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8章 谁能让王重阳和林朝英联手?
作者:贫道爱烫头    更新:2024-03-02 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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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乙近天都,连山接海隅,白云回望合,青霭入看无。
  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
  终南山又名太乙山、地肺山,位于秦岭中段,素有“仙都”、“洞天之冠”和“天下第一福地”的美称。
  身在终南山,朝前看,白云弥漫,看不见路,也看不见其它景物,仿佛再走几步,就可以畅游白云的海洋。
  继续前进,白云却分向两边,可望而不可及,回头看的时候,分向两边的白云又合拢而来,汇成茫茫云海。
  云海之下是蒙蒙青霭,同样也是可望而不可及,青色白色相映成趣,李瑾瑜看得越发欣喜,竟在缓步游玩。
  铁飞花跟在李瑾瑜身后,同样也被绝美的景色吸引,甚至想要去看看当初迎战左武王和凌落石的“遗迹”。
  高峰直插霄汉,像一枝铁笔,撑住了万里蓝天,又好似道祖挥毫泼墨,笔锋凿奇石,洒墨化飞泉,那一闪而过的灵机,汇聚成终南山的灵气道韵。
  在白云的笼罩下,每一座山峰都像从天外飞来,千岩竞秀,各不相让。
  有山必有水,从高处望下去,一条条迂回曲折的小溪好似翠带飘飖,在群峰之间穿插,形成生机勃勃的意趣。
  游玩约莫一个时辰,忽然听到远处传来琴声,忽高忽低,若隐若现。
  琴声好像是从山腹中传出,混合了山壁的回声,琴韵更给人添了几分神秘的感觉,让人迫不及待去追寻。
  琴声初起,曲调轻快,似乎把李瑾瑜带回到了金陵,陶醉于“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的春色里。
  曲调一变,如怨如慕,从春暖花开的时节,到了木叶摇落的秋天。
  曲调再变,琴韵激昂,恍如千军万马奔腾而来,激起了李瑾瑜胸中的豪勇之气,忍不住出声与之应和。
  虽然没有携带乐器,但呼喝之声恍若虎啸龙吟,清净优雅的终南山,好似忽然变成了残阳如血的落日孤城。
  铁飞花取出一只竹笛,为李瑾瑜的呼喝和声,原本只是两军对冲,此刻却成了铁壁布阵,层层叠叠碾压而至。
  李瑾瑜铁飞花联手之威,纵然只是切磋音律,也绝非常人可以抗衡。
  不过声音到了半途,竟然又有洞箫之声传了过来,形成完美的和声。
  忽如畅游碧溪之上,张帆举棹,柔橹不施,小楫轻舟,斜风细雨。
  忽如举杯邀月怜星,素月分辉,星河欲转,月皓凝霜,星河鹭起。
  忽如北风席卷边城,吹梅笛怨,悠霜满地,悲歌击筑,霜涛卷雪。
  从暖春到寒冬,从江南到边塞,从小溪到大海,从高峰到草原,声乐随心所欲的变化,情感亦是随心所欲。
  声音越来越低沉悠远,好似四人在不断向远处离去,最终低不可闻,但脑海之中,仍旧环绕着琴韵和箫声。
  李瑾瑜高声道:“久闻重阳真人风雅之士,今日得见,荣幸之至。”
  “久闻楚王乃康慨悲歌之士,今日得见,果然是名不虚传。”
  话音还未落下,云海之中飘来一个仙风道骨的老道,他就像是真的能够腾云驾雾,竟是足不沾地飘过来的。
  全真掌教,王重阳!
  他身上没有佩戴兵刃,让李瑾瑜觉得有些可惜,天下神兵谱排在第二的纯阳宝剑,李瑾瑜还从未见过呢!
  倒也没有特别失落。
  李瑾瑜有一种独特的预感,这次长安之行,不仅能看到纯阳宝剑,还能看到原剧情中想都不敢想的绝世盛景
  ——王重阳林朝英联手御敌!
  这也无奈,王重阳原着中武功天下第一,林朝英和他并而称雄,相当于当世前二的高手,谁能让他们联手?
  这是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谁能让王重阳和林朝英联手?
  莫非又有无上大宗师要出手么?
  李瑾瑜和王重阳不是很熟,只不过有数面之缘,但王重阳对李瑾瑜的感官非常好,甚至能够比得上灭绝师太。
  原因很简单,在对外战争方面,王重阳和灭绝师太是同一种人。
  李瑾瑜征战沙场、击退外敌、保家卫国,于国于民有大功勋,王重阳这种豪迈的侠士,自然会非常有好感。
  至于“煞星”之说,哪个带兵打仗的不是煞星?退一万步说,王重阳是全真掌教,最正经的道士,什么命数命格之类的,属于他最擅长的事情。
  比武功还要擅长!
  优秀的人总是能够得到欣赏,不仅李瑾瑜被前辈高人欣赏,显露了剑法的方邪真,也得到了无数人的欣赏。
  最先动手的是池日暮。
  池日暮麾下原本有三位大将,有勇有谋的“黑旋风”小白,有勇无谋的洪三热,还有足智多谋的刘是之。
  城外的那场刺杀,智囊刘是之被刺客杀死,池日暮继续招揽新的人才。
  方邪真是最好的目标。
  武功高,读书多,默默无名,没什么大靠山,还有比这更合适的么?
  池日暮颇有贤者风范,表现出三顾茅庐的姿态,给金给银,变着法的给方邪真送好处,搞得方邪真烦闷不已。
  方邪真就如同他的名字,是一个又邪异又真诚的人,他觉得自己应该算是个好人,但做的却并非全都是好事。
  他有一身高明的武功,想要凭此在江湖中扬名,却不想承担名传天下的后果,也不想面对江湖中的恩怨仇杀。
  他想拒绝!
  他非常非常的想要拒绝!
  他给自己想了一百个拒绝的理由!
  但从他在城外拔剑开始,便注定不可能默默无名,除非他选择去终南山做个隐士,修道炼丹,最后无疾而终。
  方邪真做得到么?
  当然是做不到的!
  从这点来看,方邪真不如王小石看得透彻,他们都是需要名利的,他们不可能心甘情愿隐居,无论多么的无所谓不在乎,内心终归有享受的感觉。
  谁会不喜欢被人追逐吹捧呢?
  对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而言,有人追着送礼,礼贤下士,三顾茅庐,再怎么傲气的人,心中也会有几分得意。
  方邪真毕竟是人,是一个有血有肉的正常人,是初出茅庐的江湖武者,不是八九十岁的老道士、老和尚。
  方邪真动心了。
  无论他嘴上是否承认,无论他是不是把那些礼物退回去,他都动心了。
  动心是不可能瞒过别人的。
  所以游玉遮紧跟着出手。
  游玉遮并没有想杀死方邪真,也没有想收服方邪真,他的做法是与方邪真交朋友,要他不要投靠池日暮。
  葛玲玲没有什么作为。
  她不喜欢参与这些事情,尤其是得到尉迟明镜暴怒的消息,更是直接闭门谢客,养的那些“士”也尽数遣散。
  回百应举棋不定,他没有确认是杀人还是招揽,但有人替他做了决定。
  他的儿子!
  他的儿子选择杀死方邪真!
  回百应是四公子最老的一个,因此被称为“老公子”,事实上,他根本就算不上公子,他儿子当然也不算!
  回百应的儿子拦在方邪真身前。
  这是一个非常丑陋的男人,方邪真从未见过这样的丑脸,因为这张脸如果用丑来形容,都是在侮辱“丑”。
  他的名字叫做“回绝”。
  回绝的五官并不算丑,单独拿出来称得上是英俊,但汇在一起的时候,却有一种十八层地狱恶鬼的丑陋。
  因为回绝本就是恶鬼!
  四公子均好养士,但家大业大的妙手堂回百应,养的却是最少。
  因为所有招揽来的人,要么被回绝杀死,要么臣服于回绝,回绝不允许任何人干扰到自己继承人的地位。
  方邪真冷笑道:“我明白了,为什么以回百应的精明强干,麾下居然没几个可用之人,近年来声势大不如前。
  不仅落后于小碧湖游家,且渐为兰亭池家赶上,就算比千叶山庄葛家也好不了多少,甚至越发的衰落……
  原来,回百应的儿子,竟然是这般小肚鸡肠,有你这样的儿子,回百应便是精明十倍,也难有什么前途!”
  回绝怒喝道:“方邪真,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你死定了,我一定要让你知道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回绝是一个残忍歹毒的人。
  他喜欢捏断敌人的骨头,一根根的捏碎,从不重要的位置,一直捏到要害部位,把人活生生的惊死、吓死!
  他喜欢用残忍的手段,对待敌人的妻女,他喜欢捏碎敌人的骨头后,让敌人躺在一旁,听妻女的凄惨哀嚎。
  那是他最大的享受,为了这种比仙乐更甚的享受,他刻苦修行武功。
  妙手堂的武功有两种。
  一种是专门救人的“妙手回春”。
  一种是专门杀人的“回天乏术”。
  回天乏术分为六重,据说回百应已经练到至高境界,武功更胜雷动天。
  方邪真不知道回绝练到几重,但他知道今日必须拔剑,拔剑则必须要分出生死,他已经彻底的陷入江湖漩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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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绝的身子勐地移动。
  他身着黑衣,移动的时候,好似黑色的龙卷,龙卷所过之处,任何事物都要被毁灭,完全不能抵挡的毁灭。
  黑影化为黑风,黑风转为狂飚,狂飚越旋越急,越转越快,越来越大。
  方邪真化为一团白色的幻影,白影愈渐缩小,在黑暗的漩涡里,好似风中的烛火一般,很快会被完全吞噬。
  蓦的,黑影中闪耀一抹亮光。
  这一招纤巧细腻,弧度奇异,剑气晶莹如玉,有孤芳自赏,不与人群的冷僻味道,浑似山间隐居的女神。
  天问剑法——山鬼!
  寒芒一闪,宝剑回到了剑鞘。
  回绝哀嚎着狂奔而去,浑身上下燃烧起了火焰,虽然相隔甚远,却能听到脏腑被烧焦的焦湖味,臭不可闻。
  却是方才那一剑,方邪真把回绝轰出的纯阳火劲迫回体内,并点破了他的丹田气海,让他的真气爆发出来。
  回绝不会立刻死亡,他可以赶回到妙手堂,只不过那个时候,他的五脏六腑已经被烤熟,去阎罗殿中赎罪。
  杀人不过头点地,但方邪真杀死的不是人,而是恶鬼,对付恶鬼,就要用比鬼更加残忍、更加歹毒的手段!
  ……
  尉迟真金看着手中的请帖,有些别扭的说道:“慈航静斋请瑾瑜去帝踏峰品茗对弈,她们是脑子有病么?”
  苏樱笑道:“请就请呗,如果她们不在乎身家性命,我可以做主,让夫君去赴宴,倒要看看山头结不结实!”
  尉迟真金道:“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觉得慈航静斋沉寂了这么久,就算要展露威势,也不应该是现在,更不应该招惹瑾瑜,这不是主动找死么?”
  虚夜月道:“那也未必,如果慈航静斋弟子,全都和冰云差不多,恐怕家里还会再添几个姐妹。”
  尉迟真金闭目思索。
  他当了数十年金吾卫大将军,见过不知多少秘闻,武则天视他为心腹,很多隐藏在历史风云中的秘密,尉迟真金却知晓,甚至还亲自参与过。
  比如——寒光寺地牢!
  要在洛阳城外,建造那么大的一座地牢,怎么可能瞒过金吾卫大将军?
  尉迟真金道:“现在不要去,过几天再去,对于慈航静斋,直接喊打喊杀是不行的,那显得太过小气,瑾瑜需要维护名声,做事不能肆意妄为。”
  苏樱道:“什么时候去?”
  尉迟真金道:“等到长安城的血桉告破的时候,苏樱,你下午去一趟天下第一庄,请上官海棠参加夜宴。”
  虚夜月道:“我去做什么?”
  尉迟真金道:“留在家里,保护我这把老骨头,如果遇到刺客,直接把他们全杀掉,不要有任何的手软。”
  虚夜月道:“不用生擒么?”
  尉迟真金道:“没那个必要,那些杀手不会透露任何情报,直接杀了就可以,生擒反而可能招惹祸患。”
  事实上,尉迟真金辞去金吾卫大将军的职务,官爵有所提升,这些虚职没有实权,却也能调动部分金吾卫。
  更别说李瑾瑜回长安的时候,还带来了自己的卫队,护卫尉迟府的军队多达一千五百人,配备手弩,就算中原一点红进行刺杀,也会被射成刺猬。
  就算没有这些护卫,尉迟真金的武功也足以应对九成九的杀手。
  尉迟真金选择让虚夜月出手,显然是要迷惑敌人,至于敌人会不会中尉迟真金的算计,那完全不重要。
  尉迟真金的算计,就是让敌人对此进行思索,想的越多,错的越多。
  这种事情,他在当金吾卫的时候做过不知多少次,属于无论多么确认此事有鬼,也只能咬牙中计的阳谋。
  虚夜月不知其中算计,但她有一个绝好的地方,就是非常的听话。
  不需要进行那些思考,只要听聪明人的吩咐去做,便肯定不会出错。
  想那么多有什么用?
  自己想的多,岂不也会错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