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1章 假装失忆
作者:巅峰的神 更新:2024-03-20 00:07
m国五大湖区域。
一座名为塞尔达的小镇,延续往日安宁。
清晨,镇长罗德的妻子温妮端着早餐上二楼,推开一间卧室的门,吓一跳,餐盘掉落在地上。
坐在床上凝视赤条条上半身的陈浩抬起头,看到散落在地上的食物和一位五六十岁的金发妇人。
“是您救了我?”
陈浩问温妮。
命不久矣的他,决定再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第一站便是m国,徒步到五大湖区域,在森林中遇到两头觅食的成年棕熊。
击退棕熊后,他内伤发作,昏了过去。
“我……是我丈夫把你带回来的,也不算是我们救了你,我们只是照顾你一晚上……”
温妮面对突然醒来的陈浩,有些紧张。
“亲爱的,怎么了?”
罗德以为妻子遇险,着急忙慌冲上二楼,来到卧室门口,见陈浩醒来,松了一口气。
昨天他和几个老友去森林中打猎,遇到这昏迷的青年,便带回家,笑道:“醒过来就好。”
陈浩下床,朝夫妇俩深鞠一躬,即使他不确定自己还能活多久,仍真诚感谢这对夫妇。
换好衣服的陈浩,从二楼走下来。
准备好早餐的罗德、温妮,同时打量陈浩。
“乔治的衣服,他穿在身上正好,亲爱的,你发现没,他长得有些像乔治,都很英俊,只是他头发是黑色。”
温妮看着陈浩,双眼泛起泪光,悲伤掩面。
“亲爱的,不要难过,乔治在天堂过得很好,也一定不愿你为他伤心。”罗德搂住妻子,安慰妻子。
伤心掩面的温妮点了点头。
乔治,两人的儿子,多年前死去。
“你们怎么了?”
陈浩凝视流露伤感的夫妇俩。
“我们看到你,想起了我们的儿子,乔治。”罗德说着话请陈浩坐到桌边。
“你们的儿子?”
“五年前,他独自去森林里打猎,被几头熊围攻。”
罗德情不自禁叹气。
陈浩道:“非常抱歉,勾起你们的伤心事。”
“没关系。”
罗德挤出笑脸。
接下来,三人坐在桌边,边吃边聊。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温妮亲切询问陈浩。
“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陈浩苦笑,假装失忆。
失忆。
避免别人了解他的最好借口。
“太不幸了。”
温妮心疼陈浩。
“在你恢复记忆前,就把这里当做你的家,安心静养,我们会照顾你。”罗德的决定得到妻子赞许。
“谢谢你们。”
陈浩很感动。
吃完早饭,陈浩决定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环境。
罗德、温妮夫妇目送陈浩走出庭院。
“我觉得,这是上帝为减轻我们的丧子之痛,赐予我们的礼物。”温妮这话令罗德诧异侧目。
他的儿子,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可他还是点头,顺从妻子的想法。
这些年,妻子因儿子的死,一直难过痛苦,如果被他救回来的陌生东方青年,能减轻妻子的痛苦,也挺好。
“如果他本性善良,且一直失忆,那就让他跟咱们一起生活下去,把他当儿子看待。”
罗德说着话搂住妻子。
温妮激动点头。
小镇的林荫道上,陈浩漫无目的闲逛。
镇子不大,不到两百户人家,家家住独栋别墅,房子分散,所以小镇的面积并不小。
镇子上还有一个小警局,三辆警车,还有一家超市、一个小加油站、一家旅馆、两家快餐店。
融入森林,陈浩很喜欢这样的小镇,走出小镇,走入森林。
森林中的参天大树,多是笔挺粗壮的水杉。
大树底下不长草,这说法不适用这连绵森林,这里,大树下的灌木茂密,展现出原始森林才有的勃勃生机。
陈浩躲入灌木丛中,盘膝打坐,检查内伤。
听力、视力、感知力未减弱,凝神细听的话,十米外蚊子振动翅膀发出的声音,他仍能听得清清楚楚。
再剧烈动手一两次,可能彻底死翘翘。
陈浩做出判断,缓缓站直,谈不上悲伤。
这些天,他一直等待死亡来临。
返回罗德家时,陈浩遇到三男两女。
站在皮卡旁抽烟聊天这五个青年,也注意到陈浩,这个有些闭塞的小镇,从未出现过黑头发黄皮肤的华国人。
“哪来的小子?”
五人中一金发青年冲着陈浩肆无忌惮嚷嚷,明显在歧视陈浩。
陈浩无视金发青年,走到林荫路另一侧,避开对方,不屑计较。
“嗨,小子,你聋了吗?!”
金发青年再次嚷嚷,把手中一罐只喝两口的啤酒砸向陈浩。
蓬!
易拉罐砸在陈浩脚边,酒水溅到陈浩裤子上。
陈浩依然无视对方,快步前行。
“废物!”
“懦夫!”
“你不配待在这里,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会用拳头把你的牙齿,一颗一颗打掉。”
三个青年叫嚣。
两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孩,以不屑眼神鄙夷渐行渐远的陈浩,心想这么软弱的男人,活该被欺负。
“我听说,罗德镇长收留了一个来历不明的东方青年,也许就是刚刚走过去那个废物。”说这话的女孩叫娜塔莉。
“罗德镇长的心肠真是太好了,怪不得被神父誉为全镇最忠实的信徒。”
刚才朝陈浩砸啤酒的金发青年约翰,边说边笑,明显在嘲讽罗德。
约翰,镇上游手好闲的混混。
另两个青年是约翰的跟班,同样不学无术。
三人平时靠给镇上的瘾君子提供解瘾的“药”赚零花钱,娜塔莉则是约翰的女友。
另一个女孩,则是娜塔莉的闺蜜。
什么样的人,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所以两个女孩都不是省油的灯。
“露丝,我有个想法,你去勾引那黄猴子,把他带进林子里,脱掉他衣服,然后你假装他侮辱你,我们暗中跟着你,你一喊,我们就出现。”
约翰坏笑着说出整陈浩的想法。
“我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娜塔莉的闺蜜露丝,抽着烟问约翰。
“当然有好处,到时候,黄猴子不想坐牢,就得乖乖听咱们的话,等于咱们多了个奴隶,让他干嘛,他必须干嘛。”
约翰说到最后笑出声,极为得意。
“老大,你这想法太好了,多个奴隶,我们来钱的速度会更快,钱多了,约翰党就能壮大,说不准,过几年,咱们能在纽城占有一块地盘。”
约翰的跟班兴奋不已。
“跟我一样聪明。”
约翰笑着拍了拍跟班肩头,又问露丝“约翰党多赚钱,该你拿的好处,自然也会变多,干不干?”
露丝抬起穿着过膝长靴的脚,踩灭扔在地上的烟头,骚里骚气道:“有好处拿,当然要干。”
“好!”
约翰大笑。
走出去几百米的陈浩,仍能听清五男三女说话,微微撇嘴,原本显得人畜无害的面庞变得冷酷。
虎落平阳,也不可能遭犬欺!
一座名为塞尔达的小镇,延续往日安宁。
清晨,镇长罗德的妻子温妮端着早餐上二楼,推开一间卧室的门,吓一跳,餐盘掉落在地上。
坐在床上凝视赤条条上半身的陈浩抬起头,看到散落在地上的食物和一位五六十岁的金发妇人。
“是您救了我?”
陈浩问温妮。
命不久矣的他,决定再好好看一看这个世界,第一站便是m国,徒步到五大湖区域,在森林中遇到两头觅食的成年棕熊。
击退棕熊后,他内伤发作,昏了过去。
“我……是我丈夫把你带回来的,也不算是我们救了你,我们只是照顾你一晚上……”
温妮面对突然醒来的陈浩,有些紧张。
“亲爱的,怎么了?”
罗德以为妻子遇险,着急忙慌冲上二楼,来到卧室门口,见陈浩醒来,松了一口气。
昨天他和几个老友去森林中打猎,遇到这昏迷的青年,便带回家,笑道:“醒过来就好。”
陈浩下床,朝夫妇俩深鞠一躬,即使他不确定自己还能活多久,仍真诚感谢这对夫妇。
换好衣服的陈浩,从二楼走下来。
准备好早餐的罗德、温妮,同时打量陈浩。
“乔治的衣服,他穿在身上正好,亲爱的,你发现没,他长得有些像乔治,都很英俊,只是他头发是黑色。”
温妮看着陈浩,双眼泛起泪光,悲伤掩面。
“亲爱的,不要难过,乔治在天堂过得很好,也一定不愿你为他伤心。”罗德搂住妻子,安慰妻子。
伤心掩面的温妮点了点头。
乔治,两人的儿子,多年前死去。
“你们怎么了?”
陈浩凝视流露伤感的夫妇俩。
“我们看到你,想起了我们的儿子,乔治。”罗德说着话请陈浩坐到桌边。
“你们的儿子?”
“五年前,他独自去森林里打猎,被几头熊围攻。”
罗德情不自禁叹气。
陈浩道:“非常抱歉,勾起你们的伤心事。”
“没关系。”
罗德挤出笑脸。
接下来,三人坐在桌边,边吃边聊。
“孩子,你叫什么名字,来自哪里?”
温妮亲切询问陈浩。
“我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陈浩苦笑,假装失忆。
失忆。
避免别人了解他的最好借口。
“太不幸了。”
温妮心疼陈浩。
“在你恢复记忆前,就把这里当做你的家,安心静养,我们会照顾你。”罗德的决定得到妻子赞许。
“谢谢你们。”
陈浩很感动。
吃完早饭,陈浩决定出去走走,熟悉一下环境。
罗德、温妮夫妇目送陈浩走出庭院。
“我觉得,这是上帝为减轻我们的丧子之痛,赐予我们的礼物。”温妮这话令罗德诧异侧目。
他的儿子,独一无二,没有谁能代替,可他还是点头,顺从妻子的想法。
这些年,妻子因儿子的死,一直难过痛苦,如果被他救回来的陌生东方青年,能减轻妻子的痛苦,也挺好。
“如果他本性善良,且一直失忆,那就让他跟咱们一起生活下去,把他当儿子看待。”
罗德说着话搂住妻子。
温妮激动点头。
小镇的林荫道上,陈浩漫无目的闲逛。
镇子不大,不到两百户人家,家家住独栋别墅,房子分散,所以小镇的面积并不小。
镇子上还有一个小警局,三辆警车,还有一家超市、一个小加油站、一家旅馆、两家快餐店。
融入森林,陈浩很喜欢这样的小镇,走出小镇,走入森林。
森林中的参天大树,多是笔挺粗壮的水杉。
大树底下不长草,这说法不适用这连绵森林,这里,大树下的灌木茂密,展现出原始森林才有的勃勃生机。
陈浩躲入灌木丛中,盘膝打坐,检查内伤。
听力、视力、感知力未减弱,凝神细听的话,十米外蚊子振动翅膀发出的声音,他仍能听得清清楚楚。
再剧烈动手一两次,可能彻底死翘翘。
陈浩做出判断,缓缓站直,谈不上悲伤。
这些天,他一直等待死亡来临。
返回罗德家时,陈浩遇到三男两女。
站在皮卡旁抽烟聊天这五个青年,也注意到陈浩,这个有些闭塞的小镇,从未出现过黑头发黄皮肤的华国人。
“哪来的小子?”
五人中一金发青年冲着陈浩肆无忌惮嚷嚷,明显在歧视陈浩。
陈浩无视金发青年,走到林荫路另一侧,避开对方,不屑计较。
“嗨,小子,你聋了吗?!”
金发青年再次嚷嚷,把手中一罐只喝两口的啤酒砸向陈浩。
蓬!
易拉罐砸在陈浩脚边,酒水溅到陈浩裤子上。
陈浩依然无视对方,快步前行。
“废物!”
“懦夫!”
“你不配待在这里,别再让我看到你,否则我会用拳头把你的牙齿,一颗一颗打掉。”
三个青年叫嚣。
两个浓妆艳抹衣着暴露的女孩,以不屑眼神鄙夷渐行渐远的陈浩,心想这么软弱的男人,活该被欺负。
“我听说,罗德镇长收留了一个来历不明的东方青年,也许就是刚刚走过去那个废物。”说这话的女孩叫娜塔莉。
“罗德镇长的心肠真是太好了,怪不得被神父誉为全镇最忠实的信徒。”
刚才朝陈浩砸啤酒的金发青年约翰,边说边笑,明显在嘲讽罗德。
约翰,镇上游手好闲的混混。
另两个青年是约翰的跟班,同样不学无术。
三人平时靠给镇上的瘾君子提供解瘾的“药”赚零花钱,娜塔莉则是约翰的女友。
另一个女孩,则是娜塔莉的闺蜜。
什么样的人,结交什么样的朋友,所以两个女孩都不是省油的灯。
“露丝,我有个想法,你去勾引那黄猴子,把他带进林子里,脱掉他衣服,然后你假装他侮辱你,我们暗中跟着你,你一喊,我们就出现。”
约翰坏笑着说出整陈浩的想法。
“我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娜塔莉的闺蜜露丝,抽着烟问约翰。
“当然有好处,到时候,黄猴子不想坐牢,就得乖乖听咱们的话,等于咱们多了个奴隶,让他干嘛,他必须干嘛。”
约翰说到最后笑出声,极为得意。
“老大,你这想法太好了,多个奴隶,我们来钱的速度会更快,钱多了,约翰党就能壮大,说不准,过几年,咱们能在纽城占有一块地盘。”
约翰的跟班兴奋不已。
“跟我一样聪明。”
约翰笑着拍了拍跟班肩头,又问露丝“约翰党多赚钱,该你拿的好处,自然也会变多,干不干?”
露丝抬起穿着过膝长靴的脚,踩灭扔在地上的烟头,骚里骚气道:“有好处拿,当然要干。”
“好!”
约翰大笑。
走出去几百米的陈浩,仍能听清五男三女说话,微微撇嘴,原本显得人畜无害的面庞变得冷酷。
虎落平阳,也不可能遭犬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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