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作者:决明    更新:2024-03-08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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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途的旅行从清晨展开,天还没亮透,莫晚艳便挖醒他,想趁着这时辰赶紧上路,他却在床上翻呀翻,翻完继续睡,一开始她还不怎么忍心吵醒睡得香甜的他,然而眼看日头一寸一寸从山头跑得恁快,她只能咬牙,硬生生将他拖离软榻,拧了条湿巾替他擦脸清醒。\\wwW、Qb⑤.coМ//
  两人稍稍整理好行囊,到柜台会帐时,店小二同时将使节吩咐的骏马及物品置于客栈外,莫晚艳吓了一大跳。
  “鸣凤,你们国家的使节真是爱民如子呀……”傻眼。
  好骏的马!但……马背上那小山一堆的东西是怎么回事呀?
  “是呀。”他呵呵笑,将虎令递给她,“这是使节大人差人送来的好东西,靠它就能让我们平安通过边隘。”
  “连虎令都能随便发给小老百姓?我真的好想去看看你们国家是不是官员见到百姓挑着菜担走过去会马上跪下来恭迎……”那种景象在她的国家是绝绝对对不可能有机会瞧见。
  “那就走吧。”心动不如马上行动。
  莫晚艳维持着同等惊讶,在半个时辰后看着边隘守将只瞄了虎令一眼就大开城门,让他们过去,连多问两句也不曾。
  “鸣凤,你会不会觉得一切太顺利?”一直到走过边境防隘,莫晚艳仍感觉不太实际,频频回首,绷紧神经想看看后头是否有追兵正悄悄跟上。
  “不会呀。”与莫晚艳共乘马匹,他很窝囊地被莫晚艳护在胸前,由她持缰策马。她老拿年纪压他,一副长姊如母的威严模样,令他莞尔……罢了,他乐于享受她的“宠爱”。
  “我还以为我们会被盘问上好几个时辰,也以为说不定叔父的人马会守在边隘等着瓮中捉鳖,果然竟然没有——”害她想了好几个借口,想到头都痛了,结果全派不上用场。
  “莫圣双现在自顾不暇,哪还有空理我们。”莫圣双得忙着向东邻国君王好好解释他向谁借来的狗胆,连隔壁友邦的皇上也敢碰——还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哼哼。
  “什么?”她没听清楚。
  “没什么。”他笑着带过,她也没再问。
  两人一路颠着马,有一句没一句闲聊天南地北,她说些爹娘在世时的丰功伟业来炫耀,他多半是听,偶尔应声,但极少谈及自己,若她好奇问,他也是以简单几句含糊带过,从他嘴里套不出太多秘密,不过她认为鸣凤没那么多心眼,只是或许家里确实有些不方便说的地方,她不以为意——另一个原因是,当她想深问,鸣凤就冲着她笑,笑到她忘了今夕是何夕。
  她只大概知道,他有很多兄弟姊妹,而他是排行老么,至于正确数量有多少,他又是笑着唬弄她——
  加他一共五十七个-
  ,当她蠢,以为她会信吗?
  五十七个孩子,一个娘亲怎可能生得出来?又不是母猪。
  “哎,我难得吐实,说了你又不信,晚艳姊姊,你很难讨好呐。”鸣凤看出她脸上的嗤哼,只能无奈耸肩。
  “你要夸张也别太离谱,说十来个我还信,五十七个?那你家不是成天都在生孩子?”连她叔父那么性好渔色的男人也不过只有六个子女。
  “差不多是呀。”有时一年还生好几个呢。
  “小小年纪就爱信口雌黄,长大没出息。”她-他。
  “不信我就别问我。”
  “不是不信你,而是你说得太夸张了,五十七个孩子怎么养呀?一间屋子也装不下!”
  “是装不太下没错。”所以能赶出皇城的就赶出去,让皇兄皇姊们自个儿去住。
  “对吧对吧,这种谎话一戳就破。”她可得意了。
  “是是,晚艳姊姊教训得是。”
  孺子可教也,有赏。“好了,用午膳吧。”
  她从马背上取下行囊,行囊里满满都是使节准备的食物,使节真是个好人呐。她粗估了这趟旅程要耗费的天数,将食物分成等分,这一顿可以各吃两个粽子及一大片肉干,饭后有水果——哇,还有好几块甜的咸的糕饼,设想得好周到。
  “吃完再赶路吧。只要黄昏能到达什么小镇的话,睡的地方就有着落了。”她将食物递给他,再从水囊倒两杯茶。“鸣凤,你是住在大城里的吗?”
  “嗯。”
  “我问过路,依我们的速度,到大城还得花上四天左右,你的家人一定很担心你。是说……你怎么会被我叔父掳来呢?你是在街上遇见他,他色心一起,就叫人敲昏你带回来吗?”是有这种可能。日前叔父奉圣主之命到邻国去面见邻国皇帝,顺便谈些邦仪互惠的肴赠,八成是那时踏在别人的土地上看中了别人家的孩子,就顺手给绑了回来。俗话说顺手牵羊,她叔父更高明,顺手牵人哩。
  “差不多。”唯一猜错的是——不是在街上,而是在国宴之间,莫圣双那对色迷迷的眼珠子可从没离开他身上,他是被人夸赞习惯的天之骄子,也习惯别人投以惊叹目光,只是没想到莫圣双敢将心里龌龊的打算付诸行动,也没想到皇城内的护卫这般松散,看来是大伙好日子过太久了,久到失去戒心,害他差一点就被男人给奸了。
  “有这种叔父真丢脸……”害她也跟着抬不起头来。
  “你嘴上虽然这么说,不过送我回去之后,你还是会回去那个丢脸的叔父家,不是吗?”
  “是呀,不回去能去哪呢?反正在叔父家过日子也就这个样子-,现在的我,没辨法自食其力讨生活,我也不想把自己弄得又辛苦又可怜,只好继续留在那里,至少有个屋子能遮风挡雨。”莫晚艳一直都很清楚自己的未来该如何走,她思考过所有可能遇到的情况及挫折,也思考过应对之法、解决之道,知道留在叔父家对她才是最好的,唯一的失策是救了他,让她现在的人生大计出现了龟裂。
  “所以我才决定不要求砍了莫圣双的脑袋。”鸣凤低低自语。
  “你又嘀嘀咕咕说什么?”
  “我哪有说话?晚艳姊姊,你听错了吧?”天真的皮相又端出来了。
  “咦?可我明明……”
  “粽子里包的料好多,真香,晚艳姊姊,你快吃吧,昨天晚上你没用晚膳就去睡了,早上又匆匆忙忙赶着出关隘,饿了吧?”
  唔……被他一说,的确是饿,现在顾不得说话,先填肚子要紧。
  囫圃吞粽,再灌两杯香浓的茶,肚子饱了七分,还有一颗又圆又红的桃子又饱了两分,最后一块黑糖姜汁糕将最后一分给塞得满满。
  呼,撑饱之后她将行囊收妥,突然在行囊一角发觉她顺手塞进去的小锦囊。
  “鸣凤,喏,这个给你。”她差点忘了这要紧事。
  “是什么?”他问,因为好奇心使然,同时动手解开锦囊系绳,里头是四颗比药丸子大一丁点点点的圆珍珠。“晚艳姊姊,这是?”
  “给你的。”
  给他吞的吗?“你给我珍珠做什么?”
  “你带回去,要是有急需就卖了它换钱。我手边没有太多银两,之前全拿去订做了一对锤子,将自小存的零用都花光了……”
  “锤子?”
  “像脑袋那么大的双锤,一边各二十五斤,耍起来很帅气呢。”虽然她现在手边没有锤子,仍认真挥舞着手臂。
  不难想像神力如她,挥舞着重锤在练武的模样。
  “晚艳姊姊,你既然将手边银两都花尽,那么这四颗珍珠,我不能收。”他退还给她,心里没说出来的是:这四颗小丸子珍珠,我根本看不入眼,我幼年时拿来打弹珠的珍珠还比这大上五、六倍。
  “你收下。”她又推回去,这回牢牢握住他的手指,将装着珍珠的锦囊包覆在他掌心,不给他拒绝机会。“我住叔父家,有吃有喝有住有穿,没什么需要用钱。”
  他无法推辞她的好意,因为——她那股神力,几乎要握断他的手指。
  “晚艳姊姊——我收就是了,我收就是了……”赶快放开他的手,说不疼是骗人的!
  莫晚艳得到满意的答案,这才瞑目松手。“你要好好运用它。这条长系绳可以拿来挂脖子上,别弄丢了。”
  “好。”他在心里苦笑,但没表现在脸上。
  “那珍珠原先是镶在我娘首饰上,她很少戴这些累赘东西,最常戴的只有战盔。听说珍珠首饰还是我爹送的订情物。”提到爹娘,她脸上又有笑了。
  “这么珍贵的东西你还大方送我?”一听见珍珠的来源,他很吃惊。
  “也没什么珍贵啦,珍珠首饰都坏掉了,珍珠散了大半,只留四颗珍珠也没用,身外之物又不能让我爹娘回来,我才不觉得几颗珍珠代表什么。”她耸耸肩。
  “你看得还真透彻。”一般人都应该会将死者的遗物视为宝贝,她倒怪异,反其道而行。
  “我把爹娘放在心里就够了。”她按着胸口。
  “岂止放在心里,你嘴上也全是我爹怎么样怎么样我娘怎么样怎么样。”
  “好像真的是耶……”回想自己一路上说过的话,几乎十句不离爹呀娘,像个小孩似的。
  “但是你看起来还满快乐的,在你叔父家当个小孤女,日子很好过?”
  “还不差啦,书里写的苦命小孤女我倒没遇过。我爹说,自立自强,我娘说,求人不如求己,加上他们给我的好手好脚,我没吃什么苦。”最多只是叔父不怎么宠,堂兄弟姊妹不怎么亲,府内府外没什么人聊心事——但通常她也不会有啥心事啦,她又不自寻烦恼,也不自讨苦吃,自得其乐得很,堂姊有书读,她跟着读,堂哥有师傅教武,她跟着学,堂妹做新衣裳,她有不要的旧衣裳——实际上只穿不到三次的旧衣裳——可以拿,府里今天多煮两盘菜,她也能多挟两口,多好。
  “你还满坚强的。”又不自怨自艾,不认为自己死了爹娘可怜,不以自己是孤女而博取同情,实属难得。
  “哭哭啼啼又不会让我的日子变得更好,快快乐乐过生活才实际。”她一直是秉持这个原则,将来也不打算改变。
  “你大概不管在哪里生活,都能活得很好。”
  包括……在宫里。
  这念头完全出自于本能,他未曾深思熟虑,只觉得带她回皇城,留在他身边,应该很有趣。她笑起来很阳光,是个孩子还爱装老,爱听他姊姊、姊姊的叫,有时被他的笑容迷惑得茫茫然的,露出难得的憨傻,有小女孩的天真,小女孩的无邪,小女孩的善良贴心,小女孩的不顾后果,真的好想将她留在身畔……
  “应该吧。”她也很有自信。看看天色,“鸣凤,我们差不多该赶路了。”
  “嗯。”
  虽说是赶路,实际上两个孩子根本是边走边玩,见到路边果树结实累累,她与他会兴奋尖叫,一个树上摘一个树下接,然后沿途就啃着果实过一餐。
  傍晚下了一阵突然大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她一手拉着他,一手拉着马,急乎乎要找遮蔽处,最后只能躲在大芋叶下,两人淋得尽湿。他长这么大,可从没淋过雨,哪回出入不是有宫婢小心伺候着,被冰冰冷冷的雨水打在身上的滋味很是新鲜,倒是她,一脸恼着,担心他会受风寒,嘴里一直嘀咕着要老天快快停止,别再倾倒雨水了。
  看着她蹙眉的认真模样,他笑了,挨近她,跟她一块淋雨。
  大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一盏茶的功夫过去,雨停了,两人又继续赶路,找着了野店住宿,先将湿衣裳换下来晾干,行囊也湿了大半,几件衣裳也湿得无法再穿,只好硬着头皮向店家暂借两套衣裳。
  小小房里,处处披着湿衣,她推开窗,想让风进来,瞧瞧能否让衣裳快些干。
  一些湿掉的糕点也得先吃掉,否则坏了多可惜。
  “鸣凤,喏。”她塞给他两块湿湿的枣泥糕,自己嘴里也叼着一块,含糊道:“我帮你擦头。”扬扬手上店家借衣裳时顺便借来的布巾。
  他转过身,让她动手处置他的长发,反正他也不懂如何自己打理它们。
  “你的发质真好。又滑又亮的。”
  他淡笑。那不是理所当然吗?天天有宫女拿着药泥替他护发,不好才该自省。
  “我的就好糟糕。”说着说着还自厌地柔弄自己那头湿发,也因为湿,所以鬈得更严重,完全毛躁地披在脑门后。平时她会将整头长发扎成粗辫,让人瞧不出它的夸张,现在为了晾干它,只好献丑。
  “像狮子。”九岁那年,友邦进贡两只狮当礼物,让他养在御花园当宠物,其中一只的鬃毛就像她这德行。
  “舞龙舞狮的那种狮子?”
  “你没亲眼瞧过狮?”
  “那不是书上假想出来的动物吗?”她睁着圆眼,以为龙呀狮呀全是虚构的。
  “龙是假的,但狮是真有其物。”
  “你们国家有狮吗?我可以瞧见吗?它的额上是不是真写了个‘王’字?”她转为惊喜,越来越将他的国家想像得好玩。
  “哪有王字,那是图画里画上去的。你想看狮?”
  “想看想看。听说很凶猛呀?”
  她现在的神情才符合一个对任何事都感兴趣的小姑娘,亮着眸,晶亮灿明。
  “又凶又大呢。”故意越说越吊她胃口。
  “它们会在街上走吗?像狗一样四处跑四处吠四处乱撒尿。”
  “那还得了!”连养在御花园都得锁着,省得小太监小宫女被叼去当食物啃得连根骨头也不剩,还放它们在街上逛?!
  “你是不是又在诓我,根本就没有狮子这种东西存在?”她突然收起笑颜。
  “我要是诓你,我让你狠狠打一拳。”
  “我的一拳可能会打破你的脑袋。”
  “我当然知道,所以才说这么重的誓呀。但要是我没诓你,你又怎么向我赔不是,对自己怀疑我一事表达无限歉意?”他眯眼笑,在算计她。
  “那……那我就跟你说抱歉嘛。”
  “好小的诚意呐。”比米粒还小,都快让人感受不到了。
  “不然你还想怎么样?”亏她这个做姊姊的一路上多照顾他,怕他冷怕他渴怕他饿怕他累,他还敢跟她讨诚意?
  他仰头,视线对上在替他拭发的莫晚艳。
  “晚艳姊姊,如果你亲眼瞧见狮子,表示我所言不假,你可得安慰我被你怀疑而受创的小心灵。你知道的,不被人信任的感觉很糟糕,胸口痛痛的,说不定日后换我不再相信人,这影响好大呐。”
  “好啦,你不要小小年纪就对人性失望,如果我真的见到狮子,我跟你道歉——在你全家人面前跟你道歉,说鸣凤是个不说谎的好孩子,然后我再请你吃顿好吃的,好不好?”
  真当他是小孩子一样在哄骗呀?他心里哧笑。而她的确是,说完还拍拍他的头。
  “好呀。不过要吃什么,得我说了算。”他就再当一回蠢小子无妨。
  “没问题没问题!”这有啥难的,她爽快允了,点头如捣蒜,反正小孩子爱吃的不外乎是些小零嘴,花不了多少银两。
  “你别只顾着替我擦发,你自己呢,不快些擦干,等会儿生病了。”
  “我身子骨强壮得哩,安啦!”她甩甩狮鬃——不,是鬈发。
  话别说得太满,现世报很快就来了。
  隔天,莫晚艳发烧得连床都无法下,更别提策马赶路。
  她本来还硬撑着不想耽误行程,他却难得板起脸,擦腰钉在床边,不准她离开被衾。
  “我都说我没关系了,咳咳咳……”声音沙哑得像被丢在地板狠狠踩过十几脚般破碎。
  “躺着。”再让他多说一遍,他就要翻脸了。
  “可是不赶路……”
  “不赶路也没关系,又不急着一定要在哪一天到家。”
  “但你的家人会担心……”
  “让他们担心有什么关系!”再说,会担心的有谁?!他母后?是啦,是会担心啦,担心他再不回去皇位不保,会被其他妃子生的家伙给夺走。还是那些皇兄?他们只担心他太快回去好不好!
  谁像她一个劲的呆,只会担心他。就叫她要擦干发再去睡,她偏偏要先替他将被树枝勾破的衣袖缝好……看吧看吧,生病了吧!
  “鸣凤你——”
  “够了,闭上嘴,也闭上眼,好好睡一觉。”他不知不觉端出威严来,骇着了她,若不是他眼里有关心,她会以为他在生气。
  “好、好吧,那我睡一下下好了……咳咳……”她乖乖合起眸,以为自己不累的,闭上眼后竟无法撑开沉重的睫帘,昏沉沉的晕眩快要将她卷入黑暗中,她还紧紧捉住最后一丝清醒,扯扯他的袖,“鸣凤你快出去吧……被我传染生病就不好了……”说完才满意地偏过脑袋,将自己深深埋在枕间,逐渐睡沉了。
  他有片刻的空白怔仲。
  笨,都什么时候了还烦恼他会不会被她传染!
  实在是……很笨。
  想嗤笑她,心却像化开了,有股暖意煨着胸口,所以有什么溶解了,又像是有什么萌芽了,快要从心窝口窜穿出来一般。
  他摇头,现在不是站在床边发呆的时候,他当真走出了房,为的却不是害怕被染病,而是请店家帮忙找个大夫来,然后又转回房去——
  待在她身边。
  大夫来诊视过她,说是小病,喝两帖药就没事了,当中她醒来两次,两次都催促着要他离间,不想她病好之后换他病了,不过他始终没听她的话,总是坐在床畔,不时用掌心摸摸她的额头。
  她身体底子好,睡完一觉,病几乎好了大半,脸上那吓人的烧红也褪成淡淡粉色。她才觉得人舒坦,立刻要拖着他赶路,像是准备补回她睡掉的整整一天,她表现得归心似箭,真正应该要想家的他却意兴阑珊,要走不走的,一会儿喊脚酸,一会儿又喊天热,能休息就绝不多走半步,光她一个人一头热也没有用。
  像现在,他躺在树荫底下,说要睡个午觉再走,她又能如何呢?将他绑好再丢到马背上强行带走吗?唉,只能跟着他一块坐,让他直接拿她的腿当枕头好好睡。
  她煽煽衣袖,替他招来清风,他睡沉,稚气可爱,她光是瞧着就几乎看得痴。
  也许,就快分道扬镳;也许,这趟旅程再几天就结束;也许,两人各自分开,回到自己的生活:也许,以后再也不会有见面的机会……这是意料之中的事,她却觉得有丝难过,可能是她太久太久没有这么靠近过一个人,也太久太久没有家人的感觉。要是真的到了分离那天,她说不定会哭,像当年失去爹娘那样大声号哭。
  她以为她不稀罕有亲人,与他相处了短短数日,她竟怀念起失去的那些,有人叫着她的名,有人对着她笑,当她生病时,有人会替她着急,有人会小心翼翼替她拭汗散热,有人会坐在床畔看顾她,有人会吼着要她闭眼快睡。
  好久没人这样待她了呢,她真高兴……呀呀,鼻子好酸,她怞怞鼻,如果真的和他分开,她一定会想念他的,将他放在心里,和爹娘一块想着……
  “怎么哭了?”他醒来,就看见她哭得一把眼泪一把鼻涕,好不可怜。
  她胡乱抹泪,“没有啦,想到送你回去之后可能就无法再见面,有点小感伤。但是我一定会想你的,鸣凤。”呜,好好一句话,哭得浙沥哗啦。她毕竟只是个小姑娘,藏不住情绪,想到就要分开,难免沮丧失落,反观他,只是睁着美丽的眸打趣觑她。
  “鸣凤,你会不会想我?”
  “不知道,可能会,可能不会。”他耸肩。
  真无情无义,呜。
  “你要我想你吗?”
  “……至少,偶尔想一想嘛。”
  “好吧,那我就偶尔想你好了。”说得像施恩,还很勉为其难。
  “你一定会忘记我,忘记我救你的大恩大德,忘记是谁冒着险把你从狼爪底下抢救出来……”还那么亲昵叫她晚艳姊姊,不用半个月,他连晚艳姊姊是啥玩意儿都想不起来!
  “我没有太多闲功夫去记这种杂事,但是我一定会记住你。”天下事又紧又杂,他得学习的东西又太多太多,不过他很乐意在紊乱的生命里,理出一处小小空位来放她,累极的时候偶尔想想她,让心绪放轻松。
  “……这样就好。”她也不贪心,不多奢求。
  “但是你怎么说得好像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见?我们还是可以时常见面呀。”他握住举在半空中替他扬风的手,拽到面前把玩,握在手里不放。
  “一趟路这么远,哪那么容易?”又不是住在隔壁巷子。
  “我如果想见你时,我让人去接你过来。”
  “你又在说孩子话了。”是很天真,但是很窝心,她有感动到,就算只是随口说来的大话,她还是欣慰呀……
  “我不说戏言的。”
  莫晚艳并没有因为李鸣凤这句话而将他当成大人看待,认定了他满嘴童言童语加上可爱无邪的笑容——呀呀呀,真是个漂亮的孩子,还说着那么甜蜜的话。
  “别哭了,哭起来脸都皱成一团,很丑呐。”他贡献袖子给她擦泪,因为他的声音童稚轻软,所以听起来有一种特别的温柔体贴,一点也不像真的在笑她丑。
  她破涕为笑,不哭了。
  对,不该哭泣,因为与李鸣凤相遇,是快乐的事,就算会分离,记忆还是快乐的——
  她一点也不后悔冒着被叔父打断腿的危险救出他。
  一点也不后悔千里迢迢将他送回家去。
  一点也不后悔小心保护着这株漂亮的小幼苗,没让他在长大之前被坏人给连根拔起。
  一点也不后侮。
  然而,就在不远的将来,莫晚艳很快就会知道,她错得有多离谱。
  她还不知道,她所以为的小幼苗,实际上会是一棵多巨大的妖树。
  这些,她都还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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