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三章
作者:枕上山水    更新:2022-02-28 00:53
  江宁府繁华的街市并未因康熙圣驾到此而冷清,反而因为皇帝御驾停驻江宁,而使社会治安更为和谐安定,出门的人越来越多。不少闺阁女孩,也在家人的陪伴之下,带上面纱出门转转。
  康熙一袭天青色的长袍,轻摇折扇,神态悠闲的走在毓秀身边,时不时的还指着某处侧头跟身边的娇妻说些什么。毓秀再担心儿子,这都出来了,便也打起精神跟老公好好转转。
  毓秀东看看、西瞧瞧,有感而发:“表哥,江宁的治安不错。”转了这么久,都没碰到一起打架闹事,调戏民女的事发生。就连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区,都免不了有这些事情发生。
  康熙挑了挑眉,“有于成龙坐镇,肖小哪敢猖狂。”对于自己亲命的两江总督,他给予了于成龙最大的信任。
  “于大人确实有能为,他的夫人与不错,相夫教子,奉养老人,于大人才能安心为国尽忠,为民尽责。如今她又辅佐夫君,江南多少人都交口称赞,连那几个眼高于顶的旗下贵女们也都心服口服的。他们这一对夫妻,还真是般配。”毓秀同样挑了挑眉,别总看着你们男人的那些成绩,没有一个好女人在他们背后默默奉献,想做出天大的功绩来,做梦去吧!
  “唔,夫人说的是,为夫万分赞同。”康熙很识相的投了赞同票,“天下鲜!听说这家为江宁第一楼,淮扬菜做的最为地道,秀儿,咱们就在这里用饭吧。”两人正好走到一座临街的三层楼附近,门前的竹杆着挑着晃子。随着风轻轻摆动,门上的横匾,斗大的“天下鲜”三个字,铁画银勾,气势磅礴。
  毓秀一眼就被牌匾吸引了全部的注意力,合掌而赞:“好字。好气势、好意境。由字观人。其作者必然是位性情豁达、胸中藏有万千天地之人。只是,提字之人怕是年轻,未经过许多风浪,到底稚嫩了些。假以时日,其成就必不在痴仙道人之下。”真是难得在这烟雨缠绵的江南,见到如此笔法大气。劲健洒脱,淋漓痛快的字。她还有后面的话没说,能写出这字的人。必然非世俗所谓之正统文人墨客,怕是那种率真任诞,自觉超然物外,崇尚魏晋的风流才子。
  康熙与毓秀同样被眼牌匾所吸引,只是他素来更为欣赏高秀圆润之致,流行于褚墨间的董书。欣赏过后,轻推毓秀后背。温声道:“秀儿,字虽好。却也不顶饿,咱们进去吧。”他也是本着讨好老婆的想法,要知道他家表妹,说是吃货决不为过。
  “谁说的,好字好画好书,足以盖过珍馐美味、十年沉酿。”佟姑娘也就是嘴上跟她相公斗一斗,增加一些夫妻情趣,在她心里,再好的书画作品,也当不得饭吃。
  可惜,旁人不能知道她心里想的是什么,走在两人后面的三个男子,原本注意力就被秀色所夺,又听了毓秀的话,互相作了个眼色,心中都升起一种知已之感。他们其中一人,苍白消瘦,却容貌秀美绝俗的青年,显然更为激动,待听完最后一句,更是有种恨不相逢未嫁时的赶脚!
  王文轩本是满洲镶黄旗人,是遏必隆的本家侄孙,当然关系有点远。这位少爷的爹还是比较有能耐的,外放做了都指挥使,还上下活动,到了江南这么个满地黄金的地方。又因儿子自幼崇拜汉人的文化,把全家都搬到了文人荟萃的江南。王文轩如鱼得水,他跟家中其他兄弟都不同,厌烦武学,偏爱文科。当然,这也跟他早产,自幼身体不好有很大关系。到了江南之后,拜名师、学书画,最后把自己名都给改了,因喜欢“二王”,又迷恋王铎的字,给自己选了个汉姓王,精挑细选个了“博”字做名子,成年之后,他老师增字文轩。
  这位老大不小了,他爹妈着急给他娶媳妇,他眼光高,发誓非才女不娶、非知已不爱。一旦他爹妈给选的老婆不合意,当时就病倒。弄到最后,只能暗中着急上火,由着他满世界的找他的红颜知已。做为了一个标准的风流才子,王文轩对于未来伴侣的要求不只之有说过的两点,他还追求第一眼缘,也就是今天的一见钟情。他认为,他命中的情人一定拥有让他一见着迷、再见倾心、三见要命的的魅丽。原本,大家都嗤之以鼻,认为这不过是他喜好美色的借口。可是时间长了,无伦多么柔美多情的才女、佳人,都不见他有丝毫动心的迹像,才真的相信,他是真是想找一位心灵相契的老婆。有思想内涵的才子、名士们都挑了大姆指,不为美色所迷,只为心有所安,果然真君子吔!咱们也不知道,找个一见钟情的媳妇,跟真君子有什么关系。
  原本王文轩已经有点绝望了,想想美名才名冠大清的江南都没有他一见钟情的红颜,他这媳妇这辈子都不可能有了。他都有了跟老娘低头的想法,却在今天碰到了让他心肝脾胃肾一起狂跳的女子。她是这么的美丽、聪慧,这么的吸引我……哦,不,她怎么可以嫁人了呢!
  意乱情迷之下,眼见着心中的女神就要被她那个粗俗的丈夫拉走了,他不加思索,急走两步,长揖到地:“这位夫人缓步,匾之上字由在下所题,偶听夫人一言,余引为知已,可否入座一叙。”好吧,各种情绪一下来得太多,有点语无伦次了!
  在江南,才女们的待遇还是非常好的,可以与女伴相聚结成诗社,还可以与江南著名才子们诗书往来,甚至当面对谈。这个时候诗文画作,是没有性别之分的,娶到才女的男人们,大约也是显摆心理,只留得意了,并不觉得自家老婆有失妇道。正是有这种传统,三人才敢出言相邀。
  这个,作为那个被被引为知已的人,毓秀惊讶的回了头,正对上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哎,难得看到黑得这么纯粹的眸子!面前的这个男子,其时容貌只是清秀,只是那一双眼睛极为出彩,使他整个人都散发着别样的光华,让人们的注意力总是在第一时间集中在他身上。文采风流,就算是脸色过于苍白,也只是给他添了一份病弱美男的忧郁气质。嗯,这男人会非常受有思想、有内涵、爱装X的才女们喜欢的。毓秀还真是头一本看到跟某国漫画中差不多的花样美男,一时间有点呆了,还在心里点评了一下。
  王文轩心里的粉红泡泡飘得到处都是,她看我了,她看我了,她看我了……无限死循环。
  那边康熙眉头皱得都能夹死一只蚊子了,他猛的回头,冷冷的瞪了三人一眼,拉着媳妇的手直往楼上去了。一直到进了包间,他的脸还阴沉沉的。毓秀张了张小嘴,偷偷看了一眼还在抱着醋狂饮的某表哥,老老实实的在窗边坐了下来,向外看去。
  “秀儿~~”康熙超级不满,他非常不高兴,他家表妹怎么不理他呢?
  毓秀一扭头,正好对上凑到自己面前的那张写满了我在吃醋,快来安慰我的脸。她伸手把康熙的脑袋往后推了推,手扶胸口,轻嗔道:“表哥,你吓到我了。”
  “怎么,秀儿觉得为夫长得过于吓人?是不是没有刚刚的小白脸,看着顺眼!”康熙的脸拉得老长,阴阳怪气的说。
  怎么酸溜溜的,毓秀抽了抽小鼻子,疑惑的问:“表哥,你有没有闻到这屋里有味道?”
  “哪里有什么味道!”吃醋的某表哥,心思直白得很。他家小表妹都没有这么直勾勾的盯着他看过,不就是个小白脸么,除了一张脸……不对,除了一双眼睛长得特别些,还什么出彩的地方。看他瘦弱成那个样,大风天出门,不放两人拉着,都能吹跑了的主儿,有咱这么允文允武、知情识趣、体贴入微么?“别岔开话题,秀儿,你说,为夫和那个小白脸谁更有男子气概!”好吧,比脸比不上,可以比别的。
  毓秀低了头,悄悄的瞟了康熙一眼,把他飘得心里头乱七八糟了好一会儿,才努力把脸板回来,接着作凶恶状。她忍下到了唇边的笑,故意用困扰的语气说:“有股子酸味,表哥没闻到么?”
  康熙这次回过神来,他伸手就去搂人的小蛮腰,凶巴巴的说:“越发的大但的,连我都敢打趣,看来我得振一振夫纲了!”
  毓秀轻笑扭身躲开,抬手理了理鬓发,似嗔非嗔的瞥了他一眼,“也不知道是谁,吃些无味的醋。”
  这么一说,康熙又想起来了,伸手捏住毓秀精致的下巴,眯着眼凑近了她:“以后不许你再盯着别的男人看,否则……”刚想张口咬她的小嘴一口,门就被人敲起。
  毓秀第一时间推开他,挪了个地方,康熙抹了抹脸,沉声喝道:“进来!”
  门被打开,店小二笑呵呵的走了进来,“客官,想用些什么!”后面还跟进来三个让康熙一见就脸黑黑的男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