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官商之路 第三百一十一章诞女
作者:格鱼 更新:2022-06-01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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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局已定,西域以及漠北的一切都已经渐渐走入了正轨,三大都护府的官员在一个月后都全面到位,大明统治的机器迅速开动起来。大量的移民正在有计划、有步骤的向西域迁移而来,想必用不了多久,汉人在西域的数量就能达到10万人以上,多以屯田为主。
但林沐风却无法按期班师回朝。因为沈若兰已经面临生产,暂时是无法长途行军了。
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林沐风心头充满了浓浓的暖意。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不论是男是女,都将是他这个穿越者留在大明的骨肉。因为有了孩子,他才与这个时代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系,某种意义上,他因此真正成为了大明人。
此时此刻,即便是老天开眼,让他拥有一个反穿越回去的机会,他也走不了了。这里,有他的至爱,有他血肉相连的一切,这一辈子注定是无法割舍掉了。
在等待沈若兰生产的日子里,林沐风悠闲自在,没有过多地插手西域的事务。每日里只是喝喝酒,品品茶,再不就是带着几个锦衣卫的番子外出在吐鲁番的绿洲左右游逛游逛,甚至还经常混入吐鲁番牧民游牧的队列中,与胡人们一起吃吃烤全羊,畅饮烈性的西域米酒。===
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逍遥自在似神仙。
朱默研倒是忙得很。这些日子,她除了和徐昭雪一起照顾体重的沈若兰之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林家产业在西域的发展上面。
大明瓷行在吐鲁番建设的瓷窑,规模已经较大,经过了几年的经营。在吐鲁番达鲁花赤至竺地全力支持下,吐鲁番瓷窑的日出产量逐渐提高,已经成为林家在西北地区最大的瓷器出货供应基地,西域以及西北的大明瓷行分号已经不用千里迢迢赶至京城起货。除此之外,林家还在西北地区有着几十家经营丝绸的铺子和酒楼旅店。
这一切,林沐风都完全交给了朱默研。朱默研经营的天赋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充分展现出来,让林沐风大开眼界。他有时候真是搞不明白,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皇家女子,如何就能将那些数目繁杂堆积如山的账目“研究”得如此娴熟,操控起商业运营来镇定自若有条不紊。*****一套一套的。
一段时间下来,林家产业在西北和西域地商铺负责人们都感触颇深,林家出了一个天才一般精明强干的老板娘,可是不得了。坐镇吐鲁番的王府中,指指点点,运筹帷幄遥控指挥。像极了指挥千军万马的商贾女将
对于商贾运作,朱默研有着天然的狂热。在她的遥控下,林家产业进行了前所未有地“资本扩张”,从西域南道到西域北道,从阴山南北到葱岭脚下再到大漠草原,不仅是瓷行,各类商铺都开进了胡人的众多城郭之国去,几乎每一座西域和重镇城池。都有了林家产业的影子。在广袤的土地上到处高高飘扬着林家产业商铺的青色旗帜。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终于到了建文2年的十月初一,沈若兰在吐鲁番产下了一个女婴。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秋风送爽。林沐风纵马从塔里木河畔一路向吐鲁番城门口疾驰冲来,身后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锦衣卫番子,惊起一线烟尘。\\\\
冲到王府门外,林沐风兴奋地翻身下马,一阵风似地奔进府中。至竺府中的胡女和仆从们见了林沐风。纷纷躬身道喜,林沐风也顾不上跟他们打招呼,急急就走入了沈若兰地“产房”。
其实,沈若兰是在早上产下女婴地,那个时候,林沐风还在塔里木河畔带着锦衣卫的番子们撒网捕鱼。那个时候的塔里木河,河水从南边的昆仑山上流淌而下。水流虽然湍急但水质清冽。河中多是野生的草鱼和鲢鱼。鱼之多,可以用泛滥成灾来比喻。大抵。这与胡人很少吃鱼有关吧。
胡人以肉食为主,对于鱼这个东西兴趣不大。
林沐风几乎隔几天都要去塔里木河边撒网捕鱼,然后带回来亲自下厨,要么红烧,要么清炖,一家人吃得是不亦乐乎。
林沐风居然还能下厨,而且烧得一手好菜,他烹制的红烧鱼让几个女人赞不绝口。\\\\\这让朱默研大吃一惊,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堂堂的男子,大明重臣,居然还会做这种下贱之事。
朱默研坐在床边,小声与神色略显疲倦的沈若兰说着话,而徐昭雪则兴致勃勃地伏在床边,看着沉沉睡在她身边的可爱女婴。房中,还有几个胡妇侍立在侧,这是至竺派来的接生经验丰富的接生婆。
见林沐风带着一阵凉风卷了进来,朱默研起身嗔道,“王爷,若兰姐姐生产,你竟然跑到外边又闲逛,可真是的……”
林沐风笑吟吟的走了过去,坐在床边,拉起沈若兰的手,柔声道,“若兰,辛苦了。”
“看看我们地孩子吧,可惜,妾身没能给夫君生一个儿子,是一个丫头。”沈若兰略有失望地目光投射在林沐风惊喜地脸上,还要说什么,却听林沐风嘿嘿笑道,“女儿好,女儿是个宝啊,我喜欢女儿!”
“王爷,你看看这鼻子,眼睛,还有这眉头,多像你哪,好俊的一个丫头片子,将来定是一个大美女。\\\\”徐昭雪嘻嘻笑着,指着女婴指指划划。
林沐风俯身望去,见女婴面容恬静地裹在襁褓里,睡在那里,红扑扑的脸蛋儿微微带着一些初生婴儿的皮肤褶皱,小鼻头高挺,鲜红的小嘴巴一吸一张,说不出的可爱,真是隐隐有些天生丽质的神采。
他小心翼翼地抚摸了一下她柔嫩不堪的额头,“嗯,像我,将来一定是美女,绝对无敌的美女,毕竟她爹爹我是出众的美男子,我这女儿遗传了我的优点,还能丑得了?”
徐昭雪忍不住啐了一口,“好不羞!还有夸自己是美男子的……”
朱默研也是一笑,却顿了顿,“王爷,何为遗传?”
林沐风一怔,摇了摇头笑道,“就是天赋异禀的意思,她爹是美男,她便是美女,哈哈!”熬了一锅鲜美的鱼汤,给沈若兰补起了身子。当然,朱默研和徐昭雪甚至孟蔺等也跟着沾了光,一大锅鱼汤让几个女人忘却了身份,凑在一起像男人喝酒一样,喜滋滋的品尝着。
秋季里西域的明月格外地明亮,一轮弯弯的月亮挂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上。林沐风坐在院中的胡杨树下,举头望月,心头舒畅,情不自禁地哼唱起前世刘欢的拿手脍炙人口的经典老歌《弯弯的月亮》。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
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
小桥的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船
弯弯的小船悠悠是那童年的阿娇
呜----
阿娇摇着船
唱着那古老的歌谣
低沉柔和婉转略带有一丝颤音的歌声,穿破了吐鲁番城中这座王府宁静的夜空,袅袅的飘散开去。实话实说,林沐风的歌喉还是不错的,虽然唱功与专业歌手相差甚远,但哼唱流行歌曲来也能学个七八分神似。
别样的悠扬的可以说是非常非常另类的歌声传进屋子,朱默研讶然起身,向沈若兰瞥了一眼,低低道,“若兰姐姐,这可是王爷在唱歌?歌声如此怪异……”
沈若兰点了点头,眼中也闪现出一丝奇色,“他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哼唱出一些曲调新奇的歌出来,以前在北平城的时候,我记得他还唱过一个什么涛声依旧,那歌虽然调子也奇,但比起今天这个来又差之甚远了。”
众女正听得入神,突听林沐风的曲调一转,一曲更加怪异奇妙的歌声又飘扬起来。朱默研眉梢一跳,忍不住向门口行去。徐昭雪也好奇地跟在她的身后,与她肩并肩一起站在门口,见林沐风陶醉地坐在树下的石凳上,紧闭双眼摇头晃脑正陶醉在其中。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掌,若有所思地幽幽道,“王爷真是好兴致,这歌是王爷自己所作吗?好一个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一语道破了红尘,颇具禅机,妾身这才醒悟过来,往日间妾身是将这个利字看得太重了……”
大局已定,西域以及漠北的一切都已经渐渐走入了正轨,三大都护府的官员在一个月后都全面到位,大明统治的机器迅速开动起来。大量的移民正在有计划、有步骤的向西域迁移而来,想必用不了多久,汉人在西域的数量就能达到10万人以上,多以屯田为主。
但林沐风却无法按期班师回朝。因为沈若兰已经面临生产,暂时是无法长途行军了。
看着她的肚子一天天大起来,林沐风心头充满了浓浓的暖意。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不论是男是女,都将是他这个穿越者留在大明的骨肉。因为有了孩子,他才与这个时代有了更加紧密的联系,某种意义上,他因此真正成为了大明人。
此时此刻,即便是老天开眼,让他拥有一个反穿越回去的机会,他也走不了了。这里,有他的至爱,有他血肉相连的一切,这一辈子注定是无法割舍掉了。
在等待沈若兰生产的日子里,林沐风悠闲自在,没有过多地插手西域的事务。每日里只是喝喝酒,品品茶,再不就是带着几个锦衣卫的番子外出在吐鲁番的绿洲左右游逛游逛,甚至还经常混入吐鲁番牧民游牧的队列中,与胡人们一起吃吃烤全羊,畅饮烈性的西域米酒。===
所谓偷得浮生半日闲,逍遥自在似神仙。
朱默研倒是忙得很。这些日子,她除了和徐昭雪一起照顾体重的沈若兰之外,全身心地投入到了林家产业在西域的发展上面。
大明瓷行在吐鲁番建设的瓷窑,规模已经较大,经过了几年的经营。在吐鲁番达鲁花赤至竺地全力支持下,吐鲁番瓷窑的日出产量逐渐提高,已经成为林家在西北地区最大的瓷器出货供应基地,西域以及西北的大明瓷行分号已经不用千里迢迢赶至京城起货。除此之外,林家还在西北地区有着几十家经营丝绸的铺子和酒楼旅店。
这一切,林沐风都完全交给了朱默研。朱默研经营的天赋在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就充分展现出来,让林沐风大开眼界。他有时候真是搞不明白,这么一个娇滴滴的皇家女子,如何就能将那些数目繁杂堆积如山的账目“研究”得如此娴熟,操控起商业运营来镇定自若有条不紊。*****一套一套的。
一段时间下来,林家产业在西北和西域地商铺负责人们都感触颇深,林家出了一个天才一般精明强干的老板娘,可是不得了。坐镇吐鲁番的王府中,指指点点,运筹帷幄遥控指挥。像极了指挥千军万马的商贾女将
对于商贾运作,朱默研有着天然的狂热。在她的遥控下,林家产业进行了前所未有地“资本扩张”,从西域南道到西域北道,从阴山南北到葱岭脚下再到大漠草原,不仅是瓷行,各类商铺都开进了胡人的众多城郭之国去,几乎每一座西域和重镇城池。都有了林家产业的影子。在广袤的土地上到处高高飘扬着林家产业商铺的青色旗帜。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地过去。终于到了建文2年的十月初一,沈若兰在吐鲁番产下了一个女婴。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秋风送爽。林沐风纵马从塔里木河畔一路向吐鲁番城门口疾驰冲来,身后跟着数十个鲜衣怒马的锦衣卫番子,惊起一线烟尘。\\\\
冲到王府门外,林沐风兴奋地翻身下马,一阵风似地奔进府中。至竺府中的胡女和仆从们见了林沐风。纷纷躬身道喜,林沐风也顾不上跟他们打招呼,急急就走入了沈若兰地“产房”。
其实,沈若兰是在早上产下女婴地,那个时候,林沐风还在塔里木河畔带着锦衣卫的番子们撒网捕鱼。那个时候的塔里木河,河水从南边的昆仑山上流淌而下。水流虽然湍急但水质清冽。河中多是野生的草鱼和鲢鱼。鱼之多,可以用泛滥成灾来比喻。大抵。这与胡人很少吃鱼有关吧。
胡人以肉食为主,对于鱼这个东西兴趣不大。
林沐风几乎隔几天都要去塔里木河边撒网捕鱼,然后带回来亲自下厨,要么红烧,要么清炖,一家人吃得是不亦乐乎。
林沐风居然还能下厨,而且烧得一手好菜,他烹制的红烧鱼让几个女人赞不绝口。\\\\\这让朱默研大吃一惊,她无论如何也想不通,堂堂的男子,大明重臣,居然还会做这种下贱之事。
朱默研坐在床边,小声与神色略显疲倦的沈若兰说着话,而徐昭雪则兴致勃勃地伏在床边,看着沉沉睡在她身边的可爱女婴。房中,还有几个胡妇侍立在侧,这是至竺派来的接生经验丰富的接生婆。
见林沐风带着一阵凉风卷了进来,朱默研起身嗔道,“王爷,若兰姐姐生产,你竟然跑到外边又闲逛,可真是的……”
林沐风笑吟吟的走了过去,坐在床边,拉起沈若兰的手,柔声道,“若兰,辛苦了。”
“看看我们地孩子吧,可惜,妾身没能给夫君生一个儿子,是一个丫头。”沈若兰略有失望地目光投射在林沐风惊喜地脸上,还要说什么,却听林沐风嘿嘿笑道,“女儿好,女儿是个宝啊,我喜欢女儿!”
“王爷,你看看这鼻子,眼睛,还有这眉头,多像你哪,好俊的一个丫头片子,将来定是一个大美女。\\\\”徐昭雪嘻嘻笑着,指着女婴指指划划。
林沐风俯身望去,见女婴面容恬静地裹在襁褓里,睡在那里,红扑扑的脸蛋儿微微带着一些初生婴儿的皮肤褶皱,小鼻头高挺,鲜红的小嘴巴一吸一张,说不出的可爱,真是隐隐有些天生丽质的神采。
他小心翼翼地抚摸了一下她柔嫩不堪的额头,“嗯,像我,将来一定是美女,绝对无敌的美女,毕竟她爹爹我是出众的美男子,我这女儿遗传了我的优点,还能丑得了?”
徐昭雪忍不住啐了一口,“好不羞!还有夸自己是美男子的……”
朱默研也是一笑,却顿了顿,“王爷,何为遗传?”
林沐风一怔,摇了摇头笑道,“就是天赋异禀的意思,她爹是美男,她便是美女,哈哈!”熬了一锅鲜美的鱼汤,给沈若兰补起了身子。当然,朱默研和徐昭雪甚至孟蔺等也跟着沾了光,一大锅鱼汤让几个女人忘却了身份,凑在一起像男人喝酒一样,喜滋滋的品尝着。
秋季里西域的明月格外地明亮,一轮弯弯的月亮挂在繁星点点的夜空上。林沐风坐在院中的胡杨树下,举头望月,心头舒畅,情不自禁地哼唱起前世刘欢的拿手脍炙人口的经典老歌《弯弯的月亮》。遥远的夜空有一个弯弯的月亮
弯弯的月亮下面是那弯弯的小桥
小桥的旁边有一条弯弯的小船
弯弯的小船悠悠是那童年的阿娇
呜----
阿娇摇着船
唱着那古老的歌谣
低沉柔和婉转略带有一丝颤音的歌声,穿破了吐鲁番城中这座王府宁静的夜空,袅袅的飘散开去。实话实说,林沐风的歌喉还是不错的,虽然唱功与专业歌手相差甚远,但哼唱流行歌曲来也能学个七八分神似。
别样的悠扬的可以说是非常非常另类的歌声传进屋子,朱默研讶然起身,向沈若兰瞥了一眼,低低道,“若兰姐姐,这可是王爷在唱歌?歌声如此怪异……”
沈若兰点了点头,眼中也闪现出一丝奇色,“他就是这样,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哼唱出一些曲调新奇的歌出来,以前在北平城的时候,我记得他还唱过一个什么涛声依旧,那歌虽然调子也奇,但比起今天这个来又差之甚远了。”
众女正听得入神,突听林沐风的曲调一转,一曲更加怪异奇妙的歌声又飘扬起来。朱默研眉梢一跳,忍不住向门口行去。徐昭雪也好奇地跟在她的身后,与她肩并肩一起站在门口,见林沐风陶醉地坐在树下的石凳上,紧闭双眼摇头晃脑正陶醉在其中。
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
终日奔波苦,一刻不得闲;
既然不是仙,难免有杂念;
道义放两旁,把利字摆中间
多少男子汉,一怒为红颜;
多少同林鸟,已成分飞燕;掌,若有所思地幽幽道,“王爷真是好兴致,这歌是王爷自己所作吗?好一个你我皆凡人,生在人世间,一语道破了红尘,颇具禅机,妾身这才醒悟过来,往日间妾身是将这个利字看得太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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