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作者:茶蔻 更新:2022-03-12 04:25
年关将至,私塾放课,众多私塾学生无事可做,在大街上游荡。
碰巧,其中一个意外看见了角落里正在忙碌的谢黎,停住脚步:“这不是谢黎吗?”
“哪呢,你什么眼神?让开,我看看……等等!还真是?!”
第二个书生揉了揉眼睛,震惊得险些不敢相信,捅了捅身边的人:“走,上前看看。”
四人围了上去,打量着谢黎简陋的摊子,故意干咳一声引起谢黎注意力,等谢黎发现他们,笑嘻嘻问道:“谢黎,你这是怎么回事?”
谢黎放下书,抬头看了一眼,看着他们脸上不怀好意的表情,神色如常,露出一个客套的笑容,十分淡定道:“是你们啊。没什么,我在这里卖字,要不要带上一副回去?”
“卖字?”几人对视一眼,脸色古怪。
谢家大少爷当街卖字,有趣,有趣。
其中一个青衫书生眼里更是闪过一丝幸灾乐祸,挥了挥手:“行啊,给我来一幅,就写‘惨绝人寰’四个字,会不会?”
这摆明了就是戳人心窝子。
边上个子小小、存在感有些微弱的絮儿恶狠狠地瞪着青衫书生,踮起脚,不服气地开口:“你这个人怎么回事……”
“没事。”
谢黎抬手拦下她,拍拍她的肩安抚她情绪,脸色从容,冲青衫书生说:“会是会,不过我这字难得,你身上带的银子够吗?”
青山书生嗤笑,掏出一个荷包掂量了几下:“谢大少爷都知道计较银子了,有进步。这里有二两银子,本大爷买你四个字,写。”
谢黎忍俊不禁,扬眉而笑:“二两银子?马兄,你这是在侮辱我吗?看清楚,我这里的字,一个字十两银子。念在你我是同窗,送你一个字,四个字三十两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成!”
青衫书生脸色呆了呆:“三十两?你莫不是疯了?”
谢黎敲了敲矮桌边新帖的招牌,示意对方看一眼。
——古有一字千金,某年少轻狂,愿为一字十两,不为名利,只为知己难求。
这句话的意思说,以前有人一字千金,我觉得,我不比他差,不过我愿意降价,一个字十两银子就行,因为我写字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求一个知己。
无耻,太无耻!明摆着骗钱不说,还想要名气,难道他真以为别人都是冤大头?
马兄拍桌:“谢黎,你过分了!”
谢黎摸了摸下巴,茫然自问:“我过分了吗?”
“何止是过分,你简直疯了。”另外三人也震惊到不可思议,“你怎么不去抢?”
谢黎若有所思,上下打量着四人:“你们说这些……是以为没钱吗?”
“你,你少用激将法!”因为谢黎的一句话,马兄的整张脸涨得通红,“我当然有钱,但是我不傻,不会为了斗气白白送钱给你!”
谢黎沉默了,看了眼絮儿。
絮儿也看了眼谢黎,又看了眼马兄手上的荷包,轻声嘀咕:“四个字,二两银子……真的不傻吗?”
马兄:“……”
马兄跟着沉默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憋屈到不知如何反驳。
最后还是谢黎站起来,慢条斯理地给他解围:“没事,和气生财,和气生财!买卖不成仁义在,千万别难受。”
说起来,这也是原主留下的人情债。
每个学渣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重要角色,叫做别人家的孩子,原主就是这个年代里最招人恨的“别人家的孩子”。
学业好,小小年纪过了县试、府试,得了一个童生称呼。
家世好,谢家曾经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富户,谢黎是嫡长子也是独子,将来家产全归他。
长得好,全镇大半的闺阁少女都对他动过心……
如此多的优点,可想而知给同窗们留下多大的阴影。
若是原主为人谦逊些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他样样都拔尖,人也高傲,不太看得起这些同窗,话里话外常有不经意的贬损之词,引来众怒,人缘一向不太好。
尤其是眼前这个青衫书生,姓马,因为在家排第九,外人给他取了个诨名叫马九。原主第一次见他,自言自语说“马厩?难道你家是养马的?”,导致整个书院的人都调侃马九家里是养马的,给马九的的人生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孩子已经够可怜了,这个时候,就不必再挤兑他了。
谢黎想了想,和马九说:“开门大吉,同窗一场,再加上你是第一个上门的客人,也是一种缘分,不如我送你一个字。”
马九哼哼唧唧,脸色不屑而骄傲:“我才不需要,你谢家大少爷的字,恕我看不上眼!”
谢黎挑了一只适中的毛笔,一挥而就,写出一个“九”字,吹干之后,不容马九拒绝,强硬地递给他。
“拿着,玩去,别打扰我在此处寻找知己。”
马九简直无语,这个谢黎怎么还嘴硬,真是死要面子,直接说他家里没钱,穷得卖字为生不就行了?
不过……
谢黎忽然变得这么好说话,他如果还针对,未免太不够意思了。
马九扭捏了一下,将荷包再一次递过去:“润笔费。”
谢黎一顿,看了眼马九,看得马九有些恼羞成怒,大喊“你看什么看”,才风淡云轻抬手示意了一下,叫絮儿收下钱。
有钱不要白不要。
不过马九好端端的施放友好信号,这是打算干什么?
谢黎并不知道,学渣们心里一边讨厌着“别人家的孩子”,却也一边暗暗地羡慕着“别人家的孩子”,如果给他们机会认识“别人家的孩子”,第一反应绝不是冷着脸拒绝,而是欣喜若狂地抱大腿。
马九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他想和谢黎做朋友。
……
马九捧着干透的宣纸,一边口头嫌弃谢黎,一边小心翼翼地回家。
其余三位同窗有些酸溜溜地说:“马厩你不是发誓和谢黎势不两立吗,怎么还捧着他的字,要我看,扔掉算了。”
“这怎么行!”马九反应很大,回过神,干咳一声,“就算谢黎这个人嘴贱了些,字是无辜的,我觉得这个字写得挺好的,带回家给我父亲品鉴品鉴。”
事实上,马九哪里懂什么书法,他就是单纯觉得,谢黎送他礼物,一定也想和他做朋友,他得好好地收藏着,免得以后谢黎上门来做客,拿不出来,损害了两人的友情。
不得不说,会脑补也是一种自得其乐的技能。
只靠脑补,马九估计能和谢黎做一辈子的朋友。
到了家里门口,和三位朋友分开,马九捧着宣纸进了院子,听说老爹在接待客人,便想先回屋将宣纸裱褙好,再挑个地方挂上。
老管家一起帮忙,看少爷小心翼翼的模样,好奇探问了一句:“九少爷,这是什么?”
马九得意洋洋,晃头晃脑说:“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字,瞧瞧这笔迹,瞧瞧这字体,瞧瞧这霸气的风格……”他满意地点头,“不愧是我马九的朋友。”
老管家也看不懂什么东西,点点头:“九少爷说好就是好,老奴先出去了。”
“去去。”马九不在意地挥了挥手,盯着宣纸,露出了志得意满的表情。
明天再去和谢黎唠唠嗑,这次不带其他三个拖油瓶,定能和谢黎关系更上一层楼。
而另一边,老管家刚刚走出马九的屋子,听到了马老爷的招呼。
“管家,快去备车,贵客有事要回去了。”
老管家连忙答应了一声,转身出门雇佣马车。
站在马老爷身边的中年男人不在意道:“不过是十几里路,我走回去也就行了。”
马老爷摆手:“你如今身份不比往常,别再说这些了,要是被家里知道我怠慢了你,回头又要写信训我。”
马老爷是京城马家的庶子,娶妻之后,索性带着分得的微薄银钱和夫人一起离京,在外面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十年回京城一次。
今天来的贵客,则是马老爷幼年的好友。同样也是庶子,不过比马老爷有出息,靠着敢拼,一路升到了从六品的亲勋翊卫旅帅,算是庶子中最有出息的存在。
他来长今县办事,想起马老爷,特意过来拜访。
今时不同往日,昔日的好友已经成了高攀不上的人物,马老爷有此担心,也是正常。
不过这样一句话说出,似乎伤了好友的心,好友沉默半响,不再开口了。
马老爷这才回神,心里暗骂自己不会说话,尴尬地找着话题。老管家雇马车回来,他眼睛一亮,问道:“对了,好友,我的九个儿子你还没见过,不如叫他们出来,和你挨个见一面。”
好友愣住,九个儿子?
不等好友说什么,马老爷就吩咐管家去叫人,不一会儿,八个年级不一的青年、少年来了庭院中。
“这是老大,这是老二,这是老三,这是……等等,老九哪去了?”
管家慢吞吞解释:“九少爷在屋子里欣赏一幅刚求到手的书法大作,说等一会儿出来。”
马九把谢黎的字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老管家肯定觉得是大作,所以这个时候回答,也就多说了几句。
“这个大作可不得了,少爷这样顽皮的性格,竟然一路小心翼翼地捧回屋去了,还特意裱褙起来欣赏,肯定很贵。”
马老爷眼睛一亮,书法大作?
身边这位好友,少年时代还没弃文从武的时候,可是最爱收集这些东西了,只不过那时候囊中羞涩,统共也没收集到几件,如果老九手上有,岂不是正好借花献佛,向他赔礼道歉?
马老爷兴冲冲地跑去马九的屋子里,也不敲门,推门进去,吓了马九一大跳。
“爹,你干什么?”
“少废话,你刚刚到手的书法大作在哪?”
马九稀里糊涂,指了指墙上:“那儿……”
然后就看见马老爷取下字幅,转身走掉。
马九一愣,连忙跳起来追:“老爹,你干什么?这是我朋友送我的东西。”
这时候,马老爷已经将东西捧到了好友面前。
“好友,你来看看,如果喜欢,我就将此大作送于你,向你赔礼道歉,刚才我不该胡说八道。”
好友哭笑不得:“我弃文从武十年,早就不爱收集这些东西了。”
马老爷一愣,有些失落。
还好,因为他的诚意,好友大方地原谅了他刚才的话,马老爷大喜,看见儿子从屋里追出来,随意地将字幅还给他:“拿去。”
马九:“……”
好友:“……”
马九无语,是因为马老爷的不要脸,好友不说话,则是因为太震惊了没时间说话。
他直勾勾盯着不小心展开的字幅,磕磕巴巴道:“这个字,太好了!”
“啊?”马九摸不着头脑,谢黎写的字好吗?
“铁画银钩,古朴大气,寥寥几笔,便有扑面而来的辽阔之意……这是一幅大师级的字幅啊。”
马九稀里糊涂,摸了摸脑袋:“有这么厉害吗?”
好友脸色一顿,严肃道:“自然是有的,这些年我在宫里,也见过不少字作,比得上眼前这幅的寥寥无几。”
马九还是半信半疑,不能怪他,如果你身边普普通通的同窗,忽然有一天成了书法大师,还是水平拔尖的那种,你也会不敢相信的。
好友接着问:“对了,侄儿,你这幅字作花了多少钱,在哪里求的,我也想去求一副。”
马九脸色一僵,忍不住想起来得到这幅字作的经过。
这位贵客吹得这么夸张,如果说十两银子一个字,他会不会觉得很没有面子?
迟疑了半天,马九老实地说了出来。
“因为我和对方是同窗,我只花了二两银子……”
“什么?!”
马老爷的幼年好友震惊了,瞪着马九手上的字作,露出了渴慕的目光。
他真的对于字画没有兴趣了,可是,如果价钱这么便宜,他真的不介意再收藏个十幅八幅啊。
“侄儿,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
赶到谢黎摊子上的时候,谢黎正在收摊。
今天一共赚了二两银子,除此之外,再没有哪个二傻子买字。
谢黎深深地觉得赚钱不易。
絮儿不懂书法的其中奥妙,只觉得谢黎很厉害,崇拜道:“少爷,你好厉害,一个字就赚了二两!明天再卖出一个字,又是二两,后天又是二两,大后天……我们多来几天,家里过年的钱就攒到了。”
谢黎摸了摸她的脑袋,摇了摇头,露出宠溺的无奈微笑。
等到谢王氏和钱嫂子也回来了,手里提着大堆东西,谢黎随口问了一句:“娘,你们买这些干什么?”
谢王氏自然而然道:“你和絮儿就要定亲,不备些东西怎么能行?”
“……定亲?”
谢王氏点头,忽然想到什么,诧异道:“我是不是忘了和你说?”
谢黎苦笑,艰难点头:“我的确不知情。”
“没事,定亲的事情我和钱姐姐来就好,不用你出力。”
谢黎一时无话可说,看了眼絮儿,满是不可思议的感觉,摇头否决这个提议:“我对絮儿没有那个意思。”
“少爷……”絮儿心里难受得仿佛要死掉,“你不喜欢絮儿吗?”
谢黎解释:“你还小。”
“我总会长大的!”絮儿打断谢黎的话,“干娘都说了,定亲之后,我们再过四年就可以成亲,你等我四年不行吗?”
谢黎一时无话可说,挣扎道:“我不是不愿意娶,只是絮儿,你真的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也不懂情爱,我不愿意耽误了你。或许等你大一些,明白什么叫喜欢,我们再来说这件事。”
“不行,我东西都买好了!”谢王氏看了谢黎一眼,“再说了,你不娶絮儿又能娶谁,没看到赵小娘子都嫁人了吗?”
“我没说不娶絮儿,絮儿很可爱,不过我想等她大一些……”
如果絮儿愿意嫁给他,谢黎自然是愿意的,他不愿意的是和小小年纪的絮儿定下,这会让他有一种禽兽不如的错觉。
可是,无论谢黎怎么说,谢王氏都不肯改变主意。
最后惹急了,直接拿出准备好的一块玉佩,塞到絮儿手里:“絮儿拿着,这是给你的见面礼,是我陪嫁的嫁妆之一,我这辈子只打算传给儿媳妇,你收好,盼你和黎哥儿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竟然在大街上直接定下来。
谢黎一顿,无力地摇头:“算了,随你们。”
反正迟早的事情,忍住心里这关,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开始收拾摊子,打算和谢王氏等人一起雇马车回家。
也就是这个时候,马九带着全家人一起来了。
絮儿最先发现,眼神一缩,扯了扯谢黎的袖子:“少爷,我们快跑,有人找麻烦来了。”
她觉得一定是对方刚刚在这里买了字,现在反悔了,要赶紧带着钱跑,跑了对方就抓不到自己少爷了。
没想到——
“还写字吗?”
穿着精神抖擞的中年男人看了眼谢黎的招牌,被上面的字再一次镇住,迫不及待地开口:“听说十两银子一个字,我打算写二十个字,不知道能否便宜些?”
絮儿:“……”等等,对方不是来要钱的,而是来送钱的?
连谢黎都愣了一下,再三确认对方没有说错。
看着对方眼巴巴地盯着招牌的模样,谢黎松了口气,心里有数,这是来了一个识货的人。
他本来还打算镇上没有人识货,明天去县城和府城试试,没想到临到收摊,有了意外之喜。
当下开口说:“既然尊驾这么客气,欣赏我的字,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二十个字……还是二百两,但是我送尊驾几个字。”
打折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折的,明明有二百两,为什么要便宜?
不过,送几个字还是可以的。
谢黎的书房里堆满废弃不用的纸,纸上写满字,写在废纸上和写给别人一样,都是练字,多写几个而已。
“好,好,送字也好。”
马老爷的好友十分喜欢这个提议,开口吟了一首五言绝句,语气十分尊敬地请谢黎写上,又请谢黎再底下写上一行小字。
——毓之散人赠亲勋翊卫旅帅吴铭贤。
毓之是原主的子,对方要求谢黎留下文坛笔名,谢黎就随手改叫毓之散人,而吴铭贤则是马老爷好友的字。
对方全名吴中用,子铭贤。
谢黎写完,吴中用高兴地捧出全身家当,扣扣索索的二百两银票交给谢黎,捧着字作喜不自胜:“这幅字,我要用来做传家宝!”
马老爷在一边,看了眼谢黎,又看了眼自己小儿子,稀里糊涂,但是,他的心里有一个想法十分明确。
老九果然没用。
你说以前比不上谢黎也就算了,毕竟谢家只有他一个嫡子,不像家里,夫人生了九个,家里穷得没钱养,自然没有谢黎从小到大的投资多,比不过也正常。
现在谢家的倒了,谢黎都退学三个月不止了,老九为什么还是比不过谢黎啊?
马老爷自顾自郁闷。
别人家的孩子,就是聪明厉害,唉……
还不知道回家又要接受“别人家的孩子”六个字摧残的马九,看着谢黎,露出震惊、狂喜、骄傲的表情。
等马老爷送好友上车,暂时不在,他大咧咧开口:“谢黎你太厉害了,你都不知道,刚刚那个人可是在宫里当差的,一开始对你的字还一屑不顾,见到之后立马就开口要买,可见你的书法很好很好,比宫里的人都要好,我的天哪,有你这个一个同窗,我也太幸运了,你怎么这么厉害,要是我有你的十分之一厉害就好了,谢黎你说你脑瓜子怎么长的,我怎么就不能像你一样厉害呢……”
碰巧,其中一个意外看见了角落里正在忙碌的谢黎,停住脚步:“这不是谢黎吗?”
“哪呢,你什么眼神?让开,我看看……等等!还真是?!”
第二个书生揉了揉眼睛,震惊得险些不敢相信,捅了捅身边的人:“走,上前看看。”
四人围了上去,打量着谢黎简陋的摊子,故意干咳一声引起谢黎注意力,等谢黎发现他们,笑嘻嘻问道:“谢黎,你这是怎么回事?”
谢黎放下书,抬头看了一眼,看着他们脸上不怀好意的表情,神色如常,露出一个客套的笑容,十分淡定道:“是你们啊。没什么,我在这里卖字,要不要带上一副回去?”
“卖字?”几人对视一眼,脸色古怪。
谢家大少爷当街卖字,有趣,有趣。
其中一个青衫书生眼里更是闪过一丝幸灾乐祸,挥了挥手:“行啊,给我来一幅,就写‘惨绝人寰’四个字,会不会?”
这摆明了就是戳人心窝子。
边上个子小小、存在感有些微弱的絮儿恶狠狠地瞪着青衫书生,踮起脚,不服气地开口:“你这个人怎么回事……”
“没事。”
谢黎抬手拦下她,拍拍她的肩安抚她情绪,脸色从容,冲青衫书生说:“会是会,不过我这字难得,你身上带的银子够吗?”
青山书生嗤笑,掏出一个荷包掂量了几下:“谢大少爷都知道计较银子了,有进步。这里有二两银子,本大爷买你四个字,写。”
谢黎忍俊不禁,扬眉而笑:“二两银子?马兄,你这是在侮辱我吗?看清楚,我这里的字,一个字十两银子。念在你我是同窗,送你一个字,四个字三十两银子,少一个子儿都不成!”
青衫书生脸色呆了呆:“三十两?你莫不是疯了?”
谢黎敲了敲矮桌边新帖的招牌,示意对方看一眼。
——古有一字千金,某年少轻狂,愿为一字十两,不为名利,只为知己难求。
这句话的意思说,以前有人一字千金,我觉得,我不比他差,不过我愿意降价,一个字十两银子就行,因为我写字不是为了钱,是为了求一个知己。
无耻,太无耻!明摆着骗钱不说,还想要名气,难道他真以为别人都是冤大头?
马兄拍桌:“谢黎,你过分了!”
谢黎摸了摸下巴,茫然自问:“我过分了吗?”
“何止是过分,你简直疯了。”另外三人也震惊到不可思议,“你怎么不去抢?”
谢黎若有所思,上下打量着四人:“你们说这些……是以为没钱吗?”
“你,你少用激将法!”因为谢黎的一句话,马兄的整张脸涨得通红,“我当然有钱,但是我不傻,不会为了斗气白白送钱给你!”
谢黎沉默了,看了眼絮儿。
絮儿也看了眼谢黎,又看了眼马兄手上的荷包,轻声嘀咕:“四个字,二两银子……真的不傻吗?”
马兄:“……”
马兄跟着沉默了,脸色一阵青一阵白,憋屈到不知如何反驳。
最后还是谢黎站起来,慢条斯理地给他解围:“没事,和气生财,和气生财!买卖不成仁义在,千万别难受。”
说起来,这也是原主留下的人情债。
每个学渣的生命里都有一个重要角色,叫做别人家的孩子,原主就是这个年代里最招人恨的“别人家的孩子”。
学业好,小小年纪过了县试、府试,得了一个童生称呼。
家世好,谢家曾经是镇上数一数二的富户,谢黎是嫡长子也是独子,将来家产全归他。
长得好,全镇大半的闺阁少女都对他动过心……
如此多的优点,可想而知给同窗们留下多大的阴影。
若是原主为人谦逊些倒也不是什么大事,偏偏他样样都拔尖,人也高傲,不太看得起这些同窗,话里话外常有不经意的贬损之词,引来众怒,人缘一向不太好。
尤其是眼前这个青衫书生,姓马,因为在家排第九,外人给他取了个诨名叫马九。原主第一次见他,自言自语说“马厩?难道你家是养马的?”,导致整个书院的人都调侃马九家里是养马的,给马九的的人生留下了巨大的阴影。
孩子已经够可怜了,这个时候,就不必再挤兑他了。
谢黎想了想,和马九说:“开门大吉,同窗一场,再加上你是第一个上门的客人,也是一种缘分,不如我送你一个字。”
马九哼哼唧唧,脸色不屑而骄傲:“我才不需要,你谢家大少爷的字,恕我看不上眼!”
谢黎挑了一只适中的毛笔,一挥而就,写出一个“九”字,吹干之后,不容马九拒绝,强硬地递给他。
“拿着,玩去,别打扰我在此处寻找知己。”
马九简直无语,这个谢黎怎么还嘴硬,真是死要面子,直接说他家里没钱,穷得卖字为生不就行了?
不过……
谢黎忽然变得这么好说话,他如果还针对,未免太不够意思了。
马九扭捏了一下,将荷包再一次递过去:“润笔费。”
谢黎一顿,看了眼马九,看得马九有些恼羞成怒,大喊“你看什么看”,才风淡云轻抬手示意了一下,叫絮儿收下钱。
有钱不要白不要。
不过马九好端端的施放友好信号,这是打算干什么?
谢黎并不知道,学渣们心里一边讨厌着“别人家的孩子”,却也一边暗暗地羡慕着“别人家的孩子”,如果给他们机会认识“别人家的孩子”,第一反应绝不是冷着脸拒绝,而是欣喜若狂地抱大腿。
马九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他想和谢黎做朋友。
……
马九捧着干透的宣纸,一边口头嫌弃谢黎,一边小心翼翼地回家。
其余三位同窗有些酸溜溜地说:“马厩你不是发誓和谢黎势不两立吗,怎么还捧着他的字,要我看,扔掉算了。”
“这怎么行!”马九反应很大,回过神,干咳一声,“就算谢黎这个人嘴贱了些,字是无辜的,我觉得这个字写得挺好的,带回家给我父亲品鉴品鉴。”
事实上,马九哪里懂什么书法,他就是单纯觉得,谢黎送他礼物,一定也想和他做朋友,他得好好地收藏着,免得以后谢黎上门来做客,拿不出来,损害了两人的友情。
不得不说,会脑补也是一种自得其乐的技能。
只靠脑补,马九估计能和谢黎做一辈子的朋友。
到了家里门口,和三位朋友分开,马九捧着宣纸进了院子,听说老爹在接待客人,便想先回屋将宣纸裱褙好,再挑个地方挂上。
老管家一起帮忙,看少爷小心翼翼的模样,好奇探问了一句:“九少爷,这是什么?”
马九得意洋洋,晃头晃脑说:“这可是我花了大价钱买来的字,瞧瞧这笔迹,瞧瞧这字体,瞧瞧这霸气的风格……”他满意地点头,“不愧是我马九的朋友。”
老管家也看不懂什么东西,点点头:“九少爷说好就是好,老奴先出去了。”
“去去。”马九不在意地挥了挥手,盯着宣纸,露出了志得意满的表情。
明天再去和谢黎唠唠嗑,这次不带其他三个拖油瓶,定能和谢黎关系更上一层楼。
而另一边,老管家刚刚走出马九的屋子,听到了马老爷的招呼。
“管家,快去备车,贵客有事要回去了。”
老管家连忙答应了一声,转身出门雇佣马车。
站在马老爷身边的中年男人不在意道:“不过是十几里路,我走回去也就行了。”
马老爷摆手:“你如今身份不比往常,别再说这些了,要是被家里知道我怠慢了你,回头又要写信训我。”
马老爷是京城马家的庶子,娶妻之后,索性带着分得的微薄银钱和夫人一起离京,在外面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隐居,十年回京城一次。
今天来的贵客,则是马老爷幼年的好友。同样也是庶子,不过比马老爷有出息,靠着敢拼,一路升到了从六品的亲勋翊卫旅帅,算是庶子中最有出息的存在。
他来长今县办事,想起马老爷,特意过来拜访。
今时不同往日,昔日的好友已经成了高攀不上的人物,马老爷有此担心,也是正常。
不过这样一句话说出,似乎伤了好友的心,好友沉默半响,不再开口了。
马老爷这才回神,心里暗骂自己不会说话,尴尬地找着话题。老管家雇马车回来,他眼睛一亮,问道:“对了,好友,我的九个儿子你还没见过,不如叫他们出来,和你挨个见一面。”
好友愣住,九个儿子?
不等好友说什么,马老爷就吩咐管家去叫人,不一会儿,八个年级不一的青年、少年来了庭院中。
“这是老大,这是老二,这是老三,这是……等等,老九哪去了?”
管家慢吞吞解释:“九少爷在屋子里欣赏一幅刚求到手的书法大作,说等一会儿出来。”
马九把谢黎的字夸得天上有地上无的,老管家肯定觉得是大作,所以这个时候回答,也就多说了几句。
“这个大作可不得了,少爷这样顽皮的性格,竟然一路小心翼翼地捧回屋去了,还特意裱褙起来欣赏,肯定很贵。”
马老爷眼睛一亮,书法大作?
身边这位好友,少年时代还没弃文从武的时候,可是最爱收集这些东西了,只不过那时候囊中羞涩,统共也没收集到几件,如果老九手上有,岂不是正好借花献佛,向他赔礼道歉?
马老爷兴冲冲地跑去马九的屋子里,也不敲门,推门进去,吓了马九一大跳。
“爹,你干什么?”
“少废话,你刚刚到手的书法大作在哪?”
马九稀里糊涂,指了指墙上:“那儿……”
然后就看见马老爷取下字幅,转身走掉。
马九一愣,连忙跳起来追:“老爹,你干什么?这是我朋友送我的东西。”
这时候,马老爷已经将东西捧到了好友面前。
“好友,你来看看,如果喜欢,我就将此大作送于你,向你赔礼道歉,刚才我不该胡说八道。”
好友哭笑不得:“我弃文从武十年,早就不爱收集这些东西了。”
马老爷一愣,有些失落。
还好,因为他的诚意,好友大方地原谅了他刚才的话,马老爷大喜,看见儿子从屋里追出来,随意地将字幅还给他:“拿去。”
马九:“……”
好友:“……”
马九无语,是因为马老爷的不要脸,好友不说话,则是因为太震惊了没时间说话。
他直勾勾盯着不小心展开的字幅,磕磕巴巴道:“这个字,太好了!”
“啊?”马九摸不着头脑,谢黎写的字好吗?
“铁画银钩,古朴大气,寥寥几笔,便有扑面而来的辽阔之意……这是一幅大师级的字幅啊。”
马九稀里糊涂,摸了摸脑袋:“有这么厉害吗?”
好友脸色一顿,严肃道:“自然是有的,这些年我在宫里,也见过不少字作,比得上眼前这幅的寥寥无几。”
马九还是半信半疑,不能怪他,如果你身边普普通通的同窗,忽然有一天成了书法大师,还是水平拔尖的那种,你也会不敢相信的。
好友接着问:“对了,侄儿,你这幅字作花了多少钱,在哪里求的,我也想去求一副。”
马九脸色一僵,忍不住想起来得到这幅字作的经过。
这位贵客吹得这么夸张,如果说十两银子一个字,他会不会觉得很没有面子?
迟疑了半天,马九老实地说了出来。
“因为我和对方是同窗,我只花了二两银子……”
“什么?!”
马老爷的幼年好友震惊了,瞪着马九手上的字作,露出了渴慕的目光。
他真的对于字画没有兴趣了,可是,如果价钱这么便宜,他真的不介意再收藏个十幅八幅啊。
“侄儿,你能不能带我去看看?”
……
赶到谢黎摊子上的时候,谢黎正在收摊。
今天一共赚了二两银子,除此之外,再没有哪个二傻子买字。
谢黎深深地觉得赚钱不易。
絮儿不懂书法的其中奥妙,只觉得谢黎很厉害,崇拜道:“少爷,你好厉害,一个字就赚了二两!明天再卖出一个字,又是二两,后天又是二两,大后天……我们多来几天,家里过年的钱就攒到了。”
谢黎摸了摸她的脑袋,摇了摇头,露出宠溺的无奈微笑。
等到谢王氏和钱嫂子也回来了,手里提着大堆东西,谢黎随口问了一句:“娘,你们买这些干什么?”
谢王氏自然而然道:“你和絮儿就要定亲,不备些东西怎么能行?”
“……定亲?”
谢王氏点头,忽然想到什么,诧异道:“我是不是忘了和你说?”
谢黎苦笑,艰难点头:“我的确不知情。”
“没事,定亲的事情我和钱姐姐来就好,不用你出力。”
谢黎一时无话可说,看了眼絮儿,满是不可思议的感觉,摇头否决这个提议:“我对絮儿没有那个意思。”
“少爷……”絮儿心里难受得仿佛要死掉,“你不喜欢絮儿吗?”
谢黎解释:“你还小。”
“我总会长大的!”絮儿打断谢黎的话,“干娘都说了,定亲之后,我们再过四年就可以成亲,你等我四年不行吗?”
谢黎一时无话可说,挣扎道:“我不是不愿意娶,只是絮儿,你真的太小了,什么都不懂,也不懂情爱,我不愿意耽误了你。或许等你大一些,明白什么叫喜欢,我们再来说这件事。”
“不行,我东西都买好了!”谢王氏看了谢黎一眼,“再说了,你不娶絮儿又能娶谁,没看到赵小娘子都嫁人了吗?”
“我没说不娶絮儿,絮儿很可爱,不过我想等她大一些……”
如果絮儿愿意嫁给他,谢黎自然是愿意的,他不愿意的是和小小年纪的絮儿定下,这会让他有一种禽兽不如的错觉。
可是,无论谢黎怎么说,谢王氏都不肯改变主意。
最后惹急了,直接拿出准备好的一块玉佩,塞到絮儿手里:“絮儿拿着,这是给你的见面礼,是我陪嫁的嫁妆之一,我这辈子只打算传给儿媳妇,你收好,盼你和黎哥儿永结同心,白头到老。”
——竟然在大街上直接定下来。
谢黎一顿,无力地摇头:“算了,随你们。”
反正迟早的事情,忍住心里这关,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他开始收拾摊子,打算和谢王氏等人一起雇马车回家。
也就是这个时候,马九带着全家人一起来了。
絮儿最先发现,眼神一缩,扯了扯谢黎的袖子:“少爷,我们快跑,有人找麻烦来了。”
她觉得一定是对方刚刚在这里买了字,现在反悔了,要赶紧带着钱跑,跑了对方就抓不到自己少爷了。
没想到——
“还写字吗?”
穿着精神抖擞的中年男人看了眼谢黎的招牌,被上面的字再一次镇住,迫不及待地开口:“听说十两银子一个字,我打算写二十个字,不知道能否便宜些?”
絮儿:“……”等等,对方不是来要钱的,而是来送钱的?
连谢黎都愣了一下,再三确认对方没有说错。
看着对方眼巴巴地盯着招牌的模样,谢黎松了口气,心里有数,这是来了一个识货的人。
他本来还打算镇上没有人识货,明天去县城和府城试试,没想到临到收摊,有了意外之喜。
当下开口说:“既然尊驾这么客气,欣赏我的字,千金易得,知己难求,二十个字……还是二百两,但是我送尊驾几个字。”
打折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打折的,明明有二百两,为什么要便宜?
不过,送几个字还是可以的。
谢黎的书房里堆满废弃不用的纸,纸上写满字,写在废纸上和写给别人一样,都是练字,多写几个而已。
“好,好,送字也好。”
马老爷的好友十分喜欢这个提议,开口吟了一首五言绝句,语气十分尊敬地请谢黎写上,又请谢黎再底下写上一行小字。
——毓之散人赠亲勋翊卫旅帅吴铭贤。
毓之是原主的子,对方要求谢黎留下文坛笔名,谢黎就随手改叫毓之散人,而吴铭贤则是马老爷好友的字。
对方全名吴中用,子铭贤。
谢黎写完,吴中用高兴地捧出全身家当,扣扣索索的二百两银票交给谢黎,捧着字作喜不自胜:“这幅字,我要用来做传家宝!”
马老爷在一边,看了眼谢黎,又看了眼自己小儿子,稀里糊涂,但是,他的心里有一个想法十分明确。
老九果然没用。
你说以前比不上谢黎也就算了,毕竟谢家只有他一个嫡子,不像家里,夫人生了九个,家里穷得没钱养,自然没有谢黎从小到大的投资多,比不过也正常。
现在谢家的倒了,谢黎都退学三个月不止了,老九为什么还是比不过谢黎啊?
马老爷自顾自郁闷。
别人家的孩子,就是聪明厉害,唉……
还不知道回家又要接受“别人家的孩子”六个字摧残的马九,看着谢黎,露出震惊、狂喜、骄傲的表情。
等马老爷送好友上车,暂时不在,他大咧咧开口:“谢黎你太厉害了,你都不知道,刚刚那个人可是在宫里当差的,一开始对你的字还一屑不顾,见到之后立马就开口要买,可见你的书法很好很好,比宫里的人都要好,我的天哪,有你这个一个同窗,我也太幸运了,你怎么这么厉害,要是我有你的十分之一厉害就好了,谢黎你说你脑瓜子怎么长的,我怎么就不能像你一样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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