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我不说“自以为非”的话
作者:王跃文 更新:2021-11-08 11:56
新浪网友
原本对此人是有点好感的,因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场的透彻.但总觉得此人自己还身在官场并在领导身边的时候,便如此作践官场及领导,未免一点有违职业道德之嫌,特别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觉得其人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喜欢哗众取宠,原有的一点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博客回复:
谢谢您!为了让思路显得清晰一些,我把您的话分作三段,一一回复。
1、原本对此人是有点好感的,因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场的透彻。
答:我不知道您为何方神圣,在此表示感谢。感谢您不是因为你曾对我有点好感,而是您愿意在我博客里表达自己的看法。也正因为您是匿名发言,我才会郑重回答。我不是个好斗的人,尤其不喜欢同生活中真实的人交锋。如果您是真名实姓说话,我也许友好地说声谢谢就算了。这同我的写作习惯有关,我永远只写虚构的东西。真实的人和事,哪怕是违法乱纪,我都不会闻问。那有党纪国法去管,与我何干?我的写作永远不会针对生活中真实的人和事,包括这样的博客回复。
我也并没有像您所说的那样,对官场有多么透彻的看法。我当年在官场只是一个普通的看客,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比方经常见诸报端的那些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官场丑闻,我无缘参与,也无缘得见。知道些事情,也只是道听途说。正因为这个原因,我的小说从来没有人对号入座。我从未亲眼看见过一个我小说中的真实原型,怎么会有人往我小说里的座位上坐呢?如此,我的观察肯定不会透彻。倘若有人觉得透彻,也许只是我秉承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思考了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得出一些我自己觉得正常的判断。或许,这也就是您所说的那种“自以为是”吧。
2、但总觉得此人自己还身在官场并在领导身边的时候,便如此作践官场及领导,未免一点有(似乎应作“有一点”)违职业道德之嫌。
答:我真不知如何回答您这意思。我只听说黑道上有这样的规矩:不得冒犯老大,不然就要挑脚跟。官场至少在桌面上讲还不能叫做江湖吧?哪怕帝王时代的官场,尽管潜规则很多,也不会有哪条律例令官员们必须蝇营狗苟而相互包庇。倒是自己在官场的时候俯首贴耳,离开官场就反戈一击,更显得像小人。您在官场吗?难道您打算以后离开官场写小说?
我不觉得自己作践过官场,更没有作践过哪位领导。读您原话的意思,分明是说我小说里有哪位领导的影子。我想说的是尽管有拿生活中真实人物写小说的作家,但此法绝不高明。我永远不会把真实的人物作为模特儿去写。太不厚道。这意思前面提到过。拿我的小说去比照现实官场,不过冰山一角而已,哪里谈得上作践!
如此便是有违职业道德,那些检举揭发贪官的人简直就是道德败坏了。不知道您所讲的职业道德是哪里来的规范?依您的逻辑,也许近几年被媒体报道过的几桩官场大窝案,当事人都是最讲职业道德的。他们七八年甚至上十年沆瀣一气,贪赃枉法,可谓精诚团结啊!他们都是您所说的职业道德的典范?您大概也不想向他们学习吧。
3、特别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觉得其人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喜欢哗众取宠,原有的一点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答:我最近惹争议的文章,一是评论奥运会开幕式的,二是评论所谓“爱国病”的。首先想说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是有关媒体约写的,不是我喜欢凑热闹,即您所谓“哗众取宠”。我一再声明过,博客的点击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的小说读者群非常固定,很多是不上网的。我犯不着通过这种手段去混个脸熟。写博客非常费时间,耽误了我许多写小说的时间,一直想着什么时候抽身而去。何况,哗众未必就能取宠。文明进化到今天,各有各有思想,众不是那么容易被“哗”的,更不用说取宠。何况,场面上混得老到的人都知道,真要有出息,根本无需哗众取宠,他只消邀个别人的宠就行了。想您应该是官场上的人,这点未必不清楚?
再说所谓自以为是。我不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但只说自以为是的话,只做自以为是的事。世上倒是有很多人不说自以为是的话,不做自以为是的事。话若自以为非,我绝不会说;事若自以为非,我也绝不会做。曾经有人在博客里指责我:你不要老凭自己的脑袋想问题!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肯定是声色俱厉。我回答说:我肯定是凭自己脑袋想问题的,您习惯用别人的脑袋想问题,那是您的自由。其实用别人嘴巴说话的人也非常之多,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我在文章里说的话肯定不会完全是正确的,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但我至少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所以才说出来。自己都认为不对的话,我怎么会说呢?所谓自以为非,无论是话,或者是事,都是错的或假的。明知道错话假话还要说,明知道错事假事还要做,应是职业骗子或某些特殊的职业要求吧。有个叫“手机用户”的匿名网友说:各有所好,就你的屁话多!如果借用这位“手机用户”自己的话说,他说的这话才是屁话。既然他承认各有所好,我为什么不可以说出自己所好呢?
我曾经非常熟悉的一个场子,那里的人也许是最不“自以为是”的。早有顺口溜说他们: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如此,脑子都不需要动,还要想什么是和非呢?倒是很多明知其非的事,有人会胆大包天地去干。
感谢您曾经的好感,也并不为您好感的荡然无存而遗憾!
您晚上十点多还上我博客来溜哒,看来也是个夜猫子。辛苦了!
今天白天睡多了,正好用这失眠的时间做点事情。
原本对此人是有点好感的,因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场的透彻.但总觉得此人自己还身在官场并在领导身边的时候,便如此作践官场及领导,未免一点有违职业道德之嫌,特别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觉得其人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喜欢哗众取宠,原有的一点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博客回复:
谢谢您!为了让思路显得清晰一些,我把您的话分作三段,一一回复。
1、原本对此人是有点好感的,因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场的透彻。
答:我不知道您为何方神圣,在此表示感谢。感谢您不是因为你曾对我有点好感,而是您愿意在我博客里表达自己的看法。也正因为您是匿名发言,我才会郑重回答。我不是个好斗的人,尤其不喜欢同生活中真实的人交锋。如果您是真名实姓说话,我也许友好地说声谢谢就算了。这同我的写作习惯有关,我永远只写虚构的东西。真实的人和事,哪怕是违法乱纪,我都不会闻问。那有党纪国法去管,与我何干?我的写作永远不会针对生活中真实的人和事,包括这样的博客回复。
我也并没有像您所说的那样,对官场有多么透彻的看法。我当年在官场只是一个普通的看客,没见过什么大世面。比方经常见诸报端的那些普通人难以想象的官场丑闻,我无缘参与,也无缘得见。知道些事情,也只是道听途说。正因为这个原因,我的小说从来没有人对号入座。我从未亲眼看见过一个我小说中的真实原型,怎么会有人往我小说里的座位上坐呢?如此,我的观察肯定不会透彻。倘若有人觉得透彻,也许只是我秉承一个正常人的思维,思考了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得出一些我自己觉得正常的判断。或许,这也就是您所说的那种“自以为是”吧。
2、但总觉得此人自己还身在官场并在领导身边的时候,便如此作践官场及领导,未免一点有(似乎应作“有一点”)违职业道德之嫌。
答:我真不知如何回答您这意思。我只听说黑道上有这样的规矩:不得冒犯老大,不然就要挑脚跟。官场至少在桌面上讲还不能叫做江湖吧?哪怕帝王时代的官场,尽管潜规则很多,也不会有哪条律例令官员们必须蝇营狗苟而相互包庇。倒是自己在官场的时候俯首贴耳,离开官场就反戈一击,更显得像小人。您在官场吗?难道您打算以后离开官场写小说?
我不觉得自己作践过官场,更没有作践过哪位领导。读您原话的意思,分明是说我小说里有哪位领导的影子。我想说的是尽管有拿生活中真实人物写小说的作家,但此法绝不高明。我永远不会把真实的人物作为模特儿去写。太不厚道。这意思前面提到过。拿我的小说去比照现实官场,不过冰山一角而已,哪里谈得上作践!
如此便是有违职业道德,那些检举揭发贪官的人简直就是道德败坏了。不知道您所讲的职业道德是哪里来的规范?依您的逻辑,也许近几年被媒体报道过的几桩官场大窝案,当事人都是最讲职业道德的。他们七八年甚至上十年沆瀣一气,贪赃枉法,可谓精诚团结啊!他们都是您所说的职业道德的典范?您大概也不想向他们学习吧。
3、特别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觉得其人越来越自以为是,越来越喜欢哗众取宠,原有的一点好感已经荡然无存了。
答:我最近惹争议的文章,一是评论奥运会开幕式的,二是评论所谓“爱国病”的。首先想说的是这两篇文章都是有关媒体约写的,不是我喜欢凑热闹,即您所谓“哗众取宠”。我一再声明过,博客的点击量对我没有任何意义。我的小说读者群非常固定,很多是不上网的。我犯不着通过这种手段去混个脸熟。写博客非常费时间,耽误了我许多写小说的时间,一直想着什么时候抽身而去。何况,哗众未必就能取宠。文明进化到今天,各有各有思想,众不是那么容易被“哗”的,更不用说取宠。何况,场面上混得老到的人都知道,真要有出息,根本无需哗众取宠,他只消邀个别人的宠就行了。想您应该是官场上的人,这点未必不清楚?
再说所谓自以为是。我不是个自以为是的人,但只说自以为是的话,只做自以为是的事。世上倒是有很多人不说自以为是的话,不做自以为是的事。话若自以为非,我绝不会说;事若自以为非,我也绝不会做。曾经有人在博客里指责我:你不要老凭自己的脑袋想问题!我看不到他的表情,肯定是声色俱厉。我回答说:我肯定是凭自己脑袋想问题的,您习惯用别人的脑袋想问题,那是您的自由。其实用别人嘴巴说话的人也非常之多,只是他们自己不知道而已。我在文章里说的话肯定不会完全是正确的,世界上没有这样的人。但我至少自己认为是正确的,所以才说出来。自己都认为不对的话,我怎么会说呢?所谓自以为非,无论是话,或者是事,都是错的或假的。明知道错话假话还要说,明知道错事假事还要做,应是职业骗子或某些特殊的职业要求吧。有个叫“手机用户”的匿名网友说:各有所好,就你的屁话多!如果借用这位“手机用户”自己的话说,他说的这话才是屁话。既然他承认各有所好,我为什么不可以说出自己所好呢?
我曾经非常熟悉的一个场子,那里的人也许是最不“自以为是”的。早有顺口溜说他们:扎扎实实走过场,认认真真搞形式。如此,脑子都不需要动,还要想什么是和非呢?倒是很多明知其非的事,有人会胆大包天地去干。
感谢您曾经的好感,也并不为您好感的荡然无存而遗憾!
您晚上十点多还上我博客来溜哒,看来也是个夜猫子。辛苦了!
今天白天睡多了,正好用这失眠的时间做点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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