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买金项链
作者:叶一滴水 更新:2024-03-18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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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完之后,韩渊当即说没有,但他前妻却说道:“报告法官,在结婚之前,他们就说过,要给我们买房,后来一直没买,等我们结婚后,他才给我们买的房,这明明是赠与行为,怎么能变成借款了?当时,我又没有录音,要是有录音,就能证明我说的是真话,他们说的话是假的。”
韩渊的前妻明显急了,但是她却没证据可提交。
孟浪便对她讲道:“你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就不要在法庭上讲,有一句话说的好,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死抓住不放,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
他刚这样一讲完,对方律师说道:“原告律师说的没错,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是第二被告所讲的情况确实是事实,这事该怎么说?现在第一被告是与原告站在一起的,原告说是借款,第一被告肯定说是借款,第二被告如何证明是赠与行为?这就是一种恶意串通行为,请法官查明事实真相,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孟浪听了,反驳道:“本律师再重复两点,一是,原告从来没有明确说过要赠与两百一十万给被告买房,这跟第一被告与原告站不站在一起没有任何关系,谁规定父母借给子女钱就一定是赠与?第一被告早已成年,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第二,不能因为第二被告觉得她的利益受损了,就是别人在恶意串通,所涉房产已经在离婚案中分割完毕,第二被告已经获得了房产利益,两被告在婚后购置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不能不承担,两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买房,难道两被告不该偿还吗?不能有好处就归自己,有债务就推给别人,污蔑别人在侵害她的利益,这是毫无根据的。”
话一说到此,法官也是完全听明白了,虽然第二被告一直认为房子是原告给他和第一被告买的,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原告向他们作了赠与行为,法律规定,父母在婚后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案,原告并没有直接给子女购买房产,而是将钱款打到了第一被告户头,以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名义购买的房产,这显然不能算作是原告直接购买的房产,因而其打给第一被告的钱款,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应当视作是一种借款。
毕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父母给子女的钱就一定是赠与,而不可能是借款啊?
第二被告以为占了便宜,但是没想到的是,到手的便宜又要丢了。
法官最后问第一被告可愿意还钱?
韩渊马上说道:“愿意还钱。”配合的很好。
一问第二被告,第二被告马上蹦了起来:“他愿意还让他还,反正我是不还,与我无关。”
法官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韩渊说愿意,第二被告又说不愿意。
法官便宣布不再调解,事后再下判决。
开完庭,韩渊马上就走过来与孟浪打招呼。
他前妻就马上指着他道:“你还说没串通,这就走过去穿一条裤子了!”
韩渊回过头怒道:“我爸妈辛辛苦苦攒的钱,凭什么给你?你想算计我,现在我再要回来,你没吃亏!”
“老娘跟你半天,已经吃亏了!”
“你在跟我以前,已经跟过别的男人,你要是吃亏,你找别的男人去!”
两人吵了起来,法警赶忙将他们给劝了开来。
孟浪看到这一切,心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有人想讨巧占便宜,法律还是会想办法主持公道的。
案子在第二天就判下来了,韩渊胜诉,采纳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孟浪所说的理由。他前妻一看,便不服上诉,韩渊又来找他。
一看他又来找自己,按照行规,上诉也需要交纳律师费,如果想请他继续代理案件,还要出一笔律师费。
虽然这对于许多律师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又可以挣到一笔钱,但是孟浪觉得,这对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审二审,折腾来折腾去,最后钱都让律师赚去了。
因而他就不忍心再收韩渊的律师费,便想了想对他说道:“这样吧,对方上诉,大概率不会成功,你也不需要请我,我到时给你爸妈写个代理词,你爸妈在庭上念念就可以了,这样,你省了律师费,结果也不会差到哪里,你看好不好?”
韩渊道:“孟律师,你要收多少律师费,我都给,你不去法庭,我心里没底。”
孟浪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情,但是真的没有必要,我与李记者算作是好朋友,给你说的都是实话,你放心吧。”
见孟浪这般讲,韩渊很受感动,都是为他着想啊。
这个案子一结束,孟浪进入系统一看,又新增加了两万经验点,加起来,就是十二万六千八百点了!
心里感觉很不错,就进入系统大卖场里头准备买一件礼物送给牛昭。
买什么呢?
里面都没有便宜的物品,房子车子肯定不适合送给她,因而看了半天,只有金银首饰适合送给牛昭作礼物。
但是牛昭会要他的金银首饰吗?
里面一条金项链,价值一万经验点,绝对是纯金二十四K的,斤两很足,这要是买下来,放在市场上能值十来万,一下子送给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会不会收?
然而如果不买这个东西,其它的更不适合买,想了一会儿,便决定把项链买下来,想办法让牛昭接受了。
买下来后,到了第二天上午,便有金店打电话来,让他来取金项链,这件金项链是专门订制的,十分珍贵。
本来想着自己直接去拿,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他拿来了,再去送给牛昭,万一牛昭不要,还真是烫手的山芋,因而想出一个主意,他便让金店老板,将这只项链直接派人送给牛昭,相当于是送快递了。
金店老板一听,还从来没有遇见过这样的事,但是想想觉得这是年轻人之间的一种浪漫,给女朋友买金项链,不亲自交给女朋友,而是让金店送过去,给女朋友一个惊喜,这真是一个不错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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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问完之后,韩渊当即说没有,但他前妻却说道:“报告法官,在结婚之前,他们就说过,要给我们买房,后来一直没买,等我们结婚后,他才给我们买的房,这明明是赠与行为,怎么能变成借款了?当时,我又没有录音,要是有录音,就能证明我说的是真话,他们说的话是假的。”
韩渊的前妻明显急了,但是她却没证据可提交。
孟浪便对她讲道:“你没有证据证明的事情,就不要在法庭上讲,有一句话说的好,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不该是自己的东西,就不要死抓住不放,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它不会偏袒任何一个人。”
他刚这样一讲完,对方律师说道:“原告律师说的没错,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但是第二被告所讲的情况确实是事实,这事该怎么说?现在第一被告是与原告站在一起的,原告说是借款,第一被告肯定说是借款,第二被告如何证明是赠与行为?这就是一种恶意串通行为,请法官查明事实真相,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孟浪听了,反驳道:“本律师再重复两点,一是,原告从来没有明确说过要赠与两百一十万给被告买房,这跟第一被告与原告站不站在一起没有任何关系,谁规定父母借给子女钱就一定是赠与?第一被告早已成年,欠债还钱乃天经地义。第二,不能因为第二被告觉得她的利益受损了,就是别人在恶意串通,所涉房产已经在离婚案中分割完毕,第二被告已经获得了房产利益,两被告在婚后购置了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不能不承担,两被告从原告处借款买房,难道两被告不该偿还吗?不能有好处就归自己,有债务就推给别人,污蔑别人在侵害她的利益,这是毫无根据的。”
话一说到此,法官也是完全听明白了,虽然第二被告一直认为房子是原告给他和第一被告买的,但是没有明确的证据证明原告向他们作了赠与行为,法律规定,父母在婚后给子女购买的房产算作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本案,原告并没有直接给子女购买房产,而是将钱款打到了第一被告户头,以第一被告和第二被告名义购买的房产,这显然不能算作是原告直接购买的房产,因而其打给第一被告的钱款,在无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应当视作是一种借款。
毕竟没有哪条法律规定,父母给子女的钱就一定是赠与,而不可能是借款啊?
第二被告以为占了便宜,但是没想到的是,到手的便宜又要丢了。
法官最后问第一被告可愿意还钱?
韩渊马上说道:“愿意还钱。”配合的很好。
一问第二被告,第二被告马上蹦了起来:“他愿意还让他还,反正我是不还,与我无关。”
法官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韩渊说愿意,第二被告又说不愿意。
法官便宣布不再调解,事后再下判决。
开完庭,韩渊马上就走过来与孟浪打招呼。
他前妻就马上指着他道:“你还说没串通,这就走过去穿一条裤子了!”
韩渊回过头怒道:“我爸妈辛辛苦苦攒的钱,凭什么给你?你想算计我,现在我再要回来,你没吃亏!”
“老娘跟你半天,已经吃亏了!”
“你在跟我以前,已经跟过别的男人,你要是吃亏,你找别的男人去!”
两人吵了起来,法警赶忙将他们给劝了开来。
孟浪看到这一切,心想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是有人想讨巧占便宜,法律还是会想办法主持公道的。
案子在第二天就判下来了,韩渊胜诉,采纳的理由基本上都是孟浪所说的理由。他前妻一看,便不服上诉,韩渊又来找他。
一看他又来找自己,按照行规,上诉也需要交纳律师费,如果想请他继续代理案件,还要出一笔律师费。
虽然这对于许多律师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因为又可以挣到一笔钱,但是孟浪觉得,这对当事人来说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一审二审,折腾来折腾去,最后钱都让律师赚去了。
因而他就不忍心再收韩渊的律师费,便想了想对他说道:“这样吧,对方上诉,大概率不会成功,你也不需要请我,我到时给你爸妈写个代理词,你爸妈在庭上念念就可以了,这样,你省了律师费,结果也不会差到哪里,你看好不好?”
韩渊道:“孟律师,你要收多少律师费,我都给,你不去法庭,我心里没底。”
孟浪笑道:“我知道你的心情,但是真的没有必要,我与李记者算作是好朋友,给你说的都是实话,你放心吧。”
见孟浪这般讲,韩渊很受感动,都是为他着想啊。
这个案子一结束,孟浪进入系统一看,又新增加了两万经验点,加起来,就是十二万六千八百点了!
心里感觉很不错,就进入系统大卖场里头准备买一件礼物送给牛昭。
买什么呢?
里面都没有便宜的物品,房子车子肯定不适合送给她,因而看了半天,只有金银首饰适合送给牛昭作礼物。
但是牛昭会要他的金银首饰吗?
里面一条金项链,价值一万经验点,绝对是纯金二十四K的,斤两很足,这要是买下来,放在市场上能值十来万,一下子送给他这么贵重的礼物,她会不会收?
然而如果不买这个东西,其它的更不适合买,想了一会儿,便决定把项链买下来,想办法让牛昭接受了。
买下来后,到了第二天上午,便有金店打电话来,让他来取金项链,这件金项链是专门订制的,十分珍贵。
本来想着自己直接去拿,但是转念一想,如果他拿来了,再去送给牛昭,万一牛昭不要,还真是烫手的山芋,因而想出一个主意,他便让金店老板,将这只项链直接派人送给牛昭,相当于是送快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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