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5 书法大赛
作者:星河雪海 更新:2022-03-22 00:13
许天明主任的这么一通忽悠,还真的是把我给弄了个飘飘然,我没料到领导会对下属们的底细了解得如此的彻底,甚至超过了我的本人,连我自己都不知道,我的书法水平在领导眼中还会这么高,而且现在还给了我如此的评价,我顿时也有了信心,信誓旦旦便地在电话里说道:“那好吧,许主任,这个比赛,我参加!”
放下了电话,我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拿起了自己写教案常用的钢笔,试着写了几笔,感觉也还行,很多字伸胳膊长腿地向四外狂展,也有点那么阳刚之美的意思。不禁想,嗯,就靠这两下子,我就好好地去市里试一试也行,哼哼,看一看我倒底在书法竞技之上是个什么水平,在本市的书法高手大赛中,会排到第几把。
看着面前自己现有的这几笔字,我不禁心潮翻涌,感慨深深。要说我的书法的启蒙阶段,其实还是在我乡镇中学教书的那个时代开始的,于是,多年前的往事,不禁也浮现上了我的心头。
前面已经讲过,我在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并没有一下子就分配到了这所市区内的重点中学,而是先被派往了一所非常偏远的乡镇初中,那个地方真的是一片穷山恶水,生活条件极差。老百姓们除了穷还是穷,学生们每个人看上去也是一片艰苦朴素,面有菜色。我分配到的那间教师宿舍,一下雨准保是滴滴答答地四处漏雨,给你来个雨天交响乐四重奏。宿舍的屋子里是又发霉又潮湿。而我们学校里的很多教师同事们,也大多是农民,他们就跟三国时代曹操搞的那个屯田制的士兵似地,曹军平时种地,战时马上变成士兵随曹操出征。而我呆的那所乡镇中学,有不少的代课老师就是那样,他们就是村子里一些稍有知识的普通的农民,平常种地,该有课了,把地里的活停下,忙忙地赶到学校,进教室之前先把锄头、大镐、铁木锨什么的农具放在教室门外,然后弹弹身上的泥土,把头上的破草帽一摘,进屋就拿粉笔讲课。
别看这些农民从来没有在学校整天“坐班”的,但他们的敬业精神绝对可贵,不坐班,是因为他们地里有农活,那都是让一家人能活命的口粮,不能耽误。所以他们大多的时间是在田地里劳动,但他们对于时间把握得很准,非常守时,从来没有迟到讲课一说,对于下面的这些学生,也都是非常的认真负责,讲课,答疑,判作业,找差生做思想工作什么的,一点都不落下。我一直认为,在国家那个特定年代里产生的这批特殊的代课老师,没有太次的,他们的职业操守绝对忠诚可靠,远远地超过公立学校中的一些正式的老师。
在这些农民老师当中,就出现过不少的“书法家”级别的人物。
和我同在一个办公室的一位沈树民老师,就是这种代课老师中非常杰出的一位。当时我也就二十出头,沈树民老师能在四十来岁,他身材不高,但非常壮实,面色黝黑,满脸的皱褶,脸上全是岁月风霜,猛一看似乎就是一个生产队长。但与农村生产队长不同的是,他属于知识分子,二者的区别,只在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没有文化的生产队长,那眼神中透出来的只有玉米、高粱和大豆的意思,但沈树民老师那眼睛里,却有着不少读书人才特有的那种睿智与锋芒。
沈树民老师非常健谈,人也非常的幽默诙谐,和我们在一起,没事就慨叹他的血泪青春史,说他是从小就爱读书的,可就因为家里太穷,上不起高中,生生地就把他这么一个大学苗子给断送了。他说他非常喜欢书法,尤其是擅写狂草,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他一定能考上省立师范大学的艺术系书法专业。沈老师说着说着就来了劲,说完就会有现场创作。程序一般都是这么个过程:往往他都是先在办公室里发表了一通即兴演说,然后便把个大分头叭地一甩,拿着个粉笔头就蹲下身子,在办公室里的地面上大书特书。我们乡镇中学的办公室都是平房,每间屋子里都是水泥地面,倒是很适合粉笔头在上面进行即兴的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为什么不用办公室里的手提小黑板呢,沈树民老师说那个不行,要写狂草,必须要大开大合,纵横捭阖,指天划地,尽情狂放,这才叫狂草!所以小黑板不行,至于毛笔宣纸什么的,更甭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他是用不起毛笔和大张宣纸的,沈树民老师说,一个书法高手,就以水泥地为作业面,以粉笔为应手的家伙,同样也能写出漂亮书法字来。
他是这么说的,同样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他在那破烂水泥地上写出的字,也真的是相当地漂亮。每回他在我们办公室里的地面上挥洒出一通好作品来之后,我们全屋子里的十多个语文老师,都会惊呼出声,赞不绝口,啧啧称奇。我当时还并不怎么懂书法有什么流派,书法体有什么分类等等,只觉得沈树民老师那字写得龙飞凤舞,大开大合,流畅宛转、酣畅淋漓,看上去特别地舒服。不过,我倒也记住了沈树民老师在写这些书法时,会经常叨念到的一个名字:孙过庭。
多年之后,当我真的成了书法专任老师,已经走上了本市最高级的书法讲堂,面对着电视摄像镜头开班讲学的时候,我才知道,孙过庭是书法史上何等明亮、何等耀眼、何等璀璨的一颗明星。那是书法史上谁也绕不过去的、必须要懂得他,要学习他的一位草书宗师!而沈树民老师狂热地追求孙过庭,时间一长,自然会有一笔漂亮潇洒的狂草书法字,哪怕是用粉笔写出来的,但风骨绝对是有的。
由于身边有沈树民这样的一位草书大家,所以我在那几年乡镇中学的时候,自然也会受到影响,我在不知不觉中也经常地会模仿,会学一些沈老师的笔法,学一下他纵横捭阖的那种大气书写,本来也只是随便地学学,只是玩玩而已,却没想到逐渐地也形成了我自己的一种行书风格,当然,我还写不出孙过庭那么漂亮的成熟的草书,我的书写只是行楷,但受过了沈树民老师的影响,我的行楷居然也是别有一番风味,难怪教务处领导们在听我的课的时候会对我的粉笔字另眼相看。
啊,这些无意之中得到的、学会的一些东西,难道在今天,就要派上了大用场了么?
三天以后,我和何小佳共同去参加了本次的书法大赛。
比赛地点设在了本市第十五中学,这所中学已经处在市郊,属于城市与乡镇的交接带,没有了都市的喧嚣,多少显出了一片农村才会特有的那种宁静氛围,这里倒是很适合进行书法创作。
我们进入到了十五中学后,便有学校的相应人员专门接待我们,这些服务人员有的是十五中学的教育人员,也有一部分是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都很热情,引导着我们进入校园,先把自己的私家车放好,然后带我们到了十五中教学大楼的最顶层的多功能厅,在这里,便是比赛的现场。
每个人都单独地有一张小方桌,上面摆好了笔墨纸砚,还有一些硬笔用具。就是说毛笔字、钢笔字是在这张小方桌上完成。粉笔的比赛地点在多功能厅的最前头,那有一个很大的展台,展台底下放着很多的小黑板,我们参赛选手在完成了毛笔、钢笔的书写之后,就要自动地去前面展台那里,再去完成粉笔的创作。
何小佳对此显然地很是内行,坐到了一张小方桌前,稍作了一下准备,便很快地就进入到了状态,只见她屏息宁神,正襟危坐,整个人坐在那里端端正正,却又显得极为优雅大方,一支毛笔在手中如同有了灵性,在砚池内蘸好了墨,便非常专注地开始了书法创作,我看着她,忽然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
此时,何小佳那美丽的剪影,那凝神静写的姿态,那从上到下都透现出来的一种特别的书香韵致,突然显得她是那样的高雅、高贵,仿佛全身上下都在散射着一种特别的光芒,有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特别的极致之美!那,是一种书法人才会特有的墨香、墨韵,是有着一种无穷的魅力的,我看着她,不由得有些痴了。
就何小佳个人而言,我们都认为她长得并不漂亮,相貌一般,仅仅就算是还说得过去而已。我也从来没对何小佳有过起电的感觉。但我今天突然发现何小佳竟然是如此之美丽,如此之让我心动。我想如果我还是个未婚少男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地追求追求这个漂亮的姑娘。因为此时在我的眼中,何小佳简直就成了一尊女神,一个仙子,一个几乎是不沾人间烟火的“神仙姊姊”。我这才感觉到,原来一个人好看与否,漂亮与否什么的,相貌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的气质如何,内涵如何。像何小佳,有了这样的一份“内容”,在我的眼中,她是凭添了多少无穷的魅力啊!
不仅是何小佳如此,再看看周边来自其他各兄弟学校的参赛教师们,同样都是这样。在这种氛围之下,没有任何人会大声喧哗,没有任何人会做其他的无关的事,大家都显得那样文雅又明礼,一切的一切都是井然有序,有条不紊,每个人找到了自己的创作位置后,都会慢慢坐好,然后依照要求自己进行自己的书法创作。每个人又都是那样认真,那样专注,那样的可亲可敬,每个人都是那样地美!整个的多功能厅里,就是一幅再美不过的现代油画。
啊,原来书法是可以让人变美的!而且会让人美艳到不可方物,美得一下不可收拾,美到一塌胡涂……世间若说有什么最有效的美容药的话,那就是墨汁。
在那一刻间,我忽然对书法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好感。
或许,在不久之后我就走上了书法专业道路,应该与这种感觉也是大有关系。
总这么看着别人也不叫个事,我也坐下来,学着别人,铺好宣纸,把墨调好,毛笔把墨蘸足,也按着考试上的内容要求,在小方桌上开始了我的创作。
这一落笔才发现,和人家相比,我的写字水平还差得远之又远。
书法这个东西,它是非常吃功夫的,有的人可能练上几年、十几年的也并不定会见到什么明显的成效。更何况我现在主攻的其实是语文教学,在书法上纯属业余爱好,但现在却来完成这样的高手如林的书法大赛,这纯属荒唐。
几个字下来,我的汗也止不住地流满了脸颊,我的字……我的字不行啊!这样的水平,别说评委肯定是看不上,我自己都看不上!看人家别人在宣纸上那样轻松地挥洒书写,并不怎么费劲儿,可我怎么会这么难受!手中的笔,简直重逾千斤!
放下了电话,我在自己的办公室里,拿起了自己写教案常用的钢笔,试着写了几笔,感觉也还行,很多字伸胳膊长腿地向四外狂展,也有点那么阳刚之美的意思。不禁想,嗯,就靠这两下子,我就好好地去市里试一试也行,哼哼,看一看我倒底在书法竞技之上是个什么水平,在本市的书法高手大赛中,会排到第几把。
看着面前自己现有的这几笔字,我不禁心潮翻涌,感慨深深。要说我的书法的启蒙阶段,其实还是在我乡镇中学教书的那个时代开始的,于是,多年前的往事,不禁也浮现上了我的心头。
前面已经讲过,我在大学刚刚毕业的时候,并没有一下子就分配到了这所市区内的重点中学,而是先被派往了一所非常偏远的乡镇初中,那个地方真的是一片穷山恶水,生活条件极差。老百姓们除了穷还是穷,学生们每个人看上去也是一片艰苦朴素,面有菜色。我分配到的那间教师宿舍,一下雨准保是滴滴答答地四处漏雨,给你来个雨天交响乐四重奏。宿舍的屋子里是又发霉又潮湿。而我们学校里的很多教师同事们,也大多是农民,他们就跟三国时代曹操搞的那个屯田制的士兵似地,曹军平时种地,战时马上变成士兵随曹操出征。而我呆的那所乡镇中学,有不少的代课老师就是那样,他们就是村子里一些稍有知识的普通的农民,平常种地,该有课了,把地里的活停下,忙忙地赶到学校,进教室之前先把锄头、大镐、铁木锨什么的农具放在教室门外,然后弹弹身上的泥土,把头上的破草帽一摘,进屋就拿粉笔讲课。
别看这些农民从来没有在学校整天“坐班”的,但他们的敬业精神绝对可贵,不坐班,是因为他们地里有农活,那都是让一家人能活命的口粮,不能耽误。所以他们大多的时间是在田地里劳动,但他们对于时间把握得很准,非常守时,从来没有迟到讲课一说,对于下面的这些学生,也都是非常的认真负责,讲课,答疑,判作业,找差生做思想工作什么的,一点都不落下。我一直认为,在国家那个特定年代里产生的这批特殊的代课老师,没有太次的,他们的职业操守绝对忠诚可靠,远远地超过公立学校中的一些正式的老师。
在这些农民老师当中,就出现过不少的“书法家”级别的人物。
和我同在一个办公室的一位沈树民老师,就是这种代课老师中非常杰出的一位。当时我也就二十出头,沈树民老师能在四十来岁,他身材不高,但非常壮实,面色黝黑,满脸的皱褶,脸上全是岁月风霜,猛一看似乎就是一个生产队长。但与农村生产队长不同的是,他属于知识分子,二者的区别,只在于那双炯炯有神的眼睛,没有文化的生产队长,那眼神中透出来的只有玉米、高粱和大豆的意思,但沈树民老师那眼睛里,却有着不少读书人才特有的那种睿智与锋芒。
沈树民老师非常健谈,人也非常的幽默诙谐,和我们在一起,没事就慨叹他的血泪青春史,说他是从小就爱读书的,可就因为家里太穷,上不起高中,生生地就把他这么一个大学苗子给断送了。他说他非常喜欢书法,尤其是擅写狂草,如果家里条件允许的话,他一定能考上省立师范大学的艺术系书法专业。沈老师说着说着就来了劲,说完就会有现场创作。程序一般都是这么个过程:往往他都是先在办公室里发表了一通即兴演说,然后便把个大分头叭地一甩,拿着个粉笔头就蹲下身子,在办公室里的地面上大书特书。我们乡镇中学的办公室都是平房,每间屋子里都是水泥地面,倒是很适合粉笔头在上面进行即兴的书法创作。
书法创作为什么不用办公室里的手提小黑板呢,沈树民老师说那个不行,要写狂草,必须要大开大合,纵横捭阖,指天划地,尽情狂放,这才叫狂草!所以小黑板不行,至于毛笔宣纸什么的,更甭提,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农民,他是用不起毛笔和大张宣纸的,沈树民老师说,一个书法高手,就以水泥地为作业面,以粉笔为应手的家伙,同样也能写出漂亮书法字来。
他是这么说的,同样也是这么做的,而且他在那破烂水泥地上写出的字,也真的是相当地漂亮。每回他在我们办公室里的地面上挥洒出一通好作品来之后,我们全屋子里的十多个语文老师,都会惊呼出声,赞不绝口,啧啧称奇。我当时还并不怎么懂书法有什么流派,书法体有什么分类等等,只觉得沈树民老师那字写得龙飞凤舞,大开大合,流畅宛转、酣畅淋漓,看上去特别地舒服。不过,我倒也记住了沈树民老师在写这些书法时,会经常叨念到的一个名字:孙过庭。
多年之后,当我真的成了书法专任老师,已经走上了本市最高级的书法讲堂,面对着电视摄像镜头开班讲学的时候,我才知道,孙过庭是书法史上何等明亮、何等耀眼、何等璀璨的一颗明星。那是书法史上谁也绕不过去的、必须要懂得他,要学习他的一位草书宗师!而沈树民老师狂热地追求孙过庭,时间一长,自然会有一笔漂亮潇洒的狂草书法字,哪怕是用粉笔写出来的,但风骨绝对是有的。
由于身边有沈树民这样的一位草书大家,所以我在那几年乡镇中学的时候,自然也会受到影响,我在不知不觉中也经常地会模仿,会学一些沈老师的笔法,学一下他纵横捭阖的那种大气书写,本来也只是随便地学学,只是玩玩而已,却没想到逐渐地也形成了我自己的一种行书风格,当然,我还写不出孙过庭那么漂亮的成熟的草书,我的书写只是行楷,但受过了沈树民老师的影响,我的行楷居然也是别有一番风味,难怪教务处领导们在听我的课的时候会对我的粉笔字另眼相看。
啊,这些无意之中得到的、学会的一些东西,难道在今天,就要派上了大用场了么?
三天以后,我和何小佳共同去参加了本次的书法大赛。
比赛地点设在了本市第十五中学,这所中学已经处在市郊,属于城市与乡镇的交接带,没有了都市的喧嚣,多少显出了一片农村才会特有的那种宁静氛围,这里倒是很适合进行书法创作。
我们进入到了十五中学后,便有学校的相应人员专门接待我们,这些服务人员有的是十五中学的教育人员,也有一部分是市教育局的工作人员,对我们都很热情,引导着我们进入校园,先把自己的私家车放好,然后带我们到了十五中教学大楼的最顶层的多功能厅,在这里,便是比赛的现场。
每个人都单独地有一张小方桌,上面摆好了笔墨纸砚,还有一些硬笔用具。就是说毛笔字、钢笔字是在这张小方桌上完成。粉笔的比赛地点在多功能厅的最前头,那有一个很大的展台,展台底下放着很多的小黑板,我们参赛选手在完成了毛笔、钢笔的书写之后,就要自动地去前面展台那里,再去完成粉笔的创作。
何小佳对此显然地很是内行,坐到了一张小方桌前,稍作了一下准备,便很快地就进入到了状态,只见她屏息宁神,正襟危坐,整个人坐在那里端端正正,却又显得极为优雅大方,一支毛笔在手中如同有了灵性,在砚池内蘸好了墨,便非常专注地开始了书法创作,我看着她,忽然被她深深地吸引住了。
此时,何小佳那美丽的剪影,那凝神静写的姿态,那从上到下都透现出来的一种特别的书香韵致,突然显得她是那样的高雅、高贵,仿佛全身上下都在散射着一种特别的光芒,有着一种让人说不出的特别的极致之美!那,是一种书法人才会特有的墨香、墨韵,是有着一种无穷的魅力的,我看着她,不由得有些痴了。
就何小佳个人而言,我们都认为她长得并不漂亮,相貌一般,仅仅就算是还说得过去而已。我也从来没对何小佳有过起电的感觉。但我今天突然发现何小佳竟然是如此之美丽,如此之让我心动。我想如果我还是个未婚少男的话,我一定会好好地追求追求这个漂亮的姑娘。因为此时在我的眼中,何小佳简直就成了一尊女神,一个仙子,一个几乎是不沾人间烟火的“神仙姊姊”。我这才感觉到,原来一个人好看与否,漂亮与否什么的,相貌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人的气质如何,内涵如何。像何小佳,有了这样的一份“内容”,在我的眼中,她是凭添了多少无穷的魅力啊!
不仅是何小佳如此,再看看周边来自其他各兄弟学校的参赛教师们,同样都是这样。在这种氛围之下,没有任何人会大声喧哗,没有任何人会做其他的无关的事,大家都显得那样文雅又明礼,一切的一切都是井然有序,有条不紊,每个人找到了自己的创作位置后,都会慢慢坐好,然后依照要求自己进行自己的书法创作。每个人又都是那样认真,那样专注,那样的可亲可敬,每个人都是那样地美!整个的多功能厅里,就是一幅再美不过的现代油画。
啊,原来书法是可以让人变美的!而且会让人美艳到不可方物,美得一下不可收拾,美到一塌胡涂……世间若说有什么最有效的美容药的话,那就是墨汁。
在那一刻间,我忽然对书法产生了一种莫大的好感。
或许,在不久之后我就走上了书法专业道路,应该与这种感觉也是大有关系。
总这么看着别人也不叫个事,我也坐下来,学着别人,铺好宣纸,把墨调好,毛笔把墨蘸足,也按着考试上的内容要求,在小方桌上开始了我的创作。
这一落笔才发现,和人家相比,我的写字水平还差得远之又远。
书法这个东西,它是非常吃功夫的,有的人可能练上几年、十几年的也并不定会见到什么明显的成效。更何况我现在主攻的其实是语文教学,在书法上纯属业余爱好,但现在却来完成这样的高手如林的书法大赛,这纯属荒唐。
几个字下来,我的汗也止不住地流满了脸颊,我的字……我的字不行啊!这样的水平,别说评委肯定是看不上,我自己都看不上!看人家别人在宣纸上那样轻松地挥洒书写,并不怎么费劲儿,可我怎么会这么难受!手中的笔,简直重逾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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