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十万美元
作者:橙黄橘绿S    更新:2022-08-29 18:51
  “喂,印第安人!”
  哈里森往旁边走了几步,离着兴高采烈的河狸远了一些。
  他的目光注视着正缓缓朝他走过来的斑鸠,大声说到。
  哈里森的眼力很好,在范德比尔特家族那一大群败家子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可以偶尔获得家族族长肯定的后辈。
  这也是为什么他可以被委派出来,替家族开疆拓土的原因。
  “我不得不承认,你的枪法,是我所见过的所有人中,最好的一个。”哈里森说到。
  他说的是英语。
  见那个印第安人不为所动,他以为是对方听不懂英语的缘故,所以他换成印第安语又说了一遍。
  “是吗?白人中也没有谁的枪法有我好吗?”斑鸠问到。
  哈里森迟疑了一下。说到:“只有为数不多的几个,但他们都是天之骄子,本就不同寻常。你一个印第安人,没有必要和他们去比。”
  斑鸠笑了一下。
  他依然在不紧不慢地前行。
  不知道为什么,哈里森的心里突然觉得有些发毛。
  “印第安人,我很欣赏你!”哈里森继续说到。“等我见到了这里的治安官,我一定向他大大的表扬你!”
  “谢谢!”
  “你想要什么?钱?还是想要当一名军官?”哈里森后退了两步。
  斑鸠离着他还有至少十来步的距离,但是哈里森就是觉得,眼前这个印第安人散发这一股危险的味道。
  虽然他的脸上带着笑,但是那种笑容,就像是——哈里森觉得,就像是自己看见了埃蒙德手里奉着皮鞭跪在床上一样。
  “印第安人,你的部落在哪里?我保证,等我回到纽约之后,可以向议会提议,给你的部落谋取一个最好的保留地!我发誓,我会的!你知道的,范德比尔特的信誉,比黄金还珍贵!”
  斑鸠依然在不紧不慢的前进。
  他的状态淡定而娴静,甚至他还停了下来,给自己松开的鞋带重新系了一下。
  “印第安人!你一定是你们部落里最厉害的武士吧?不,你肯定是一位印第安贵族,对不对?我向上帝发誓,我从来没有见过像你这么美丽的男子!你甚至比埃蒙德都还要美!”
  斑鸠站在离哈里森五步之远的地方,一只手提着枪,枪口对准了哈里森。
  “别别别,印第安人!”哈里森急忙举起了双手,再一次表明了自己的俘虏身份。
  非同寻常的俘虏身份!
  “你知道的,印第安人!我是范德比尔特家族的重要成员,只要你放过了我,我会为你带来难以想象的财富——”
  河狸一直站在哈里森的旁边。
  他一开始看见斑鸠走过来,还兴高采烈地笑着。
  可是,随着斑鸠越走越近,他脸上的笑容渐渐的僵硬。
  斑鸠的脸上也带着笑容。
  可是,那笑容实在是太熟悉了。河狸在斑鸠第一次爬上石头,对着山坡下大笑的时候见过一次。
  “斑鸠,你要干什么?”河狸大叫了起来。
  就在斑鸠举起枪对准哈里森的时候,河狸一闪身站在了哈里森的前面。
  “斑鸠,他已经投降了!我们已经达成协议了!斑鸠,你不能这样言而无信啊!”河狸急忙说到。
  他小心翼翼地抬起手来,想要将近在咫尺的枪管给移开。
  身后的哈里森在大声叫喊:“十万美元!我愿意付十万美元!”
  ……
  1美元=1.5克黄金,这是联邦政府规定的。
  而在19世纪中叶,一个普通工人一年的收入大约在300美元左右。
  河狸在斯科特中士的手下,豁出了老命去挣钱,一个月能挣到50个比索或者20美元,就已经让斯科特中士非常满意了。捌戒仲文网
  一开始的时候,这位范德比尔特愿意给自己出一万美元的赎金,已经完全击溃了河狸的心理防线。
  原本河狸跟着斑鸠来寻找宝藏,他预期的收入也不过是一大把金沙,能有2千克左右他就能喜出望外了。再多他也不敢想。
  可是,在斑鸠的枪口下,这位范德比尔特竟然给自己开出了十万美元的筹码!
  河狸在听到这个数字的时候,只感觉全身上下都被电了一下一样!
  十万美元!
  哪怕是河狸的想象力再丰富,也不敢想象这到底是怎样大的一笔财富!
  说不定,可以将整个绿石村都买下来?
  有了这么多钱,可以干些什么呢?
  放在哪里比较安全呢?
  娶老婆的话是娶屁股大的还是娶胸大的呢?白的好还是黑的好?
  以前那些瞧不起自己的人,一定会屁颠屁颠地跑过来巴结自己吧?
  说不定自己还可以和范德比尔特家族做个朋友?
  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河狸已经给自己的儿子都想好了名字!
  他的眼神呆滞,脸上闪烁着被太阳砸中才会有的光!
  十万美元!
  ……
  “好吧,亲爱的范德比尔特!”斑鸠说到:“看在你愿意付出十万美元赎金的份上,我答应你了!”
  “真是明智的选择!”哈里森松了一口气。“你要是杀了我,不但拿不到钱,还会面对联邦军队的追杀!不但你自己自身难保,你所在的部族,以及所有德克萨斯的印第安人,都会因此遭受灭顶之灾!”
  斑鸠笑了一下。
  “范德比尔特所拥有的财富远远超出你的想象!”哈里森讨厌斑鸠的笑容,他总觉得,那是对自己的一种冒犯。
  哈里森挺了挺胸膛,说到:“好了,印第安人,接下来先护送我到休斯顿去吧!”
  他是一个骄傲的绅士。
  即便是为了家族,不得不远赴西部这等穷山恶水的地方,打扮成移民的样子,和那些粗鲁的牛仔一起风餐露宿。
  可是在他的心里,他是一个骄傲的绅士。
  即便是在纽约,在里士满,他也是属于顶流的人物。
  他可是曾端着酒杯,在白宫的草坪上和马丁-范布伦总统谈笑风生的杰出青年!
  说不定将来,自己还可以去竞选总统!
  “砰!”
  一声枪响!
  哈里森的笑容还凝固在脸上。
  他甚至都没有来得及问一句“为什么?”
  可是斑鸠已经猜到了,他一定想问一句“为什么”的。
  所以斑鸠将枪放了下来,吹了吹还冒着硝烟的枪口。
  自顾自地说到:“在言而无信这方面,比起你们来,我还只是个初学者!学得不够好,让你信以为真了,我很抱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