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节 神秘的笔记本
作者:海韵 更新:2021-11-09 16:32
在众多“做油”生意的各路“英豪”之中,有一家成功避开赖氏视线,私自做成了15.5万吨走私油。这家单位是中国船舶燃料供应福建有限(简称“省中燃”)公司。其成功“诀窍”说清楚了并不惊人,完全得天独厚于单位的特殊业务。省中燃的业务是向国际航行船舶依照国际惯例供应免税油。因此,省中燃进口保税油是天经地义的。供应免税油海关应全程监控。但是如果海关睁一眼闭一眼,你供了多少免税油,也就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了!
省中燃的当家人大胆地钻了这个“空子”。这家公司直接和厦门海关船管科的吴宇波科长做起了“生意”:你放我一吨油,我给你多少钱,完全照市场准则行事。
当初破这案子的线索来源于一个笔记本。
该公司负责通过中间人向海关吴宇波联系、付款的经办人,在当时实施过程中,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无凭据钱款进出,就心存恐惧,早感觉到这笔“账”,共产党迟早会算的。因此,他对实施的每笔钱货两讫的交易过程,都作了详细笔记。笔记的内容细到时间以分计,谁吩咐、怎么联系,联系时的手机或电话号码,装钱的袋子什么颜色,钱是怎么准备的、交接场景如何等等,一切细节均记录得非常详实。
办案人员最后查清,省中燃在1996年2月至1998年12月间,在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中,采用向海关行贿,以多报少加的手段,走私成品油15.5万吨,其中0#柴油6.8万吨,180#燃料油8.7万吨。其间通过中间人向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吴宇波等人行贿共计人民币580余万元,其国内销售的对象涉及安井企业公司(系省中燃总经理蔡进生的儿子所在的公司)。蔡进生利用行贿的名义,暗中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黄春文、吴铭兵这两个摘录笔记中出现的人物,均被归案。他们作为证人,提供了更多细节。吴宇波、方宽容、买油的王金挺等人也予以证实。重要的书证有省中燃的保税油供油月报表、过驳费报表、利润入账账目等材料。蔡进生被送上法庭审判。笔记本的作者参与走私,但被认定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赖昌星走私集团为阻碍、逃避有关部门的调查,分头就走私成品油所涉及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销毁,加上有的职能部门资料保管不善,致使大量的书证灭失。组织和操作走私的主犯,销售走私货物罪犯后又纷纷出逃,办案人员将“两油”大案迅速侦破,其遭遇到的困难自不待言。
那些落入法网的走私犯,法律当然不会放过他们。“两油”案涉案人员被判处死刑的(包括死缓)就有王金挺、王可象、陈燕新、梁栋等四人,因油案而引发犯受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死刑的有吴宇波、方宽荣、李土专等三人。因“油案”而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的则有几十人之众。
对陈燕新的罪行有必要重点介绍一下:
他身任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市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但他却投靠赖昌星,受贿287万元,贪污30万元,私分公款16万元,尚有70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不但为赖昌星提供走私便利,而且自己还组织走私,偷逃税款5.29亿元人民币。此人已完全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赖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与国企的蜕化变质的当家人,如陈燕新、陈光辉、赵裕昌、曹星海等一类人物结成了反社会的联盟。
如何摧毁这种联盟的存在呢?让政治家、法律专家深刻研究的课题或许太多、太大了。
省中燃的当家人大胆地钻了这个“空子”。这家公司直接和厦门海关船管科的吴宇波科长做起了“生意”:你放我一吨油,我给你多少钱,完全照市场准则行事。
当初破这案子的线索来源于一个笔记本。
该公司负责通过中间人向海关吴宇波联系、付款的经办人,在当时实施过程中,面对几十万、上百万的无凭据钱款进出,就心存恐惧,早感觉到这笔“账”,共产党迟早会算的。因此,他对实施的每笔钱货两讫的交易过程,都作了详细笔记。笔记的内容细到时间以分计,谁吩咐、怎么联系,联系时的手机或电话号码,装钱的袋子什么颜色,钱是怎么准备的、交接场景如何等等,一切细节均记录得非常详实。
办案人员最后查清,省中燃在1996年2月至1998年12月间,在船舶保税油供应业务中,采用向海关行贿,以多报少加的手段,走私成品油15.5万吨,其中0#柴油6.8万吨,180#燃料油8.7万吨。其间通过中间人向厦门海关东渡办事处船管科吴宇波等人行贿共计人民币580余万元,其国内销售的对象涉及安井企业公司(系省中燃总经理蔡进生的儿子所在的公司)。蔡进生利用行贿的名义,暗中侵吞公款,数额巨大。
黄春文、吴铭兵这两个摘录笔记中出现的人物,均被归案。他们作为证人,提供了更多细节。吴宇波、方宽容、买油的王金挺等人也予以证实。重要的书证有省中燃的保税油供油月报表、过驳费报表、利润入账账目等材料。蔡进生被送上法庭审判。笔记本的作者参与走私,但被认定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赖昌星走私集团为阻碍、逃避有关部门的调查,分头就走私成品油所涉及的有关证据材料进行销毁,加上有的职能部门资料保管不善,致使大量的书证灭失。组织和操作走私的主犯,销售走私货物罪犯后又纷纷出逃,办案人员将“两油”大案迅速侦破,其遭遇到的困难自不待言。
那些落入法网的走私犯,法律当然不会放过他们。“两油”案涉案人员被判处死刑的(包括死缓)就有王金挺、王可象、陈燕新、梁栋等四人,因油案而引发犯受贿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判死刑的有吴宇波、方宽荣、李土专等三人。因“油案”而被判无期和有期徒刑的则有几十人之众。
对陈燕新的罪行有必要重点介绍一下:
他身任福建省石油总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市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厦门博坦仓储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但他却投靠赖昌星,受贿287万元,贪污30万元,私分公款16万元,尚有702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他不但为赖昌星提供走私便利,而且自己还组织走私,偷逃税款5.29亿元人民币。此人已完全沦落为人民的罪人。
赖昌星猖狂走私之所以成功,正是与国企的蜕化变质的当家人,如陈燕新、陈光辉、赵裕昌、曹星海等一类人物结成了反社会的联盟。
如何摧毁这种联盟的存在呢?让政治家、法律专家深刻研究的课题或许太多、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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