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张 打道回府
作者:龙爪洪荒 更新:2024-03-22 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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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先森跑的是快,几乎一眨眼功夫就跑得无影无踪,大河马在后面追得看起来有些累,原地停下低着脑袋不知道在干啥。洪竜大概考虑了下,让河马在陆地上追猎,基本是别想了。
“你跟我去一个地方,有非常大的湖,和很多喝水游泳的动物。我们一起走。”洪竜来到河马跟前提议道,用尽量简短的概括说明了情况。不过他也知道动物的领地意识,不清楚河马会不会答应,还是要用了商量的语气,强求不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巨河马竟然很兴奋的满口答应。而且原因也非常简单,它的同族在炭疽病发时期已经基本死干净了。现在的这些河马都是新搬过来的,巨河马本来就在它们中格格不入,基本是完全独行。而且离开这片伤心之地,对它来说也是好事。
于是,在傍晚洪竜自己出去抓了一只水牛,跟巨河马一块儿分食了后,巨河马立刻很开心的跟着洪竜大摇大摆踏上了归途。这么些日子不见,洪竜竟然有些想念拉鄂与墨心,他不由自嘲,自己前世的时候还没这么多情感。
回到马拉河原岸,那一侧现在已经一片荒芜,偶尔见到几具路边的尸体。由于河马白天长途陆地跋涉会晒裂皮肤,晚上走更好,只得加快进行速度尽量赶紧离开这片暂时失去生机的土地。当天蒙蒙亮就见到另一边支流的时候,洪竜几乎是奔跑着向水里冲去,不明就以的大河马也跟在后面赶了过去。
回去的时候顺流而下,可真是舒畅多了。洪竜几乎瞬间就想顺流箭射狂飙,但考虑到河马的水性,他不由按耐住了激扬的心。
河马是否会游泳,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一种说法认为河马密度太大,很难自然浮起,通过在水里行走前进,在较深的水中就需要四肢蹬一下河床短暂浮上水面呼吸再沉下去。所以河马生活的水一般不深。
但洪竜并不相信这种说法。因为刚出生的小河马游泳他可见过,如果不会游泳岂不是早淹死了,可没有这么浅的水让小河马浮着。河马的肩高一般都不到1.5米,要是固定这个水深那有一大半非洲水域河马都去不了。
“你跟着我,尽量跟上。咱们比赛。”洪竜提议道。
“什么是比赛?”河马一脑袋黑人问号。
“噗。。就是看谁游得快。”洪竜汗颜,他又忘了动物理解不了人类发明的概念。
“哦。”
话音刚落,洪竜就像霍得窜出去五六个身位,风驰电掣下水流都被他冲的向两侧飞溅。没多久很快就飚过去几百米,他一边游一边看河马有没有跟上来,没过一会,就见水面上一声巨响,巨大的河马从水里鱼跃而起,那气势还真似碧水金晶兽降临,颇有几分霸气。
“可以啊。”洪竜给出了赞叹的评论,这不游得挺好吗。他速度全部放开,巨河马紧随其后,水面上两大巨兽的狂飙让河岸的动物吓得四处逃散。千里江陵一日还,家就在前方。
回去的时候几乎看不到病死的河马了,但同样活的也没看到,恐怕已经。。洪竜叹了口气,生生死死,在大自然的法则里更显得残酷。根据那大家伙的说法推断,这一次河马的炭疽病应该是从北到南蔓延的。也就是上次自己在这里看到河马中出现患病死亡个体的时候,马拉河那边的河马已经死过一票了,那边的病发初期起码早好几个月。
河边一群长颈鹿正在休闲得喝着水,这些巨大的生物通常都能超过1吨,除了狮子外也罕有敌手,不过偶尔比较大的尼罗鳄也有猎杀过它们。毕竟那过于纤长的结构在喝水时被鳄鱼攻击太不方便了,只是以尼罗鳄的体型,很少有大到能完成猎杀长颈鹿的个体。
哗啦,水面下突然伸出一张血盆大口,一口咬住一头长颈鹿的脖子,向着后面抛铅球一样甩去。那1吨多重的长颈鹿竟然被它整个朝后抛出五六米,重重落在水中,脖子更是扭曲成了一个它们活着永远摆不出来的姿势。其他同伴纷纷惊的四处逃散。
一头成年长颈鹿,跟布娃娃一样被嗖得朝后就扔了出去。这样恐怖而诡异的画面,让周围所有动物都吓得抱头鼠窜,除了某个岩石一样巨大的憨厚家伙。
洪竜美滋滋得撕开了长颈鹿的肚腹,一块块巨大的血肉迅速填进大胃里。巨河马也不客气把整个断掉的脖子都扯了下来,连骨头一起嘎吱嘎吱嚼碎。
羚羊斑马什么的,洪竜也懒得去一个个猎杀,太麻烦了,那样还不如抓鱼吃。现在他想吃陆地哺乳动物就直接抓大型的,水牛之下的都很少入他法眼,肉少啊。
离坦噶尼喀湖越来越近,看着越来越熟悉的景色,洪竜却开始有了一丝烦躁的情绪。而且越靠近,那股火气就越来越旺盛。
动物在大难临头的时候都会有提前的预感,而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时也会有比人类强得多的第六感预知。他几乎是瞬间想到了某种可能。
“到了,这是这里,你先附近逛逛,我一会就回来。”洪竜撂下一句话就狂飙而去,留下河马在原地目瞪狗呆。
两架直升机在半空中盘旋,无数荷枪实弹的雇佣兵把前面挤得水泄不通。土着人的大门已经被几辆装甲车压倒,哭喊声喝骂声响做一团。
嗖,一块巨大的岩石划破天际向着一架直升机砸去,在边上划过一道遗憾的弧线擦边而过,落在了下面树林中。
吼!巨型猩猩那雷鸣般的怒吼,在丛林中显得格外狂野。
几个小队的雇佣兵扇形向那个方向包抄,他们都很紧张,刚刚的大意已经让他们损失了十几个弟兄,有几个胸腔都变成了一滩烂泥。真没想到世界上有这么大的大猩猩,简直就是电影里的金刚。而且它比金刚更聪明,被打伤后不仅没有上来不顾一切拼命,而是转为游击战和扔石头树干。那一顿大石头棒子过来,他们必得躲避,拖到现在还没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战果。
河边的营地,一张大网里面,一条大到超乎人想象的巨蟒正在徒劳的挣扎,网子系在几棵树上,巨蟒中了麻醉剂,已经越来越无力。反政府武装的大头目,小古斯塔夫满脸自豪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把那稀世罕见的巨兽拖过来,等着剩下的人把大猩猩也抓到,他就真的发财了。上次的巨鳄至今没有见到,但他预感,这片原始森林里存在的巨兽一定超乎他的想象。
邓先森跑的是快,几乎一眨眼功夫就跑得无影无踪,大河马在后面追得看起来有些累,原地停下低着脑袋不知道在干啥。洪竜大概考虑了下,让河马在陆地上追猎,基本是别想了。
“你跟我去一个地方,有非常大的湖,和很多喝水游泳的动物。我们一起走。”洪竜来到河马跟前提议道,用尽量简短的概括说明了情况。不过他也知道动物的领地意识,不清楚河马会不会答应,还是要用了商量的语气,强求不了。
但出乎意料的是,巨河马竟然很兴奋的满口答应。而且原因也非常简单,它的同族在炭疽病发时期已经基本死干净了。现在的这些河马都是新搬过来的,巨河马本来就在它们中格格不入,基本是完全独行。而且离开这片伤心之地,对它来说也是好事。
于是,在傍晚洪竜自己出去抓了一只水牛,跟巨河马一块儿分食了后,巨河马立刻很开心的跟着洪竜大摇大摆踏上了归途。这么些日子不见,洪竜竟然有些想念拉鄂与墨心,他不由自嘲,自己前世的时候还没这么多情感。
回到马拉河原岸,那一侧现在已经一片荒芜,偶尔见到几具路边的尸体。由于河马白天长途陆地跋涉会晒裂皮肤,晚上走更好,只得加快进行速度尽量赶紧离开这片暂时失去生机的土地。当天蒙蒙亮就见到另一边支流的时候,洪竜几乎是奔跑着向水里冲去,不明就以的大河马也跟在后面赶了过去。
回去的时候顺流而下,可真是舒畅多了。洪竜几乎瞬间就想顺流箭射狂飙,但考虑到河马的水性,他不由按耐住了激扬的心。
河马是否会游泳,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一种说法认为河马密度太大,很难自然浮起,通过在水里行走前进,在较深的水中就需要四肢蹬一下河床短暂浮上水面呼吸再沉下去。所以河马生活的水一般不深。
但洪竜并不相信这种说法。因为刚出生的小河马游泳他可见过,如果不会游泳岂不是早淹死了,可没有这么浅的水让小河马浮着。河马的肩高一般都不到1.5米,要是固定这个水深那有一大半非洲水域河马都去不了。
“你跟着我,尽量跟上。咱们比赛。”洪竜提议道。
“什么是比赛?”河马一脑袋黑人问号。
“噗。。就是看谁游得快。”洪竜汗颜,他又忘了动物理解不了人类发明的概念。
“哦。”
话音刚落,洪竜就像霍得窜出去五六个身位,风驰电掣下水流都被他冲的向两侧飞溅。没多久很快就飚过去几百米,他一边游一边看河马有没有跟上来,没过一会,就见水面上一声巨响,巨大的河马从水里鱼跃而起,那气势还真似碧水金晶兽降临,颇有几分霸气。
“可以啊。”洪竜给出了赞叹的评论,这不游得挺好吗。他速度全部放开,巨河马紧随其后,水面上两大巨兽的狂飙让河岸的动物吓得四处逃散。千里江陵一日还,家就在前方。
回去的时候几乎看不到病死的河马了,但同样活的也没看到,恐怕已经。。洪竜叹了口气,生生死死,在大自然的法则里更显得残酷。根据那大家伙的说法推断,这一次河马的炭疽病应该是从北到南蔓延的。也就是上次自己在这里看到河马中出现患病死亡个体的时候,马拉河那边的河马已经死过一票了,那边的病发初期起码早好几个月。
河边一群长颈鹿正在休闲得喝着水,这些巨大的生物通常都能超过1吨,除了狮子外也罕有敌手,不过偶尔比较大的尼罗鳄也有猎杀过它们。毕竟那过于纤长的结构在喝水时被鳄鱼攻击太不方便了,只是以尼罗鳄的体型,很少有大到能完成猎杀长颈鹿的个体。
哗啦,水面下突然伸出一张血盆大口,一口咬住一头长颈鹿的脖子,向着后面抛铅球一样甩去。那1吨多重的长颈鹿竟然被它整个朝后抛出五六米,重重落在水中,脖子更是扭曲成了一个它们活着永远摆不出来的姿势。其他同伴纷纷惊的四处逃散。
一头成年长颈鹿,跟布娃娃一样被嗖得朝后就扔了出去。这样恐怖而诡异的画面,让周围所有动物都吓得抱头鼠窜,除了某个岩石一样巨大的憨厚家伙。
洪竜美滋滋得撕开了长颈鹿的肚腹,一块块巨大的血肉迅速填进大胃里。巨河马也不客气把整个断掉的脖子都扯了下来,连骨头一起嘎吱嘎吱嚼碎。
羚羊斑马什么的,洪竜也懒得去一个个猎杀,太麻烦了,那样还不如抓鱼吃。现在他想吃陆地哺乳动物就直接抓大型的,水牛之下的都很少入他法眼,肉少啊。
离坦噶尼喀湖越来越近,看着越来越熟悉的景色,洪竜却开始有了一丝烦躁的情绪。而且越靠近,那股火气就越来越旺盛。
动物在大难临头的时候都会有提前的预感,而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时也会有比人类强得多的第六感预知。他几乎是瞬间想到了某种可能。
“到了,这是这里,你先附近逛逛,我一会就回来。”洪竜撂下一句话就狂飙而去,留下河马在原地目瞪狗呆。
两架直升机在半空中盘旋,无数荷枪实弹的雇佣兵把前面挤得水泄不通。土着人的大门已经被几辆装甲车压倒,哭喊声喝骂声响做一团。
嗖,一块巨大的岩石划破天际向着一架直升机砸去,在边上划过一道遗憾的弧线擦边而过,落在了下面树林中。
吼!巨型猩猩那雷鸣般的怒吼,在丛林中显得格外狂野。
几个小队的雇佣兵扇形向那个方向包抄,他们都很紧张,刚刚的大意已经让他们损失了十几个弟兄,有几个胸腔都变成了一滩烂泥。真没想到世界上有这么大的大猩猩,简直就是电影里的金刚。而且它比金刚更聪明,被打伤后不仅没有上来不顾一切拼命,而是转为游击战和扔石头树干。那一顿大石头棒子过来,他们必得躲避,拖到现在还没取得什么实质性的战果。
河边的营地,一张大网里面,一条大到超乎人想象的巨蟒正在徒劳的挣扎,网子系在几棵树上,巨蟒中了麻醉剂,已经越来越无力。反政府武装的大头目,小古斯塔夫满脸自豪的看着自己的手下把那稀世罕见的巨兽拖过来,等着剩下的人把大猩猩也抓到,他就真的发财了。上次的巨鳄至今没有见到,但他预感,这片原始森林里存在的巨兽一定超乎他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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