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离别
作者:凰鸣暮歌    更新:2022-04-02 14:20
  第二天天亮的很早,因为昨天的事情,所以今天的早点摊压根就没有开张。秦歌早早的起来洗了洗漱,拿上自己昨天收拾的背包,就直接向着门外走去,不是他想不辞而别,而是他怕两位老人再受到情绪上的激动。
  但是刚刚走出店门,就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站在店门口,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他。
  “兔崽子,怎么,想不辞而别?”老万今天显得非常精神,而且貌似新换了一套衣服,整个人显得年轻了好几岁。
  “哪儿能啊?只是怕您两位再受到刺激,所以我在桌上留了一封信。”秦歌有些尴尬的说道。
  “你说你这孩子,留下来多好,大娘也没有儿子了,到时候就住在大娘这里,娶个媳妇,生了孩子,普普通通的过一生多好。”大娘对着秦歌说道,话语里分外的不舍。不过也难怪,秦歌自从来了这家店之后,里里外外的活儿他全部都包了,时不时还和两位老人聊天解闷,毕竟他在学校当时学到的,就是如何当好人民的儿子。
  秦歌不敢说话,因为面前大娘的这语重心长的话语,让他这个从小失去了母爱的人,有些分外留恋。他不敢说话,他生怕自己忍不住就答应了,他想回家,回到自己的根。
  “得了,你别劝他了,这小子跟我们老大一样,也是一个认死理的人,既然决定了,那九头牛都拉不回来。”老万咧嘴阻止了老伴的话,然后对着沉默的秦歌说道,“你这兔崽子,没有忘记昨天你给我说的话吧?”
  “没有!我一定会好好的活下去的!”秦歌坚定的对着老万说道。
  “好,既然如此,那我们也不劝你了。20年前,就是在这个地方,我亲自送的我老大走了。今天,依旧是这个地方,我也要亲自送着你走。不过小兔崽子,你记住了,好好的活着。”老万郑重的说道,接着将自己背后的那个背包拿了下来,递给了秦歌,“这是你大娘给你路上准备的,拿着,别饿死在路上了。”
  秦歌连忙摆手,“万老,这是干什么之前不是说好了吗?我在这里工作只需要管我吃住就可以了,其他的我一概不能要的。”
  “老万!”老万瞪了他一眼,“我又不是那该死的土财主,你也不是给我打长工的,还什么只管吃住,不管其他的。给你你就拿上,甭那么多屁话,小心我把你腿打断,让你今天走都走不了。”
  “这……”秦歌有些无言,自己之前的纪律肯定是不能拿的,但是如果不拿的话,铁定今天没好事,所以他有些两难。
  “磨磨唧唧的!”老万说着,直接把背包挂在了秦歌的脖子上,“现在可以滚了。”
  “老万,你好好说话会死呀。”大娘有些郁闷的说道,“小秦这都要走了,还摆着你那个驴脾气。”
  秦歌笑着对大娘说道,“大娘没事的,万老的脾气我是知道的,而且他也是为了我好,所以我不会放在心上的。”
  “嗯嗯,你知道就好。”大娘笑着说道。
  “大娘,时间也不早了,那我现在就走了,要不然到时候赶不上那一班客船了。”秦歌看了看天色,对着大娘说道。
  “嗯嗯,路上小心。”大娘赶紧说道。
  秦歌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老万,微笑着对着两人鞠了一躬,接着转身向着远处的主路走去。走了好长一大截,身后才传出了老万的声音。
  “好好活着!”
  秦歌也没有回头,而是继续走着,伸出右手到头顶摇了摇,然后紧紧握住,伸出了一个大拇指。就这样,直接走出了这条大街,消失在了街头。
  “这小兔崽子,唉……”老万长叹了一口气,再也没有了刚才的倔强。
  “你说你,小秦都要走了,你还是一脸倔脾气,最起码好好的对待人家,留一个好印象呀。”大娘一脸嫌弃的说道。
  “你懂什么?妇道人家,我如果真的像你那样,好言好语的和他说话,如果他不走了怎么办?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就是有个念想,他就像刚刚飞出山谷的雏鹰一样,正是自由翱翔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把他困住,那他还会是鹰吗?老大之前不也是这样,虽然飞到半路上折了,但是也不悔人间走上这么一遭。”老万白了大娘一眼,辩解道。
  “好好好,都是你有理,我就是一个妇道人家,我懂什么?那你今天就别吃饭了,好好的给我饿着一天。”大娘没好气的说道。
  “别,我这嘴没个把门的,就乱说。你可是我们家的擎天之柱,大掌柜的。”老万赶紧摆手说道。
  “哼。”
  老万转身看了看身后的老店,自顾自的说道,“老伴,我们要不然找一个合适的买家,把这家店给卖了吧,我们两个也老了,马上就干不动了,现在也没有人帮我们干,不如就卖了吧。然后拿着我们两个的老本,四处转一转,最好死在半路上。”
  “去哪?”大娘丝毫没有因为老万有卖店的决定而生气,而是直接对着他问道。
  “我看申华市那地方就不错,要不然我们就选择那儿吧。”老万微笑着说道。
  “好啊,忙碌了这一辈子,你这老不死的总算是想起来带我出去转转了。申华市的确不错,到时候我们第一站就去那里吧。”大娘也笑着说道。
  两人在说笑声中,慢慢的走进了店铺。
  不过这一幕,秦歌已经看不到了,他现在正在加速的前往港口方向……
  这个城市的民用港区和驻扎在这里的大舰队使用的港区是不同的。两个处于不同的方向。军用港口是直接面对着大海,已求更快速的能通往任何地方。而民用的则是有很多讲究,一是交通,二是规模,所以一般比较靠近市区。
  而等秦歌到达港口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他迅速的在售票处买了通往申华市的船票后,便成功的登上了客船。
  因为到申华市需要两天,所以秦歌上船的时候买的是普通票,毕竟身上剩余的钱并不支持头等舱的花销。而且他现在就在盘算着,是不是去了申华市之后,就得马上找一份兼职了。
  走上了客船甲板,秦歌并没有立刻去找他的铺位,而是站在客船旁边的护栏上看着清晨忙碌的港口。随手将老万递给自己的背包打开,发现里面装着大娘做好的早点和两沓厚厚的钱以及一封信。秦歌轻笑了一下,没有理会那两沓厚厚的钱,而是直接打开了那封信。
  “小兔崽子,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想必你已经登上去申华市的客船了。老汉我这一辈子做的最后悔的一件事情就是送我儿子去当指挥官,但是这件事情同样是我这一辈子最自豪的事情。在这成千上万人当中,我的儿子是最勇敢的那一个,他做了很多人想做但却不敢做的事情,所以他是我的骄傲。
  而今天,我又做了同样的事情,我不求你能成为一个优秀的指挥官,我只希望你能够好好的活着,只有活下去,人才有未来,如果死了,那就什么都没有了。
  还有包里的那些钱并不是我们心疼你才给你的,而是你这段时间来帮助我们工作应得的,所以你不必内心感觉到愧疚。最后,那些早点你一定要亲自吃完,那是你大娘连夜起来做的。
  老万!“
  收起手上的信件,秦歌将背包中的早餐拿了出来,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慢慢的,眼泪掉了下来,混合在早餐之中,一口一口的被秦歌吃了下去。那温暖的感觉让秦歌觉得,这个味道他会深深的铭记一辈子。
  随着时间到达,客船一声长鸣,缓缓的离开了停靠的码头,而随着客船渐行渐远,身后的城市也渐渐的变得模糊起来了。
  “再见了,明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