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3章 东州刑侦支队的汇报
作者:刹车很及时    更新:2024-08-29 10:22
  此刻,东州市刑侦支队周保国带着李东林等人已经站在了案发现场的垃圾坑边上。
  “尸体被发现的时候整体是比较完好的,除了被凶手切割掉的部份之外,并没有发现尸体有被物力挤压过的痕迹。”
  周保国之所以介绍这些情况,是因为垃圾填埋场里的所有垃圾都是通过垃圾车运输过来然后倾倒的,而这些垃圾在运输的过程当中会被进行物理挤压。
  如果尸体是从垃圾车上运过来的,那么一定会经过挤压而出现一些损伤,但是现场发现的事情却并没有挤压过,也就是说这具尸体并不是垃圾车,从某处的垃圾箱里边拉过来,然后倾倒的。
  应该是有人故意抛尸到这里。
  这是东州市刑侦支队在卷宗上记录的分析情况。
  这个垃圾场填埋坑现在已经被封锁了,周围已经拉起了警戒线,有这边附近派出所的民警在维持秩序,很远的地方还有不少人在这边围观。
  “发现尸体后,我们对尸体进行了解剖和检验,确定死者被杀死的直接原因就是颈部伤痕,一刀毙命和以往红衣杀手作案的手段相似。”
  周保国和陆川等人已经到了坑里。
  这一个垃圾填埋坑的深度大概有10米左右,周围的味道非常刺鼻。
  陆川在坑子边缘的时候就开始进行了勘察。
  这个垃圾填埋场附近并没有监控来往的都是垃圾车,一般除了拾荒的人外,没什么人来这这里。
  “当时我们对发现尸体的周围进行了详细的勘察,但是因为都是垃圾,根本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以这个垃圾场填埋坑的环境来说,即便有线索想要勘察出来也是非常困难的。
  至于常规所说的指纹脚印什么的,估计是很难勘察出来的。
  更何况现在案发已经过去了7天时间,陆川这边基本上已经不对这些比较明显的线索抱有希望了。
  “有血迹吗?”
  李东林问道。
  周保国摇摇头。
  “案发现场没有任何血迹,发现被害人死亡时间,根据法医那边的鉴定就在当天的凌晨。”
  被害人的身份是确定的。
  案发当天上午就有人报案失踪,被害人是东州市高新区一家超市的收银员。
  春节期间超市比较繁忙,所以这家超市的所有人全都没有放假。
  邓州市刑侦支队这边对被害人当天失踪的行踪已经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调查。
  被害人是大年初一晚上9点钟下班离开超市的。
  “被害人叫朱盼盼大年初一晚上9:00下班后并没有回家,他是一个人租住房子,第2天的时候没有上班,超市那边给她打电话没人接。”
  “当时还以为他辞职了没打招呼就走了,但是超市的一些朋友给他打电话也没人接,直到有一个和朱盼盼关系比较好的同事去她租住的房子找她,但是没有找到,初四的时候报案了。”
  大年初四的时候还没有发现红衣尸体,但是初二的时候已经发现了那位断。指经过dna鉴定比对已经确定。这枚断指就是朱盼盼本人的。
  到初五的时候发现红衣尸体之后确定了被害人就是朱盼盼他身上遗失的部分只找到了段子,其他的都没有找到。
  周保国介绍完大概情况之后,李东林看向了陆川。
  “陆川,先看这边,有什么发现?”
  ZZ市刑侦支队的相关专家不一定在现场发现什么,但是李东林相信陆川这边一定会有和其他人不同的发现。
  “尸体是被扛进来的。”
  陆川先说了自己的结论。
  李东林开家的地方等待着陆川继续说他为什么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陆川开始解释。
  “这个垃圾填埋坑的直径大概在500米左右,周围都是倾倒过来的垃圾。”
  陆川指的周围还有他们刚刚从坑子边缘下来的通道上接着说道。
  “这些垃圾被垃圾车倾倒之后是有推土机对这些垃圾平推,然后埋进坑子里的。”
  陆川指向周围。
  “凶手如果在坑子边缘直接丢弃尸体,尸体不应该跑到坑子的最底部,而是应该在边缘地带。”
  “这就有些奇怪了,凶手明明可以在坑子边缘直接将尸体抛到垃圾坑里面,但是对方为什么背着尸体进入到坑子里面,把她扛进来呢?”
  陆川的意思大家都听明白了,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在垃圾填埋坑边缘丢弃尸体的话,那么尸体滚落到坑子里面应该还在边缘处,而不应该在坑子的最底部。
  这个垃圾填埋坑的底部是比较平坦的,大概直径有100多米而发现尸体的地方基本上正好在这个坑子的正中间位置。
  “其他有什么发现?”
  陆川摇摇头。
  垃圾填埋场,现场太过杂乱,根本没有办法分清楚哪些是嫌疑人留下的,哪些是垃圾扔到这里边的。
  即便是以陆川的水平,也无法在这里边做详细的现场勘察。
  李东林皱了皱眉头。
  案子肯定不好破。
  否则的话,这个红衣杀手也不会逍遥法外十五年,连续作案这么多起。
  另外,嫌疑人杀人后抛尸切割尸体的动机一直没有被星星这边搞清楚。
  关于东州市的红衣杀手案,李东林那边以前也接触过。
  省厅这边专门请心理专家对红衣杀手的性格和心理进行过测写。
  对方在每一次杀完人之后都会切割下尸体上的一部分,而且对方的下手对象全都是穿红衣服的女子并且每一次犯罪嫌疑人都会对被害人进行侵犯。
  这一次同样如此,犯罪嫌疑人将被害人的一见手指切割掉,然后丢在了垃圾箱里。
  同时他又将尸体丢在了几十公里外的垃圾场当中。
  这么做的意义在哪里?对方为什么这么做?是一种性格强迫还是说有什么特殊原因?
  其实从刑侦的角度来讲,这一起案子并不是特别难侦破因为对方有过侵害被害人的痕迹。
  法医那边早就提取过嫌疑人的DNA信息。
  可令人遗憾的是,在以往的所有案件当中对所有犯罪嫌疑人的可疑人员范围进行全员dna检测之后都没有比中成功。
  可以说这个案子有线索,但就是没有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