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街溜子张奇,喜欢捅人
作者:一梦九秋 更新:2024-03-23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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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郎,你想要如何搞钱?”
王长信问道,对于张奇嘴中时不时冒出的这种不伦不类的用语,他已经见怪不怪了,甚至自己都用的不亦乐乎。
“当然是怎么搞钱快就怎么来。”
张奇嘿嘿一笑后,冲着王长信一抱拳道:“还请伍长教我。”
“你这小子。”
王长信摇摇头,无奈一笑道:“不知多少国人整日为衣食而奔波,想吃口饱饭都十分艰难。想搞钱,又谈何容易。”
沉吟一下后,他继续道:“搞钱的法子,的确有,但都是搏命的买卖。”
“怎么说?”
张奇坐直身体,眼睛闪闪发亮。
前世他是一名富二代,躺赢。
而这一世,他家境贫寒,身份低微,不得不白手起家。唉,没办法,当不成富二代,只能争取当富二代的爸爸了。
王长信伸出一根手指,道:“杀人越货,这是最快的。”
张奇摇头:“我是好人,下不去手。”
王长信伸出第二根手指,“学得一身好武艺,被那些富可敌国的大贵族招为门客,可富贵有余。”
张奇再摇头:“给人当狗,打死不干。”
王长信深深看了一眼张奇后,伸出第三根手指,道:“无主之地之无主之宝,取之可发家致富。”
“这个可以有。”
张奇这才点头道:“不过,这无主之地的无主之宝,去哪里才能找到?”
“北邙山。”
王长信往东北方向一指,说道:“北邙山,人迹罕至,乃无主之地,却物华天宝,有奇珍异宝无数。北邙山的人参,乃是王室贡品,天下闻名,一株十年份的北邙人参,便价值百银。还有北邙山中的奇珍异兽,可令贵人们一掷千金。”
听到这里,张奇不由问道:“既然北邙山这么多宝贝,那为何无人去占领?”
“非不愿,而是不能。”
王长信摇头道:“北邙山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凶地,里面不仅有奇珍异宝,更有无数食人精怪。这千百年来,不知多少周人和犬戎人,葬身于北邙山中。犬戎人称之为大黑魔山,视为不祥之地,禁止族人进山,咱们大周也止步于边境长城,不敢涉足其中。”
“原来如此。”
张奇默默一点头。
难怪上次草原之行,伍长只敢带着他沿着北邙山的山脚前进,根本不敢进山。
原来是山中有精怪啊。
若是碰到犬戎人,他俩尚有一搏之力。
可若是遭遇到北邙山中那些修炼成精的猛兽,那可是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就像那头北邙虎。
只是远远听到一声虎啸,就吓得他们狼狈而逃。
王长信继续道:“北邙山虽是凶险无比,但每年都有不少采参客冒死进山,只要能采到一株北邙参,便足以换来一年的衣食无忧。古人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张奇想了一下后,问道:“那些采参客什么时候进山?”
王长信目光赞赏的看了一眼张奇,北邙山终年迷雾笼罩,加之内部地形复杂无比,往往进得去而出不来。
只有那些采参客,才知道如何安全的进出北邙山。
“张三郎是个聪明人啊。”
王长信心中感慨一声后,说道:“白沙城是距离北邙山最近的一座城,汇聚了大量的采参客。据我所知,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支采参队从白沙城出发,前往北邙山。你只要守在城门外,便能见到那些采参客。”
“明白了。”
张奇点点头,开始为进山搞钱做准备。
王长信并未阻止,他知道张奇心意已决,自己劝也无用。
他能做的,是给张奇放了几天假,反正现在边境长城无战事,也没人会在乎这里少了一位小兵。
对了,他还借了张奇一笔银子,以及三十支箭矢。
一切准备妥当后。
张奇换掉身上的戎衣,将自己打扮成了一名游侠。
说客,门客,刺客,侠客,是大周王朝广为人知的‘四大客’,尤其是四处游荡的侠客,人数最多,他们自称游侠,义字当先,喜好打抱不平,其实就是一群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带上自己的虎头双节枪以及弓箭后,化身为街溜子的张奇,匆匆离开了烽火台,往白沙城而去。
到达白沙城后,张奇先是采买了一些必备物资,随后选择了守株待兔,在白沙城的城门外蹲点,从早上蹲到晚上,又从晚上蹲到白天。
直到第三天。
天色还未亮,鸡鸣声刚响起的时候,白沙城的北城门缓缓打开。
没过多久。
一群鬼鬼祟祟的人,从城内无声无息的走了出来。
看到这群人,苟在城门外的张奇,顿时精神一振,赶紧从地上站起身来。蹲了两天两夜,痔疮都快蹲出来了,总算是把这群神神秘秘的采参客给蹲到了。
真不容易啊。
张奇很轻松的就混入其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或者说,没有人在意。
因为,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些人中途加入了这支队伍。
张奇暗中观察了一下。
这些采参客,男女老少都有,身形各异。
张奇甚至从中看到了一名拄着拐杖的老翁,佝偻着腰,走路一瘸一拐的。
好家伙,这也太内卷了吧。
张奇颇为感慨,再细心观察,他发现这些采参客虽然组成了一支队伍,但彼此之间都保持相当的距离,脸上表情淡漠,眼神中则充满了警惕。
结伴同行,是为了安全。
互相提防,同样也是为了安全。
“这就是人性啊……”
张奇正默默感慨时,突然,一只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上,吓了他一跳,回头一看,竟是和自己同样打扮的一名街溜……啊不,游侠。
“在下鱼子弶,乃白沙城游侠魁首。”
长得白白净净,笑的时候还会露出虎牙的年轻游侠,搭着张奇的肩,一脸热情的道:“咱们白沙城目前有一百零七名游侠,正欲结社,共襄大业,阁下来的正是时候啊……”
张奇算是听明白了。
简单说,眼前这位是一百多名街溜子的头头,准备在白沙城成立一个黑涩会组织,现在还在拉人头的阶段。
张奇果断拒绝了,顺便向旁边退了几步。
名叫鱼子弶的游侠,却是不死心,继续在他身旁喋喋不休,试图拉他进入自己的组织。
这一幕,引来不少采参客怒目而视。
鱼子弶这才闭嘴了。
可没过多久,这位话痨的游侠,又凑到张奇的面前,低声道:“兄弟,你的剑呢?”
没有剑的游侠,就跟吃烤肉没有蒜一样。
味道不正啊。
“我不用剑。”
被连问了三遍后,张奇这才回道:“我用枪。”
“你竟然用枪?”
鱼子弶瞪大了眼睛,用枪的游侠,这他妈是异端啊。
“有何问题么。”
张奇瞅了一眼面色古怪的鱼子弶,淡淡的道:“不用剑而用枪,是因为我喜欢捅人啊。”
“张三郎,你想要如何搞钱?”
王长信问道,对于张奇嘴中时不时冒出的这种不伦不类的用语,他已经见怪不怪了,甚至自己都用的不亦乐乎。
“当然是怎么搞钱快就怎么来。”
张奇嘿嘿一笑后,冲着王长信一抱拳道:“还请伍长教我。”
“你这小子。”
王长信摇摇头,无奈一笑道:“不知多少国人整日为衣食而奔波,想吃口饱饭都十分艰难。想搞钱,又谈何容易。”
沉吟一下后,他继续道:“搞钱的法子,的确有,但都是搏命的买卖。”
“怎么说?”
张奇坐直身体,眼睛闪闪发亮。
前世他是一名富二代,躺赢。
而这一世,他家境贫寒,身份低微,不得不白手起家。唉,没办法,当不成富二代,只能争取当富二代的爸爸了。
王长信伸出一根手指,道:“杀人越货,这是最快的。”
张奇摇头:“我是好人,下不去手。”
王长信伸出第二根手指,“学得一身好武艺,被那些富可敌国的大贵族招为门客,可富贵有余。”
张奇再摇头:“给人当狗,打死不干。”
王长信深深看了一眼张奇后,伸出第三根手指,道:“无主之地之无主之宝,取之可发家致富。”
“这个可以有。”
张奇这才点头道:“不过,这无主之地的无主之宝,去哪里才能找到?”
“北邙山。”
王长信往东北方向一指,说道:“北邙山,人迹罕至,乃无主之地,却物华天宝,有奇珍异宝无数。北邙山的人参,乃是王室贡品,天下闻名,一株十年份的北邙人参,便价值百银。还有北邙山中的奇珍异兽,可令贵人们一掷千金。”
听到这里,张奇不由问道:“既然北邙山这么多宝贝,那为何无人去占领?”
“非不愿,而是不能。”
王长信摇头道:“北邙山乃是天下一等一的凶地,里面不仅有奇珍异宝,更有无数食人精怪。这千百年来,不知多少周人和犬戎人,葬身于北邙山中。犬戎人称之为大黑魔山,视为不祥之地,禁止族人进山,咱们大周也止步于边境长城,不敢涉足其中。”
“原来如此。”
张奇默默一点头。
难怪上次草原之行,伍长只敢带着他沿着北邙山的山脚前进,根本不敢进山。
原来是山中有精怪啊。
若是碰到犬戎人,他俩尚有一搏之力。
可若是遭遇到北邙山中那些修炼成精的猛兽,那可是连拼命的机会都没有。
就像那头北邙虎。
只是远远听到一声虎啸,就吓得他们狼狈而逃。
王长信继续道:“北邙山虽是凶险无比,但每年都有不少采参客冒死进山,只要能采到一株北邙参,便足以换来一年的衣食无忧。古人言,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啊。”
张奇想了一下后,问道:“那些采参客什么时候进山?”
王长信目光赞赏的看了一眼张奇,北邙山终年迷雾笼罩,加之内部地形复杂无比,往往进得去而出不来。
只有那些采参客,才知道如何安全的进出北邙山。
“张三郎是个聪明人啊。”
王长信心中感慨一声后,说道:“白沙城是距离北邙山最近的一座城,汇聚了大量的采参客。据我所知,每隔几天就会有一支采参队从白沙城出发,前往北邙山。你只要守在城门外,便能见到那些采参客。”
“明白了。”
张奇点点头,开始为进山搞钱做准备。
王长信并未阻止,他知道张奇心意已决,自己劝也无用。
他能做的,是给张奇放了几天假,反正现在边境长城无战事,也没人会在乎这里少了一位小兵。
对了,他还借了张奇一笔银子,以及三十支箭矢。
一切准备妥当后。
张奇换掉身上的戎衣,将自己打扮成了一名游侠。
说客,门客,刺客,侠客,是大周王朝广为人知的‘四大客’,尤其是四处游荡的侠客,人数最多,他们自称游侠,义字当先,喜好打抱不平,其实就是一群无所事事的街溜子。
带上自己的虎头双节枪以及弓箭后,化身为街溜子的张奇,匆匆离开了烽火台,往白沙城而去。
到达白沙城后,张奇先是采买了一些必备物资,随后选择了守株待兔,在白沙城的城门外蹲点,从早上蹲到晚上,又从晚上蹲到白天。
直到第三天。
天色还未亮,鸡鸣声刚响起的时候,白沙城的北城门缓缓打开。
没过多久。
一群鬼鬼祟祟的人,从城内无声无息的走了出来。
看到这群人,苟在城门外的张奇,顿时精神一振,赶紧从地上站起身来。蹲了两天两夜,痔疮都快蹲出来了,总算是把这群神神秘秘的采参客给蹲到了。
真不容易啊。
张奇很轻松的就混入其中,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或者说,没有人在意。
因为,除了他之外,还有一些人中途加入了这支队伍。
张奇暗中观察了一下。
这些采参客,男女老少都有,身形各异。
张奇甚至从中看到了一名拄着拐杖的老翁,佝偻着腰,走路一瘸一拐的。
好家伙,这也太内卷了吧。
张奇颇为感慨,再细心观察,他发现这些采参客虽然组成了一支队伍,但彼此之间都保持相当的距离,脸上表情淡漠,眼神中则充满了警惕。
结伴同行,是为了安全。
互相提防,同样也是为了安全。
“这就是人性啊……”
张奇正默默感慨时,突然,一只手掌搭在他的肩膀上,吓了他一跳,回头一看,竟是和自己同样打扮的一名街溜……啊不,游侠。
“在下鱼子弶,乃白沙城游侠魁首。”
长得白白净净,笑的时候还会露出虎牙的年轻游侠,搭着张奇的肩,一脸热情的道:“咱们白沙城目前有一百零七名游侠,正欲结社,共襄大业,阁下来的正是时候啊……”
张奇算是听明白了。
简单说,眼前这位是一百多名街溜子的头头,准备在白沙城成立一个黑涩会组织,现在还在拉人头的阶段。
张奇果断拒绝了,顺便向旁边退了几步。
名叫鱼子弶的游侠,却是不死心,继续在他身旁喋喋不休,试图拉他进入自己的组织。
这一幕,引来不少采参客怒目而视。
鱼子弶这才闭嘴了。
可没过多久,这位话痨的游侠,又凑到张奇的面前,低声道:“兄弟,你的剑呢?”
没有剑的游侠,就跟吃烤肉没有蒜一样。
味道不正啊。
“我不用剑。”
被连问了三遍后,张奇这才回道:“我用枪。”
“你竟然用枪?”
鱼子弶瞪大了眼睛,用枪的游侠,这他妈是异端啊。
“有何问题么。”
张奇瞅了一眼面色古怪的鱼子弶,淡淡的道:“不用剑而用枪,是因为我喜欢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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