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他成了夹心饼干
作者:墨彦竹 更新:2024-03-27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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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你猜猜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宝贝?”
李咏春故作神秘的双手背于身后,从屋子里缓步出来。
“这可是你一直以来都心心念念的,今天我就满足你的愿望。”
李咏梅一听这话,好奇心更重了,焦急的踮起脚尖,探头朝他的背后张望着。
“咏春,到底是什么好宝贝?
求求你了,你最好了,拜托拜托,给我看一下嘛。”
李咏春经不住她的撒娇,嘴角露出宠溺的笑意,将藏于背后的东西拿了出来。
“送给你。”
李咏梅定睛细看,居然是一双精致的红皮鞋。
以前在赶集时,她一眼就看中了。
但嫌太贵了,一直没舍得买。
“咏春,你你你……你竟然给我买下了这双红皮鞋!
这也太贵重了吧!”
李咏春笑呵呵的一个劲的傻乐道:
“姐姐,这双红皮鞋我早就买好了,一直想找个机会给你个惊喜。
上次就说要给你一个惊喜,结果被我搞忘了。
这次机会正好!
就凭我姐姐的美貌,这双红皮鞋只有贵,才能配得上你。
姐姐,你快点穿上试试看,看我买的合不合脚。”
李咏梅感动的眼角闪动着泪光,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好,我穿给你看。”
说完,便换上了这双珍贵的红皮鞋,瞬间彰显出自身的气质。
身高直冲一米七几,身材曲线更优雅,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种高贵。
李咏春整个人都被惊艳到了,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姐姐打扮一番后,那也是无数人梦寐以求却得不到手的女神。
“姐姐,你真的好美啊。”
李咏梅见他发出了一声感叹,脸颊倏的羞红起来,羞答答的问:
“那你喜欢我这样的装扮吗?”
李咏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说:
“喜欢,我当然喜欢。
姐姐任何样子,我都十分喜欢。”
李咏梅被夸得春心荡漾,害羞的跑回了屋中。
在进门之前,她还把头探了出来,对着李咏春抛了个媚眼,嚅嗫道:
“咏春啊。”
李咏春的心跳仿佛漏跳了几拍,甚至都忘了呼吸,像是被姐姐勾了魂去。
他猜到了姐姐想表达什么意思,却看破不说破罢了。
李咏春脚底抹油般,逃一般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大声说:
“姐姐,我先睡了啊。
你也早点休息,明天咱们还要忙碌呢!”
李咏梅“切”了一声,忍不住说道:“胆小鬼。”
第二天一大早,李咏春穿了一身得体的衣服,在门口等待姐姐梳妆打扮。
刚出门就看见王秋菊过来了,两人一见面,都有些心虚和尴尬。
李咏春又回想起上次,自己喝醉酒后,和王秋菊躺在一张床上的画面,脸颊瞬间爆红。
之前有姐姐在身边,彼此见面还不算太尴尬,现在单独在一起,反倒显得有些拘束。
王秋菊的脑海中却依旧对那个美妙的晚上,念念不忘。
那算是守寡这些年以来,最幸福,最甜蜜,最快乐的时光。
虽然这偷来的时间是短暂的,但是毕竟拥有过,也体验过那种快乐,就一本满足了。
王秋菊见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正好李咏梅出来了,穿着一身新衣服,脚上还踏着精致的红皮鞋。
整个人容光焕发,看起来像是变了个人似的,都快认不出来了。
“咏、咏梅?
你,你们这是要去赶集,还是要去参加活动啊?”
李咏梅见是王秋菊,想着那晚在她家里吃了饭。
喝醉了还被她给送回家了,都没有来及感谢她。
突然想起来,李咏春说过,要带着王秋菊一起赚钱,于是对她发出了邀请道:
“秋菊嫂,明天陈老板的福家酒楼要参加美食节。
让我们今天去试菜。
你不是也想和陈老板合作吗?
要不然,你跟我们一起结伴同行吧。”
王秋菊闻言,这才想起来,上次和陈美芳一起吃饭时,确实说了这么一回事。
当时她也答应了陈美芳,到时候一定会带着女儿过去给她捧场。
“对啊,我差点给忘了,都是孙家这事给闹的。
要不然,你们等我一下,我先回家换身衣服,带上梦洁一起去。”
李咏春点了点头说:
“秋菊嫂,那你快回去换衣服吧。
我和姐姐就在门口等着你们。”
过了会,王秋菊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来了,手中牵着的王梦洁也换了身新衣服。
母女俩看起来都精心打扮过一番。
王梦洁看见李咏春时,眼睛都在发亮,连忙朝他扑上前来,甜甜的小奶音喊着:
“干爹,抱抱。”
李咏春弯腰一把将她举高高,在半空中转了三圈后,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说:
“梦洁真乖,待会去镇上,你想吃什么,干爹都给你买。”
王秋菊看着这“父女”情深的画面,由衷的发出感慨。
要是李咏春娶了自己,那王梦洁岂不是名正言顺的,能成为他真正的女儿了?
这幸福的一家三口,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羡慕的目光。
尤其是王梦洁,再也不用遭受到歧视,也找回了缺失已久的父爱。
李咏梅从王秋菊的目光中读懂了什么,脸上的笑意瞬间僵在嘴角。
女人的第六感向来十分准确,她不敢妄加判断,王秋菊是不是对李咏春别有用心。
她深怕得知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到时候会和王秋菊之间产生隔阂。
为了不让自己继续胡思乱想下去,连忙催促道:
“咏春,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
李咏春便让她们在原地等着,他则去把电动三轮车开来了,载着一大家子前往镇上。
一路上,路途颠簸,山路更是九曲十八弯。
狭小的驾驶室中,本就拥挤。
现在又强行塞了两个人进来,显得更加拥挤了。
虽说王秋菊是把女儿抱在怀中的,但还是坐的十分吃力,占地的空间连丝缝隙都填满了。
李咏春的身体都扭成了麻花状,操控着车把手,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姐姐和秋菊嫂。
稍稍动一下手,就会触碰到她们细嫩的肌肤。
那手感就像是摸着一块水嫩的豆腐,软软的,弹弹的,滑溜溜的。
好像重一点,都会把豆腐给撞碎了。
每次到了拐弯处,李咏梅或者王秋菊的身体就会不自觉的往李咏春身上倾,全身都撞到了李咏春的怀里。
她俩脸上泛出娇羞的红晕,却心怀鬼胎,十分享受这个过程。
甚至还心照不宣的,故意朝李咏春的身上贴去,恨不得像个树袋熊似的,挂在他的身上。
李咏春被夹在中间,好似一块夹心饼干,但却是痛并快乐着。
她俩的娇躯,就像是弹簧和棉花垫一样,自己无论往哪边歪倒,都十分软糯。
就这样,三个人都各怀小心思,相互拥挤着。
狭小的驾驶室内,充斥着暧昧的氛围。
“姐姐,你猜猜看,我给你买了什么宝贝?”
李咏春故作神秘的双手背于身后,从屋子里缓步出来。
“这可是你一直以来都心心念念的,今天我就满足你的愿望。”
李咏梅一听这话,好奇心更重了,焦急的踮起脚尖,探头朝他的背后张望着。
“咏春,到底是什么好宝贝?
求求你了,你最好了,拜托拜托,给我看一下嘛。”
李咏春经不住她的撒娇,嘴角露出宠溺的笑意,将藏于背后的东西拿了出来。
“送给你。”
李咏梅定睛细看,居然是一双精致的红皮鞋。
以前在赶集时,她一眼就看中了。
但嫌太贵了,一直没舍得买。
“咏春,你你你……你竟然给我买下了这双红皮鞋!
这也太贵重了吧!”
李咏春笑呵呵的一个劲的傻乐道:
“姐姐,这双红皮鞋我早就买好了,一直想找个机会给你个惊喜。
上次就说要给你一个惊喜,结果被我搞忘了。
这次机会正好!
就凭我姐姐的美貌,这双红皮鞋只有贵,才能配得上你。
姐姐,你快点穿上试试看,看我买的合不合脚。”
李咏梅感动的眼角闪动着泪光,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
“好,我穿给你看。”
说完,便换上了这双珍贵的红皮鞋,瞬间彰显出自身的气质。
身高直冲一米七几,身材曲线更优雅,举手投足间流露着一种高贵。
李咏春整个人都被惊艳到了,还真是人靠衣装马靠鞍。
姐姐打扮一番后,那也是无数人梦寐以求却得不到手的女神。
“姐姐,你真的好美啊。”
李咏梅见他发出了一声感叹,脸颊倏的羞红起来,羞答答的问:
“那你喜欢我这样的装扮吗?”
李咏春很认真的点了点头说:
“喜欢,我当然喜欢。
姐姐任何样子,我都十分喜欢。”
李咏梅被夸得春心荡漾,害羞的跑回了屋中。
在进门之前,她还把头探了出来,对着李咏春抛了个媚眼,嚅嗫道:
“咏春啊。”
李咏春的心跳仿佛漏跳了几拍,甚至都忘了呼吸,像是被姐姐勾了魂去。
他猜到了姐姐想表达什么意思,却看破不说破罢了。
李咏春脚底抹油般,逃一般的跑回了自己的房间,大声说:
“姐姐,我先睡了啊。
你也早点休息,明天咱们还要忙碌呢!”
李咏梅“切”了一声,忍不住说道:“胆小鬼。”
第二天一大早,李咏春穿了一身得体的衣服,在门口等待姐姐梳妆打扮。
刚出门就看见王秋菊过来了,两人一见面,都有些心虚和尴尬。
李咏春又回想起上次,自己喝醉酒后,和王秋菊躺在一张床上的画面,脸颊瞬间爆红。
之前有姐姐在身边,彼此见面还不算太尴尬,现在单独在一起,反倒显得有些拘束。
王秋菊的脑海中却依旧对那个美妙的晚上,念念不忘。
那算是守寡这些年以来,最幸福,最甜蜜,最快乐的时光。
虽然这偷来的时间是短暂的,但是毕竟拥有过,也体验过那种快乐,就一本满足了。
王秋菊见气氛变得有些尴尬,正好李咏梅出来了,穿着一身新衣服,脚上还踏着精致的红皮鞋。
整个人容光焕发,看起来像是变了个人似的,都快认不出来了。
“咏、咏梅?
你,你们这是要去赶集,还是要去参加活动啊?”
李咏梅见是王秋菊,想着那晚在她家里吃了饭。
喝醉了还被她给送回家了,都没有来及感谢她。
突然想起来,李咏春说过,要带着王秋菊一起赚钱,于是对她发出了邀请道:
“秋菊嫂,明天陈老板的福家酒楼要参加美食节。
让我们今天去试菜。
你不是也想和陈老板合作吗?
要不然,你跟我们一起结伴同行吧。”
王秋菊闻言,这才想起来,上次和陈美芳一起吃饭时,确实说了这么一回事。
当时她也答应了陈美芳,到时候一定会带着女儿过去给她捧场。
“对啊,我差点给忘了,都是孙家这事给闹的。
要不然,你们等我一下,我先回家换身衣服,带上梦洁一起去。”
李咏春点了点头说:
“秋菊嫂,那你快回去换衣服吧。
我和姐姐就在门口等着你们。”
过了会,王秋菊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来了,手中牵着的王梦洁也换了身新衣服。
母女俩看起来都精心打扮过一番。
王梦洁看见李咏春时,眼睛都在发亮,连忙朝他扑上前来,甜甜的小奶音喊着:
“干爹,抱抱。”
李咏春弯腰一把将她举高高,在半空中转了三圈后,宠溺的摸了摸她的头说:
“梦洁真乖,待会去镇上,你想吃什么,干爹都给你买。”
王秋菊看着这“父女”情深的画面,由衷的发出感慨。
要是李咏春娶了自己,那王梦洁岂不是名正言顺的,能成为他真正的女儿了?
这幸福的一家三口,无论走到哪里,都能吸引众人羡慕的目光。
尤其是王梦洁,再也不用遭受到歧视,也找回了缺失已久的父爱。
李咏梅从王秋菊的目光中读懂了什么,脸上的笑意瞬间僵在嘴角。
女人的第六感向来十分准确,她不敢妄加判断,王秋菊是不是对李咏春别有用心。
她深怕得知了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到时候会和王秋菊之间产生隔阂。
为了不让自己继续胡思乱想下去,连忙催促道:
“咏春,时间不早了,咱们该出发了。”
李咏春便让她们在原地等着,他则去把电动三轮车开来了,载着一大家子前往镇上。
一路上,路途颠簸,山路更是九曲十八弯。
狭小的驾驶室中,本就拥挤。
现在又强行塞了两个人进来,显得更加拥挤了。
虽说王秋菊是把女儿抱在怀中的,但还是坐的十分吃力,占地的空间连丝缝隙都填满了。
李咏春的身体都扭成了麻花状,操控着车把手,左边和右边分别坐着姐姐和秋菊嫂。
稍稍动一下手,就会触碰到她们细嫩的肌肤。
那手感就像是摸着一块水嫩的豆腐,软软的,弹弹的,滑溜溜的。
好像重一点,都会把豆腐给撞碎了。
每次到了拐弯处,李咏梅或者王秋菊的身体就会不自觉的往李咏春身上倾,全身都撞到了李咏春的怀里。
她俩脸上泛出娇羞的红晕,却心怀鬼胎,十分享受这个过程。
甚至还心照不宣的,故意朝李咏春的身上贴去,恨不得像个树袋熊似的,挂在他的身上。
李咏春被夹在中间,好似一块夹心饼干,但却是痛并快乐着。
她俩的娇躯,就像是弹簧和棉花垫一样,自己无论往哪边歪倒,都十分软糯。
就这样,三个人都各怀小心思,相互拥挤着。
狭小的驾驶室内,充斥着暧昧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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