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忘掉了一个小东西
作者:超鬼 更新:2022-05-31 18:35
文咏雪在出租屋里并没有久留。
等雨一停,她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
心想。
对方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进行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何况,喜欢这种事情。
又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像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的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不会一路顺风。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通通都是麻烦!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
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结果,却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
等雨一停,她就离开了。
临走之前。
对陆丰挥手说道:“我明天还会来哟!”
“小雪,你来归来,不要再送花送礼物了。”陆丰说道。
“你答应做我男朋友了?”文咏雪满脸惊喜的问道。
陆丰傻眼了。
心想。
对方这是什么脑回路?
“我没说啊!”
“我不送东西,那怎么追你呀?”文咏雪问道。
陆丰心头一动,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
“哎!”
“小雪,我何德何能呀。”
“咱们之间身份悬殊,你是万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而我只是一个小兽医,如果强行在一起,肯定不会有好结果的。”
陆丰可不是什么普信男。
恰恰相反。
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文咏雪喜欢他,他心里确实很高兴!
只要是个男的。
都会享受被女孩子喜欢的感觉。
何况。
他还凄凄惨惨的当了这么多年的舔狗,以前可从未得到过女生的关怀。
如果文咏雪只是一个普通女孩。
那他绝对会考虑一下。
然而。
对方的身份过于尊贵,可望而不可求。
而且。
陆丰也搞不清楚,对方的喜欢真的是一见钟情,还是一时兴起?
再说了。
即使文咏雪是真心的。
那她的家人呢?
怎么可能接受自己女儿的男朋友,是一个小兽医?
届时。
要是发生棒打鸳鸯的狗血剧情,那就无语了!
正是这些原因。
致使陆丰不敢接受文咏雪的示爱。
文咏雪说道:“这都什么年代了,你怎么还有这种思想?人人平等,恋爱自由,婚姻自由。”
说到这。
她眸光流转,敲着脑袋说道:“我知道了,肯定是你暂时还没有看上我,所以,你才故意说这种话来进行搪塞。”
“小丰哥,你等着吧,总有一天我会感动你的!”
话音一落。
还不等陆丰解释,对方就一溜烟的跑了。
陆丰人傻了。
站在原地,目瞪口呆。
他现在愈发觉得,这位文家二小姐的脑回路,确实有些清新脱俗。
没看上她?
我的个乖乖!
像她这样的身世,这样的颜值,这样的才学。
只要是个男的,就不可能不喜欢。
何况,喜欢这种事情。
又不是脑子决定的。
而是生物本能决定的。
“呵呵。”
“千金小姐爱像穷小子,这样的事情,我以为只有在狗血偶像剧里才会发生,没想到,居然在我的身上上演了……”
陆丰摇了摇头,哭笑不得。
即使她对文咏雪颇有好感,心里却仍然决定,要与对方划清界限,保持距离。
他可不想参与什么豪门争斗。
万一两人真的在一起了。
文咏雪的老爹,天韵集团的老总直接找到他,拿出一张空白支票对他说。
“上面的数目随便你填,离开我女儿!”
陆丰是一拍桌子,大喊一声:“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东,莫欺少年穷!”
还是笑脸相迎,卑躬屈膝:“谢谢老板打发,我马上滚蛋!”
想必这两种情况,无论是哪一种。
都不是陆丰想要看到的吧?
反正。
不管怎么说,在陆丰看来,与有钱人家的女儿谈恋爱,绝对不会一路顺风。
什么门不当,户不对。
什么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诸如此类的事,通通都是麻烦!
其实。
考虑周到,也并非是一件好事。
就像陆丰现在这样,有些事情压根都没有发生,他就把困难全给想出来了。
还没开始。
就被困难给吓住了!
以至于裹足不前,不敢尝试。
然而。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
之后无论他怎么样避免,结果,却还是与文咏雪发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牵绊。
以至于。
对方成为他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女人之一……
文咏雪离开后不久。
外面又开始下雨了,比之前的阵势更大。
雷声轰鸣。
风云际会。
大有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气势。
陆丰看了一眼外面的风雨,心有所感的念道:“山雨欲来……”
回到屋子。
陆丰准备练一会儿功。
这时。
耳畔却传来了一阵呼唤,屋子当中有个生物,正在与他建立心灵交流。
“咦?”
陆丰大吃一惊,在房间里扫了一圈,什么都没看到。
大黑狗出去了。
养的那只玄凤也出去了。
这两货只要趁陆丰不在,就会偷溜着出去玩。
以大黑狗的聪明程度。
它不仅知道开门关门,还知道主动上厕所,自己找东西吃。
陆丰之前还会专门跑回来喂狗粮。
怕它饿着。
后来发现。
这狗肚子饿了,知道自己出去觅食,顺带着把鸟笼打开,把玄凤也一起带了出去。
常年道,沆瀣一气,狼狈为奸。
这一狗一鸟的组合,应该称之为“狗几把一对”。
言归正传。
既然大黑狗和玄凤都出去了,那屋子里头,应该就不会有动静了。
“是你们吗?”
陆丰看着玻璃柜里面的子弹蚁,开口询问了一句。
子弹蚁却矢口否认。
闻言。
陆丰心中不禁更加疑惑。
正在他百思不得其解之际。
那一道心灵感应的电流,变得愈发强烈。
“大侠,我在床底下呢!”
陆丰立马趴到床下去看。
发现了一个遗漏的玻璃瓶。
拿出来一看。
玻璃瓶里面,正躺着一只干瘪且虚弱的肉虫。
见到这个肉虫的第一眼。
陆丰顿时恍然大悟。
妈耶。
怎么把它给忘了?!
肉虫却对着他抱怨了起来:“大侠,不带你这样的,把人家带回来就不管了,给我饿得头晕眼花。”
“谁把你弄到床下去的,我记得分明放在柜子上了?”陆丰挠了挠头。
肉虫诉苦道:“那只大黑狗,一爪子就把我扒拉下来了,把我弄到床底,也不给我弄出来。”
眼前的这只肉虫。
正是从杨秀的爷爷体内取出来的那只南蛮蛊虫。
陆丰将它拿回来,本来想好好研究一下。
谁知。
最近事情太多忙过头了,一不留神,就把它给遗忘了。
也幸亏这肉虫生命力顽强。
使出吃奶的力气,声嘶力竭地发起了求救信号。
不然。
直到饿死,它恐怕也不会被陆丰发现。
蛊虫属于寄生虫。
本来就很难单独生存,经过这几天一饿,原本肥嘟嘟的身体变得宛如一张纸片。
陆丰赶紧对它表示抱歉,安抚它的情绪。
肉虫嚷嚷道:“大侠,别说那么多有的没的了,赶紧弄点吃的给我,再不吃东西,我就要嗝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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