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 【裤裆藏枪】
作者:想不想吃西瓜 更新:2022-08-30 17:34
就在大耳前往东谷城的几个小时前,几个白人造访了他的野鸭氏族,为首的是个有些谢顶、留着络腮胡须的男子。
大耳出来迎接,用不熟练的英语毕恭毕敬地说道:“你好,拉丁先生。”
络腮胡男子当即纠正道:“不是拉丁,是雷丁,皮尔森·雷丁。”
大耳忙不迭地赔笑:“是是,皮尔森·雷丁先生。”
事实上他的发音依旧不标准,雷丁却懒得继续纠正,而是说道:“萨特堡需要新修几间房屋,让你们的族人跟我来吧……萨特先生很喜欢你们,这次你们每天可以多领五盎司的面包或者面粉。”
一盎司是二十八克左右,五盎司也就是一百四十克。
多领一百四十克的面粉,几乎是多一顿饭了,如果是以前的野鸭氏族,多半会感到喜出望外。
不过在为东谷城打工了一段时间之后,对于萨特堡的压榨,他们心中自然只有不屑和愤懑。
尽管内心感到不屑,大耳脸上仍然不得不作出客气的笑容:“好,好,我们一定去,不过……”
“不过什么?”
大耳小心地说道:“不过能不能宽限两天,我们后天再去萨特堡?”
雷丁眉头微皱:“怎么?”
大耳解释道:“我的不少族人正在南边的一个氏族做买卖,快回来了,但还没有回来,一时没有人手。”
雷丁在野鸭氏族左右望了望:“我看你们这人也不少,二十个人也来不了吗?”
大耳说:“氏族总得留些人看守,如果派了二十个人去萨特堡,这里就只剩女人和孩子了。”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就两天,最多两天。雷丁先生,两天之后,或者就在明天,我一定带着二十个熟练的建筑工前往萨特堡。”
雷丁点了点头:“好吧,你们别忘了,我先回去了。”
大耳喜笑颜开,连连感谢道:“非常感谢,慷慨的雷丁先生。”
皮尔森·雷丁随手调戏了一个少女,就带人离开了野鸭氏族。
待雷丁离开之后,大耳立刻叫上几个族人:“走,立刻去东谷城通知马哨大酋长!”
几个人快马加鞭,在当天下午来到东谷城的城镇大厅:“马哨大酋长,我想我们可以行动了!”
马哨看着气喘吁吁的几个人:“萨特堡叫你们去干活了?”
大耳点头:“是,而且是进到萨特堡里面去修房子,后天。”
“很好。”马哨当即叫来独眺,吩咐道,“独眺,你挑二十个士兵,让他们装扮成野鸭氏族人的模样,到时候跟着大耳混入萨特堡,然后择机夺取塔楼和城门。”
“是!”独眺兴奋地应道。
此时就有大约二十个迈杜人在东谷城工作,所以阿帕奇士兵只需要和他们借一身衣着就行了。
不过野鸭氏族的人都不穿上衣,这让他们感到有点麻烦。
“百夫长,他们都没有上衣,我们该把枪藏在哪里?”士兵问道。
“当然是藏裤裆里!”独眺毫不犹豫地将勃朗宁手枪藏到裤裆里。
士兵们面面相觑:“这……万一走火怎么办?”
独眺看向说话的士兵:“你之前不是说过不怕死吗?”
“这好像比死更加可怕……”
独眺打断了他:“别废话,立刻都把枪藏到裤裆里,解放萨特堡就靠我们了!”
“是。”士兵们服从命令,纷纷小心翼翼地将手枪藏进裤裆,并用绳子固定好。
装束上,二十个阿帕奇士兵很容易就打扮成野鸭氏族的模样,但两者的气质上却差别颇大。
阿帕奇士兵都是职业化的精锐士兵,目光坚定且充满斗志,与长期被萨特堡压迫的迈杜人截然不同。
至少以阿帕奇人或者迈杜人的目光来看,两群人几乎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竖狼不禁有点疑虑地说道:“还是有差别吧,会不会被白人发现?”
大耳笑道:“白人肯定分辨不出来,他们看我们都是一张脸。我们看他们也差不多。”
“好吧。”竖狼想了想,发现自己看白人确实有点脸盲。
利用出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阿帕奇士兵们学习了一点迈杜语,并进一步了解了萨特堡的情况,做足准备。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就带领着五十多个人从东谷城出发。
这五十多人当中,包括大耳等几个正牌迈杜人,还有三十个阿帕奇士兵,以及二十个化妆成迈杜人的阿帕奇士兵。
经过大约一个白天的路程,他们在第三天的清晨靠近了萨特堡,隐藏在一个土坡后,用望远镜观察着前方的萨特堡。
“独眺,你们混入萨特堡之后,先夺取塔楼,然后夺取东门或者南门,届时我会从外部攻入,里应外合控制住整座堡垒。”马哨放下望远镜。
独眺点点头:“明白。”
“好了,你们行动吧。”马哨拍了拍有点紧张的大耳,笑着说道,“放轻松,只要能进入堡垒,那些业余的白人士兵不堪一击。”
“业余?”大耳不是很理解这个概念。
独眺则道:“我们是真正专业的士兵。看看萨特堡里那些扛枪的家伙,这都六点钟了,居然还没有进行训练。”
“好吧。”大耳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
“士兵们,把手枪都固定好。”独眺提醒道,然后说,“出发。”
大耳几个迈杜人走在前面,二十个阿帕奇乔装打扮的士兵则跟在身后,不一会就来到萨特堡附近,距离城门只有百米左右。
“等等。”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响起,让众人都有些紧张起来。
尤其是大耳,他没有这种经历,甚至没有过和人战斗的经历,顿时就有点脸色发白,迟缓地转过头。
随即他松了口气,说话的并不是萨特堡的士兵或者管理者,而是一个商店店主,并且他还认识。
店主看上去颇为年轻,应该不到三十岁,身材中等,留着一些胡须:“大耳,对吧?”
“是的,布兰南先生。”大耳客气地说道。
布兰南的商店建在萨特堡外,看上去是一座崭新的建筑,似乎刚开业不久。
布兰南站在店门口,手里拿着一瓶酒:“我这里进了些好酒,比上次卖给你的更好,不来一点吗?”
大耳出来迎接,用不熟练的英语毕恭毕敬地说道:“你好,拉丁先生。”
络腮胡男子当即纠正道:“不是拉丁,是雷丁,皮尔森·雷丁。”
大耳忙不迭地赔笑:“是是,皮尔森·雷丁先生。”
事实上他的发音依旧不标准,雷丁却懒得继续纠正,而是说道:“萨特堡需要新修几间房屋,让你们的族人跟我来吧……萨特先生很喜欢你们,这次你们每天可以多领五盎司的面包或者面粉。”
一盎司是二十八克左右,五盎司也就是一百四十克。
多领一百四十克的面粉,几乎是多一顿饭了,如果是以前的野鸭氏族,多半会感到喜出望外。
不过在为东谷城打工了一段时间之后,对于萨特堡的压榨,他们心中自然只有不屑和愤懑。
尽管内心感到不屑,大耳脸上仍然不得不作出客气的笑容:“好,好,我们一定去,不过……”
“不过什么?”
大耳小心地说道:“不过能不能宽限两天,我们后天再去萨特堡?”
雷丁眉头微皱:“怎么?”
大耳解释道:“我的不少族人正在南边的一个氏族做买卖,快回来了,但还没有回来,一时没有人手。”
雷丁在野鸭氏族左右望了望:“我看你们这人也不少,二十个人也来不了吗?”
大耳说:“氏族总得留些人看守,如果派了二十个人去萨特堡,这里就只剩女人和孩子了。”
停顿了一下,他又说道:“就两天,最多两天。雷丁先生,两天之后,或者就在明天,我一定带着二十个熟练的建筑工前往萨特堡。”
雷丁点了点头:“好吧,你们别忘了,我先回去了。”
大耳喜笑颜开,连连感谢道:“非常感谢,慷慨的雷丁先生。”
皮尔森·雷丁随手调戏了一个少女,就带人离开了野鸭氏族。
待雷丁离开之后,大耳立刻叫上几个族人:“走,立刻去东谷城通知马哨大酋长!”
几个人快马加鞭,在当天下午来到东谷城的城镇大厅:“马哨大酋长,我想我们可以行动了!”
马哨看着气喘吁吁的几个人:“萨特堡叫你们去干活了?”
大耳点头:“是,而且是进到萨特堡里面去修房子,后天。”
“很好。”马哨当即叫来独眺,吩咐道,“独眺,你挑二十个士兵,让他们装扮成野鸭氏族人的模样,到时候跟着大耳混入萨特堡,然后择机夺取塔楼和城门。”
“是!”独眺兴奋地应道。
此时就有大约二十个迈杜人在东谷城工作,所以阿帕奇士兵只需要和他们借一身衣着就行了。
不过野鸭氏族的人都不穿上衣,这让他们感到有点麻烦。
“百夫长,他们都没有上衣,我们该把枪藏在哪里?”士兵问道。
“当然是藏裤裆里!”独眺毫不犹豫地将勃朗宁手枪藏到裤裆里。
士兵们面面相觑:“这……万一走火怎么办?”
独眺看向说话的士兵:“你之前不是说过不怕死吗?”
“这好像比死更加可怕……”
独眺打断了他:“别废话,立刻都把枪藏到裤裆里,解放萨特堡就靠我们了!”
“是。”士兵们服从命令,纷纷小心翼翼地将手枪藏进裤裆,并用绳子固定好。
装束上,二十个阿帕奇士兵很容易就打扮成野鸭氏族的模样,但两者的气质上却差别颇大。
阿帕奇士兵都是职业化的精锐士兵,目光坚定且充满斗志,与长期被萨特堡压迫的迈杜人截然不同。
至少以阿帕奇人或者迈杜人的目光来看,两群人几乎一眼就能分辨出来。
竖狼不禁有点疑虑地说道:“还是有差别吧,会不会被白人发现?”
大耳笑道:“白人肯定分辨不出来,他们看我们都是一张脸。我们看他们也差不多。”
“好吧。”竖狼想了想,发现自己看白人确实有点脸盲。
利用出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阿帕奇士兵们学习了一点迈杜语,并进一步了解了萨特堡的情况,做足准备。
第二天的时候,马哨就带领着五十多个人从东谷城出发。
这五十多人当中,包括大耳等几个正牌迈杜人,还有三十个阿帕奇士兵,以及二十个化妆成迈杜人的阿帕奇士兵。
经过大约一个白天的路程,他们在第三天的清晨靠近了萨特堡,隐藏在一个土坡后,用望远镜观察着前方的萨特堡。
“独眺,你们混入萨特堡之后,先夺取塔楼,然后夺取东门或者南门,届时我会从外部攻入,里应外合控制住整座堡垒。”马哨放下望远镜。
独眺点点头:“明白。”
“好了,你们行动吧。”马哨拍了拍有点紧张的大耳,笑着说道,“放轻松,只要能进入堡垒,那些业余的白人士兵不堪一击。”
“业余?”大耳不是很理解这个概念。
独眺则道:“我们是真正专业的士兵。看看萨特堡里那些扛枪的家伙,这都六点钟了,居然还没有进行训练。”
“好吧。”大耳深吸一口气,定了定神。
“士兵们,把手枪都固定好。”独眺提醒道,然后说,“出发。”
大耳几个迈杜人走在前面,二十个阿帕奇乔装打扮的士兵则跟在身后,不一会就来到萨特堡附近,距离城门只有百米左右。
“等等。”就在这时,一个声音忽然从旁边响起,让众人都有些紧张起来。
尤其是大耳,他没有这种经历,甚至没有过和人战斗的经历,顿时就有点脸色发白,迟缓地转过头。
随即他松了口气,说话的并不是萨特堡的士兵或者管理者,而是一个商店店主,并且他还认识。
店主看上去颇为年轻,应该不到三十岁,身材中等,留着一些胡须:“大耳,对吧?”
“是的,布兰南先生。”大耳客气地说道。
布兰南的商店建在萨特堡外,看上去是一座崭新的建筑,似乎刚开业不久。
布兰南站在店门口,手里拿着一瓶酒:“我这里进了些好酒,比上次卖给你的更好,不来一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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