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树
作者:崩坏的作者君    更新:2024-03-25 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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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生物圈的能量循环基石,树对于阳光的变化是非常敏感的。
  有多敏感呢?
  就像是女孩子的敏感肌,这也不能碰那也不能碰。
  时间长了说疼。
  时间短了又说你不行……
  明明最爽的是自己,却对付出精力的人要求那么多。
  所以,敏感肌们到底要卖化妆品的小哥怎么动才会满意?
  而树的叶绿体和色素细胞也一样,它们最喜欢吸收红光和蓝紫光,却对绿光敬谢不敏,甚至于因为反射的绿光太多把自己都变成了绿色。
  绿光:“……”
  感觉有被冒犯到。
  而现在,这棵被打包放在箱子里面的树苗就觉得自己特别痛苦。
  倒不是说它已经进化出了痛觉神经,而是说它觉得自己要痿了。
  因为在它周围的环境当中,别说是神力和阳光了,就连最基本的水土和共生微生物都没有。
  虽然有机物树干里面还有不少,可神力是不可再生的,这种物质形态的能量消耗掉也就消耗掉了。
  它还是个孩子啊!它还没有体验过被蜜蜂和蝴蝶深入花蕾的感觉,它还是一纯洁的小树,还没有接受过来自凝霜姐姐的微生物的爱抚。
  它太难了!
  但是它要活下去!
  生命的存在本没有意义,而大多数生命存在的目的也仅仅只是为了存在。
  即——为了延续基因。
  先辈们百年时间的进化,带给了它这个种族无可比拟的进化能力,特别是在神力的辅助之下,它们更是可以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之下生存,因为它们可以将神力模拟成它们所需的一切物质。
  而这种奢侈的做法,即便是神力的原主人叶安都舍不得,不然他还到处偷什么土啊,所以这些树苗被叶安拖出来卖掉根本不冤。
  只是现在神力短缺……
  那就合成神力吧!
  用最后残留在体内的神力,做出生命的最后一搏!
  成,则在这个新的世界开花结果。
  败,则在更短的时间内枯萎。
  “那么,就让我赌上一切吧!”
  这一刻,灵树种族那代代相传的中二之魂在燃烧。
  树苗的意志渐渐消散,开始将自己的注意力延伸到光合细胞当中,进行它以生命为赌注的梭哈。
  准确来说,它所要干的事情并不是合成神力,而是合成一种以原本的神力为原料的催化酶,再用这种酶去降低本身利用光合作用去生产类神力物质所需要的活化能,并为自身生产的次生神力提供最准确的神力模板。
  这样的话,它赖以为生的从原本环境当中所带出来的神力便得以保留,平日里的消耗也可以用本身利用阳光合成的次生神力来满足。
  而之所以称呼这种由树苗合成的类神力为次生神力,当然不仅仅是因为这种类神力是原本神力的衍生产物,更重要的是次生神力存在着巨大的缺陷。
  这种来源于阳光的次生神力失去了原本神力促进生物进化的能力,所保留的仅仅只是维持生命强度和激活基因的能力。
  非要做个比较的话,那原本的神力就相当于一位灵感百出的天才,而这种次生神力则是只知道不断重复同一个动作的机械臂。
  所以,树苗想要按照原本的生长轨迹成为前辈们那样的灵树是不可能的,它所合成的次生神力所有的作用仅仅只是维持它的生命,而且这种维持也不过是维持它作为果树的寿命。
  但是……
  众所周知,酶作为一种催化剂在反应的前后是不会被消耗的,所以这棵树苗通过这种将原本神力合成为催化酶的手段将叶安留在它体内的微量神力永久的保存了下来。
  这样,它虽然失去了作为一棵灵树从而更进一步的可能,但却可以作为一棵可以生产次生神力的超凡果树而恒久的活下去了。
  不得不说,这棵树苗真踏马的是棵树才!不死绝对能出头的那种。
  但最重要的是……
  现在这个黑箱子里没有阳光啊!
  而刚刚合成神力酶的时候,它又消耗了大部分的物质储存。
  要死了,怎么办?
  它想到了所有的可能,却唯独没有想到李嫣然为了省那点递费,而选的是某世快递。
  意外,总是突然。
  这一刻,年轻的树苗见识到了社会的险恶。
  ……
  十月二十九日,晴。
  打工仔王旺汪花了半年工资三万块从女神那里购买的幸运树终于到了。
  为此,他不惜旷工专门从位于城乡结合部的工厂骑共享单车前往蓉城最贵的小区门口取快递。
  至于为什么不把快递地址填自己打工的地方?那样不是更方便吗?
  呵,这个地址可是要发给女神的!
  不能没有排面!
  要是被女神发现他混了这么久还只是个打工仔的话,他从学生时代就开始的爱情就要胎死腹中了。
  虽然他的爱情一直是个胚胎……
  但这并不影响他对女神的爱!
  “到了!”
  气喘吁吁的骑了两个小时共享单车之后,王旺汪终于是到了蓉城最贵小区的门口。
  然后,他发现自己好像进不去……
  哪怕他已经是那些保安的熟人,但人家依旧不准备放他进去。
  “哟,王老爷又来取快递啊!”
  听声音就知道,这说话的保安至少是安倍晴明那个阶段的带阴阳师。
  “不会吧,不会吧,王老爷不会又填错地址了吧?”
  “取快递的事,填错地址怎么了?这不是常有的事情吗?”
  王旺汪红了脸,并不觉得丢脸,只觉得烦。
  他又拿出一包烟,不是原来的华子,而是红塔山,然后又给这些保安都散了一根,然后便看着他们。
  十几个保安,都站在保安亭里面对王旺汪调笑着。
  此刻,他们可以自由进出小区的权利便成了他们高高在上的资本。
  周围的人来来往往,而王旺汪是唯一一个站在这昂贵小区门口,而穿着廉价短袖的。
  “我上次才看见他翻墙进隔壁的小区,结果被发现了,被狗撵着跑!”
  “你,你胡说,取……取快递的事情怎么可以说翻墙?”
  “那说什么?”
  不知道怎么的,此时的场景让他想起了曾经的一篇课文,同样好面子的他跟孔乙己又有什么区别呢?
  不,还是有区别的……
  人家孔乙己还是个秀才,他只是个普工罢了。
  ……
  (ps:请各位连续读三遍王旺汪的名字,你们就发现有惊喜的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