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阿坤养鸡场大改变
作者:生活还是要继续 更新:2022-09-11 05:39
早些时候,余炀就已经和林大叔约定好。
傍晚去他家的养鸡场内吃饭。
“歪?林叔,你到鸡场里了吗?哦哦,好,我马上到。”
汽车开进养鸡场的上坡入口处,两人就见到一名穿着白色汗衫的中年男人,正站在铁门门口,向他们挥手。
此时,他脚边的地面上,探出了几个圆溜溜的褐色脑袋,一双双眼睛投射出好奇的目光,聚集在坡下的面包车上。
余炀停好汽车,带着一大家子精灵,走到林坤面前。
“行啊,林侄儿,一个月不见,身边的队伍越发庞大了啊。”
林坤满脸笑容地拍了拍余炀肩膀,然后朝赫拉克罗斯挥挥手,将左手提着的袋子递给它,
“赫拉克罗斯,好久不见,这是给你的礼物。”
对于这位帮他解决养鸡场问题的大工程,他可是喜欢的紧。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不明所以地接过袋子,往里一看,眼睛立马变成了星星眼。
“夹克鲁,夹克鲁!”
袋子里装的,赫然是各种各样的蜜制品。
什么百花蜜、槐花蜜、桂花蜜,还有一些甜甜的树汁饮品。
赫拉克罗斯不好意思挠挠脑袋,看向余炀。
“既然是林叔送你的,你就拿着吧,快谢谢人家。”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弯着眼睛点点头,走到林坤身前,张开虫肢,轻轻搂了搂他。
这是猛男之间的友谊!
“地鼠们,你们好啊,还记得我吗?”
余炀俯下身子,分别抚摸三地鼠的三个脑袋,一缕常磐之力探出,流转进它们的身体内。
常磐之力对虫、草系精灵效果最好,对其他精灵的效果会弱一些,但也有增加亲近度,促进伤口愈合的功效。
“哒咕~哒咕~哒咕~”
三地鼠感受到头顶传来的清凉舒适感,爽的三颗光溜溜的脑袋不停摩擦余炀的手掌心。
抚摸片刻,他收回手掌,说:
“咳咳,林叔,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们,这是我的朋友……”
…
互相介绍过后,林坤让开身子,示意大家进去。
“余侄儿,多亏了这些地鼠啊,自打那天驱赶阿柏蛇之后,它们再也没有真正进入过厂房内,最多在边缘徘徊,很快就会被游荡的地鼠赶回去。”
一行人一边走,一边聊,说到地鼠,林坤的脸上露出感激之色。
说话间,他们穿过铁门,真正走入养鸡场的范围内。
鸡场内的环境,与余炀上一次来养鸡场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首先,是鸡场边缘的位置,林坤显然有遵循他的建议,修建了一排沙石质地的矮墙,墙上散落着一些黑乎乎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地鼠的粪便。
而矮墙之后,除了厂房之外和必须要通行的道路外,其他大部分空间,都栽种着一排排叶片青绿的小树苗。
时不时会有一颗棕褐色的小脑袋,从土里钻出来查探一番周围环境,又再度钻回去。
林坤有些自豪地指着养鸡场内的景色,说到:“怎么样,还不错吧?”
“不错,充满绿意,这些是什么树的树苗?”
“是水松的树苗,经过我的测试,水松的树根是地鼠最喜欢的食物。”
“咕栗!!”
小福蛋是第一次来养鸡场,它和走路草坐在余炀背后的箩筐里,眼中满是好奇地注视着远处探头探脑的地鼠们。
“哒呐~”
妙蛙种子显然对满院整齐划一的树苗更感兴趣,像一个好奇宝宝,步履欢快地跑到一株株树苗前,耸动鼻翼,探出爪子轻轻拨动树苗的叶片。
大家都很快乐,只有大牙狸,举着装有鱼公主的水缸,默默站在余炀脚边,愁眉苦脸。ŴŴŴ.BiquKa.coM
“肚子饿了吧,进屋进屋,菜已经做好了。”
林坤热情搂着余炀的肩膀,带大家来到养鸡场东南角,一片用于乘凉的凉棚下。
支撑凉棚的金属杆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小彩灯,中央亮着一盏高亮度的节能灯,将周围的环境照得十分明亮。
凉棚下方放置着一张大圆桌,边上是一条长长的切菜台,上面放着炒锅案板等乱七八糟玩意儿。
桌子上,已摆满各色菜肴。
一位中年模样的妇女,正站在桌边,切着水果。
切下来的果皮,直接被她丢向地面,霎时间,一颗圆溜溜的脑袋探了出来,张开嘴巴,把果皮吞了进去。
“唉,客人来啦,七柱,八柱,你去帮我把切菜台下面的啤酒给搬过来。”
“哒咕~”
那只吃果皮的地鼠应了声,然后它身边又钻出一只稍小一号的地鼠,两只地鼠移动到切菜台下方,它们看着前方装满啤酒瓶的箱子,不约而同地钻进土里。
接着,两个脑袋顶起一箱子啤酒,像传送带似的,移动到餐桌旁。
“牛!林叔,这环境,简直是世外桃源啊。”
余炀颇为惊叹地看着这一幕。
没想到,他自个儿的建设农场计划还没开始,林大叔这边就已经有了雏形。
而且非常细节的是,凉棚底下的地面不是水泥,而是经过压实的沙石地面。
凝固的水泥很硬,地鼠破开地面需要一定的时间。
“哈哈,大家都坐,精灵们也坐,反正这桌子够大,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
“婶子好。”
“哎,你们好,坐吧。”
桌子能容纳十几个人就餐。
小福蛋、走路草、妙蛙种子直接坐到桌面上,余炀给它们分了一点水果青菜吃。
像赫拉克罗斯、大牙狸这些体型稍大的,或坐或站在凳子上开吃。
大牙狸是杂食性精灵,什么都吃,人类吃的它都爱吃,面对一大桌子饭菜,吃的那叫一个欢。
赫拉克罗斯,则独爱它的蜂蜜和甜食。
林大叔的改变简直不要太大,从之前对妖怪望而生畏,到现在一口一个大柱二柱三柱,叫的比儿子还亲。
“话说回来,林叔,这什么大柱二柱……是你给地鼠们取的名字吗?”
余炀坐在桌子旁,听到林坤招呼地鼠们一起过来吃饭,不免好奇。
“嗯,地鼠太多了,总不能每只都称呼它们地鼠吧,所以我按体型大小,把它们进行了区分。”
林坤拖来几麻袋树根,倒出树根,任由地鼠们大快朵颐。
傍晚去他家的养鸡场内吃饭。
“歪?林叔,你到鸡场里了吗?哦哦,好,我马上到。”
汽车开进养鸡场的上坡入口处,两人就见到一名穿着白色汗衫的中年男人,正站在铁门门口,向他们挥手。
此时,他脚边的地面上,探出了几个圆溜溜的褐色脑袋,一双双眼睛投射出好奇的目光,聚集在坡下的面包车上。
余炀停好汽车,带着一大家子精灵,走到林坤面前。
“行啊,林侄儿,一个月不见,身边的队伍越发庞大了啊。”
林坤满脸笑容地拍了拍余炀肩膀,然后朝赫拉克罗斯挥挥手,将左手提着的袋子递给它,
“赫拉克罗斯,好久不见,这是给你的礼物。”
对于这位帮他解决养鸡场问题的大工程,他可是喜欢的紧。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不明所以地接过袋子,往里一看,眼睛立马变成了星星眼。
“夹克鲁,夹克鲁!”
袋子里装的,赫然是各种各样的蜜制品。
什么百花蜜、槐花蜜、桂花蜜,还有一些甜甜的树汁饮品。
赫拉克罗斯不好意思挠挠脑袋,看向余炀。
“既然是林叔送你的,你就拿着吧,快谢谢人家。”
“夹克鲁!”
赫拉克罗斯弯着眼睛点点头,走到林坤身前,张开虫肢,轻轻搂了搂他。
这是猛男之间的友谊!
“地鼠们,你们好啊,还记得我吗?”
余炀俯下身子,分别抚摸三地鼠的三个脑袋,一缕常磐之力探出,流转进它们的身体内。
常磐之力对虫、草系精灵效果最好,对其他精灵的效果会弱一些,但也有增加亲近度,促进伤口愈合的功效。
“哒咕~哒咕~哒咕~”
三地鼠感受到头顶传来的清凉舒适感,爽的三颗光溜溜的脑袋不停摩擦余炀的手掌心。
抚摸片刻,他收回手掌,说:
“咳咳,林叔,我来给你介绍一下他们,这是我的朋友……”
…
互相介绍过后,林坤让开身子,示意大家进去。
“余侄儿,多亏了这些地鼠啊,自打那天驱赶阿柏蛇之后,它们再也没有真正进入过厂房内,最多在边缘徘徊,很快就会被游荡的地鼠赶回去。”
一行人一边走,一边聊,说到地鼠,林坤的脸上露出感激之色。
说话间,他们穿过铁门,真正走入养鸡场的范围内。
鸡场内的环境,与余炀上一次来养鸡场相比,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首先,是鸡场边缘的位置,林坤显然有遵循他的建议,修建了一排沙石质地的矮墙,墙上散落着一些黑乎乎的东西,看起来像是地鼠的粪便。
而矮墙之后,除了厂房之外和必须要通行的道路外,其他大部分空间,都栽种着一排排叶片青绿的小树苗。
时不时会有一颗棕褐色的小脑袋,从土里钻出来查探一番周围环境,又再度钻回去。
林坤有些自豪地指着养鸡场内的景色,说到:“怎么样,还不错吧?”
“不错,充满绿意,这些是什么树的树苗?”
“是水松的树苗,经过我的测试,水松的树根是地鼠最喜欢的食物。”
“咕栗!!”
小福蛋是第一次来养鸡场,它和走路草坐在余炀背后的箩筐里,眼中满是好奇地注视着远处探头探脑的地鼠们。
“哒呐~”
妙蛙种子显然对满院整齐划一的树苗更感兴趣,像一个好奇宝宝,步履欢快地跑到一株株树苗前,耸动鼻翼,探出爪子轻轻拨动树苗的叶片。
大家都很快乐,只有大牙狸,举着装有鱼公主的水缸,默默站在余炀脚边,愁眉苦脸。ŴŴŴ.BiquKa.coM
“肚子饿了吧,进屋进屋,菜已经做好了。”
林坤热情搂着余炀的肩膀,带大家来到养鸡场东南角,一片用于乘凉的凉棚下。
支撑凉棚的金属杆上,挂满了花花绿绿的小彩灯,中央亮着一盏高亮度的节能灯,将周围的环境照得十分明亮。
凉棚下方放置着一张大圆桌,边上是一条长长的切菜台,上面放着炒锅案板等乱七八糟玩意儿。
桌子上,已摆满各色菜肴。
一位中年模样的妇女,正站在桌边,切着水果。
切下来的果皮,直接被她丢向地面,霎时间,一颗圆溜溜的脑袋探了出来,张开嘴巴,把果皮吞了进去。
“唉,客人来啦,七柱,八柱,你去帮我把切菜台下面的啤酒给搬过来。”
“哒咕~”
那只吃果皮的地鼠应了声,然后它身边又钻出一只稍小一号的地鼠,两只地鼠移动到切菜台下方,它们看着前方装满啤酒瓶的箱子,不约而同地钻进土里。
接着,两个脑袋顶起一箱子啤酒,像传送带似的,移动到餐桌旁。
“牛!林叔,这环境,简直是世外桃源啊。”
余炀颇为惊叹地看着这一幕。
没想到,他自个儿的建设农场计划还没开始,林大叔这边就已经有了雏形。
而且非常细节的是,凉棚底下的地面不是水泥,而是经过压实的沙石地面。
凝固的水泥很硬,地鼠破开地面需要一定的时间。
“哈哈,大家都坐,精灵们也坐,反正这桌子够大,给你们介绍一下,这是我老婆。”
“婶子好。”
“哎,你们好,坐吧。”
桌子能容纳十几个人就餐。
小福蛋、走路草、妙蛙种子直接坐到桌面上,余炀给它们分了一点水果青菜吃。
像赫拉克罗斯、大牙狸这些体型稍大的,或坐或站在凳子上开吃。
大牙狸是杂食性精灵,什么都吃,人类吃的它都爱吃,面对一大桌子饭菜,吃的那叫一个欢。
赫拉克罗斯,则独爱它的蜂蜜和甜食。
林大叔的改变简直不要太大,从之前对妖怪望而生畏,到现在一口一个大柱二柱三柱,叫的比儿子还亲。
“话说回来,林叔,这什么大柱二柱……是你给地鼠们取的名字吗?”
余炀坐在桌子旁,听到林坤招呼地鼠们一起过来吃饭,不免好奇。
“嗯,地鼠太多了,总不能每只都称呼它们地鼠吧,所以我按体型大小,把它们进行了区分。”
林坤拖来几麻袋树根,倒出树根,任由地鼠们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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