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千金
作者:奶油浓汤    更新:2024-03-13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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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月头也不回地往街市中跑去。
  长枪手与弓箭手身着暗纹黑衣,能在宫中单独行动,可见地位不低。
  那箭手脾气暴躁,就算箭术再精湛,性格上也有破绽,如果单独对他,她定有胜算。
  长枪手则很不好对付,行事有度,相信自己的判断,不是她先表现出毫无战意,再提魔界封印让他心生动摇,必然会有场硬仗。
  随便和人交手不仅浪费时间,还损耗精力。她不打没有目的的仗。
  跑出了几条街,确认没人追上来,满月顺手将大氅翻了面,白色成了黑色。
  她穿上黑色大氅,停在一个摊位前。
  “公子,看看这簪子,这是现在上元最流行的款。”老板忙不迭道。
  满月一昂头,示意他拿身后的面纱:“我看看。”
  “哟,公子好眼光啊。”老板转身取下一条白色的面纱:“这面纱是西域产的,前段时间卖断货,刚刚才进的。”
  满月接过面纱,摸了摸材质,递给老板:“麻烦您戴上,我看看透不透。”
  “好嘞。”老板接过面纱戴上:“这纱薄如蝉翼,戴上了那是完全看不到的。”
  “风一吹就吹起来了吧。”
  “那怎么会!您看这上面的网。”老板扯这面纱:“贴面的部分柔软,朝外的部分有弹性,重,而且透气。”
  “行。”满月点点头:“给我拿十条,不同颜色的,算便宜点。”
  老板喜笑颜开:“公子阔气!您买我的东西,一定不后悔。”
  满月接过面纱,放进袖中:“这附近最大的酒楼是哪家?”
  “最大的那当然是临风阁了,就在藏龙浦旁,那是响当当的名号,来上元必须得去一次,但那价格啊……啧啧。”老板摇了摇头,压低了声音,“要想实惠好吃,还得去小白楼,小白楼的清蒸鲥鱼,绝对是一绝。”
  满月点点头:“分别怎么走?”
  老板极其热情,看在十条面纱的份上,就差亲自送她过去了。
  两家酒楼相隔不远。临风阁外地人常去,小白楼都是本地人。
  时近正午,满月先去了小白楼,里面已然是座无虚席,还有人拿了椅子坐在门口排队。
  “拿号这边。”小二招呼道:“您几位?”
  “两个人。”满月说道。
  小二递给满月一个木牌,上面写着17。
  满月惊讶道:“前面还有十七桌?”
  “现在叫到10,还有7桌。”
  “要等多久?”
  “这……不好说啊。”
  “快的话要多久?”
  “那……也得两刻。”
  “有雅间吗?”
  “雅间都满了。”小二苦笑道:“您要是一个人,可以和其他人坐一起,立马就能上座。”
  满月:“……”
  她就是不想和别人坐在一起才说有两个人。这次没口福,下次早点来吧。
  虽说了解情况和收集信息都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她饿了。
  将号牌递了回去,她快步往临风阁走去,途中路过一家武器店,又刹住了脚步。
  这铺子面积不大,刚听附近的路人说是家年代久远的店,在江湖上也小有名气。
  满月顿了顿,进了店中,站在柜台前:“老板,给我拿两把最便宜的剑。”
  老板头也没抬,顺手从柜后拿出两把剑,随手扔在桌上。
  满月拿起一把,看了看:“多少钱?”
  “一把一两银,两把算你一两五百文。”
  破铜烂铁回炉打出来的剑都要这么贵,抢钱吗?
  她从袖子里拿出半贯,放到桌上:“两把五百文。”
  “五百文?这位公子,你是不知金属多贵,要我赔死?”老板停下了笔,要把剑拿回去:“爱买不买。”
  满月抢先按住剑:“我可能会成为回头客,再便宜一点。”
  老板哼了一声:“就算你把剑架我头上,两把最少一两!”
  “带上旁边那把长镰,就成交。”满月拿出一两,按在桌上。
  老板的目光在满月脸上转了转,又瞥了眼镰刀,点了下头。
  满月便拿起剑,又走到一旁,取了放在长篓里的镰刀。
  三样量产兵器,两三天的饭钱就没了,但还是比在小镇上买便宜。
  大城市人到连吃饭都要排队,可买东西还是方便。
  “我看店外招牌上写这是老店,开了多少年?”
  “从我曾祖父那代开到现在,你找不到其他店一两就能买两把。”老板头也没抬道。
  “怪不得我看你店内很多都是旧款。这种带倒刺的三叉戟都是五十年前的了。”满月走到一把三叉戟前:“平日里来这儿的人多吗?”
  “散货卖的少,定制的单子多。”老板停住了笔,看向满月:“定制价高,但质量上乘,可当藏品。”
  “我倒觉着,不是人选武器,而是武器选人。”满月在店里打着转:“定做再好的剑,遇上不懂的人,也是暴殄天物。知道爱惜的人呢,不管用什么当武器,都能用好。”
  老板沉默了一瞬,神情间已有欣赏意味。
  他拿出一块竹片,递给满月:“小店在南昭和北景都有分铺,拿此竹牌,不管去哪一家都可以给个折扣。”
  “那敢情好,我就收下了。”满月伸手接过。
  “敢问公子自哪里来?名讳是甚?”老板言语间和缓不少。
  “来处不值一提,人称——不留人。”
  “不留人……”老板喃喃道,紧盯着满月的帏帽,像是要穿过她的帏帽看到面纱之下的样子,随即笑了一声:“真是久仰大名。”
  没办法,“不留人”这名号实在太响,肖像画也贴得到处都是。老板是在怀疑她并非本人。
  不留人是剑鬼,也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杀手。他成为杀手不过短短五年,名字却已传遍大江南北。
  见人得到宝物,人们会说“小心镜花水月看上你的东西”,在吵得不可开交时,人们会说“我要雇不留人来杀了你”。
  要想委托不留人,得先付千两黄金作为订金,事成之后再付千两,加之他杀人干净利落,江湖上便给他取了个“千金不留人”的外号。
  然而比起千金,他一招毙命的剑术更令人闻风丧胆,久而久之“千金”就被忘却了。
  一般人听到“不留人”三字,没吓得屁滚尿流,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逃走就已了不得,更别说雇佣他了。
  这位老板果然是江湖中人,光是听到名字不会轻易相信,也没有动摇。
  “我要在上元呆些时日,过段时间平静生活,但寻仇的人恐怕不少。”满月缓缓道,压低了声音:“麻烦您替我散个消息,就这样说——‘每个火曜日的酉时,不留人会等在临风阁。等人把命,送上来’。”
  说完,满月一压帏帽,转身离开了店里。
  老板拿着笔在纸上写写画画,忽然停住了,一抬头回过了神来。
  方才……啊,是不留人来了他店里!他得赶紧把这消息传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