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8 章
作者:纷纷和光 更新:2022-02-27 10:14
明臻还在睡觉,而且睡得正香,她背对着祁崇,天琴担心明臻压着头发不舒服,所以全部给她拢了上去,因而祁崇进来时,看到她一截细白的玉颈。
温软且雪白,衣衫也是素色,但衣物远远没有她的肌肤来得灵动。
祁崇在明臻后颈处捏了捏。
他的手指冰冷,因为天热,明臻梦中出了点汗,所以不自觉往祁崇的手上蹭了蹭。
做梦也梦见天气很热,阿臻抱着一块冰,浑身都觉得舒爽。
因为觉得舒服,明臻唇角微微上翘,她唇瓣的弧度很美,祁崇觉得自己家的小姑娘,确实比外面乱七八糟的人要可爱得多。
明臻终于睁开了眼睛,她揉揉眼睛:“殿下,你在这里呀?”
因为躺着,她只能看到祁崇优雅的下颌,所以明臻很快就爬了起来,抬手搂住祁崇的腰肢,脸颊在他身上蹭一蹭:“刚刚我做梦还梦到殿下呢。”
明臻真的十分依恋祁崇。
就将祁崇当成最珍视最喜爱的人,其他人的地位在她心中无法与祁崇比拟。如同兄长,也如同更加让人敬仰的长辈。
祁崇道:“梦见什么?”
明臻仰脸:“梦到殿下让阿臻吃冰,阿臻好开心。”
原来是想吃冰了。
祁崇在明臻的额头上摸了摸,果真出了点汗,他拿了明臻腰间的帕子,给她擦去细细汗珠,之后帕子往下,也擦了明臻的脖颈。
她睡了一觉,是感到热了。
祁崇吩咐旁边的丫鬟:“去把窗户打开。”
天琴和新夜担心明臻爬到窗户上来,这边靠着水,爬上来很容易掉下去落水,所以方才给关上了,房间里这才显得热。
明臻摇晃着祁崇的手臂:“可不可以嘛?”
祁崇凤眸望着明臻:“你觉得呢?”
“阿臻觉得可以。”明臻对李福道,“公公去给阿臻取冰碗来,要大碗。”
李福:“……”小祖宗,可饶了他吧。
明臻爬到祁崇的腿上,吊着他的脖子:“殿下……”
李福当成看不见。明姑娘撒娇磨人可有一手,十次撒娇能有九次成功,他觉着秦王肯定是喜欢。
不然也不至于一直吊着明姑娘,看小姑娘眼巴巴的祈求他:“就吃一点点。”
祁崇把她的手拿了下来,扫李福一眼:“还不去准备?”
李福带着两个丫鬟出去了。虽然觉得阿臻被殿下吃掉很可怜……但说实话,明臻离开这段时间,李福觉得自己更可怜。
天琴诧异的开口:“公公,你是不是瘦了?”
李福摇了摇头:“别提了,殿下最近心情不好,你没见外头死多少人。”
天琴道:“愿闻其详。”
李福长吁短叹:“最近犯事的官员,一般情况下贬走就得了,殿下最近全都给杀掉。明姑娘不在,他心肠都冷硬了起来。”
天琴记得明臻幼时常生病,有时候一发烧就是好几天。祁崇为了给明臻祈福,增加明臻福分,所以宽恕了一些罪过较轻的。
天琴道:“殿下对谁都冷,唯有将姑娘视作掌上明珠,这事倒也不稀罕。”
李福道:“那天殿下的人擒住了楚家的耳目,你没见刑罚多重,血从阶梯上淌下来,流了上百层。殿下从此经过,原本提醒了一句把血擦干净,明姑娘看到血会生病,之后突然想起来明姑娘不在了,脸色瞬间冷了。他让人将这些人的尸首处理一下送去了楚大人那里,不知道楚大人收到一匣子冰冷骨肉是何表情。”
两人说着,也让听雨小筑的厨房准备一下明臻要吃的冰碗。
明臻如愿以偿后,捧着冰碗开开心心的吃,里面是碎冰浇了酸梅汤,晶莹剔透,又有山楂碎,冰葡萄,榛子碎和松子。
她开心的吃着,祁崇在一旁看着明臻。
小姑娘其实很好满足,夸她一句,给她点好吃的,她就能够心花怒放。
还没有吃完,祁崇便让天琴收了。
明臻捧着冰碗的手是凉丝丝的,眼睛因为高兴而格外显得明亮。方才不小心,明臻的袖口染了酸梅汁,氤氲了一片。
祁崇把明臻拉过来,将她袖口一点一点卷上去,细白的手臂露了出来,冰肌玉骨,一直撸到了上半部分。
春光潋滟,此时是夏末,却可看到春色无边。
明臻也用手摸了摸弄脏的地方,凉凉的,她赶紧用手帕擦了擦手,也擦了擦这一块衣摆。
祁崇道:“小脏猫。”
明臻以为祁崇嫌弃自己,所以信誓旦旦的保证:“下次肯定不会。”
这个时候,外面的人给李福通报消息,李福听完后脸色微微一变,赶紧敲了敲门,匆忙通报给祁崇。
祁崇听到的时候,关上的门又被重重敲了敲。
明臻好奇的道:“是谁呀?”
祁崇把她长发上的簪子给拿掉,墨发瞬间倾泻下来,淌了一肩膀,也落在了榻上。他把明臻按在自己怀里,淡淡的道:“等下不许动,更不准露脸,阿臻明不明白?”
明臻该乖巧的时候还是异常乖巧,她点了点头:“阿臻知道了。”
门自然被推开了,有人摇着扇子进来:“啊……小王是不是打扰了秦王的好事?”
祁崇将明臻拢在自己怀里,语气冷漠至极:“你觉得呢?江王,这可是孤的地盘,你好大的胆子。”
虞怀风行事作风都是这样,祁崇也知晓他们一家子神经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在漓地的时候,虞怀风是二王之一,漓王又十分爱重他这个侄子,可以说,怀风在漓地的待遇和凌朝的皇帝差不多。
既然是皇帝,平时自然不用顾忌什么,向来我行我素,想做什么就必须得做到那一种。
虞怀风戴着面具,方才应该感到了尴尬,不过他脸皮厚,很快就能缓过来,他笑了笑:“抱歉。小王只是听说秦王要数日之后才肯再见,一时急了,忙让人打听打听你去了哪里。眼下是有解释,小王来迟自有原因,殿下愿意听一听么?”
两人身份不相上下,虞怀风看似玩世不恭,实际上最是聪明爱好算计人心。
祁崇道:“洗耳恭听。”
“事关去年焉国与贵朝做的一桩生意,秦王想必也知道,焉国会制造大批兵器运于贵朝,去年这一单批器却被悍匪夺走,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其实涉及凌朝内政,祁崇不晓得虞怀风从哪里得知了这桩信息。单单从这件信息来看,虞怀风绝对不是什么一般人物。
这些年来,虞怀风织下的情报网已经很大了。
但这件信息,确实对祁崇这一方十分有利,因为与旁国勾结吞掉这笔巨款的,是拥簇楚家的大家族之一。
祁崇道:“原来不知,江王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边缘小国。”
“哪里哪里,”虞怀风摇了摇扇子,“不及秦王十之一二。”
两人互利互惠,其实也不是头一回了。
祁崇又开口:“江王情报不少,不知是否找到了贵国王女或王子。”
一想起这个,虞怀风的眸色瞬间暗淡了下来,他苦笑道:“有秦王帮忙,我仍旧找不到,这些年更加找不到。和御医交谈之后,我也不敢抱希望了。”
祁崇眯了眯眼睛:“哦?”
“小王先前忽略了,父王为了控制她,给她下了奇毒,有小王时还好,蛊毒尚未深入,这一胎时,蛊毒早就侵入经脉,恐怕孩子生下来也是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着一身病,根本就养不大。”虞怀风勉强道,“这大概也是小王一直都找不到她的由来。”
祁崇感觉到自己怀里的人呼吸安静绵长,怕是方才听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听不懂,又睡着了。
他按住明臻的肩膀,让她睡得更安逸一些:“江王还找吗?”
“当然还要找,这是我们虞家的骨肉,只要没有确切不幸的消息,小王就要继续让人去找。”虞怀风注视着祁崇的举动,看出了祁崇对他怀中这名女子的喜爱,“我们虞家的孩子,小王看一眼肯定就能认出来。”
虞家是代代绝色的家族,一家人都长得很像。怀风的母亲也美得有特色,无论孩子像谁,都容易辨认,实在不行便来个滴血认亲。
虞怀风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弟弟妹妹在什么偏僻地方长大,无父无母,让外人给欺负了,或者更有千奇百怪的不幸。随着时间的推迟,这些年,虞怀风让人寻找最多的便是烟花场所。
这些年祁崇助他不少,两人算是互相成就,虞怀风知晓,恐怕凌朝只有祁崇拥有大海捞针的力量。
他的情绪很快恢复了过来,一双流光溢彩的双眸看向祁崇怀里的女子。
这女子身形看起来极为纤弱,骨架尤小,墨发倾散,乖乖坐在祁崇的腿上,小脸贴着祁崇的胸膛,大约胆怯,或者又因祁崇本人对归属自己的事物占有欲过重,所以不见外人。
极有可能是祁崇本人的原因。虞怀风这些年与祁崇算是经常打交道,像祁崇这般手握重权又心思过重的男子,他所珍爱的女人,不会对外展露。
没有人会将自己的软肋暴露出来。
房间里的香气似曾相识,虞怀风道:“又是牡丹花香,和当初的小公主一模一样,你们都喜欢这种香料?倒是不容易见。”
祁崇垂眸,掩盖住了眸中恶意。
或许明臻不该是他的,所信任所依恋的人也不该是他。虞氏一族寻找明臻这么多年,倘若明臻回去,虞怀风对待她也会很好。明臻口口声声应该喊哥哥的人,是虞怀风才对。
不过——祁崇更喜欢霸占。虞怀风有遗憾也好,思念自己的亲人也罢,寻找得再苦再累,祁崇也不可能拱手让出。
这是祁崇的东西,祁崇一人独有。
“寻常香料罢了。”
“哎呀,突然想起,小王可是破坏了秦王的好事。”虞怀风用含笑的目光看向祁崇,“能得秦王青眼的,想必是倾国倾城的佳人。”
这个地盘不能惹的一是祁崇,第二,自然就是祁崇的女人。
既然祁崇爱重,虞怀风也不便提出看看究竟什么样的佳人居然能让祁崇这样无情的男人入眼。从这个小小女人的背影来看,不难猜出是个纤弱系的小美人。
两人又讨论了一些其他的事情,虞怀风还有其他要事,没时间多与祁崇喝茶,今晚也要进宫赴宴,所以匆匆离去了。
等虞怀风走,明臻才揉着眼睛醒过来,她原本就没有睡熟,只是迷迷糊糊的:“刚刚那个哥哥声音好听极了,和殿下声音一样好听。”
与祁崇截然不同,无法比较,祁崇是冷冽低沉,让人感到畏惧和敬意,对方则是阴柔含笑,更显温润,让人觉得耳朵酥麻。
祁崇捏了明臻的下巴:“是么?”
明臻认真的道:“是呀。”
祁崇捏了捏明臻的耳垂:“阿臻的耳朵坏掉了,所以才会听错。”
她耳垂软绵绵的,且圆润可爱,泛着粉红的色彩,十分让人爱怜。
明臻被捏耳垂就觉得身体没有力气,而且痒丝丝的。
她确实很敏感,有些地方禁不得任何触碰。
祁崇的指腹带着薄薄的刀茧,这是一双惯用各种武器的手,修长优美,骨节分明,是一双能杀人于无形的手,看似漫不经心却蓄满了一击致命的力量。
如今他手掌着半个天下河山,手握着重兵大权,此时却轻轻捏着明臻的耳垂,温柔中带着不可言说的宠溺:“阿臻还没有穿耳洞。”
明臻痒丝丝,想要推开祁崇:“我怕疼,殿下,好痒呀,你不要捏阿臻的耳朵了,阿臻很不开心。”
祁崇突然咬住了她的耳垂,一手将她墨色长发撩拨开,一手箍住明臻的腰,防止她因为重心不稳而倒下。
明臻一瞬间僵住了。
她也不知道知道自己听到了什么,或许什么都听不见,这种情况下,祁崇是不会说话的。
唯一能够感受到的是被轻轻撕咬的感觉。
仿佛化身为了一只可怜的小白兔,被猛虎一口咬了,脆弱的在猛兽的口中,连扑腾的力气都没有,甚至不可以发出一声哀鸣。
对方不仅仅要饮用鲜美的血肉,还要将柔软皮囊拆吃入腹,全部的全部,都要了。
强有力且占有欲浓重的男人,又是明臻最最信任与依恋的人,她压根挣脱不开。
耳垂红透了,单边几乎红得滴血,而且隐隐有些肿。
祁崇也觉得惩罚阿臻似乎不错,这样的手段对待她,小家伙吃不了多少苦头,也能长一点点记性。
他道:“这边也要。”
明臻唯一担心的便是殿下真的把她耳朵咬下来。
等祁崇结束了,慢条斯理的帮明臻整理头发和衣服,明臻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姐姐,姐姐现在应该玩够了要回家。
她穿上了鞋子,耳垂现在仍旧有些酥痛,耳廓湿热的触感犹在,明臻不敢和祁崇讲,也不敢再夸其他哥哥声音好听。
她道:“殿下,我也该走啦,等下一起和姐姐回家。”
她很自然的便把回安国公府说成回家,从前明明秦王府才是她的家。
祁崇眸色暗了几分,将明臻的发簪给她簪上:“这两天又长高了一些?”
倒也没有,只是祁崇总觉得明臻一下子长大了。
实际上,今天的阿臻和昨天的阿臻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明臻摇摇头。
明臻出门和祁崇摆摆手:“我走啦,我会天天想殿下。”
口中说的天天想他,实际上跑得比谁都快。
明臻也不愿离开祁崇,只是这次殿下咬她耳朵,这让明臻本能觉得殿下很陌生,与往昔对她的态度截然不同。
似乎就像……就像真的很想要把她的耳朵咬掉一般。
明臻出去之后,天琴松了口气:“刚刚远远就见到六小姐找您,我让新夜把她支开,她应该在凝香阁里买东西,我带您去找她。”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玉湖畔最热闹的时候。小姐们喜欢这个点出来走走,京城中自然比别的地方繁华许多,等下更晚了一些,不远的地方还会有一些很好吃的食物在卖。
明荟神采飞扬,拿了胭脂轻轻闻,脸上也泛着明亮的光彩。
明臻走了过去:“姐姐。”
明荟招招手:“你看哪个盒子的图案好看?是这个嫦娥奔月的,还是这个蝴蝶戏舞的?”
明臻挑了一个:“就这个吧。”
明荟高高兴兴的买了,她方才在路上碰见嘉寒,嘉寒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倒霉事,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又捂着嘴巴偷偷笑。不管怎样,嘉寒也算明荟的死对头,看着死对头在街上犯傻,明荟心里高兴。
她一高兴便买了两盒:“这个给你。哎——你耳朵怎么这么红,都肿了起来。”
明臻:“……”
一旁天琴道:“这里蚊子多,姑娘刚刚被蚊子咬了。”
明臻点了点头:“对啊,好可怕的蚊子。”
明荟也没有多想:“我们再去成衣铺看一看,最近是不是又有什么漂亮衣服。”
明臻也觉得跟着四处看看十分有趣,所以便跟着去了。
温软且雪白,衣衫也是素色,但衣物远远没有她的肌肤来得灵动。
祁崇在明臻后颈处捏了捏。
他的手指冰冷,因为天热,明臻梦中出了点汗,所以不自觉往祁崇的手上蹭了蹭。
做梦也梦见天气很热,阿臻抱着一块冰,浑身都觉得舒爽。
因为觉得舒服,明臻唇角微微上翘,她唇瓣的弧度很美,祁崇觉得自己家的小姑娘,确实比外面乱七八糟的人要可爱得多。
明臻终于睁开了眼睛,她揉揉眼睛:“殿下,你在这里呀?”
因为躺着,她只能看到祁崇优雅的下颌,所以明臻很快就爬了起来,抬手搂住祁崇的腰肢,脸颊在他身上蹭一蹭:“刚刚我做梦还梦到殿下呢。”
明臻真的十分依恋祁崇。
就将祁崇当成最珍视最喜爱的人,其他人的地位在她心中无法与祁崇比拟。如同兄长,也如同更加让人敬仰的长辈。
祁崇道:“梦见什么?”
明臻仰脸:“梦到殿下让阿臻吃冰,阿臻好开心。”
原来是想吃冰了。
祁崇在明臻的额头上摸了摸,果真出了点汗,他拿了明臻腰间的帕子,给她擦去细细汗珠,之后帕子往下,也擦了明臻的脖颈。
她睡了一觉,是感到热了。
祁崇吩咐旁边的丫鬟:“去把窗户打开。”
天琴和新夜担心明臻爬到窗户上来,这边靠着水,爬上来很容易掉下去落水,所以方才给关上了,房间里这才显得热。
明臻摇晃着祁崇的手臂:“可不可以嘛?”
祁崇凤眸望着明臻:“你觉得呢?”
“阿臻觉得可以。”明臻对李福道,“公公去给阿臻取冰碗来,要大碗。”
李福:“……”小祖宗,可饶了他吧。
明臻爬到祁崇的腿上,吊着他的脖子:“殿下……”
李福当成看不见。明姑娘撒娇磨人可有一手,十次撒娇能有九次成功,他觉着秦王肯定是喜欢。
不然也不至于一直吊着明姑娘,看小姑娘眼巴巴的祈求他:“就吃一点点。”
祁崇把她的手拿了下来,扫李福一眼:“还不去准备?”
李福带着两个丫鬟出去了。虽然觉得阿臻被殿下吃掉很可怜……但说实话,明臻离开这段时间,李福觉得自己更可怜。
天琴诧异的开口:“公公,你是不是瘦了?”
李福摇了摇头:“别提了,殿下最近心情不好,你没见外头死多少人。”
天琴道:“愿闻其详。”
李福长吁短叹:“最近犯事的官员,一般情况下贬走就得了,殿下最近全都给杀掉。明姑娘不在,他心肠都冷硬了起来。”
天琴记得明臻幼时常生病,有时候一发烧就是好几天。祁崇为了给明臻祈福,增加明臻福分,所以宽恕了一些罪过较轻的。
天琴道:“殿下对谁都冷,唯有将姑娘视作掌上明珠,这事倒也不稀罕。”
李福道:“那天殿下的人擒住了楚家的耳目,你没见刑罚多重,血从阶梯上淌下来,流了上百层。殿下从此经过,原本提醒了一句把血擦干净,明姑娘看到血会生病,之后突然想起来明姑娘不在了,脸色瞬间冷了。他让人将这些人的尸首处理一下送去了楚大人那里,不知道楚大人收到一匣子冰冷骨肉是何表情。”
两人说着,也让听雨小筑的厨房准备一下明臻要吃的冰碗。
明臻如愿以偿后,捧着冰碗开开心心的吃,里面是碎冰浇了酸梅汤,晶莹剔透,又有山楂碎,冰葡萄,榛子碎和松子。
她开心的吃着,祁崇在一旁看着明臻。
小姑娘其实很好满足,夸她一句,给她点好吃的,她就能够心花怒放。
还没有吃完,祁崇便让天琴收了。
明臻捧着冰碗的手是凉丝丝的,眼睛因为高兴而格外显得明亮。方才不小心,明臻的袖口染了酸梅汁,氤氲了一片。
祁崇把明臻拉过来,将她袖口一点一点卷上去,细白的手臂露了出来,冰肌玉骨,一直撸到了上半部分。
春光潋滟,此时是夏末,却可看到春色无边。
明臻也用手摸了摸弄脏的地方,凉凉的,她赶紧用手帕擦了擦手,也擦了擦这一块衣摆。
祁崇道:“小脏猫。”
明臻以为祁崇嫌弃自己,所以信誓旦旦的保证:“下次肯定不会。”
这个时候,外面的人给李福通报消息,李福听完后脸色微微一变,赶紧敲了敲门,匆忙通报给祁崇。
祁崇听到的时候,关上的门又被重重敲了敲。
明臻好奇的道:“是谁呀?”
祁崇把她长发上的簪子给拿掉,墨发瞬间倾泻下来,淌了一肩膀,也落在了榻上。他把明臻按在自己怀里,淡淡的道:“等下不许动,更不准露脸,阿臻明不明白?”
明臻该乖巧的时候还是异常乖巧,她点了点头:“阿臻知道了。”
门自然被推开了,有人摇着扇子进来:“啊……小王是不是打扰了秦王的好事?”
祁崇将明臻拢在自己怀里,语气冷漠至极:“你觉得呢?江王,这可是孤的地盘,你好大的胆子。”
虞怀风行事作风都是这样,祁崇也知晓他们一家子神经病,做出什么都不奇怪。
在漓地的时候,虞怀风是二王之一,漓王又十分爱重他这个侄子,可以说,怀风在漓地的待遇和凌朝的皇帝差不多。
既然是皇帝,平时自然不用顾忌什么,向来我行我素,想做什么就必须得做到那一种。
虞怀风戴着面具,方才应该感到了尴尬,不过他脸皮厚,很快就能缓过来,他笑了笑:“抱歉。小王只是听说秦王要数日之后才肯再见,一时急了,忙让人打听打听你去了哪里。眼下是有解释,小王来迟自有原因,殿下愿意听一听么?”
两人身份不相上下,虞怀风看似玩世不恭,实际上最是聪明爱好算计人心。
祁崇道:“洗耳恭听。”
“事关去年焉国与贵朝做的一桩生意,秦王想必也知道,焉国会制造大批兵器运于贵朝,去年这一单批器却被悍匪夺走,实际上并非如此——”
这其实涉及凌朝内政,祁崇不晓得虞怀风从哪里得知了这桩信息。单单从这件信息来看,虞怀风绝对不是什么一般人物。
这些年来,虞怀风织下的情报网已经很大了。
但这件信息,确实对祁崇这一方十分有利,因为与旁国勾结吞掉这笔巨款的,是拥簇楚家的大家族之一。
祁崇道:“原来不知,江王的势力已经渗透到了边缘小国。”
“哪里哪里,”虞怀风摇了摇扇子,“不及秦王十之一二。”
两人互利互惠,其实也不是头一回了。
祁崇又开口:“江王情报不少,不知是否找到了贵国王女或王子。”
一想起这个,虞怀风的眸色瞬间暗淡了下来,他苦笑道:“有秦王帮忙,我仍旧找不到,这些年更加找不到。和御医交谈之后,我也不敢抱希望了。”
祁崇眯了眯眼睛:“哦?”
“小王先前忽略了,父王为了控制她,给她下了奇毒,有小王时还好,蛊毒尚未深入,这一胎时,蛊毒早就侵入经脉,恐怕孩子生下来也是先天不足,娘胎里带着一身病,根本就养不大。”虞怀风勉强道,“这大概也是小王一直都找不到她的由来。”
祁崇感觉到自己怀里的人呼吸安静绵长,怕是方才听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听不懂,又睡着了。
他按住明臻的肩膀,让她睡得更安逸一些:“江王还找吗?”
“当然还要找,这是我们虞家的骨肉,只要没有确切不幸的消息,小王就要继续让人去找。”虞怀风注视着祁崇的举动,看出了祁崇对他怀中这名女子的喜爱,“我们虞家的孩子,小王看一眼肯定就能认出来。”
虞家是代代绝色的家族,一家人都长得很像。怀风的母亲也美得有特色,无论孩子像谁,都容易辨认,实在不行便来个滴血认亲。
虞怀风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自己的弟弟妹妹在什么偏僻地方长大,无父无母,让外人给欺负了,或者更有千奇百怪的不幸。随着时间的推迟,这些年,虞怀风让人寻找最多的便是烟花场所。
这些年祁崇助他不少,两人算是互相成就,虞怀风知晓,恐怕凌朝只有祁崇拥有大海捞针的力量。
他的情绪很快恢复了过来,一双流光溢彩的双眸看向祁崇怀里的女子。
这女子身形看起来极为纤弱,骨架尤小,墨发倾散,乖乖坐在祁崇的腿上,小脸贴着祁崇的胸膛,大约胆怯,或者又因祁崇本人对归属自己的事物占有欲过重,所以不见外人。
极有可能是祁崇本人的原因。虞怀风这些年与祁崇算是经常打交道,像祁崇这般手握重权又心思过重的男子,他所珍爱的女人,不会对外展露。
没有人会将自己的软肋暴露出来。
房间里的香气似曾相识,虞怀风道:“又是牡丹花香,和当初的小公主一模一样,你们都喜欢这种香料?倒是不容易见。”
祁崇垂眸,掩盖住了眸中恶意。
或许明臻不该是他的,所信任所依恋的人也不该是他。虞氏一族寻找明臻这么多年,倘若明臻回去,虞怀风对待她也会很好。明臻口口声声应该喊哥哥的人,是虞怀风才对。
不过——祁崇更喜欢霸占。虞怀风有遗憾也好,思念自己的亲人也罢,寻找得再苦再累,祁崇也不可能拱手让出。
这是祁崇的东西,祁崇一人独有。
“寻常香料罢了。”
“哎呀,突然想起,小王可是破坏了秦王的好事。”虞怀风用含笑的目光看向祁崇,“能得秦王青眼的,想必是倾国倾城的佳人。”
这个地盘不能惹的一是祁崇,第二,自然就是祁崇的女人。
既然祁崇爱重,虞怀风也不便提出看看究竟什么样的佳人居然能让祁崇这样无情的男人入眼。从这个小小女人的背影来看,不难猜出是个纤弱系的小美人。
两人又讨论了一些其他的事情,虞怀风还有其他要事,没时间多与祁崇喝茶,今晚也要进宫赴宴,所以匆匆离去了。
等虞怀风走,明臻才揉着眼睛醒过来,她原本就没有睡熟,只是迷迷糊糊的:“刚刚那个哥哥声音好听极了,和殿下声音一样好听。”
与祁崇截然不同,无法比较,祁崇是冷冽低沉,让人感到畏惧和敬意,对方则是阴柔含笑,更显温润,让人觉得耳朵酥麻。
祁崇捏了明臻的下巴:“是么?”
明臻认真的道:“是呀。”
祁崇捏了捏明臻的耳垂:“阿臻的耳朵坏掉了,所以才会听错。”
她耳垂软绵绵的,且圆润可爱,泛着粉红的色彩,十分让人爱怜。
明臻被捏耳垂就觉得身体没有力气,而且痒丝丝的。
她确实很敏感,有些地方禁不得任何触碰。
祁崇的指腹带着薄薄的刀茧,这是一双惯用各种武器的手,修长优美,骨节分明,是一双能杀人于无形的手,看似漫不经心却蓄满了一击致命的力量。
如今他手掌着半个天下河山,手握着重兵大权,此时却轻轻捏着明臻的耳垂,温柔中带着不可言说的宠溺:“阿臻还没有穿耳洞。”
明臻痒丝丝,想要推开祁崇:“我怕疼,殿下,好痒呀,你不要捏阿臻的耳朵了,阿臻很不开心。”
祁崇突然咬住了她的耳垂,一手将她墨色长发撩拨开,一手箍住明臻的腰,防止她因为重心不稳而倒下。
明臻一瞬间僵住了。
她也不知道知道自己听到了什么,或许什么都听不见,这种情况下,祁崇是不会说话的。
唯一能够感受到的是被轻轻撕咬的感觉。
仿佛化身为了一只可怜的小白兔,被猛虎一口咬了,脆弱的在猛兽的口中,连扑腾的力气都没有,甚至不可以发出一声哀鸣。
对方不仅仅要饮用鲜美的血肉,还要将柔软皮囊拆吃入腹,全部的全部,都要了。
强有力且占有欲浓重的男人,又是明臻最最信任与依恋的人,她压根挣脱不开。
耳垂红透了,单边几乎红得滴血,而且隐隐有些肿。
祁崇也觉得惩罚阿臻似乎不错,这样的手段对待她,小家伙吃不了多少苦头,也能长一点点记性。
他道:“这边也要。”
明臻唯一担心的便是殿下真的把她耳朵咬下来。
等祁崇结束了,慢条斯理的帮明臻整理头发和衣服,明臻突然想起来,自己还有姐姐,姐姐现在应该玩够了要回家。
她穿上了鞋子,耳垂现在仍旧有些酥痛,耳廓湿热的触感犹在,明臻不敢和祁崇讲,也不敢再夸其他哥哥声音好听。
她道:“殿下,我也该走啦,等下一起和姐姐回家。”
她很自然的便把回安国公府说成回家,从前明明秦王府才是她的家。
祁崇眸色暗了几分,将明臻的发簪给她簪上:“这两天又长高了一些?”
倒也没有,只是祁崇总觉得明臻一下子长大了。
实际上,今天的阿臻和昨天的阿臻并没有什么区别,所以明臻摇摇头。
明臻出门和祁崇摆摆手:“我走啦,我会天天想殿下。”
口中说的天天想他,实际上跑得比谁都快。
明臻也不愿离开祁崇,只是这次殿下咬她耳朵,这让明臻本能觉得殿下很陌生,与往昔对她的态度截然不同。
似乎就像……就像真的很想要把她的耳朵咬掉一般。
明臻出去之后,天琴松了口气:“刚刚远远就见到六小姐找您,我让新夜把她支开,她应该在凝香阁里买东西,我带您去找她。”
现在这个时候,正是玉湖畔最热闹的时候。小姐们喜欢这个点出来走走,京城中自然比别的地方繁华许多,等下更晚了一些,不远的地方还会有一些很好吃的食物在卖。
明荟神采飞扬,拿了胭脂轻轻闻,脸上也泛着明亮的光彩。
明臻走了过去:“姐姐。”
明荟招招手:“你看哪个盒子的图案好看?是这个嫦娥奔月的,还是这个蝴蝶戏舞的?”
明臻挑了一个:“就这个吧。”
明荟高高兴兴的买了,她方才在路上碰见嘉寒,嘉寒不知道遇到了什么倒霉事,一副失魂落魄的样子,过了一会儿又捂着嘴巴偷偷笑。不管怎样,嘉寒也算明荟的死对头,看着死对头在街上犯傻,明荟心里高兴。
她一高兴便买了两盒:“这个给你。哎——你耳朵怎么这么红,都肿了起来。”
明臻:“……”
一旁天琴道:“这里蚊子多,姑娘刚刚被蚊子咬了。”
明臻点了点头:“对啊,好可怕的蚊子。”
明荟也没有多想:“我们再去成衣铺看一看,最近是不是又有什么漂亮衣服。”
明臻也觉得跟着四处看看十分有趣,所以便跟着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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