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控尸血咒虫
作者:丘清鲤 更新:2022-03-07 08:42
僵尸目能夜视,暗中视物仿佛黄昏,道路景象看到的清清楚楚,奔行毫无迟滞,不一时便到了山村外。
村里一片黑暗,山民们睡的早,不见人影活动,只听到犬狗吠叫,声音虚弱,胆怯尽显。
“呵呵,狗只敢对凡人野兽狂吠,觉察到你的气息,就会夹住尾巴,找个角落藏起来。”
丁丧笑了笑,对僵尸太爷笑道:“你放心去吧,随便抓个年轻男人来,别弄死就行。”
丁荒默默放下他,纵身奔入黑暗之中。
片刻之后,只听村中有狗呜咽,一个黑影很快返回,站在树影之下。
“人抓到了?”
丁丧见他臂下夹着一个东西,惊喜叫道:“快取出心来给我!”
就听噗嗤一声,丁荒将肋下之物扔进山沟,手里托着一颗跳动的心脏送了过来。
“快快快!快给我!”
丁丧双手颤抖着接过心脏,看都没看,慌忙塞进心口破洞里,然后仰面朝天躺着,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丁荒见他不疑,嘴角微微一挑,弯下腰细看他的心口。
只见他的胸腔内部长出了许多蚯蚓样的血丝,将新移植的心脏和周围的血管层层叠叠的包裹起来,形成了一个长满疙瘩的血茧。
伤口处也有血丝蠕动,像蛛网一样不断编织,逐渐形成血管、神经和肌肉,很快就弥补了整个缺口,肌肉也一点点的出现在‘蛛网’上。
在丁荒惊讶的注视下,不过十余分钟的时间,碗口大小的伤口便彻底愈合了!
“嗯!嗯嗯嗯……”
丁丧突然睁开眼睛,浑身绷的笔直,面目扭曲的全力憋劲,似乎在用力启动心脏。
谁想足足憋了二三十息,直憋的脸都紫了,还是不见没有成功。
“糟糕,狗心和他不匹配!”
丁荒见他身子越来越软,便知情况不妙,急忙按住他,用拳头击打心口。
连敲了十几拳还是没用,再看丁荒,已经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没了呼吸。
“……真死了。”
丁荒停下心脏复苏,心中有点遗憾。
但也只是有点而已,他对这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恋a尸a癖孙子没有一丝好感,死就死吧。
“呃……哦!”
正要准备起身,那丁丧忽然发出一声叫唤,诈尸一般猛坐起来。
“又活了?”
丁荒吃了一惊,注目观察他的情况。
“呼!呼!呼!呼……”
只见丁丧双手捂在心口,如释重负的大口喘气道:“移植之术……最后……一步,险些失败了!呼,差点死了。我的道行,还是不够啊!”
“……狗命真够硬的。”
丁荒无语的看着他,听到他的新换的心脏开始正常跳动,血液也顺畅流通,惊奇不已,暗道:“半死之躯还有这种神奇功能?那我这僵尸之躯,岂不是不死之身了?”
“多谢太爷爷!”
丁丧蹲在地上,伸长舌头问道:“太爷爷,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知道捶打胸口能救活我?”
丁荒瞥了他一眼,嫌弃道:“幸亏你不需要人工呼吸。”
“什么人工呼吸?”
丁丧摸着自己的心口,自语道:“好像有些不太对劲,感觉心头像长了毛一样,里里外外都不舒服。”
丁荒问他:“你以前换过心吗?”
“心是能随便换的吗?一不小心就嗝屁了!”
丁丧缓过劲来,态度变得有些不善了,指着自己脸说道:“我只换过面皮,以前满脸麻子,见到一个美男,就把那人的面皮换到我脸上了。”
“你没换过心,怎知不对劲?”
丁荒挺起身来,负手说道:“我给你心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等一等,让我走动几下,活活血再和你说,不然血运不畅,心脏还有坏死的风险。”
丁丧嘴里应付着,翻身站了起来,扭腰摆臂,一步一步慢慢活动。
他装模作样走出十余步,回头偷瞄了一眼,见丁荒背对着自己,也没有出声阻止,于是加快了脚步,走到二三十步之外,一下把腰鼓拿在手中。
“哈哈哈哈!”
丁丧举起腰鼓,放肆狂笑:“你这只蠢僵尸,魂魄完整了也还是这么蠢。你以前是我太爷爷,现在是我的财产,休想逃出我的掌握!”
说着抬手就拍!
“哧!”
手掌碰到鼓面,手指直接捅了进去,腰鼓发出撕裂之声。
“唔?”
低头一看,鼓面破了一个三角形的大洞,笑容一下僵在脸上。
“我的催命鼓!是、是你干的?”
他呆滞了一会,一脸惊恐的看着前方走来的僵尸,强笑道:“我、我……呵呵,太爷爷,我和你开玩笑的。”
丁荒几步跨到他面前,一爪握住他的脑袋,冷声道:“你发过誓,若有违誓,死在自己养的僵尸手下。哼哼,应的真快啊!”
丁荒吓的腿软,大声惨叫:“太爷爷,你你你……你真要杀死自己仅存的重孙吗?你想断子绝孙吗?”
“我没有你这个后代!”
丁荒表情木然,铁爪开始用力。
“哇呀,不要啊!”
丁丧一下倒在地上,哀嚎求告:“太爷爷,孙子再也不敢了,你就饶孙儿一命吧!”
“我不信你!”
丁荒看都不看他,铁爪继续用力,指甲深深刺入对方的头皮之中!
“呃!呃呃……”
丁丧喉咙里发出怪声,眼球凸出半寸多,话都数不清楚了:“你……你杀了我……你也……活不……久。不信,你感觉……你的心。”
“嗯?”
丁荒凝神感应了一下,心脏上似乎有东西在挠动,便松了松手,喝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头上压力消减,丁荒舌头一下耷拉下来,歪嘴斜眼的叫道:“你发誓不杀我,我就告诉你。”
“饶你一条狗命又如何,何须发誓。”
丁荒冷哼一声,手下稍稍用力,喝道:“快说!”
“啊呀,我说,太爷爷不要动手,我的脑袋要爆了!”
丁丧痛的眼泪鼻涕齐流,双手抱住铁爪,忙道:“赶尸人会在僵尸的心脏上种下血咒,这种血咒可以感应鼓声和咒言,以此控制僵尸。”
“你的心脏是也有血咒,必须经常以特殊药物喂养,不然它就会吃了你的心脏,哪怕你是僵尸之身,也必死无疑。”
丁荒心头一凛,喝道:“如何破解?”
丁丧道:“血咒附在心脏上,把它取出来就行了。”
丁荒看了看自己的心口,又问:“怎么取?”
丁丧眨了眨眼睛,指着地面说道:“你躺下不要动,让我用刀剖开你的皮肉,再把心上的血咒摘除就可以了。”
他见对方生疑,急忙解释道:“你不要生疑,你是僵尸,不会痛,伤口很快会复原的。我也可以再次发誓,绝不害你。”
“哼,鬼才信你,我自己来!”
这种事情丁荒哪敢让他动手,把他一脚踩住,找准自己心脏位置,双爪扒住胸肋骨缝,指尖用力插进肉里,再缓缓分开肋骨,露出胸腔里面的心脏来。
低头一看,那颗心脏是紫黑色的,比普通人的心脏大了一倍,上面也缠满了血丝,就像一颗毛椰子似的,一下一下跳动缓慢,但却极其有力。
“怎么变成这样了?”
丁荒心中疑惑,没有多想,仔细寻找了一会,果然发现一条舌头样的鲜红肉块附在心脏表面,还在缓慢蠕动。
“那就是血咒。”
丁丧在他脚下说道:“不要惊动它,不然它会溜到其他地方,再难抓到。要趁它不注意,一下把它抓出来。”
“是活物?”
丁荒问道。
丁丧点头道:“血咒本就是一种寄生在人兽体内的血虫,经过赶尸人的培育,才变成这般模样的。”
丁荒也不多说,用左手撑住肋骨,右手两根手指进去,看得准了,突然掐住那肉块,一下撕扯下来!
“吱!吱吱吱!”
那血虫被拽出体外才反应过来,拼命扭动,发出怪叫,长着利齿的圆嘴狠狠嘬在他的手指上。
“真恶心!”
丁荒将之捏成肉泥,一把甩到地上。
“唉,你……”
丁丧肉痛的叫了一声,嘴里嘟囔道:“血咒虫非常珍贵,你不要我们可以拿去卖钱嘛。你这只血咒虫的品相很好,最少能卖一千两,正好可以给我还债。为何要踩死呢?”
丁荒没有理会,看着胸前伤口,也长出许多血丝来,很快就修补好了,惊喜异常:“这具身体,太强悍了!”
仔细感应了好一会,见心头再无异样,他才抬起头,望着莽莽大山,道:“果州城在哪?我要进城。”
丁丧目光闪烁了一下,说道:“正好,我也有事要回果州城,我们找个地方住下,先休整一番再说。”
丁荒打量了一下自己,又看了看他,问道:“就这幅样子?”
“换件衣服就可以了。”
丁丧解下背上包裹,拿出几件衣服扔给他,又摘下头上尖顶帽,开始更换衣服。
“我只有在办大事的时候,才会换上赶尸人的衣服,平时也穿着普通衣物,不然行走各地很不便。”
丁丧换完衣服,变成了满身绫罗的富商模样,抬头一看,丁荒早就换装完毕。
一身厚重黑袍,头上扣着斗笠,脸上蒙了黑布,双爪戴了皮手套。从头到脚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靠到近前也看不出异状来。
“这是我为你专门定制的掩息袍,内衬是水鬼皮做的,能遮住你身上尸气,你跟着我随意进出市井,从没被人看出过真身。”
丁丧舔着舌头说道:“只有在打杀时,怕坏了此袍,我才让你脱下来。购置此袍花了我三百五十两,你要小心爱护好了,破了可不好修补。”
丁荒冷眼瞅着他,道:“就当你孝敬太爷爷了。”
“……我们走吧。”
丁丧转过头,刚走了两步,感觉腰间一紧,又被丁荒提了起来,狂风一般卷出山去。
村里一片黑暗,山民们睡的早,不见人影活动,只听到犬狗吠叫,声音虚弱,胆怯尽显。
“呵呵,狗只敢对凡人野兽狂吠,觉察到你的气息,就会夹住尾巴,找个角落藏起来。”
丁丧笑了笑,对僵尸太爷笑道:“你放心去吧,随便抓个年轻男人来,别弄死就行。”
丁荒默默放下他,纵身奔入黑暗之中。
片刻之后,只听村中有狗呜咽,一个黑影很快返回,站在树影之下。
“人抓到了?”
丁丧见他臂下夹着一个东西,惊喜叫道:“快取出心来给我!”
就听噗嗤一声,丁荒将肋下之物扔进山沟,手里托着一颗跳动的心脏送了过来。
“快快快!快给我!”
丁丧双手颤抖着接过心脏,看都没看,慌忙塞进心口破洞里,然后仰面朝天躺着,闭上眼睛一动不动。
丁荒见他不疑,嘴角微微一挑,弯下腰细看他的心口。
只见他的胸腔内部长出了许多蚯蚓样的血丝,将新移植的心脏和周围的血管层层叠叠的包裹起来,形成了一个长满疙瘩的血茧。
伤口处也有血丝蠕动,像蛛网一样不断编织,逐渐形成血管、神经和肌肉,很快就弥补了整个缺口,肌肉也一点点的出现在‘蛛网’上。
在丁荒惊讶的注视下,不过十余分钟的时间,碗口大小的伤口便彻底愈合了!
“嗯!嗯嗯嗯……”
丁丧突然睁开眼睛,浑身绷的笔直,面目扭曲的全力憋劲,似乎在用力启动心脏。
谁想足足憋了二三十息,直憋的脸都紫了,还是不见没有成功。
“糟糕,狗心和他不匹配!”
丁荒见他身子越来越软,便知情况不妙,急忙按住他,用拳头击打心口。
连敲了十几拳还是没用,再看丁荒,已经双眼翻白,口吐白沫,没了呼吸。
“……真死了。”
丁荒停下心脏复苏,心中有点遗憾。
但也只是有点而已,他对这个视人命为草芥的恋a尸a癖孙子没有一丝好感,死就死吧。
“呃……哦!”
正要准备起身,那丁丧忽然发出一声叫唤,诈尸一般猛坐起来。
“又活了?”
丁荒吃了一惊,注目观察他的情况。
“呼!呼!呼!呼……”
只见丁丧双手捂在心口,如释重负的大口喘气道:“移植之术……最后……一步,险些失败了!呼,差点死了。我的道行,还是不够啊!”
“……狗命真够硬的。”
丁荒无语的看着他,听到他的新换的心脏开始正常跳动,血液也顺畅流通,惊奇不已,暗道:“半死之躯还有这种神奇功能?那我这僵尸之躯,岂不是不死之身了?”
“多谢太爷爷!”
丁丧蹲在地上,伸长舌头问道:“太爷爷,你不是失忆了吗,怎么知道捶打胸口能救活我?”
丁荒瞥了他一眼,嫌弃道:“幸亏你不需要人工呼吸。”
“什么人工呼吸?”
丁丧摸着自己的心口,自语道:“好像有些不太对劲,感觉心头像长了毛一样,里里外外都不舒服。”
丁荒问他:“你以前换过心吗?”
“心是能随便换的吗?一不小心就嗝屁了!”
丁丧缓过劲来,态度变得有些不善了,指着自己脸说道:“我只换过面皮,以前满脸麻子,见到一个美男,就把那人的面皮换到我脸上了。”
“你没换过心,怎知不对劲?”
丁荒挺起身来,负手说道:“我给你心了,现在该你回答我的问题了。”
“等一等,让我走动几下,活活血再和你说,不然血运不畅,心脏还有坏死的风险。”
丁丧嘴里应付着,翻身站了起来,扭腰摆臂,一步一步慢慢活动。
他装模作样走出十余步,回头偷瞄了一眼,见丁荒背对着自己,也没有出声阻止,于是加快了脚步,走到二三十步之外,一下把腰鼓拿在手中。
“哈哈哈哈!”
丁丧举起腰鼓,放肆狂笑:“你这只蠢僵尸,魂魄完整了也还是这么蠢。你以前是我太爷爷,现在是我的财产,休想逃出我的掌握!”
说着抬手就拍!
“哧!”
手掌碰到鼓面,手指直接捅了进去,腰鼓发出撕裂之声。
“唔?”
低头一看,鼓面破了一个三角形的大洞,笑容一下僵在脸上。
“我的催命鼓!是、是你干的?”
他呆滞了一会,一脸惊恐的看着前方走来的僵尸,强笑道:“我、我……呵呵,太爷爷,我和你开玩笑的。”
丁荒几步跨到他面前,一爪握住他的脑袋,冷声道:“你发过誓,若有违誓,死在自己养的僵尸手下。哼哼,应的真快啊!”
丁荒吓的腿软,大声惨叫:“太爷爷,你你你……你真要杀死自己仅存的重孙吗?你想断子绝孙吗?”
“我没有你这个后代!”
丁荒表情木然,铁爪开始用力。
“哇呀,不要啊!”
丁丧一下倒在地上,哀嚎求告:“太爷爷,孙子再也不敢了,你就饶孙儿一命吧!”
“我不信你!”
丁荒看都不看他,铁爪继续用力,指甲深深刺入对方的头皮之中!
“呃!呃呃……”
丁丧喉咙里发出怪声,眼球凸出半寸多,话都数不清楚了:“你……你杀了我……你也……活不……久。不信,你感觉……你的心。”
“嗯?”
丁荒凝神感应了一下,心脏上似乎有东西在挠动,便松了松手,喝道:“你对我做了什么?”
头上压力消减,丁荒舌头一下耷拉下来,歪嘴斜眼的叫道:“你发誓不杀我,我就告诉你。”
“饶你一条狗命又如何,何须发誓。”
丁荒冷哼一声,手下稍稍用力,喝道:“快说!”
“啊呀,我说,太爷爷不要动手,我的脑袋要爆了!”
丁丧痛的眼泪鼻涕齐流,双手抱住铁爪,忙道:“赶尸人会在僵尸的心脏上种下血咒,这种血咒可以感应鼓声和咒言,以此控制僵尸。”
“你的心脏是也有血咒,必须经常以特殊药物喂养,不然它就会吃了你的心脏,哪怕你是僵尸之身,也必死无疑。”
丁荒心头一凛,喝道:“如何破解?”
丁丧道:“血咒附在心脏上,把它取出来就行了。”
丁荒看了看自己的心口,又问:“怎么取?”
丁丧眨了眨眼睛,指着地面说道:“你躺下不要动,让我用刀剖开你的皮肉,再把心上的血咒摘除就可以了。”
他见对方生疑,急忙解释道:“你不要生疑,你是僵尸,不会痛,伤口很快会复原的。我也可以再次发誓,绝不害你。”
“哼,鬼才信你,我自己来!”
这种事情丁荒哪敢让他动手,把他一脚踩住,找准自己心脏位置,双爪扒住胸肋骨缝,指尖用力插进肉里,再缓缓分开肋骨,露出胸腔里面的心脏来。
低头一看,那颗心脏是紫黑色的,比普通人的心脏大了一倍,上面也缠满了血丝,就像一颗毛椰子似的,一下一下跳动缓慢,但却极其有力。
“怎么变成这样了?”
丁荒心中疑惑,没有多想,仔细寻找了一会,果然发现一条舌头样的鲜红肉块附在心脏表面,还在缓慢蠕动。
“那就是血咒。”
丁丧在他脚下说道:“不要惊动它,不然它会溜到其他地方,再难抓到。要趁它不注意,一下把它抓出来。”
“是活物?”
丁荒问道。
丁丧点头道:“血咒本就是一种寄生在人兽体内的血虫,经过赶尸人的培育,才变成这般模样的。”
丁荒也不多说,用左手撑住肋骨,右手两根手指进去,看得准了,突然掐住那肉块,一下撕扯下来!
“吱!吱吱吱!”
那血虫被拽出体外才反应过来,拼命扭动,发出怪叫,长着利齿的圆嘴狠狠嘬在他的手指上。
“真恶心!”
丁荒将之捏成肉泥,一把甩到地上。
“唉,你……”
丁丧肉痛的叫了一声,嘴里嘟囔道:“血咒虫非常珍贵,你不要我们可以拿去卖钱嘛。你这只血咒虫的品相很好,最少能卖一千两,正好可以给我还债。为何要踩死呢?”
丁荒没有理会,看着胸前伤口,也长出许多血丝来,很快就修补好了,惊喜异常:“这具身体,太强悍了!”
仔细感应了好一会,见心头再无异样,他才抬起头,望着莽莽大山,道:“果州城在哪?我要进城。”
丁丧目光闪烁了一下,说道:“正好,我也有事要回果州城,我们找个地方住下,先休整一番再说。”
丁荒打量了一下自己,又看了看他,问道:“就这幅样子?”
“换件衣服就可以了。”
丁丧解下背上包裹,拿出几件衣服扔给他,又摘下头上尖顶帽,开始更换衣服。
“我只有在办大事的时候,才会换上赶尸人的衣服,平时也穿着普通衣物,不然行走各地很不便。”
丁丧换完衣服,变成了满身绫罗的富商模样,抬头一看,丁荒早就换装完毕。
一身厚重黑袍,头上扣着斗笠,脸上蒙了黑布,双爪戴了皮手套。从头到脚遮的严严实实,只露出一双眼睛,靠到近前也看不出异状来。
“这是我为你专门定制的掩息袍,内衬是水鬼皮做的,能遮住你身上尸气,你跟着我随意进出市井,从没被人看出过真身。”
丁丧舔着舌头说道:“只有在打杀时,怕坏了此袍,我才让你脱下来。购置此袍花了我三百五十两,你要小心爱护好了,破了可不好修补。”
丁荒冷眼瞅着他,道:“就当你孝敬太爷爷了。”
“……我们走吧。”
丁丧转过头,刚走了两步,感觉腰间一紧,又被丁荒提了起来,狂风一般卷出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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