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七百五十五章 秦家之宝
作者:佚名 更新:2024-03-14 09:12
最快更新长生十万年最新章节!
声音落下,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少年穿的很一般,一身的地摊货,长的还算帅气。
不过,若非他是从酒店,直接走出来的话。
那么!
就这样的吊丝,在场的任何一个保安,都不会正眼相待。
“这位士子,我们酒店,正在处理,突发事件,还请您别离开。”状保安,冷冷说道。
能在六星级酒店,当守门的保安,壮保安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壮保安很清楚,因为天气原因,导致在酒店之中,滞留了很多读书人。
但同为读书人,这有钱有才的读书人,很没钱垃圾的读书人,区别是巨大的。
很明显,眼前的少年,在壮保安看来,要么是个吊丝,要么就是某个士子的小跟班。
所以!
壮保安的态度,自然不太好。
然而!
那少年,却说道:“让他们进来。”
“你……谁啊?你说放,那就放?”壮保安,顿时大怒。
“我就是他们口中的——叶秋。”少年,说出了答案。
“原来你就是叶秋?”
一听这话,胖领导,走了过来:“小叶,你虽是士子,可以自由出入这里,但这些民工不行。”
“凭什么?”中年民工,顿时愤怒:“难不成,住你们酒店,还能高人一等?”
“你说对了,这里最低一天消费上万,比你们一个月工资都高!”壮保安,一声喝斥。
“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民工,而是这里住的客人,非富即贵,都是体面人。”
胖领导,冷笑说道:“就你们这脏兮兮的工作服,脚下全是黄泥巴,怎么能进去?”
“想要进这里,那你们都去买要西服,换上皮鞋再来,要不就别想进去!”壮保安,补充说道。
“太过分了!”
“你们就是酒店的狗,乱咬什么人?”
刹那间,众民工,都有些愤怒。
“让他们进来。”叶秋的威严声音,忽然随风响起。
“你让你就进,你以为,你是谁?”壮保安,有些不屑。
然而!
下一刻!
壮保安,瞪大眼睛,惊呆了!
却见!
那十几个民工,因为愤怒,推了推,前方的保安,直接被推倒了一旁。
“走!”
哗啦啦!
中年民工,大手一挥,带着众民工,直接冲破封锁线,走到了叶秋面前。
“去我房间谈,走。”叶秋带着众民工,踏入酒店内。
“混账东西,你们吃什么干活的,一群民工都拦不住?”
这一幕,看的胖领导,勃然大怒。
“领导,刚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无法动了。”
“是啊,领导,我抽筋了。”
“真特么邪乎了,刚才我……头晕!”
众保安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
“领导,要不……咱兄弟,去追?”壮保安,试探问道。
“算了,那叶秋是江南士子,背后可能有人,今日士子汇聚,咱们别去找麻烦。”胖领导犹豫片刻,还是怂了。
没办法!
就在刚才,胖领导其实,在刚才那瞬间,也无法动弹了。
“这事儿,太真特么,邪乎了!”胖领导,暗暗想到。
……
叶秋带着众民工,踏入酒店内,准备返回房间。
但中年民工,却停了下来:“小叶,我们还是不进去了,我们又脏又臭,进去只会给你丢人。”
“是啊叶哥,我们就是气不过,没别的意思。”
“那群保安,狗眼看人低,草!”
众民工,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没记错的话,昨天晚上,在老秦的地摊,你们喝啤酒,我们只是一面之缘。”
叶秋停下脚步,皱眉问道:“大清早的,你们来找我,究竟所谓何事?”
“是……老秦,出事了。”中年民工,激动说道:“老秦,被人打成重伤!”
“重伤?”闻言,叶秋一愣:“究竟怎么回事?”
“老秦……”中年民工,一脸激动,说出了真相。
却原来!
这些民工,都在附近工地搬砖,平日里下班,都会去照顾老秦的生意。
秦大爷的地摊,分量足,还便宜,又提供免费冬瓜汤,啤酒也是最低价。
再加上,秦大爷能言善道,很会处事。
所以!
一来二去,这些民工,都认识秦大爷,也和他关系不错。
就在今天一早,中年民工,带着众民工,骑着自行车,准备去工地。
路过一个胡同之时,他们这才发现,秦大爷躺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老秦昏迷之前,让我们来找这找你,说你是大学生,一定有办法,帮他报仇雪耻。”
说话之间,中年民工,将一个染血的布包裹,递给了叶秋:
“老秦说,这是一本古书,似乎很珍贵,送给你当报仇。”
……
叶秋并没说话,而是接过包裹,轻轻的打开。
一本泛黄的古籍,青色的封面,白底黑字,散发着淡淡墨香。
古籍的封面上,四个手写的毛笔字,跃然在目——《围炉夜话》。
字里行间,一股滔天文气,跃然而起,弥漫四周,让人如遇甘泉,精神都为之一震。
就连这些不识字的民工,原本的暴躁也焦急,也化为了安宁。
就仿佛,这本《围炉夜话》,拥有神奇的力量,能让人心平气和一般。
“这书籍,的确是,好东西。”
望着眼前的古籍,叶秋,微微叹息;“真是没想到,当年我遗失的书,原来是遗失在,秦怀仁的江南小面地摊……”
这本《围炉夜话》,是清朝咸丰年间,大儒王永彬,亲自所写,并赠给叶秋。
这本书,被誉为“处世三大奇书”,自问世原来,流行不衰。
便是到了2011年,就算很多人,不知道这本书。
但这本书中的名句,只要一说起,就算是小朋友,也会很熟悉。
这本书是清末大儒所写,自然蕴含文风,哪怕过了一百多年,依旧蕴含力量。
不过,这本大儒真迹,对叶秋而言,只是友人之物,谈不上珍贵。
当年,叶秋也没注意,自己究竟是何时,遗失了这本书。
现如今!
时隔百年,叶秋拿起这本书,顿时感慨万千。
而当叶秋随手翻开,这本泛黄的,古籍之时。一行笔走龙蛇,苍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眼前……
声音落下,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出现在众人面前。
这少年穿的很一般,一身的地摊货,长的还算帅气。
不过,若非他是从酒店,直接走出来的话。
那么!
就这样的吊丝,在场的任何一个保安,都不会正眼相待。
“这位士子,我们酒店,正在处理,突发事件,还请您别离开。”状保安,冷冷说道。
能在六星级酒店,当守门的保安,壮保安早就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
壮保安很清楚,因为天气原因,导致在酒店之中,滞留了很多读书人。
但同为读书人,这有钱有才的读书人,很没钱垃圾的读书人,区别是巨大的。
很明显,眼前的少年,在壮保安看来,要么是个吊丝,要么就是某个士子的小跟班。
所以!
壮保安的态度,自然不太好。
然而!
那少年,却说道:“让他们进来。”
“你……谁啊?你说放,那就放?”壮保安,顿时大怒。
“我就是他们口中的——叶秋。”少年,说出了答案。
“原来你就是叶秋?”
一听这话,胖领导,走了过来:“小叶,你虽是士子,可以自由出入这里,但这些民工不行。”
“凭什么?”中年民工,顿时愤怒:“难不成,住你们酒店,还能高人一等?”
“你说对了,这里最低一天消费上万,比你们一个月工资都高!”壮保安,一声喝斥。
“不是我看不起你们民工,而是这里住的客人,非富即贵,都是体面人。”
胖领导,冷笑说道:“就你们这脏兮兮的工作服,脚下全是黄泥巴,怎么能进去?”
“想要进这里,那你们都去买要西服,换上皮鞋再来,要不就别想进去!”壮保安,补充说道。
“太过分了!”
“你们就是酒店的狗,乱咬什么人?”
刹那间,众民工,都有些愤怒。
“让他们进来。”叶秋的威严声音,忽然随风响起。
“你让你就进,你以为,你是谁?”壮保安,有些不屑。
然而!
下一刻!
壮保安,瞪大眼睛,惊呆了!
却见!
那十几个民工,因为愤怒,推了推,前方的保安,直接被推倒了一旁。
“走!”
哗啦啦!
中年民工,大手一挥,带着众民工,直接冲破封锁线,走到了叶秋面前。
“去我房间谈,走。”叶秋带着众民工,踏入酒店内。
“混账东西,你们吃什么干活的,一群民工都拦不住?”
这一幕,看的胖领导,勃然大怒。
“领导,刚才,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我无法动了。”
“是啊,领导,我抽筋了。”
“真特么邪乎了,刚才我……头晕!”
众保安面面相觑,都有些茫然。
“领导,要不……咱兄弟,去追?”壮保安,试探问道。
“算了,那叶秋是江南士子,背后可能有人,今日士子汇聚,咱们别去找麻烦。”胖领导犹豫片刻,还是怂了。
没办法!
就在刚才,胖领导其实,在刚才那瞬间,也无法动弹了。
“这事儿,太真特么,邪乎了!”胖领导,暗暗想到。
……
叶秋带着众民工,踏入酒店内,准备返回房间。
但中年民工,却停了下来:“小叶,我们还是不进去了,我们又脏又臭,进去只会给你丢人。”
“是啊叶哥,我们就是气不过,没别的意思。”
“那群保安,狗眼看人低,草!”
众民工,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没记错的话,昨天晚上,在老秦的地摊,你们喝啤酒,我们只是一面之缘。”
叶秋停下脚步,皱眉问道:“大清早的,你们来找我,究竟所谓何事?”
“是……老秦,出事了。”中年民工,激动说道:“老秦,被人打成重伤!”
“重伤?”闻言,叶秋一愣:“究竟怎么回事?”
“老秦……”中年民工,一脸激动,说出了真相。
却原来!
这些民工,都在附近工地搬砖,平日里下班,都会去照顾老秦的生意。
秦大爷的地摊,分量足,还便宜,又提供免费冬瓜汤,啤酒也是最低价。
再加上,秦大爷能言善道,很会处事。
所以!
一来二去,这些民工,都认识秦大爷,也和他关系不错。
就在今天一早,中年民工,带着众民工,骑着自行车,准备去工地。
路过一个胡同之时,他们这才发现,秦大爷躺在了,一片血泊之中。
“老秦昏迷之前,让我们来找这找你,说你是大学生,一定有办法,帮他报仇雪耻。”
说话之间,中年民工,将一个染血的布包裹,递给了叶秋:
“老秦说,这是一本古书,似乎很珍贵,送给你当报仇。”
……
叶秋并没说话,而是接过包裹,轻轻的打开。
一本泛黄的古籍,青色的封面,白底黑字,散发着淡淡墨香。
古籍的封面上,四个手写的毛笔字,跃然在目——《围炉夜话》。
字里行间,一股滔天文气,跃然而起,弥漫四周,让人如遇甘泉,精神都为之一震。
就连这些不识字的民工,原本的暴躁也焦急,也化为了安宁。
就仿佛,这本《围炉夜话》,拥有神奇的力量,能让人心平气和一般。
“这书籍,的确是,好东西。”
望着眼前的古籍,叶秋,微微叹息;“真是没想到,当年我遗失的书,原来是遗失在,秦怀仁的江南小面地摊……”
这本《围炉夜话》,是清朝咸丰年间,大儒王永彬,亲自所写,并赠给叶秋。
这本书,被誉为“处世三大奇书”,自问世原来,流行不衰。
便是到了2011年,就算很多人,不知道这本书。
但这本书中的名句,只要一说起,就算是小朋友,也会很熟悉。
这本书是清末大儒所写,自然蕴含文风,哪怕过了一百多年,依旧蕴含力量。
不过,这本大儒真迹,对叶秋而言,只是友人之物,谈不上珍贵。
当年,叶秋也没注意,自己究竟是何时,遗失了这本书。
现如今!
时隔百年,叶秋拿起这本书,顿时感慨万千。
而当叶秋随手翻开,这本泛黄的,古籍之时。一行笔走龙蛇,苍劲有力的大字,跃然眼前……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