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作者:北村行    更新:2022-06-04 10:14
  第389章尘垢不沾,俗相不染
  第二天来到学校的时候,出乎杨建光意料之外的是,林诗诗表现的跟平常一样,并没有提及昨天那首歌的事情。
  杨建光挑了挑眉。
  难道是没有看自己写的那首歌,或者是弄丢了?
  也只有这种可能了,不然这首《十年》,相信任何一个玩音乐的人见到了,都会如获至宝一般。
  不过杨建光对此也没有太在意,既然林诗诗不在意这件事情,那就不在意吧,他也没有必要太过追究,自己该还的人情还掉了就可以。
  很快,林诗诗下完课离开了,杨建光也拿出下一课的书本开始预习。
  而没过多久,一个同学表情复杂的走到了杨建光面前,提醒道,
  “杨建光,林老师叫你去她办公室一趟。”
  杨建光愣了愣,很快反应了过来,没有退却,放下手中的笔,大大方方的朝着老师办公室走去。
  这一幕,也让一帮在场的学生一阵羡慕。
  这杨建光究竟是有什么魔力,为什么林诗诗如此的关注他?
  等杨建光来到办公室后,正好只有林诗诗一个人在批改作业。
  见到杨建光,林诗诗满脸不好意思的给他搬了个椅子,然后满脸诚恳的说道。
  “杨建光同学,你给我的这首歌,我实在是有些不好意思收,我只不过是做了一点小事,根本比不上这首歌的价值。”
  “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我可以拿出我全部的家当跟你换这一首歌,我知道或许这对你来说可能有些不划算。
  我愿意给你写欠条,10万,20万都可以。
  等我有钱了一定第一时间把钱给你。”
  “如果你后悔了的话,这首歌你也可以拿回去,相信你卖给其他明星,卖个10万20万不是问题。”
  听到了林诗诗的话,杨建光笑了笑。
  自己的这位老师还真的是单纯善良,明明送到她面前的便宜占还不愿意占。
  对于《十年》这首歌的珍贵程度,杨建光很清楚。
  这首歌在后世流行了无数年,一直活跃在排行榜上面,自然有它流行的道理,
  《十年》这首歌的曲子简单易懂,朗朗上口,歌词看似简单,却颇有一番韵味。
  可以这么说,随便一个音乐水平不低的人去唱这首歌,一定能够获得不小的名气。
  “林老师,既然说了给你写歌,那这首歌就是送给你的,到底用不用就是你的事情了。”
  杨建光笑道,
  “还有,你不是说我是音乐天才吗?
  像这种级别的歌,对我来说是信手拈来的,你也不用太过不好意思。”
  “要是你实在过意不去的话,不然给我唱一下这首歌,看看效果如何吧。”
  听到杨建光的话,林诗诗明显有些愣住了。
  如果说对方是因为不知道歌的价值,才如此大方的话,林诗诗还能够理解。
  可她都已经直接的告诉了杨建光,他的这首歌起码值10万20万,为什么对方还如此的洒脱?
  这可是一笔巨款,别说杨建光一个普普通通的高中生了,就连林诗诗这个老师,也压根拿不出这么大一笔钱啊。
  况且,在林诗诗眼中,拿十万二十万衡量《十年》这首歌都有些少了,说不定遇见识货的人,还能卖到更高的价格。
  可这么珍贵的一首歌,杨建光居然如此干脆利落的送给了自己。
  代价仅仅是,让自己给他唱一遍?
  这下子,林诗诗内心百感交集。
  既然杨建光都这么大方了,要不然自己就直接收下这首歌算了。
  毕竟他只是一个学生,也不怎么识货,自己就算收下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可是……林诗诗,你可是一个接受了高等教育的大学生,他还是你的学生,怎么能够有这种念头?
  怎么能够想赚钱学生的便宜呢?
  最终,在万分纠结之下,林诗诗深吸了一口气,拉开抽屉,拿出了一个厚厚的信封。
  “不行,杨建光同学,这里是两千块钱,这首歌就算是我买你的。”
  “当然我知道这两千块钱一定不够买下这首歌,已经是我全部的钱啊。
  等以后我有钱了,也一定会把买这首歌的钱还给你的。”
  闻言,杨建光有些无奈的接过了信封,看都没看便揣进了怀里。
  这两千块钱对于杨建光来说可有可无,杨建光也知道,刚毕业的林诗诗,铁定没有什么身家,拿掉这两千块钱,她恐怕这段时间的生活都有紧巴巴的。
  可是最终,杨建光还是决定收下了钱。
  因为自己不把钱收下来,恐怕林诗诗更加无法放心的接受这首歌。
  另一边,见到杨建光收了钱,林诗诗脸上明显轻松了几分。
  她深吸了一口气,回想着这首歌的节拍,很快优美的歌声便在办公室里响了起来。
  “如果那两个字没说出口,
  当林诗诗的歌声出口之后,杨建光便知道自己的这次选择是正确的,林诗诗没有辜负这一首歌。
  她的嗓音空灵,轻甜,颇似某位音乐圈爆火的天后。
  虽然记忆中这首歌是天王陈一迅唱的,可现在由林诗诗来唱,却别有一番风味。
  “才明白我的眼泪,
  不是为你而流,
  也为别人而流。”
  当唱完这首歌之后,看着眼前还陶醉在歌声中的杨建光,林诗诗眼中复杂。
  或者说,她开始隐隐有些担忧,有些不知所措。
  万一杨建光向自己提某些非分的要求,那自己该不该答应呢?
  杨建光起码看起来,比音乐学院那些大腹便便的老头顺眼多了,而且他在音乐方面的才华,也远远不是那些只会颐指气使的老头能够比较的。
  回想着第一次见到杨建光时,他在咖啡馆光彩照人的样子,林诗诗的心莫名扑通扑通的跳了起来。
  见对方一直没吭声,杨建光也抬了起头,而一直在偷偷打量杨建光的林诗诗赶忙低下了头,似乎不敢直视杨建光的目光一般,
  明明林诗诗才是老师,可此刻两人的身份,似乎反转了一般。
  似乎感受到了林诗诗的不安,杨建光起身,笑着摇了摇头。
  “林老师,娱乐圈鱼龙混杂,希望您这一次能够成功,也希望您在步入娱乐圈之后能够保持今天的这份善良。”
  “最后,送您一句我个人特别喜欢的话: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赘物,古今自逍遥。”
  杨建光并没有逗留多久,也无视了林诗诗内心的纠结与紧张,笑着留下了这一番话之后,便走出了办公室。
  林诗诗的确容貌过人,而且因为学艺术的缘故,还有一种特殊的迷人气质,杨建光说不喜欢,那是假话。
  但是那种喜欢,只不过是对于优秀品质优秀气质的人的一种欣赏。
  其实很多时候,杨建光便能听到,每天晚上,在其他人离开之后,林诗诗还在礼堂练着歌;每天一大早,她便训练开嗓,日复一日,从来没有遗漏。
  可以说,如果林诗诗对音乐没有足够的热爱,只是贪图娱乐圈的名利的话,是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
  所以,杨建光能够把这首弥足珍贵的歌写给对方,也完全是因为这段时间林诗诗对音乐的热爱,对他们的热情打动了杨建光。
  而且,如果遇见一个人,都要跟人家在一起的话,那压根就不是喜欢,就是馋人家身子,你下贱。
  而另一边,在杨建光走后,林诗诗沉默了许久。
  最终,她莫名的拿出了笔,将杨建光送自己的那句话,一字一画的给写了下来
  “尘垢不沾,俗相不染,一心不赘物,古今自逍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