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听心上人的墙根,堪比凌迟之痛
作者:你家小哥哥呀 更新:2024-03-10 10:17
最快更新福运相公养不起最新章节!
傅澜清将陆玖揽在怀里,亲吻她的脖颈:“心上人是你,窝边草也是你!”
**
翌日,陆玖特意起了个大早。
陆玖以为自己起得够早的,但是没有想到还有更早的。
凤渊和凤鸾正在晨练,母女俩手执长剑正在比划。
刀光剑影,速度快的像是被人按了加速键。
连敬跪坐在一旁,看他的动作,明显是在烹茶。
看到两人过来,连忙行礼:“见过久安公子,陆姑娘。”
“无须多礼。”
傅澜清倒是神色如常,陆玖却是多多少少感觉有些尴尬。
“陆姑娘,喝一杯早茶罢!”
就在陆玖特别尴尬的时候,连敬还奉上一杯早茶。
陆玖避开连敬的视线,将早茶接了过来:“多谢连敬叔叔。”
“陆姑娘客气了。”
陆玖端着早茶将傅澜清拉到一边,实在是按耐不住心底的好奇心,质问道:“连敬叔叔真的不是你姨母的小妾?”
“不是。”
似是察觉到陆玖真的很好奇,傅澜清好心的替她解惑:“连敬今年四十五岁,他从五岁就开始跟着姨母,十三岁那年便被姨母给收用了。南越的规矩是,正夫未曾进门,是不能有任何名分的,所以他就一直以侍人的身份伺候姨母,后来为姨母挡了一剑,就此失去生育能力,姨母彼时已经迎娶正夫过门,原本是打算纳他为侧夫的,但是却被连敬给拒绝了。”
“为什么?”
陆玖倒是听说过,南越女子向来是三夫四侍,三夫分别是一正夫,二侧夫,四侍就是四位小侍,也就是小妾的意思,但是比普通的侍妾尊贵,也就是媵妾。
对于一个奴仆出身的侍人来讲,侧夫的位置,已经很高了。
“因为他想时时刻刻陪伴着姨母,所以就做了没名没分的贴身侍人。”
陆玖怔愣片刻,而后说道:“那你姨母宠幸别人的时候,他岂不是……”
听心上人的墙根,堪比凌迟之痛。
说真的,陆玖都有些心疼连敬了。
傅澜清明白陆玖的意思,但他的见解却是不同的:“有了名分以后,就会分院子赐奴仆,等待妻主的召幸,妻主想起来的时候,可能会过去看一眼,如果想不起来,这辈子就这般孤独寂寞的过去了,甚至连死的时候,都有可能见不到妻主一面。”
“但是如果以贴身侍从的身份在姨母身边伺候着,虽然没有名分,但是姨母几乎走到哪里带到哪里,论恩宠,谁也不及他!”
傅澜清想了想,又补充道:“再者说了,连敬失去了生育能力,此生无后,就更不需要名分了。”
如果连敬能有个孩子,没准还会接受名分。
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
陆玖抿了一口早茶,低声感叹道:“南越男子,可真是太难了!”
傅澜清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南越男子难,可其他三国的女子也很苦啊!
两人刚说完悄悄话,凤渊和凤鸾便一同收了剑。
母女俩刚才打的热火朝天的,一滴汗都没有流。
这个时间点,云宁还没有起床。
而且,这些回清河县,也没有打算带着她。
于是,一行人直接转战饭厅,用过早膳以后就启程了。
这一次带的行李并不是很多,只有一马车。
据傅澜清所说,之前的聘礼,早已提前送到了清河县。
就在陆玖打算上马车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声音。
“嘎嘎嘎——”
好像是从后面马车传来的。
陆玖有些惊喜的跑到后面马车,笑着问傅澜清:“你怎么知道我想喝老鸭汤的,哇……还是两只,一只用来炖汤,一只用来烤……”
她还没有说完,便被傅澜清黑沉着脸给捂住嘴。
“唔唔唔~”
水汪汪的杏眸瞪着他,满是怒火。
我还没有生气,你倒是给气上了?
傅澜清一阵咬牙切齿,狠狠地亲了陆玖一口:“这不是鸭子!”
“不是鸭子是什么?”
陆玖看着关在笼子里面,一看就很肥很好下锅的野鸭,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玖儿,那是大雁。”
感觉自家侄儿快要气死了,凤渊不得不开口,帮陆玖解惑。
“大雁?”
陆玖一脸茫然的问道:“不……不可以吃吗?”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傅澜清气得不轻:“你怎么不把我给吃了?”
“昨晚不是刚吃过……”
陆玖想到还有长辈在,连忙闭紧嘴巴,一脸乖巧的小模样,极具欺骗性。
虽然陆玖及时悬崖勒马,但是傅澜清的耳根还是有些羞红。
这个嘴上没什么把门的!
凤渊看着小两口闹别扭,心中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玖儿,不是不可以吃……”
陆玖闻言,一脸的惊喜:“那就是可以吃啦?”
凤渊摇了摇头:“是不能吃。”
“为什么?”
陆玖看着那两只很好下锅的大雁,只感觉口水直流。
凤渊淡笑着解释道:“因为这对活雁,是用来提亲的信物,所以不能吃。”
“……哦。”
陆玖虽然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不太了解。”
傅澜清能生陆玖多久的气?
最多三秒钟。
傅澜清现在已经不生气了,而是笑着给陆玖解释:“大雁是候鸟,每年都会按时迁徙,南北来回从不失信,象征着男女双方信守婚约矢志不渝;其次大雁一生只选一次伴侣,若伴侣中途死去,它们会选择孤独到死不再找伴,从一而终。”
说到这里,他看向陆玖:“所以,纳彩的时候,大多会选择用活雁当做提亲的信物。”
还有一点,傅澜清没有说的是,大雁的警惕性很高,平常很难捕捉得到,随着猎人的大肆猎杀,活雁也越来越少,久而久之,就会用别的禽类代替。
这两只大雁,是傅澜清两年前亲自捉到的,打算用来做提亲的信物。
但是他被陆玖拒绝了两年,这两只大雁也便养了两年,养的油光膘肥的,现在终于到了用武之地。
因为它们是情侣,倒是也没有想不开寻死之类的,被傅澜清好吃好喝的养了两年,养成了现在这般油光膘肥,一看就很好下锅的模样。
傅澜清将陆玖揽在怀里,亲吻她的脖颈:“心上人是你,窝边草也是你!”
**
翌日,陆玖特意起了个大早。
陆玖以为自己起得够早的,但是没有想到还有更早的。
凤渊和凤鸾正在晨练,母女俩手执长剑正在比划。
刀光剑影,速度快的像是被人按了加速键。
连敬跪坐在一旁,看他的动作,明显是在烹茶。
看到两人过来,连忙行礼:“见过久安公子,陆姑娘。”
“无须多礼。”
傅澜清倒是神色如常,陆玖却是多多少少感觉有些尴尬。
“陆姑娘,喝一杯早茶罢!”
就在陆玖特别尴尬的时候,连敬还奉上一杯早茶。
陆玖避开连敬的视线,将早茶接了过来:“多谢连敬叔叔。”
“陆姑娘客气了。”
陆玖端着早茶将傅澜清拉到一边,实在是按耐不住心底的好奇心,质问道:“连敬叔叔真的不是你姨母的小妾?”
“不是。”
似是察觉到陆玖真的很好奇,傅澜清好心的替她解惑:“连敬今年四十五岁,他从五岁就开始跟着姨母,十三岁那年便被姨母给收用了。南越的规矩是,正夫未曾进门,是不能有任何名分的,所以他就一直以侍人的身份伺候姨母,后来为姨母挡了一剑,就此失去生育能力,姨母彼时已经迎娶正夫过门,原本是打算纳他为侧夫的,但是却被连敬给拒绝了。”
“为什么?”
陆玖倒是听说过,南越女子向来是三夫四侍,三夫分别是一正夫,二侧夫,四侍就是四位小侍,也就是小妾的意思,但是比普通的侍妾尊贵,也就是媵妾。
对于一个奴仆出身的侍人来讲,侧夫的位置,已经很高了。
“因为他想时时刻刻陪伴着姨母,所以就做了没名没分的贴身侍人。”
陆玖怔愣片刻,而后说道:“那你姨母宠幸别人的时候,他岂不是……”
听心上人的墙根,堪比凌迟之痛。
说真的,陆玖都有些心疼连敬了。
傅澜清明白陆玖的意思,但他的见解却是不同的:“有了名分以后,就会分院子赐奴仆,等待妻主的召幸,妻主想起来的时候,可能会过去看一眼,如果想不起来,这辈子就这般孤独寂寞的过去了,甚至连死的时候,都有可能见不到妻主一面。”
“但是如果以贴身侍从的身份在姨母身边伺候着,虽然没有名分,但是姨母几乎走到哪里带到哪里,论恩宠,谁也不及他!”
傅澜清想了想,又补充道:“再者说了,连敬失去了生育能力,此生无后,就更不需要名分了。”
如果连敬能有个孩子,没准还会接受名分。
就算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孩子的将来考虑。
陆玖抿了一口早茶,低声感叹道:“南越男子,可真是太难了!”
傅澜清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说话。
南越男子难,可其他三国的女子也很苦啊!
两人刚说完悄悄话,凤渊和凤鸾便一同收了剑。
母女俩刚才打的热火朝天的,一滴汗都没有流。
这个时间点,云宁还没有起床。
而且,这些回清河县,也没有打算带着她。
于是,一行人直接转战饭厅,用过早膳以后就启程了。
这一次带的行李并不是很多,只有一马车。
据傅澜清所说,之前的聘礼,早已提前送到了清河县。
就在陆玖打算上马车的时候,突然听到一阵声音。
“嘎嘎嘎——”
好像是从后面马车传来的。
陆玖有些惊喜的跑到后面马车,笑着问傅澜清:“你怎么知道我想喝老鸭汤的,哇……还是两只,一只用来炖汤,一只用来烤……”
她还没有说完,便被傅澜清黑沉着脸给捂住嘴。
“唔唔唔~”
水汪汪的杏眸瞪着他,满是怒火。
我还没有生气,你倒是给气上了?
傅澜清一阵咬牙切齿,狠狠地亲了陆玖一口:“这不是鸭子!”
“不是鸭子是什么?”
陆玖看着关在笼子里面,一看就很肥很好下锅的野鸭,口水都快要流出来了。
“玖儿,那是大雁。”
感觉自家侄儿快要气死了,凤渊不得不开口,帮陆玖解惑。
“大雁?”
陆玖一脸茫然的问道:“不……不可以吃吗?”
“吃吃吃,你就知道吃!”
傅澜清气得不轻:“你怎么不把我给吃了?”
“昨晚不是刚吃过……”
陆玖想到还有长辈在,连忙闭紧嘴巴,一脸乖巧的小模样,极具欺骗性。
虽然陆玖及时悬崖勒马,但是傅澜清的耳根还是有些羞红。
这个嘴上没什么把门的!
凤渊看着小两口闹别扭,心中感叹道:年轻真好啊!
“玖儿,不是不可以吃……”
陆玖闻言,一脸的惊喜:“那就是可以吃啦?”
凤渊摇了摇头:“是不能吃。”
“为什么?”
陆玖看着那两只很好下锅的大雁,只感觉口水直流。
凤渊淡笑着解释道:“因为这对活雁,是用来提亲的信物,所以不能吃。”
“……哦。”
陆玖虽然失望,但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不太了解。”
傅澜清能生陆玖多久的气?
最多三秒钟。
傅澜清现在已经不生气了,而是笑着给陆玖解释:“大雁是候鸟,每年都会按时迁徙,南北来回从不失信,象征着男女双方信守婚约矢志不渝;其次大雁一生只选一次伴侣,若伴侣中途死去,它们会选择孤独到死不再找伴,从一而终。”
说到这里,他看向陆玖:“所以,纳彩的时候,大多会选择用活雁当做提亲的信物。”
还有一点,傅澜清没有说的是,大雁的警惕性很高,平常很难捕捉得到,随着猎人的大肆猎杀,活雁也越来越少,久而久之,就会用别的禽类代替。
这两只大雁,是傅澜清两年前亲自捉到的,打算用来做提亲的信物。
但是他被陆玖拒绝了两年,这两只大雁也便养了两年,养的油光膘肥的,现在终于到了用武之地。
因为它们是情侣,倒是也没有想不开寻死之类的,被傅澜清好吃好喝的养了两年,养成了现在这般油光膘肥,一看就很好下锅的模样。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