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克 邓恩 事发之后八日
作者:[美]吉莉安·弗琳著;胡绯译    更新:2022-04-09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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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和汤米通完电话,我立刻打给了希拉里 汉迪。如果我“谋杀”艾米是一场谎言,汤米 奥哈拉“强奸”艾米也是一场谎言,那希拉里
  汉迪“跟踪”艾米为什么不是一场谎言呢?变态狂也并非一日之间长成的,说不定当年威克郡学院朴素的大理石厅就是艾米初试啼声的地方。
  希拉里 汉迪一接起电话,我便冲口说道:“我是尼克 邓恩,艾米 艾略特的丈夫,我真的必须跟你谈谈。”
  “为什么?”
  “我真的急需更多信息,关于你的……”
  “千万不要说‘友情’两个字。”从希拉里的口吻中,我仿佛听出了一抹愤怒的笑容。
  “不,我不会说那两个字,我只是想听听你的说法。我打电话找你并不是因为我觉得我太太眼下的处境跟你有一丝一毫关系,但我真的很想打听一下你们之间的往事,我想听听真相,因为我觉得你有可能会帮我揭开……艾米的某种处世风格。”
  “什么样的风格?”
  “惹恼她的人都会遇上大祸。”电话里传来了希拉里沉重的呼吸声,“要在两天前,我根本就不会和你讲话。”希拉里开口说道,“但前一阵我和一群朋友在一起喝饮料,一旁的电视正开着,屏幕上出现了你的镜头,讲的是有关艾米怀孕的事。我周围的人都对你火冒三丈,打心眼里恨你,那时我就想:‘我明白个中滋味。’艾米并没有死,对吧?我的意思是,眼下她还只是失踪吧?根本没有找到尸体?”
  “没错。”
  “那我就来跟你说说高中时的艾米吧,也说说当时发生的事,你等一下。”我原本可以听到电话那头正在播放卡通片的声音,顷刻间却突然没有了动静,接着有人发了几句牢骚,又有人说了一句“到楼下去看电视,乖乖地下楼去”。
  “那是一年级的时候,我来自孟菲斯,但其他所有人都来自东海岸,这种感觉很怪异,很格格不入,你明白吗?无论语言也好,服饰打扮也好,威克郡学院的所有女孩都好像是一个模子塑出来的,倒不是说大家都瞧不起我,只是我……有几分战战兢兢,当时艾米却是众星捧月,我记得所有人在第一天就知道她的大名,每个人都在对她议论纷纷,她可是‘小魔女艾米’呀,我们都是读着那些书长大的,再说她又那么光彩四射,我的意思是,她……”
  “是的,我明白。”
  “很好。没过多久艾米就开始留意我,有点儿罩着我的意思,她开玩笑说自己是‘小魔女艾米’,而我是她的老搭档苏茜,于是她开始把我叫作苏茜,其他人也很快这么叫开了。当时我也挺乐意,我是说,我就是个小跟班:如果艾米渴了,我就给她递上一杯饮料;如果她需要干净内衣,我就帮她把衣服拿去洗。你再等一等。”
  这时我又听到头发擦过听筒的声音,此前玛丽贝思已经把家里所有相册都带了过来,以防我们还需要一些照片,她给我看过一张艾米和希拉里的合影,照片中的两个人脸贴脸笑着,因此眼下我能想象得出希拉里的模样,她和我太太一样有着一头金发,但容貌比艾米逊色几分,长着一双算不上清澈的淡褐色眼睛。
  “杰森,我正在打电话呢……给孩子们几根冰棍就行啦,办这点儿事没那么难吧。”
  “对不起,现在我们的孩子不在学校,我的丈夫从来就不知道如何照顾他们,所以我才不过跟你打十分钟电话,他就摸不着头脑了,抱歉。因此……那么,对,我当小苏茜当了几个月:八个月、九个月、十个月……这段时光美好极了,我们就像死党闺密一样,每时每刻都形影不离,随后突然间发生了几件奇怪的事情,我知道她有点儿心烦。”
  “什么事?”
  “我和艾米在秋季舞会上遇到了一个兄弟学校的男生,第二天他打电话找我,却没有找艾米,我敢说那是因为他不敢惹艾米,但不管怎么样……几天以后出了期中成绩,我的分数比艾米稍好一点点,但差别实在很小。没过多久,我们的一个朋友邀请我到她家一起过感恩节,她邀请的是我而不是艾米,我敢肯定这也是因为大家不敢惹艾米,艾米不是很容易相处,人们总感觉在她面前不能掉以轻心,免得在她眼里掉价。但我能感觉到事情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我看得出艾米心里十分恼火,尽管她嘴上死活不承认。
  “艾米开始支使我去办一些事情,当时我完全没有意识到,从那时起她就在一步一步地下套陷害我了。她问是否可以把我的头发染成和她一样的金色,因为我的头发有点儿灰,如果亮几分的话看上去会美得要命。接着她开始抱怨自己的父母,她倒一直在埋怨父母,但当时她动了真格,总念叨她的父母只爱虚幻的‘艾米’,不把她当作有血有肉的人来爱,因此她想给父母捣捣乱。她开始让我恶作剧地打电话骚扰她家,告诉她父母我是新的‘小魔女艾米’,有几个周末我们还坐火车去了纽约,她吩咐我站在她家外面,有一次还让我跑上前去告诉她妈妈一些鬼话,比如我要除掉真艾米以便取代她之类。”
  “你都乖乖照办了?”
  “在还没有手机和网络之前,女孩子们就会这样胡闹嘛,用来打发时间。当时我们总爱恶作剧,都是些蠢得不得了的事情,就是要和对方比个高下,比比谁更胆大更作怪。”
  “那接下来呢?”
  “接下来艾米开始疏远我,变得冷冰冰的,当时我觉得……我觉得她不再喜欢我了,学校里女孩们对待我的眼神也变得有点儿古怪,我不再受人欢迎,这倒也无所谓,但后来有一天校长却叫我去见她,因为艾米出了一场骇人的意外,不仅扭伤了脚踝,弄折了手臂,还摔断了肋骨,她从长长的楼梯上摔了下来,声称是我推了她。你等一等。”
  “现在赶紧下楼去,走!下楼去,下……楼。”希拉里说,“对不起,我回来了,养孩子就是让自己遭罪。”
  “这么说,艾米声称你推了她一把?”我问道。
  “没错,艾米说是因为我脑子出了……毛病,一心一意迷上了她,巴不得成为苏茜,后来我又不甘心仅仅只当苏茜,非要当艾米不可。一时间,艾米支使我在过去几个月里做的那些事情通通成了她手里的证据。不消说,她的父母曾经看到我在她家附近鬼鬼祟祟地出没,我还和她的妈妈搭过话。我的头发染成了金色,身上穿的衣服正好和艾米的衣服登对——那是我和她一起逛街时买下的,但是我口说无凭。她的朋友全都声称艾米在上个月怕我怕得厉害,总之一派胡言,我看上去简直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她的父母还对我申请了限制令。当时我一直在维护自己的清白,但我的处境已经惨不忍睹,巴不得离开那所学校,因此并没有反对学校开除我的学籍,当时我一心只想摆脱艾米,我的意思是,那个女孩居然狠得弄断了自己的肋骨,我被吓得透心凉——她不过是个十五岁的小女孩,竟然一手布下了这么一个局,把朋友、父母和老师都耍得团团转。”
  “她闹这么一场不过是因为一个男孩、几个分数和一次感恩节的邀请吗?”
  “搬回孟菲斯大约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封信,那封信是打印出来的,上面没有签名,但显然出自艾米之手。信上一条又一条列满了我让她不满意的地方,全是些离奇的控诉:下了英文课居然忘记等我,该错犯过两次;居然忘记我对草莓过敏,该错犯过两次……
  “我的天哪。”
  “但我觉得真正的原因并非如此。”
  “那真正的原因是什么?”
  “我觉得艾米想让人们相信她完美无缺。既然我们成了朋友,我也就开始见识到她的真面目,而她并非完美无缺。你明白吗?她十分聪明、迷人,优点数不胜数,但她同时也有控制欲和强迫症,经常弄出些大惊小怪的闹剧,还有点儿爱撒谎。我其实受得了这样的真相,但她自己受不了,只不过因为我知道她并非完美无缺,她就要除掉我,因此这让我对你有几分好奇。”
  “对我好奇,为什么?”
  “朋友之间可以看到彼此的大多数毛病,夫妻之间却能够见识到彼此最不堪的方方面面,如果她为了惩罚一个才认识几个月的朋友就把自己从楼梯上摔了下来,要是遇上一个傻到把她娶回家的男人,她又会使出什么样的手段呢?”
  当希拉里的一个孩子拿起电话分机唱起童谣时,我挂断了电话,随后立即给坦纳打了个电话,向他转述了我跟希拉里和汤米的对话。
  “这么说我们手里就有几个故事了,很妙,事情一定会妙得很!”坦纳说道,但从他的话听起来,事情却压根儿不是太妙,“你有没有安迪的消息?”
  我还没有从安迪那里听到一点儿消息。
  “我派了一个自己人在她住的公寓大楼里等她,”坦纳说,“我的手下行事十分小心。”
  “我还不知道你居然有手下。”
  “其实我们真正的出路是找出艾米。”他没有理睬我的话,却自顾自地接了口,“我真想象不出她这样的女人能藏多久,你有什么想法?”
  我想象着艾米正站在一家临海豪华酒店的阳台上,身披着跟地毯一般厚重的白色长袍,一边小口喝着上等的蒙特拉谢葡萄酒,一边在网上、电视或小报上观望我一步步走向绝境。身为艾米
  艾略特 邓恩,她正在参与自己的葬礼,看着铺天盖地的相关报道,品尝着一片狂喜之情,我有些好奇艾米是否意识到她自己盗用了马克 吐温书中的桥段。
  “在闪念间,我觉得她身处某个临海的地方。”说到这里我顿了顿,感觉自己活像个装神弄鬼的灵媒,“不行,我没有任何想法,她在哪里都有可能,除非她自己决定现身回来,不然的话我们别想找到她。”
  “要艾米自己乖乖回来么,似乎不大可能。”坦纳恼火地喘着气,“我们还是先设法找到安迪瞧瞧她的想法吧,眼下我们可没有太多回旋的余地。”
  一晃到了晚饭时间,太阳也下了山,我又独自一个人待在了阴气森森的家中。我一直在揣摩艾米说过的谎话,寻思着她身怀六甲是否也是谎话之一。我已经算过了,艾米和我之间时不时会有男女之事,确实有可能会让艾米怀上孩子,但她一定知道我会这么盘算。
  到底是真是假呢?如果这也是一个谎话,那它一定是用来伤我心肝的。
  我一直以为艾米和我会开枝散叶,因此当初我便心知自己会娶艾米,因为我总是想象着我们两人一起抚养孩子的情景。我记得第一次冒出这种念头时,我正从位于纽约基普斯湾的公寓步行前去东河边的一个小公园,途中经过方方正正的联合国总部大楼,眼见无数国家的国旗正在风中飞扬。“孩子会喜欢这个地方,”我心中暗自想道,这里有五彩缤纷的颜色,让人忙着在脑海中将每一面国旗与国家对上号。这是芬兰,那是新西兰,好似一抹微笑伴着一只眼的是毛里塔尼亚的国旗。紧接着我回过了神,那个会喜欢国旗的宝贝并非某个不相干的孩子,而是我与艾米的孩子。他会拿着一本旧百科全书摊手摊脚地卧在地板上,那一幕恰似我以前的模样,但我们两人的宝贝不会孤零零独自一个人,我会躺在他的身旁,领他一步步周游旗帜之海——听上去,这与其说是周游旗帜之海,倒不如说是周游烦恼之地,不过话说回来,我父亲对待我就是满怀着一腔烦恼,但我绝不会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我想象着艾米跟我们一起卧在地板上,在半空中蹬着双脚,正用手指出帕劳的国旗,那面旗鲜明的蓝底上有一个离中心不远的黄色圆点,必定算得上最讨艾米的欢心。
  从那时起,我那想象中的儿子就变得有血有肉起来,简直躲也躲不开(有时候是个女儿……但大多数时候是个儿子),我也时不时深受难以摆脱的父爱之苦。婚礼过后几个月,有一天我嘴里叼着牙线站在药柜前面,恍然间冒出了一个念头:她是想要宝宝的,对吧?我应该问一问,还用说吗,我当然应该问一问。当我拐弯抹角含含糊糊地把这个问题问出了口,艾米嘴里倒是说当然啦,当然啦,有朝一日会要宝宝的,可每天早上她还是在洗脸池前把药丸吞下了肚。三年来,她每天早上都服药,而我一直绕着这个话题敲边鼓,却始终没有把话说出口:“我希望我们能有一个孩子。”
  裁员后,开枝散叶似乎有了希望。我们的生活不再被安排得满满当当,有天吃早餐时,艾米从烤面包上抬起头说“我停用避孕药了”,就这么简单一句话。她的避孕药停用了三个月,却一点儿动静也没有,我们搬到密苏里州后不久,她便约好了医生为我们采取相关医疗措施。只要动手开了个头,艾米可不喜欢拖拖拉拉,“要告诉医生,我们已经试孕一年了”,她说道,而我竟然傻乎乎地同意了。那时我们已经罕有肌肤之亲,但两个人仍然觉得该要个孩子,要宝宝是理所当然的嘛。
  “你也必须出力,到时候你必须献出精子。”在开车驶往圣路易斯的途中,她开口说道。
  “我知道,你讲话为什么要用这种腔调?”
  “我只是觉得到时候你只怕不肯屈尊,你这人通身都是傲气,自我意识又强烈。”
  我身上确实交织着自傲和自我两种特质,相当让人讨厌,但在生育医学中心,我却尽职尽责地钻进了那个奇怪的小房间。该房间专门用于自慰,此前已有数百个男人进去过(有时候,我会把俏皮话当作自慰的武器)。
  房间里放着一张裹有塑料套的扶手椅、一台电视和一张桌子,桌上摆着五花八门的色情读物和一盒盒纸巾。从书中女子身上各处的毛发看来(没错,是上下两处毛发),那些色情读物是20世纪90年代初的货色,也并未色情到十分露骨的地步(从这一点又可以引申出一篇妙文:谁来挑选生育医学中心使用的色情读物呢?谁来决定哪些读物可以让男人们把事办了,又不会让屋外的一众女人蒙羞呢——屋外可有一位位女护士、女医生,还有内分泌紊乱却又满怀希望的妻子)。
  那间屋子我前后去了三趟,可是艾米却压根儿没有采取行动。她本该开始服药,但她就是一拖再拖,死活没有服药,将要身怀六甲的人是她,宝宝会在她的身体里孕育,因此我忍了几个月不去催她,私下里留心着瓶里的药有没有变少。一个冬日的夜晚,几瓶啤酒下肚以后,我迈开步子嘎吱嘎吱地踏着家里的楼梯,脱下沾雪的衣服,蜷到床上躺在艾米的身边,把脸颊凑近她的肩膀,呼吸着她的气息,用她的肌肤暖着我的鼻尖,低声把话说出了口:“艾米,我们生个孩子吧,我们生个孩子吧。”但她居然一口拒绝了我。我原本以为她好歹会有几分担心紧张,几分战战兢兢,嘴上说:“尼克,我会是个好妈妈吗?”结果她却干净利落地吐出了一声冷冰冰的“不行!”。那句话说得波澜不惊,听上去没什么大不了,却也没有转圜的余地,她只是对此事失去了兴趣而已。“因为我发现重活累活全都会落到我的头上,”她讲出了道理,“尿布啦、约医生啦、管孩子啦,到时候都会是我来干,你不过时不时露个脸,当个讨人喜欢的爸爸。我得挑起担子好好教育他们成人,你却会给我拆台,到头来孩子们打心眼里亲近你,却打心眼里讨厌我。”
  我告诉艾米她这番话并非事实,但她不信,我又告诉她我不仅仅是想要一个孩子,我还需要一个孩子,因为我必须知道我可以倾尽所有去爱一个人;我可以让这个小生命感觉永远会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向他敞开,无论前路将有多少风雨;我可以成为一个跟我爸爸不一样的父亲,我可以养育出一个跟我不一样的小小男子汉。
  为此,我恳求艾米,她却不为所动。
  一年后我收到了一封信,里面是诊所的通知:如果该诊所没有收到艾米与我的消息,就会把我的精液处理掉。我把那封信堂而皇之地摆在餐桌上,算是公开向艾米开火,三天后却看见那封信躺在了垃圾箱里,那是我们两个人最后一次就这个话题过招。
  当时我跟安迪已经偷偷交往了几个月,因此没有资格觉得失望,但这仍然挡不住我的心痛,也挡不住我做白日梦:我还梦想着我和艾米会有个宝贝儿子呢,我已经一心迷上了他,而且艾米和我生出的一定是个格外出众的宝贝。
  那几只提线木偶正用一双双带有戒意的黑眼睛打量着我,我从自家的窗户望出去,一眼看见屋外挤满了新闻车,然后我迎着温暖的夜色踏出了门:是时候出门逛逛啦。说不定有个小报记者偷偷地跟在了我身后,如果真是这样,我也压根儿不在乎。我穿过小区,沿着“河间大道”走了四十五分钟,然后上了高速公路——这条公路正好从迦太基的中央拦腰穿过。这一段路到处是滚滚的声浪和烟雾,我足足走了半个小时,途中经过不少汽车经销店,看见店里的卡车摆放得好似一道道诱人的甜点,还经过不少连锁快餐店、酒品店、便利超市和加油站,一直走到通向市中心的出口匝道,整段路上连一个步行的人也没有遇到,只有身边呼啸而过的汽车中露出一个个隐约的身影。
  此时已近午夜,路过“酒吧”时我动了心想要进去,可惜里面的人潮让我望而却步,眼下“酒吧”里必定待着一两个记者吧,反正我这样的记者就会这么干。话虽这么说,我心里又确实想去某家酒吧里逛一逛,融进人堆中间找找乐子,出口闷气。于是我又迈开步子走了十五分钟,到了市中心另一头的一间酒吧,那间酒吧比“酒吧”便宜些,吵一些,也朝气活泼一些,周六晚上总能在卫生间里看见人们呕吐物。跟安迪玩作一处的家伙就会光顾那家酒吧,也许还会拖上安迪一起去寻开心呢,要是能在酒吧里撞上安迪,那就算是我鸿运当头,至少能远远地从屋子另一端细细揣摩她的心情;如果她不在酒吧里,那我至少还能喝上一杯。
  我把酒吧搜了个遍,没有看见安迪的身影。尽管我戴着一顶棒球帽盖住了半边脸,一路穿过酒客群时却还是撞上了好几次心惊的时刻,有人猛地扭头对着我,瞪大眼睛想要看个究竟:“是那个家伙!对吧?”
  此时正值七月中旬,我说不好自己到十月的时候会不会成了穷凶极恶的化身,被一些没品位的家伙用来当万圣节装扮的角色:他们会披上一团金发,在胳肢窝下夹上一本《小魔女艾米》。据玛戈说,她已经接到好几个人电话询问“酒吧”是否发售相关的正版
  T恤(“酒吧”并不发售相关的正版T恤,谢天谢地)。
  我找了个座位,又找酒保点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酒保的年纪大概跟我差不多,他定定地凝视了我很长时间,看上去正在寻思是否要给我酒喝,最后才不情不愿地在我面前放下了一个平底小玻璃杯,鼻翼还跟着扇了一扇。我掏出钱包,他充满戒意地伸出一只手拦住我,“我不想要你的钱,请自己留着吧。”
  我没有理睬他,还是扔下了几张现钞,那家伙说的真是混账话。
  我招呼他再上一杯酒,他却朝我这边瞥了一眼摇了摇头,又朝着正跟他聊天的女人斜过身子,片刻后她装作正在伸懒腰,暗自小心翼翼地打量着我,一边合上嘴一边点点头,意思是说“就是他,尼克
  邓恩”,于是酒保再也没有现身。
  这种时候不能呼天抢地,也不能采取铁血手段骂一句:“嘿,傻瓜,你到底要不要给我上杯酒?”人们既然已经把你当作混账,你可不能让他们觉得自己长了一双识人的慧眼。在这种关头只能乖乖忍气吞声,但我并不打算起身走人,而是对着面前的空玻璃杯坐着,假装正在苦苦地思索。我先查了查一次性手机,以防安迪打过电话——她并没有打过;随后我又拿出自己的手机玩了一会儿单人纸牌,假装玩得全神贯注。这事该怪到我太太的头上,是她害得我在自己的家乡都没法喝上一杯。上帝呀,我真是打心眼里恨她。
  “你刚才喝的是苏格兰威士忌吗?”
  我的面前站着一个女孩,年龄跟安迪差不多,是个亚洲人,长着一头及肩的黑发和一副讨人喜欢的模样。
  “您说什么?”
  “你刚才喝的是什么酒,苏格兰威士忌吗?”
  “是呀,没法子……”
  这时她已经动身到了酒吧的另一头,脸上灿烂的笑容透露出几分求助的意味,正在设法吸引酒保的目光:她还真是一个惯于吸引眼球的小妞呢。等到再回来的时候,她已经端了一杯苏格兰威士忌。
  “拿去喝吧。”她吩咐道,于是我照办了,“干杯。”她边说边举起一杯滋滋冒泡的透明饮料,我们碰了杯,“我可以坐这儿吗?”
  “其实我待不了多久……”我边说边打量着周围,确保不会有人正用手机摄像头对准我们。
  “那好。”她耸耸肩露出一缕微笑,“我可以假装不知道你是尼克 邓恩,但那样也太无礼了。顺便说一句,我是站在你这边的,眼下你的名声可实在不太好听。”
  “多谢你,眼下是……呃,是个诡异的时刻。”
  “我可没有开玩笑,你知道人们怎么评价法庭上的‘犯罪现场调查’(CSI)效应吗?所有陪审员都已经看过太多CSI剧集,害得他们相信科学可以证明一切!”
  “没错。”
  “嗯,我觉得也存在一种‘毒夫效应’,大家看过的真实罪案节目都太多了,里面的丈夫总是凶手,因此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认为案件中的丈夫正是坏蛋。”
  “说得太对了,”我说,“谢谢你,简直说得丝毫不差,再说埃伦 阿博特……”
  “让埃伦 阿博特见鬼去吧,”我那位刚刚结识的朋友说道,“她整个儿是一套变态的法规戒条,只不过披着女人的皮囊,心里恨死了男人。”她又举起了酒杯。
  “你叫什么名字?”我问道。
  “再来一杯苏格兰威士忌吗?”
  “这名字太妙了。”
  后来才知道,她的名字叫丽贝卡,有一张掏出来就能用的信用卡和一副千杯不醉的酒量。(“要不要再来一杯?”“再来一杯?”)她来自爱荷华州的马斯卡廷,那个小镇也位于密西西比河畔,丽贝卡本科毕业后搬到纽约以写作为生(这一点也跟我一样),已经在一家婚尚杂志、一家面向上班族妈妈的杂志,还有一家少女杂志当过编辑助理,结果这三家杂志在过去几年中纷纷关门大吉,因此丽贝卡眼下正为一家名叫“迷案缉凶”的博客干活,她此次前来就是为了采访我,“只要让我乘飞机去迦太基就行……那些大牌电视网还没有拿下他,但我肯定能从他那儿挖到真材实料!”见鬼,她那副天不怕地不怕的胆识还真是让我击节赞叹呢。
  “我一直跟其他人一起守在你家外面,接着又跟到了警局,后来想要喝上一杯,谁知道却偏偏见你进了这家酒吧,真是妙极了。这事有点儿蹊跷,对吧?”她一直在不停地摆弄着自己的金圈耳环,几缕秀发掖在了耳后。
  “我该走了。”我已经快要口齿不清了。
  “可你还没有告诉我你为什么来这里呢。”丽贝卡说,“我不得不说,你居然独自一个人出了门,身边不带一个朋友,也没有人给你撑腰,还真是胆大包天哪,我敢打赌一路上大家没给你多少好脸色看吧?!”
  我耸了耸肩膀,示意那没什么大不了。
  “就算压根儿不认识你,人们还是会对你的一切言行指手画脚,你在公园被手机照的那张照片就是个例子。我的意思是,你很有可能跟我差不多:父母和老师教育我们对人要有礼貌,不过谁想听真相呢,大家只想……把你逮个正着。你知道吧?”
  “大家对我指指点点是因为某些模子正好能套在我身上,这一点真是让我受不了。”
  她闻言挑高了双眉,两只耳环微微颤动。
  我想象着运筹帷幄的艾米正在某个神秘的地方(鬼知道她在哪儿)细细地打量着我,不肯漏掉一个细节。这世上有哪一幕景象在落入她的眼帘后可以改变她的心意,让她罢手不再发疯呢?
  接着我开了口:“我的意思是,大家觉得我与艾米的婚姻朝不保夕,但事实上,就在她失踪之前,艾米还费心为我策划了一场寻宝游戏呢。”
  艾米会喜欢以下两条路中的某一条:第一,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坐上电椅了结一条小命;第二,我乖乖地受点儿教训,然后用配得上她的方式爱她,当一个又听话又忍气吞声的软骨头。
  “那是一场奇妙的寻宝之旅。”我边说边露出一抹微笑,丽贝卡摇摇头,微微皱起了眉,“我的妻子每年都为结婚周年纪念日操办一场寻宝游戏,游戏里的一条提示会指向某个特别的地方,我会在那里找到下一条提示,以此类推,艾米她……”我千方百计想要挤出几滴眼泪,最后还是揉揉眼睛了事,酒吧门上的时钟显示此时是午夜十二点三十七分,“在失踪之前,她已经藏好了寻宝游戏的所有提示,我说的是今年的寻宝游戏。”
  “然后她就在你们结婚纪念日那天失踪了。”丽贝卡说。
  “我全靠那个寻宝游戏才撑到了现在,它让我觉得跟她亲近了几分。”
  丽贝卡闻言掏出了一台摄像机,“让我来做一场关于你的采访吧,摄像采访。”
  “真是个馊主意。”
  “我会给这场采访加上前因后果,”她说,“这不正好给你救急吗,尼克,我发誓,眼下你非常需要把故事讲全。来吧,就说几句话。”
  我摇了摇头,“风险太大了。”
  “把你刚才说的那几句再说一遍就行,我不是开玩笑,尼克,我跟埃伦 阿博特大不一样,我可是跟埃伦
  阿博特对着干的,你需要我。”她举起了摄像机,摄像机上的小红灯凝视着我。
  “说真的,把摄像机关掉。”
  “拜托帮我一把吧,要是采访到了尼克
  邓恩,那我的职业生涯可就变成了一条康庄大道,你也积了大德。行行好吧?又没有什么坏处,尼克,只要一分钟,真的只要一分钟,我发誓,一定会有助于打造你的形象。”
  她指了指附近的一个卡座——我们可以躲在卡座里,避开所有看热闹的闲人。我点了点头,我们一起重新落座,那盏小红灯始终追着我不放。
  “你想知道些什么?”我问道。
  “跟我讲讲寻宝游戏吧,听上去很浪漫,有几分古怪离奇,但又十分柔情蜜意。”
  要把故事讲好,尼克,讲给公众听,也讲给脑子有问题的太太听。我暗自心想:“现在我是一个深爱妻子的男人,终有一天能把她找出来。我是一个深爱妻子的男人,是个好人,大家会站在我这边。我不是个完美的人,但我的妻子十全十美,从现在开始我会非常非常听话。”
  对我来说,要做到这一点比装出悲伤的模样更容易一些。以前我已经说过,我是个见得光的人,不过话说回来,当准备好把肚子里的话说出口时,我却仍然觉得喉咙发紧。
  “我所见过的女孩没有一个比我太太更酷,有几个男人敢夸这种海口:‘我把生平所见最酷的女孩娶回了家’。”我说道。
  你这该死的贱人贱人贱人贱人。回家吧,到那时我就可以结果你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