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是李察
作者:葡萄无牙    更新:2022-05-22 20:02
  1846年
  北美洲西海岸
  早春三月,圣弗朗西斯科海湾
  一匹枣红马站立在高高的岬湾上,马上坐着一位全副牛仔打扮的英武少年,他头上戴着灰黑色牛仔毡帽,腰缠子弹带,跨着连发手枪、下身穿着牛仔裤和刺马的高筒皮套靴,一只手牵着马缰绳,另一只手随意的搭在连发枪皮带上,在海风吹拂下英姿勃勃。
  他缓缓抬起头,牛仔帽檐下年轻的东方人面庞上,年龄大约17岁左右,一双剑眉星目凝视远方湛蓝的太平洋,神情中带着一丝期盼之色。
  此刻,他的目光越过浩瀚的太平洋,看向让他魂牵梦萦的故国神州方向,翻滚思绪久久难平。
  “李察少爷,我们该走了。”英武少年身后是四名骑着马的华人枪手,他们全都等在草坡下。
  为首身形魁梧,满脸落腮胡子的名叫戴长富,三十出头的样子,是这几名枪手的头,正是他开口说话。
  李察再次深深的看了一眼蔚蓝色大海,在海天相接天际看到一叶白帆,但距离太远,在明亮的阳光下看不真切,只有树叶那么点大。
  “走吧,我们去会一会弗格兹那个混蛋。”
  说着话
  李察用力一拨马头,双腿轻磕马腹,动作娴熟的驱使健马小跑起来,顺着长满绿色野草山坡向下行去。
  李察径直骑行在前头,身后杂乱马蹄声响起,踩踏着开满野花的山坡发出沉闷响声,4名华人骑马枪手紧跟着而来。
  19世纪中叶的圣弗朗西斯科,人口不到3万,以墨西哥人和印第安人为主,是北美西海岸最大的城市,拥有2600多名华人铁路工人,此时还没有金门大桥,还没有人称呼它为“旧金山”。
  一行5骑快马急驰,二十多分钟后便看见了城市的轮廓,这是一座木质房屋与欧式石砌建筑混合的城市,尘土飞扬的街道上布满了马粪牛粪,还有浓重的尿骚味儿。
  急骤的马蹄声传出去很远,动静可不小,引起了城镇上许多人的注意。
  正站在马车旁,与出售牛奶的农妇调侃的骑警伊桑巴德-布鲁内尔听到马蹄声响,皱着眉头转身望过去。
  看见一行5人疾驰而来,正冲向自己站立的街道,伊桑巴德-布鲁内尔便神情不爽的骂了一句;“该死的混蛋,想要享受一个愉快的下午茶时光,为什么那么难?”
  “骑警先生,那你首先要有一磅红茶,还要有可口的白糖。”卖牛奶的白人农妇也很泼辣,立马损了一句。
  “我知道宝贝儿,你这就有最好的奶汁,但是在品尝下午茶之前,我得让这几个冒失的家伙安稳一点。”
  伊桑巴德-布鲁内尔神情不愉的挪动脚步,走到了大街的中央,两腿岔开站在那儿。
  然后,他伸出手指头将牛仔帽拉的低一点,避免耀眼的阳光晃花眼睛,然后静静的等着骑手的到来。
  一行五骑冲到街口才减速,等停下来时,距离布鲁内尔也只有七八米的样子。
  马群挟带而来的大股烟尘骤然扑上来,将可怜的骑警先生笼罩在内,立马变得灰头土脸。
  激烈运动的健马忽然勒停下来,它习惯性的向前走了几步,马鼻喷吐粗重的阵阵热气,带着发酵的青草味儿扑面而来,还有些许的泡沫星儿。
  这让布鲁内尔不得不后退几步,失去了一夫当关的威势。
  他伸手抹了一下脸上的口水,对着来人便口吐芬芳;
  “看在上帝的份上,你们这些该死的异教徒都要下地狱,李察,你和这几个华人狗腿子为什么不能安静一点。我的忍耐力有限,不要试图做什么挑战我的权威。”
  “你应该庆幸站了个好位置,蠢货!否则我就白捡到一枚骑警徽章。你说说看,我戴上是不是比你戴更好看?”
  “法克,华人小子,你别想在我面前耀武扬威,话说你的辫子呢,丢在哪个女人的床上了吗?”布鲁内尔挑衅般的向地上吐了一口痰,以此来强壮气势。
  李察神态不变的骑在马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说道;“滚开,你这条老汤姆的狗,去撩拨农妇吧,别来惹我。”
  “不要惹事,李察,不要在这一区纵马狂奔,也不要杀人,我会紧紧盯着你的,我发誓!”
  “哼!”
  李察冷哼一声没有理睬他,双脚轻磕马腹驱使健马小跑起来,擦着骑警伊桑巴德-布鲁内尔身边经过,一副完全不把他放在眼里的嚣张模样。
  在蛮荒西部,人不狠立不住脚。
  这个年代的圣弗朗西斯科乃至整个上加利福利亚,应属于墨西哥王国的领土,但又是个三不管地区,民风彪悍,治安极其混乱。
  墨西哥政府腐朽之至,独立27年换了40多任总统,还短暂的被法国来的国王统治过。
  军事政变后,墨西哥人又把这个倒霉国王毙了。
  现在的墨西哥,军事政变就像吃饭喝水一样容易,隔上几个月就来一次,然后换新一茬政府官员,不管是谁上台都拼命收刮民脂民膏,根本没人正经儿管事。
  墨西哥繁华富庶的城镇多集中在下加利福尼亚地区,那里人口密集,发展历史悠久,城镇众多,属于墨西哥统治的核心区。
  而上加利福尼亚地区人口稀少,常常方圆数十上百公里了无人烟,是个兔子不拉屎的边缘地区,也就没有人费心过问。
  彼时,美利坚国推行的西部大开发政策,促使大量白人移民跨越内华达山脉,万里迢迢的抵达太平洋沿岸的圣弗朗西斯科,来到这里寻找发财的机会。
  自1841年,此地首先发现金矿以来,举凡圣弗朗西斯科周边的居民都坚守着这个秘密,害怕其他地方人来分享财富。
  全民淘金,成为圣弗朗西斯科整个城市不折不扣的第一大主业。
  然而,发现金矿的惊人消息还是不经意间走漏,导致越来越多的白人和华人淘金者涌入这里。
  能够抵达这里并且顽强活下来的人,就被认为有资格分享淘金盛宴。
  当然了,真正淘到了金块能不能活下来,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城里老巴尔酒馆
  齐腰高的半扇木门被粗暴的一脚踢开,这么大的动静,吸引了酒馆里粗鲁的淘金客和枪手的注意力,有人下意识的已经把手伸向了腰间的连发枪。
  身材魁梧壮硕,满脸络腮胡子的戴长富率先走了进来,身后三名华人枪手鱼贯而入,令酒馆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稍微停顿一会儿
  酒馆门口透进来的阳光被一个硕长的身影遮挡住了,李察脚踩着尖头牛仔长靴不紧不慢的走了进来,目光冷厉的扫视了一下众人。
  停顿了下
  他开口说道;“午安,先生们,我想找弗格兹先生谈一谈,如果有哪位好心的先生愿意告诉我他在哪里,不胜感激。”
  “李察,别在我的店里闹事,求你……”
  说话的是站在厚重木质吧台后面的老巴尔,一个精明的犹太人。
  他说着话时,眼睛不由自主的向左上方瞄了一下。
  李察抬起头来,见到两个神色凶狠的白人壮汉站在2楼上,正隔着栏杆,警惕的看着闯进来的几人,眼中凶光闪动。
  虽然佯装不在意的样子,但这两个白人手却垂了下来,放在腰间的连发枪旁边。
  一旦有任何不妙,便可以立马抽枪还击。
  “伙计,我是李察,圣弗朗西斯科华人淘金客的保护者,据说我的两个客户在你们手里,若我得到的消息没错的话,弗格兹是一位仁慈大度的先生,想必不会让我太为难。”李察摆出一副好说话的姿态,扬声向楼上的白人招呼道。
  也许听到了外面的动静,这时候
  二楼上一左一右两个紧邻的房门突然打开,从里面先后涌出了5个壮汉,全部都是腰上插着短枪的凶悍枪手。
  他们身上肮脏的衣服似乎几个月没有洗,戴着牛仔帽,腰间束着子弹带,乱糟糟的胡须和头发连在一起,看起来凶神恶煞的模样。
  这其中
  一个身材瘦高的麻脸男人当先走下楼梯,此人脸色苍白,鹰钩鼻子让整张脸庞显得阴翳残暴,脸上浮现着冰冷的笑容说道;
  “哇……哇……哇哦,我似乎惹上了了不得的大人物。在我的印象中,留着辫子的黄皮猴子向来温顺,干活也挺卖力,可没听说过玩枪在行,我弗格兹在东区矿场……”
  他仗着人多势众,想要在气势上压倒李察,不紧不慢的说着话,一步一步的走下木楼梯,这令酒馆里的气氛骤然紧张起来。
  一言不合拔枪相向,是西部小酒馆的保留项目。
  弗格兹坚硬的牛仔靴踩在木板上,发出让人心惊胆颤的“吱呀”声音,仿佛敲在心头上一样。
  此时,酒馆里面有几个白人枪手蠢蠢欲动,目光在两方人中来回游动,显得不怀好意。
  狂野的西部,牛仔们习惯用枪说话。
  “弗格兹先生,有人让我给您带个信……”说到这里,李察忽然面色一沉,右手闪电般的抽枪击发,同时说完下半句话;“下地狱去吧!”
  “啪啪啪啪啪啪……”清脆枪声爆豆子般响起来。
  弗格兹见状吓得头皮发麻,怪叫一声正待闪避抽枪,炙热的枪弹已经击中胸口。
  子弹巨大的拒止力将他整个人打的顿挫一下,猛地撞在旁边的木板上,腿一软便从木楼梯上栽下来了。
  此前下楼的时候
  仗着人多势众,向来骄横的弗格兹有意装逼,不紧不慢的一步一个台阶下来,在狭窄的木楼梯上,他的手下也只能跟在后面,就像一串蚂蚱。
  两者相距十几米,想打不中都难。
  这种打击敌人最有利的时机,不抓住老天都不会原谅,坏人死于话多的定式产生了作用。
  李察右手开枪的同时,左手飞快的拍动击锤,在不到两秒的时间内,一股脑的将子弹全部宣泄出去,接连击中6名匪徒。
  有两个白人匪徒从木梯上惨叫着倒摔了下来,像破布口袋一样沉重的摔在地上,口中血沫子狂吐,抽搐着眼见是不得活了。
  剩下的4名白人匪徒中枪之后,身体无力的瘫软下来,滚葫芦一般从楼梯上接连滚下来,撞成了一团。
  李察发难是如此之快,连同伴也没有告诉,在他的连发枪子弹打空之后,戴长富等4名华人枪手这才反应过来,立马伸手去掏枪。
  依然站在二楼上的一名白人匪徒此时神色惶恐,他已经掏出了左轮枪,却惊惧的看到李察从怀中又掏出了一杆左轮枪,黑洞洞的枪口正对着自己,速度是如此之快,然后枪口火光一闪。
  “啪……”的一声清脆枪响过后
  这名白人匪徒脑袋上赫然出现一个血洞,飞撒的血线甩印在身后的木板上,整个人颓然的从2楼摔了下来,正好砸在木质酒桌上。
  “哗啦”一声巨响,吓的楼下酒桌旁边几个白人枪手连忙站了起来,看到李察的枪口顺了过来,慌忙又惊叫起来。
  这几人第一时间举起了双手,表示没有恶意,也不想与李察为敌。
  此时,戴长富等人的枪声才响起来,将滚落一堆的白人匪徒用炽热的枪弹梳理一遍,让他们嚎叫和挣扎彻底停止,彻底归于沉寂。
  这时候,他们这才甩手打开枪轮,目光警惕的看着酒馆中的众人,一发一发地重新装填子弹。
  李察从左腋下掏出的这支左轮枪,从前到后就打了一发子弹,准确击毙一名白人匪徒,然后就顺手插进右腿旁边的牛皮枪袋里。
  而那只打空了子弹的连发手枪,依然散发着余温,则插入左腋下的空枪套中。
  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防备潜在的敌人。要保持枪中始终有子弹,而不是浪费在将死之人身上,有戴长富他们补枪就够了。
  短短3~5秒的时间,一切已经尘埃落定。
  大团发黑的血液浸湿地面,在洼处形成了脸盆大小的血池,散发着刺鼻的血腥味,很多酒馆里的客人这时才回过味儿来,发出阵阵的低呼声音。
  “哦卖嘎……上帝呀!”
  他们再次看向李察等人的目光,充满了恐惧。
  这虽有些残酷,但不得不说充分展示实力之后,效果非常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