。
K-M几乎没有不认识于飞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个“学校里最高的家伙”。
劳森转过头来的时候,于飞险些笑场。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失,并且在这具身体上可以完全地展现,甚至因为身高臂长的缘故,他可以做出杜兰特似的体前大变向。
一会儿,林凯文领着一个书呆子模样的眼镜白人男孩进来了。
看见林凯文找了这样的同伴,现场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小黑人们哈哈大笑。
“人到齐了,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劳森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捍卫自己作为皇家队下届队长的权威了。
林凯文则对于飞说:“阿飞,我们是不是玩得太大了?”
“你和你朋友什么都不用做。”于飞自信地说,“我自己就可以。”
林凯文诧异地发出一声:“啊???”
劳森还是个讲究人,他觉得对付于飞三人,不用什么帮手,所以随便选了两个跟班就上场了。
看见这个,那个对于飞阴阳怪气的前队友又开始了一阵嘲讽:“大东尼,你选两个预备役实在太看得起福来了,别看他长得高,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你就算选我也照样能把他的屁股踢烂!”
现场又是一阵起哄,劳森没有真的让那个人上来,而是把球交给于飞:“打十一个球,进球的一方可以继续进攻。你们先来。”
“那多不好意思,我这人最不喜欢占便宜了。”于飞主动往里走,将球留在外面,“你们是守擂的队伍,按照我的理解,第一球应该由你们来打。”
于飞这么做和他所说的理由毫无关系,他只是想借机会活动筋骨,毕竟穿越过来满打满算只有两天,他可不想留下什么人类早期驯服四肢名场面。
劳森把球交给自己的小弟,进内线来和于飞贴住。
于飞的身高优势一眼可见。
而林凯文和白人眼镜男则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对手,他们都不怎么会打篮球。
“防投篮就好,如果他们想进来就让他们进来。”
于飞用中文对林凯文说,然后那个白人眼镜男就失位了。
根本不需要于飞主动提醒,他们自己就会被突破,因为他们连降低重心的意识都没有,突破他们非常轻松。
“第一分是我的了!”
突破白人眼镜男的小黑人长着香肠般的大嘴唇,上篮时格外兴奋,然而,没等他高兴起来,于飞的封盖从天而降。
可能只是一个刹那,于飞就甩开了劳森,瞬间暴起,举起长臂将球盖下。
完成封盖的瞬间,于飞在空中调整体态,落地后直接追上球,运到外线。
出色的机动性,优秀的爆发力,和发达的运动神经在这个回合完全体现了出来。
于飞一边运着球,一边看向人群中的前队友,他笑问道:“唐尼,你什么时候上来试试?”
说完,于飞放低重心,胯下变向晃开香肠嘴黑人,直接进入罚球线,收球两个大步举火烧天放篮得分。
劳森就在篮下,但他完全无法阻止于飞,天赋差距宛如天堑。
“我们可以继续进攻是吧?”
于飞单手从地上抓起球后问劳森。
劳森进入了林凯文的那个状态:“啊?”
而于飞将球从内线丢给林凯文,大声说道:“传给我!”
林凯文不相信实验室意外、辐射泄露、外星血统、神秘实验、基因传承这种超级英雄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基因突变。
但是,他的好朋友于飞确实是从昨天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基本上,除了外表,他就像另一个人似的。
林凯文笨拙地将球吊给予飞。
然后,于飞一个转身,卸掉了劳森施加到他身上的力量,同时也将对方甩翻在地上,他睁大眼睛盯着篮筐,心中的野望开始暴涨,于是运着球猛冲过去。劳森的两名队友纷纷回到篮下,试图阻止于飞。
徒劳而已!
他们的脚掌方才离开地面10公分,于飞已经跳到最高处,这是他此前十八年里从未抵达过的地方,手上的球如大锤般砸进篮筐,粉碎的不仅仅是对手的信心,还有前世的人生。
曾属于他的一切,都在前天上午死去了,但也同样是那个瞬间,他获得了新生,在这不期而遇的第二次生命中,他确信自己会做出一些伟大的事,以成就永恒的意义。
━━━━━━━━━━━━━
“朱万霍华德:MJ不知道我面临着什么。”——《华盛顿邮报》
“来自佐治亚州的天才少年夸梅·布朗已经成为篮球界的大人物了。”——《亚特兰大宪报》
“国王队应该享受拥有C-Webb的每一天。”——ESPN速递
“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大东尼’在学校体育馆被业余爱好者完全击败,皇家队已经没有未来了。”——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广播。
⑴“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在该学区内属于4A级别,肯特学区里的4A高中有4所。所以排名第四相当于最后一名。
而且,如果要走上职业篮球道路,他的知识储备也不能在这个时代给予他多少帮助,因为他是00后,直到2016年以后才开始关注NBA,而且,他羞于承认的是,启发他热爱篮球的球星是凯里·欧文。
斯蒂芬·A·史密斯曾在节目里对欧文的粉丝进行了一波AOE伤害:“喜欢欧文的都有病。”
于飞表示同意。
于飞喜欢的,是那个在新秀挑战赛上晃倒布兰登·奈特,是那个在2016年总决赛第七场第四节最后一分钟点名单挑库里干拔三分的欧文,而不是2016年之后的那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团队毁灭者。
这种感觉其实很好理解,于飞相信曾凡博一定理解他。
当初曾凡博去美国的时候也曾因为喜欢杜兰特而把自己的英文名取为“凯文”,然后杜兰特就决定做一个违背祖宗的决定——或者说,是在前人已经做过的基础上,把事情做得更绝、更彻底,以至于完全没有超越的空间——他加盟了勇士。
曾凡博同样深以为耻,不仅仅拒绝承认自己是杜兰特球迷,还拒绝美国的同学/队友叫自己凯文,哪怕是让他们拗口地叫自己本名,他也不想听到“凯文”这两个字。
早上洗漱之后,于凤临已经为儿子准备好了早餐。
于飞大口吃掉了三明治,然后喝了杯牛奶,“妈,我退出了排球队。”
于凤临不以为意地说:“哦,是吗,没事,反正你打得也不好。”
“您不生气?”
“选择排球和放弃排球都是你自己的事,我为什么要生气?”
“如果我想加入篮球队呢?”
于凤临看着电视,并没有对儿子的重大选择露出过多的关心,“你高兴就好。”
于飞走了,他发现这个妈简直是反刻板印象的存在。
她不关心于飞的成绩,只管他吃好喝好。
连于飞的学习成绩在学校只排到中流这件事都无所谓。
也许是她早早为于飞准备好了后路,如果读书读不明白,可以直接去店里工作。
或许这是于飞本飞的命。
但此于飞已经是彼于飞了,一切都将改变。
※※※
肯特·梅里迪安高中男子篮球队的教练汉克·赛尔万(Hank Sylvan)昨天从排球队那里听见了一件趣事。
K-M(学校名称缩写)近二十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男孩退出了校排球队。
神奇的是,排球队的教练莱文·麦康纳却一点都不难过。
赛尔万知道那个孩子,事实上,当年那个孩子入学的时候,身高就已经接近两米。
赛尔万不是没有想过让他加入篮球队,但这孩子对篮球根本没有兴趣,非要加入排球队,他只能眼巴巴地看着肯特城难得一见的顶尖天赋在排球队浪费青春。
几年过去了,赛尔万早已释怀,昨天听说那个孩子退出排球队之后,赛尔万还感叹了几下,却没想到,今天,那个他在几年前朝思暮想的孩子主动来到篮球场活动。
此时正是二月初,按理说,这个阶段是美国高中篮球队赛季最关键的时刻。
各大州联赛都已经进入了八强角逐。
但这场角逐和皇家队无关。
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⑴,连常规赛都没进,早早就出局了。
因此,学校的篮球馆除了给篮球队的人提供日常训练,也允许学生过来活动。
赛尔万曾经很欣赏于飞,但现在,几年过去了,于飞看起来不像是会打篮球的样子。
再有天赋的人,如果在18岁前连业余篮球都没打过,那也失去了培养价值。
天纵奇才如奥拉朱旺虽然号称15岁才开始接触篮球,但在此之前肯定接触过业余篮球,而于飞已经17岁了。
哪怕他是K-M近20年来身体天赋最出色的学生,他也不可能在篮球上有任何建树了。
赛尔万看着于飞,越看越觉得可惜。
头小肩宽,臂展甚长,身材虽然略微显瘦,但这个年纪的球员很少有壮实的...无论怎么看,他都是打篮球的好苗子。
“可惜了。“赛尔万叹了口气。
于飞和林凯文来到球场。
学校的篮球场只有一个标准的球场规模,两个篮筐。
目前,于飞他们所在的这个半场被两个白人小妞占据,她们围着场地却打起了羽毛球,看着不亦乐乎。
另一边,一堆皮肤黝黑的小黑人正在打3V3的半场篮球比赛。
在肯特城这种白人+亚裔占90%的城市,K-M能有这么多的黑人学生,和学校的名声、排名、学费是分不开的。
然而,污水也想往高处流。
黑人再多,没天赋的话打篮球也打不明白。
有天赋黑人从一开始就会选择传统的高中篮球强校,不可能窝在K-M这种地方浪费时间。
那帮小黑人打得很是热闹,林凯文有点胆怯,“阿飞,我看今天算了吧?你不是要加入篮球队吗?直接去找教练不就行了?”
于飞却无视林凯文的劝谏,径直走向那片场地,对着正在统治那个半场的最高的黑人说道:“我们可以组一队吗?”
现场无比安静。
林凯文躲在于飞的身后,有生以来第一次对自己拥有娇小的身材而感到庆幸。
那个最高的黑人就是学校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和于飞一样,同为十一年级的安东尼·劳森(Anthony Lawson C)。
K-M几乎没有不认识于飞的。
有的人可能不知道他的名字,但都知道,他是那个“学校里最高的家伙”。
劳森转过头来的时候,于飞险些笑场。
他看起来就像是那个甲亢黑人网红Speed的拉长版,更大的鼻孔,更厚的嘴唇,更凶恶的眼神。
“你说什么?”劳森看起来不是很友好。
于飞保持平和,提高了一点音调:“我和我的朋友可以组一队加入你们吗?”
“福来,算了吧,你当初不就是因为害怕篮球场上的冲撞才选择排球吗?大东尼会杀了你的!”
这是于飞第一次觉得自己成为了故事里的主角。
就是这样,被人看不起,然后还有跳梁小丑出声挑衅。
于飞认识那人,那是自己在排球队的前队友,一个叫唐尼的矮黑人。
不过,于飞今天要证明,这个世界上只能有一个东尼,那就是此时刚刚开启职业生涯不久的东尼大木老师。
除非安东尼·劳森可以做到比大木老师那样纵御数千女却依然忍不住绿了领自己入行的前辈的逆天之事,否则他就不应该叫大东尼。
“是的,我花了几年的时间反省,现在我想清楚了,我要打篮球。”于飞的下一句话把身后的林凯文的小胆都给吓飞了,“如果我打过你,我会考虑加入篮球队。”
劳森的小弟们开始生气了。
“大东尼可不是你这种软蛋可以挑战的!”
“大东尼会把你的筷子腿撞碎!”
“东尼,不用你出手,我来帮你教训他!”
正当林凯文准备拉着于飞开溜的时候,劳森挥了挥手,“你可以随便叫个人加入你的队,然后我们就开始。”
“不过,别怪我没提醒你,篮球可不是排球那种无对抗的娘炮运动。”
于飞让林凯文去选个队友,然后对劳森说:“我可以热热身吗?”
劳森直接将球丢给了于飞。
林凯文没有选择现场的任何一个黑人,他去了体育馆外,而于飞则拿着球自顾自地运了起来。
哪怕他只是在原地秀运球,也让不少人另眼相待。
这绝不是一个没有篮球基础的人可以做到的事。
看着于飞在一个很小的范围里不断地体前、胯下、背后、交叉、变奏,远处的赛尔万忍不住走近了一点。
让赛尔万惊讶的是于飞的协调性,一般的大个子就算基本功良好,做这种动作也会出现卡碟似的违和感。
这种感觉在于飞身上没有出现。
赛尔万不禁回想,上一个这么做的大个子是谁。
凯文·加内特?好像差点。
拉里·约翰逊?太矮了。
魔术师约翰逊?不像。
记忆的边缘地带终于引着主人找到了答案——拉马尔·奥多姆!
赛尔万不会凭借一段运球展示就将于飞和奥多姆相提并论。
毕竟于飞此前没有在学校篮球馆出现过,他怎么可能会突然拥有那么高超的球技呢?如果说,他只会运球的话,那还是说得通的。
毕竟运球这种基础中的基础可以在任何地方练习。
其实,于飞本人的惊讶远甚于场边的其他人。
他不是没有见过大个子。
前世打球的时候,也常在业余比赛里遇到大个子,但那些人要么慢吞吞的,要么技术粗糙,要么协调性不好。
在中国篮球大半个世纪的历史中,只有两名球员在青年时期因具备与其身体条件不相符的灵活性、协调性和球技从而留下传说。
这两人一个是王治郅,另一个是周琦。
不过,于飞也曾在耐高遇见过一个给他留下阴影的可怕巨人——ZB十一中的杨瀚森。
当然,相比于王、周,杨瀚森的灵活性趋于传统内线,但于飞相信他的前途不可限量。可惜,他是看不到了。
回到自己身上,于飞发现他前世的球技与球感并没有消失,并且在这具身体上可以完全地展现,甚至因为身高臂长的缘故,他可以做出杜兰特似的体前大变向。
一会儿,林凯文领着一个书呆子模样的眼镜白人男孩进来了。
看见林凯文找了这样的同伴,现场那些狗眼看人低的小黑人们哈哈大笑。
“人到齐了,那就让我们开始吧。”
劳森看起来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捍卫自己作为皇家队下届队长的权威了。
林凯文则对于飞说:“阿飞,我们是不是玩得太大了?”
“你和你朋友什么都不用做。”于飞自信地说,“我自己就可以。”
林凯文诧异地发出一声:“啊???”
劳森还是个讲究人,他觉得对付于飞三人,不用什么帮手,所以随便选了两个跟班就上场了。
看见这个,那个对于飞阴阳怪气的前队友又开始了一阵嘲讽:“大东尼,你选两个预备役实在太看得起福来了,别看他长得高,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你就算选我也照样能把他的屁股踢烂!”
现场又是一阵起哄,劳森没有真的让那个人上来,而是把球交给于飞:“打十一个球,进球的一方可以继续进攻。你们先来。”
“那多不好意思,我这人最不喜欢占便宜了。”于飞主动往里走,将球留在外面,“你们是守擂的队伍,按照我的理解,第一球应该由你们来打。”
于飞这么做和他所说的理由毫无关系,他只是想借机会活动筋骨,毕竟穿越过来满打满算只有两天,他可不想留下什么人类早期驯服四肢名场面。
劳森把球交给自己的小弟,进内线来和于飞贴住。
于飞的身高优势一眼可见。
而林凯文和白人眼镜男则紧张地盯着自己的对手,他们都不怎么会打篮球。
“防投篮就好,如果他们想进来就让他们进来。”
于飞用中文对林凯文说,然后那个白人眼镜男就失位了。
根本不需要于飞主动提醒,他们自己就会被突破,因为他们连降低重心的意识都没有,突破他们非常轻松。
“第一分是我的了!”
突破白人眼镜男的小黑人长着香肠般的大嘴唇,上篮时格外兴奋,然而,没等他高兴起来,于飞的封盖从天而降。
可能只是一个刹那,于飞就甩开了劳森,瞬间暴起,举起长臂将球盖下。
完成封盖的瞬间,于飞在空中调整体态,落地后直接追上球,运到外线。
出色的机动性,优秀的爆发力,和发达的运动神经在这个回合完全体现了出来。
于飞一边运着球,一边看向人群中的前队友,他笑问道:“唐尼,你什么时候上来试试?”
说完,于飞放低重心,胯下变向晃开香肠嘴黑人,直接进入罚球线,收球两个大步举火烧天放篮得分。
劳森就在篮下,但他完全无法阻止于飞,天赋差距宛如天堑。
“我们可以继续进攻是吧?”
于飞单手从地上抓起球后问劳森。
劳森进入了林凯文的那个状态:“啊?”
而于飞将球从内线丢给林凯文,大声说道:“传给我!”
林凯文不相信实验室意外、辐射泄露、外星血统、神秘实验、基因传承这种超级英雄漫画里才会出现的基因突变。
但是,他的好朋友于飞确实是从昨天开始就变得不一样了。
基本上,除了外表,他就像另一个人似的。
林凯文笨拙地将球吊给予飞。
然后,于飞一个转身,卸掉了劳森施加到他身上的力量,同时也将对方甩翻在地上,他睁大眼睛盯着篮筐,心中的野望开始暴涨,于是运着球猛冲过去。劳森的两名队友纷纷回到篮下,试图阻止于飞。
徒劳而已!
他们的脚掌方才离开地面10公分,于飞已经跳到最高处,这是他此前十八年里从未抵达过的地方,手上的球如大锤般砸进篮筐,粉碎的不仅仅是对手的信心,还有前世的人生。
曾属于他的一切,都在前天上午死去了,但也同样是那个瞬间,他获得了新生,在这不期而遇的第二次生命中,他确信自己会做出一些伟大的事,以成就永恒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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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万霍华德:MJ不知道我面临着什么。”——《华盛顿邮报》
“来自佐治亚州的天才少年夸梅·布朗已经成为篮球界的大人物了。”——《亚特兰大宪报》
“国王队应该享受拥有C-Webb的每一天。”——ESPN速递
“告诉大家一个不幸的消息,篮球队的下届队长‘大东尼’在学校体育馆被业余爱好者完全击败,皇家队已经没有未来了。”——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广播。
⑴“因为平庸的皇家队在“肯特学区”的预赛里排名第四”。肯特·梅里迪安高中在该学区内属于4A级别,肯特学区里的4A高中有4所。所以排名第四相当于最后一名。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