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不疯魔,不成活
作者:贫道爱烫头 更新:2024-03-0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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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是个麻烦啊!”
楚留香走出帐篷,看着繁星璀璨的夜空,觉得江湖传闻似乎很有道理。
他确实是江湖搅屎棍,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总是会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到布局绵延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麻烦。
曾经只是江湖中的麻烦,最麻烦的也不过是六大帮末尾的丐帮。
如今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国度,龟兹国比起武周算不得什么,但那也是一个完整的国度,阴谋又该会怎样呢?
在这种国与国的阴谋、交锋中,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可想而知。
李瑾瑜同样走出帐篷,看着面带忧虑的楚留香,笑道:“古人云,车到山前必有路,没什么好担心的!”
楚留香道:“我不是在担心眼前的麻烦,我只是在担心蓉蓉她们。”
李瑾瑜道:“我这几天,想明白了一件事,你的担心毫无必要。”
楚留香:[?_??]
李瑾瑜道:“你虽然是风流潇洒的楚香帅,但却并不了解女人心,尤其不了解李红袖她们的女儿心。”
楚留香:o((⊙﹏⊙))o
“你虽然总是跑出去四处浪,但她们却总是在家等你,所以你也就认为她们是应该在家等你的,是么?”
楚留香:(;?_?)
“我若是李红袖苏蓉蓉,知道你对我这么放心,觉得我一定在等你,我定会想法子要让你也着一次急。”
楚留香:( ̄w ̄;)
“她们是这么想的:老娘等了你几十次,几百次,也该让你为我着急,为我火急火燎的四处乱跑!”
楚留香:┐(-??;)┌
楚留香忽然发现,自己除了做出一个个表情,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而且……不对!
楚留香勐的想起,这些话李瑾瑜白天说过,是对琵琶公主说的。
“比如一把火烧了我的子爵府,或者悄悄躲起来,然后留下一些线索,让我火急火燎的找她们。”
楚留香当时还觉得很有趣,现在回想起这句话,只觉得吃了五斤黄连。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楚留香没吃黄连,却仍旧觉得口中酸苦麻木,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差不多吧。”
“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如果早点揭穿这个把戏,以后求宋甜儿做好吃的,她不做怎么办?”
“就为了这个?”
“看澹然处世的楚香帅,火急火燎的模样,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我觉得如果把那些都画出来,宋甜儿至少会为我做三百道美味……”
楚留香忽然觉得,胡铁花刚才的想法是正确的,他也想和李瑾瑜拼了。
这个混蛋,怎么这么混蛋!
可他又不得不配合这个混蛋。
“等你们见面的时候,一定要做出火急火燎的模样,否则她们心中的火气没消,下次指不定会做出什么。”
“老天啊,你不开眼啊,世上怎么有这等混蛋,你快点显显灵吧!”
楚留香心中感叹了两句,随后快步去往自己的帐篷,他担心再和李瑾瑜相处一刻钟,会发生一些血腥之事。
姬冰雁走出帐篷,问道:“你为什么要说这些?难道只是为了气他?”
李瑾瑜道:“为了安他的心,我突然发现自己想错了一件事,需要有人帮我送一封信,并且一定要尽快。”
姬冰雁道:“这是谎言?”
李瑾瑜道:“当然不是,黑珍珠怎么会为难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呢?”
姬冰雁道:“为什么不会?”
李瑾瑜传音入密,姬冰雁面上露出震惊之色,紧跟着便放声大笑。
熟悉姬冰雁的都知道,他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莫说放声大笑,就连嘴角稍微抽一抽,都非常的罕见。
此刻姬冰雁却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忽然发现,这件事着实非常的可笑。
“你就为了看楚留香的笑话,就跟着他一起跑到大沙漠,然后莫名其妙遇到一群沙盗,还有黑衣社的杀手?”
“因为我发现,自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安闲半月已经是极限,我必须找些冒险的事,越危险越是畅快。”
“你可真是个疯子。”
“不疯魔,不成活!”
……
黑沉沉的苍山一片混沌,在这天地潜遁形藏之时,遥远的天际,突然亮起了一道奇诡的光束。
光束由红而绿,由绿而蓝,转而变为紫黑色,又慢慢地散延开来。
沉寂的苍穹发出低吼,一片蓝光陡然亮起,将暗澹的天地彻底点燃。
随着蓝光的散溢照射,朦胧的云雾尽数散去,一座高达万仞陡峭峻拔的山峰突兀而出,似乎刚从九天落地。
山峰绝顶,一座古堡巍然矗立。
在天边那片蓝光的映衬下,古堡显得诡异、不祥、残酷、血腥。
这座山是“黑暗之山”。
这座堡是“黑暗之堡”。
月光静静地洒下,把笼罩在乌蓝色的光芒中的尖顶古堡,映照得更加阴森恐怖,好似盘踞着吸血鬼。
是吸血鬼,不是僵尸,不是鬼魅。
因为这座古堡是哥特式建筑,里面纵然真的有鬼怪,也只能是吸血鬼。
这就好比,兰若寺里面不可能是尹丽莎白·巴托里,哥特古堡里面当然也不可能存在聂小倩。
古堡虽又细又长,内部圆拱形的大厅却极其宽敞,城堡四壁悬挂着一些身着绣金黑袍、形状怪异的人像。
大厅正中间处,供奉着一条冲天向上的异形石柱,更显诡异莫测。
一个身着绣金黑袍,腰悬长剑,带着青铜面具的人,走到石柱前,轻轻的拍了拍,按动了石柱上的机关。
“吱呀”一声,石柱下方裂开了一道门户,绣金黑袍大步走了进去。
古堡下面是一座巨大的地宫。
暗道是条宽阔的回廊,四壁均是用花岗岩凋凿而成,没有壁画,墙壁上镶嵌着一盏盏三层八碗的骷髅铜灯。
灯碗里并非橙黄色火焰,而是如妖似魅的蓝绿色,地面是百斤青石铺成的台阶,盘环曲折,不知通向何方。
地宫大厅陈设着一张硕大无比的圆形石台,台面等分为九份,每一份的中心都设有一只青铜扳掣和一道剑槽。
石台周围,安放八只青铜铸就、碧身红睛、张着大口、仰面向天的蟾蜍。
石台上方,八条青铜铸成的飞龙腾空横亘,青龙口中衔珠,面向下方的蟾蜍,赫然便是传闻中的地动仪。
石台前有五个人恭敬地站立着,他们头戴青铜面具,身着绣银黑袍,腰悬长剑,每人面前都有一道剑槽。
脚步声响,绣金黑袍走进大厅,站在九个位置中的“中宫”。
五人齐齐躬身行礼:“尊神。”
“尊神”道:“免礼!”
这个绣金黑袍,赫然便是黑衣社的黑衣天王,经过无数残酷选拔,打败一切竞争对手,脱颖而出的首领。
“知道为何少了三人么?”
“请尊神训示。”
“你们应该听说了,咱们此次的标靶武功高深,那三位圣骑士,便是陨落在此人枪下,他是我们的仇人!”
黑衣天王的声音非常清脆,听起来像是二十来岁的少女。
实际上确实如此。
黑衣社九位高层人物,除了坤位圣骑士外,其余全都是女子,年龄最大的乾位圣骑士,今年也未满三十。
“她们的陨落是值得惋惜的,但却不是毫无价值,我们的天神已然发下了谕旨,我们的大业即将成功!”
黑衣天王举起了宝剑,其余五人一同举起宝剑,口中高声呼喝。
同生死!
不相弃!
治甘凉!
成大业!
“大事即将成功,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们也决不能退缩,甘凉是我们的甘凉,是属于黑衣社的甘凉!”
“是,尊神,为了大事,我们必然赴汤蹈火,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
沙漠绿洲。
李瑾瑜正在看夕阳。
不知为什么,李瑾瑜近几日非常喜欢看夕阳,好似夕阳中有珍珠宝贝、绝世美人,不看会后悔终身。
长枪静静的立在身后,这杆刚刚铸成不足两月的长枪,枪下已经有数百条亡魂,着实算是饱饮鲜血。
持着这样一条长枪,江湖人说李瑾瑜是煞星转世,倒也不算胡言。
李瑾瑜却也无奈,江湖单打独斗可以用刀剑拳脚,倘若冲锋陷阵,自然是长枪更加方便,难道用温柔?
拿着一尺多长的温柔冲阵,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纵然凝聚三尺刀芒,消耗太大,经不起长时间的冲锋。
或许,就连李瑾瑜都没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身后这杆长枪。
琵琶公主悄然走到李瑾瑜身后,轻轻抚摸着李瑾瑜的长枪,柔声道:“这便是李爵爷冲锋陷阵的神枪么?”
李瑾瑜笑道:“你觉得寻常?”
琵琶公主道:“我觉得奇怪,枪头上并没有杀气,也没有血迹。”
李瑾瑜道:“那是因为握枪的是你不是我,这是我的兵刃,只会感受我的战意,因我的战意而爆发锋芒。”
琵琶公主道:“我听人说,汉人的天才人物,尤其是练枪的,总是喜欢平定边患,开疆扩土,封狼居胥。”
李瑾瑜道:“或许吧。”
“李爵爷是何想法?”
“处在什么位置,内心便会有什么想法,江南道巡察使,便是再怎么想饮马瀚海,也没有那个机会。”
“如果给你这个机会呢?”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平定龟兹国的内乱,助你父王复位。”
“你果然知道。”
“这并不难猜。”
“你会答应么?”
“你父王比你更清楚我的价值,你猜他为何不亲自与我说这些?”
“为什么?”
“因为最近两年,西域三十六国只剩下三十个,他不想引狼入室。”
“李爵爷会如此么?”
“当然不会,草原风起云涌,除非必要情况,否则大周不会随意树敌,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得多。”
“这真是个麻烦啊!”
楚留香走出帐篷,看着繁星璀璨的夜空,觉得江湖传闻似乎很有道理。
他确实是江湖搅屎棍,不管他愿意不愿意,总是会或主动或被动的,参与到布局绵延数年甚至十数年的麻烦。
曾经只是江湖中的麻烦,最麻烦的也不过是六大帮末尾的丐帮。
如今已经是一个完整的国度,龟兹国比起武周算不得什么,但那也是一个完整的国度,阴谋又该会怎样呢?
在这种国与国的阴谋、交锋中,刀光剑影、腥风血雨可想而知。
李瑾瑜同样走出帐篷,看着面带忧虑的楚留香,笑道:“古人云,车到山前必有路,没什么好担心的!”
楚留香道:“我不是在担心眼前的麻烦,我只是在担心蓉蓉她们。”
李瑾瑜道:“我这几天,想明白了一件事,你的担心毫无必要。”
楚留香:[?_??]
李瑾瑜道:“你虽然是风流潇洒的楚香帅,但却并不了解女人心,尤其不了解李红袖她们的女儿心。”
楚留香:o((⊙﹏⊙))o
“你虽然总是跑出去四处浪,但她们却总是在家等你,所以你也就认为她们是应该在家等你的,是么?”
楚留香:(;?_?)
“我若是李红袖苏蓉蓉,知道你对我这么放心,觉得我一定在等你,我定会想法子要让你也着一次急。”
楚留香:( ̄w ̄;)
“她们是这么想的:老娘等了你几十次,几百次,也该让你为我着急,为我火急火燎的四处乱跑!”
楚留香:┐(-??;)┌
楚留香忽然发现,自己除了做出一个个表情,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而且……不对!
楚留香勐的想起,这些话李瑾瑜白天说过,是对琵琶公主说的。
“比如一把火烧了我的子爵府,或者悄悄躲起来,然后留下一些线索,让我火急火燎的找她们。”
楚留香当时还觉得很有趣,现在回想起这句话,只觉得吃了五斤黄连。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楚留香没吃黄连,却仍旧觉得口中酸苦麻木,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你是不是早就知道了?”
“差不多吧。”
“那你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如果早点揭穿这个把戏,以后求宋甜儿做好吃的,她不做怎么办?”
“就为了这个?”
“看澹然处世的楚香帅,火急火燎的模样,也是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我觉得如果把那些都画出来,宋甜儿至少会为我做三百道美味……”
楚留香忽然觉得,胡铁花刚才的想法是正确的,他也想和李瑾瑜拼了。
这个混蛋,怎么这么混蛋!
可他又不得不配合这个混蛋。
“等你们见面的时候,一定要做出火急火燎的模样,否则她们心中的火气没消,下次指不定会做出什么。”
“老天啊,你不开眼啊,世上怎么有这等混蛋,你快点显显灵吧!”
楚留香心中感叹了两句,随后快步去往自己的帐篷,他担心再和李瑾瑜相处一刻钟,会发生一些血腥之事。
姬冰雁走出帐篷,问道:“你为什么要说这些?难道只是为了气他?”
李瑾瑜道:“为了安他的心,我突然发现自己想错了一件事,需要有人帮我送一封信,并且一定要尽快。”
姬冰雁道:“这是谎言?”
李瑾瑜道:“当然不是,黑珍珠怎么会为难苏蓉蓉李红袖宋甜儿呢?”
姬冰雁道:“为什么不会?”
李瑾瑜传音入密,姬冰雁面上露出震惊之色,紧跟着便放声大笑。
熟悉姬冰雁的都知道,他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莫说放声大笑,就连嘴角稍微抽一抽,都非常的罕见。
此刻姬冰雁却笑的很开心,因为他忽然发现,这件事着实非常的可笑。
“你就为了看楚留香的笑话,就跟着他一起跑到大沙漠,然后莫名其妙遇到一群沙盗,还有黑衣社的杀手?”
“因为我发现,自己是一个闲不住的人,安闲半月已经是极限,我必须找些冒险的事,越危险越是畅快。”
“你可真是个疯子。”
“不疯魔,不成活!”
……
黑沉沉的苍山一片混沌,在这天地潜遁形藏之时,遥远的天际,突然亮起了一道奇诡的光束。
光束由红而绿,由绿而蓝,转而变为紫黑色,又慢慢地散延开来。
沉寂的苍穹发出低吼,一片蓝光陡然亮起,将暗澹的天地彻底点燃。
随着蓝光的散溢照射,朦胧的云雾尽数散去,一座高达万仞陡峭峻拔的山峰突兀而出,似乎刚从九天落地。
山峰绝顶,一座古堡巍然矗立。
在天边那片蓝光的映衬下,古堡显得诡异、不祥、残酷、血腥。
这座山是“黑暗之山”。
这座堡是“黑暗之堡”。
月光静静地洒下,把笼罩在乌蓝色的光芒中的尖顶古堡,映照得更加阴森恐怖,好似盘踞着吸血鬼。
是吸血鬼,不是僵尸,不是鬼魅。
因为这座古堡是哥特式建筑,里面纵然真的有鬼怪,也只能是吸血鬼。
这就好比,兰若寺里面不可能是尹丽莎白·巴托里,哥特古堡里面当然也不可能存在聂小倩。
古堡虽又细又长,内部圆拱形的大厅却极其宽敞,城堡四壁悬挂着一些身着绣金黑袍、形状怪异的人像。
大厅正中间处,供奉着一条冲天向上的异形石柱,更显诡异莫测。
一个身着绣金黑袍,腰悬长剑,带着青铜面具的人,走到石柱前,轻轻的拍了拍,按动了石柱上的机关。
“吱呀”一声,石柱下方裂开了一道门户,绣金黑袍大步走了进去。
古堡下面是一座巨大的地宫。
暗道是条宽阔的回廊,四壁均是用花岗岩凋凿而成,没有壁画,墙壁上镶嵌着一盏盏三层八碗的骷髅铜灯。
灯碗里并非橙黄色火焰,而是如妖似魅的蓝绿色,地面是百斤青石铺成的台阶,盘环曲折,不知通向何方。
地宫大厅陈设着一张硕大无比的圆形石台,台面等分为九份,每一份的中心都设有一只青铜扳掣和一道剑槽。
石台周围,安放八只青铜铸就、碧身红睛、张着大口、仰面向天的蟾蜍。
石台上方,八条青铜铸成的飞龙腾空横亘,青龙口中衔珠,面向下方的蟾蜍,赫然便是传闻中的地动仪。
石台前有五个人恭敬地站立着,他们头戴青铜面具,身着绣银黑袍,腰悬长剑,每人面前都有一道剑槽。
脚步声响,绣金黑袍走进大厅,站在九个位置中的“中宫”。
五人齐齐躬身行礼:“尊神。”
“尊神”道:“免礼!”
这个绣金黑袍,赫然便是黑衣社的黑衣天王,经过无数残酷选拔,打败一切竞争对手,脱颖而出的首领。
“知道为何少了三人么?”
“请尊神训示。”
“你们应该听说了,咱们此次的标靶武功高深,那三位圣骑士,便是陨落在此人枪下,他是我们的仇人!”
黑衣天王的声音非常清脆,听起来像是二十来岁的少女。
实际上确实如此。
黑衣社九位高层人物,除了坤位圣骑士外,其余全都是女子,年龄最大的乾位圣骑士,今年也未满三十。
“她们的陨落是值得惋惜的,但却不是毫无价值,我们的天神已然发下了谕旨,我们的大业即将成功!”
黑衣天王举起了宝剑,其余五人一同举起宝剑,口中高声呼喝。
同生死!
不相弃!
治甘凉!
成大业!
“大事即将成功,无论付出多少代价,我们也决不能退缩,甘凉是我们的甘凉,是属于黑衣社的甘凉!”
“是,尊神,为了大事,我们必然赴汤蹈火,刀山火海,万死不辞!”
……
沙漠绿洲。
李瑾瑜正在看夕阳。
不知为什么,李瑾瑜近几日非常喜欢看夕阳,好似夕阳中有珍珠宝贝、绝世美人,不看会后悔终身。
长枪静静的立在身后,这杆刚刚铸成不足两月的长枪,枪下已经有数百条亡魂,着实算是饱饮鲜血。
持着这样一条长枪,江湖人说李瑾瑜是煞星转世,倒也不算胡言。
李瑾瑜却也无奈,江湖单打独斗可以用刀剑拳脚,倘若冲锋陷阵,自然是长枪更加方便,难道用温柔?
拿着一尺多长的温柔冲阵,不让人笑掉大牙才怪,纵然凝聚三尺刀芒,消耗太大,经不起长时间的冲锋。
或许,就连李瑾瑜都没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喜欢身后这杆长枪。
琵琶公主悄然走到李瑾瑜身后,轻轻抚摸着李瑾瑜的长枪,柔声道:“这便是李爵爷冲锋陷阵的神枪么?”
李瑾瑜笑道:“你觉得寻常?”
琵琶公主道:“我觉得奇怪,枪头上并没有杀气,也没有血迹。”
李瑾瑜道:“那是因为握枪的是你不是我,这是我的兵刃,只会感受我的战意,因我的战意而爆发锋芒。”
琵琶公主道:“我听人说,汉人的天才人物,尤其是练枪的,总是喜欢平定边患,开疆扩土,封狼居胥。”
李瑾瑜道:“或许吧。”
“李爵爷是何想法?”
“处在什么位置,内心便会有什么想法,江南道巡察使,便是再怎么想饮马瀚海,也没有那个机会。”
“如果给你这个机会呢?”
“你的意思是,想让我帮你平定龟兹国的内乱,助你父王复位。”
“你果然知道。”
“这并不难猜。”
“你会答应么?”
“你父王比你更清楚我的价值,你猜他为何不亲自与我说这些?”
“为什么?”
“因为最近两年,西域三十六国只剩下三十个,他不想引狼入室。”
“李爵爷会如此么?”
“当然不会,草原风起云涌,除非必要情况,否则大周不会随意树敌,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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