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8章 二度南行(十)
作者:玉树压海棠    更新:2021-12-20 22:55
  第448章二度南行(十)
  到了中午,索隆才终于打来了电话。
  “事情办妥了?”
  索隆问道。
  “还没有!遇上了点小麻烦!”
  陈大江说:“辛东兵知道我来这边了……不会是你告诉他的吧。”
  “NO……当然不是我!”
  索隆矢口否认:“亲爱的陈,你实在把别人想得太坏了。
  我们是朋友,大家互相帮助的不是吗?”
  陈大江没回他这茬儿。
  心说你要不阴那就没什么人阴了。
  连自己队友都一块给算进去了。
  就这货能当朋友才怪哩。
  索隆说:“这样好了!我给你一个电话,你打过去直接找她帮忙。
  她是我在南朝这边的代理人。
  有她保护你,相信辛东兵不敢把你怎么样的?
  对了……辛东兵是谁啊!”
  陈大江:“……”
  按照索隆给的电话,陈大江拨了过去。
  对方很快接听,只是听到声音的一刹那,陈大江心中一动,已经猜出了对方的身份。
  好一会儿,陈大江才在对方有些不奈烦的催促中苦笑了一下说:“是我!最近还好吗?”
  索隆在南朝的代理人,居然是李玉贞!
  他早就应该猜到的。
  不……这事儿还真是不好猜。
  谁能想像得到,三上集团的长女会成为索隆在南朝这边的代理人。
  记得早前索隆说过,他在南朝这边的代理人其实是政府里面的人。
  但代理人并不一定非要一个不可。
  而且是随时可以换的。
  就像是陈大江一样,他最初也不是索隆的代理人。
  只是得到了对方的认可后才变成了在内陆那边的代理人的。
  说起来这个索隆也是真够不要脸的了。
  估计这货全世界各地都安排了自己的代理人吧。
  足不出户就可以随时随地找人帮自己办事。
  别说……这还真是一个不错的好方法呢。
  是不是回头自己也弄一个试试。
  不过现在陈大江可没心情想那么多。
  他来之前曾经想过无数种可能自己跟李玉贞见面的情形。
  只是没想到居然会是在这种情况下。
  这都要怪那个索隆啊。
  这货果然阴得厉害。
  明知道自己和李玉贞的关系居然事先也不知会一声。
  电话那头,李玉贞也是沉默了很长时间,然后才说道:“我结婚了!”
  “我知道!”
  陈大江平静的回应。
  有些事情是可以改变的。
  但有些事情是不可以改变的。
  重来之后,陈大江曾经也有过一段时间担心自己胡乱改变一些事会形成蝴蝶效应。
  但事实证明。
  许多事情,要不要改变其实完全取决于个人的意愿。
  李玉贞从一开始就想要继承家族中的财产,就不想变成财阀世家的傀儡儿媳。
  所以这个婚她一定会结,而且绝不是跟他陈大江。
  李玉贞说:“什么时候来南朝,我和我先生请你吃饭。”
  陈大江说:“我现在就在南朝呢。”
  电话那头又没了动静。
  过了一会儿,李玉贞才说:“有什么麻烦吗?”
  正常情况下她这个电话一般人是不知道的。
  但陈大江却打了过来。
  本来她应该第一时间就反应过来才对。
  但她刚刚意识却有些混乱。
  直到听到陈大江说自己已经身在南朝。
  她才反应过来,这个电话多半是索隆告诉陈大江的。
  索隆会把这个电话告诉陈大江,就说明应该是有事让她去办。
  以索隆的性格,当然不会闲着无聊帮他们两个约会。
  所以应该是陈大江遇上了事需要她帮忙。
  陈大江却笑了起来:“没什么事!就是想你了,所以打个电话问侯一下。
  看到你幸福我就开心了。
  好了……先这样,等我忙完有时间的话再一起吃个饭吧。”
  陈大江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如果要找李玉贞帮忙的话他早就可以找了。
  只是一直碍着面子陈大江才不愿意去找她。
  现在倒好,索隆这货真他卖不是一般的坑人。
  权秀娜回来之后,陈大江仔细看了下合同,合同由两国文字分别各写成两份,陈大江入股一亿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九十。
  同时拥有公司重大事项的控制权。
  而权秀娜只有百分之十的股份,并且还要在陈大江的授权同意下管理公司。
  说穿了,她就是个打工的而已。
  这些合同其实挺复杂的,暗中的机关陷阱有不少。
  陈大江那边有熟练南朝法律的律师帮忙起拟文件。
  而权秀娜基本在这方面就是个白痴。
  陈大江倒是不想要故意坑她。
  只是毕竟自己投了这么多的钱进来,总不能连个控制权都没有吧。
  更何况只要权秀娜做得好,他当然会一直支持她。
  这总比她没遇上自己反倒被其他邪恶的资本给坑了要强得多了。
  于是这家名为Ff的公司就这样成立了。
  公司代表为权秀娜。
  并且一切运营相关事项也全是由她来做。
  不过如果陈大江想的话,随时都能让她滚蛋。
  并且公司重大事项变动也必须经由陈大江同意才行。
  将来会做得如何陈大江也不清楚。
  反正只当是满足一个小姑娘的人生梦想了。
  说起来这小姑娘人还是不错的。
  除了长得丑点,又特别宅还不讲卫生外,基本也没太大的缺点。
  第二天,金理事打来电话,说是朴好光已经同意出卖版权了,并且是以二十亿的价格。
  “你说什么?
  你确定是二十亿这个数?”
  陈大江又问了一遍。
  经过权秀娜翻译之后,确定金理事跟他说的确实是二十亿这个数。
  看来应该还是李玉贞帮忙了。
  这个朴好光本来要价是三百亿的。
  三百亿有点高,如果陈大江真要跟他讲的话,两百亿应该可以讲得下来。
  但三百亿其实陈大江也能接受。
  但对方此时却坚持只要二十亿,绝不肯再多要。
  不是受了什么人的影响才奇怪呢。
  陈大江当天过去了公司,虽然已经是下午了。
  但南朝人也多是习惯于加班的。
  所以倒不觉得有什么。
  到了地方之后,准备合同,然后朴好光很痛快的就签订完了。
  态度好得简直就像换了一个人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