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海流沙 第124章 破阵(4)
作者:染东升 更新:2022-09-10 04:23
骨头碎裂的声音足以让人一动不敢动。
太阳穴这个位置十分的敏感,是致人死亡三大死穴之一。
龙五两根手指挤压的力量有千钧之重,换成核桃都能被轻易的夹烂。
就是这般力量却在我太阳穴下面钳制了三四秒之久。颧骨的位置感觉最明显,麻酥酥的,意料之外的是,疼痛感倒是没有多少。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身体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只感觉眼前蒙上白雾,灰蒙蒙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朦胧间看到手电光一闪,似乎是龙五把手电交给了旁人,他将我身子侧倾,顿时感觉耳朵里有东西滚出来。
紧接着就是忽然间的放松,晕乎乎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不少,像是蓄满水的泳池,突遭暴雨,主人及时把水塞拔出来。那种无形的压迫终于得到了解脱。
掉在地上的是两颗圆滚滚的东西,它们被黄色沙粒包裹,金色圆球伸出七八条小腿儿,忽然翻个身就要向黑水潭方向逃离。
艾薇尔反应更快用空罐头盒儿一下罩住了它,她仔细端详之后,说这是金甲尸虫,别看圆滚滚的身体,却是节肢生物,从某种意义上说阎王的生死簿上面没有它们的名字,这种生物很特殊可无限蜕壳,永生不死。
金甲尸虫的体型大小近似瓢虫,只不过更加圆滚一些,甲壳类昆虫六足偏多,但金甲尸虫生有八足,每根足上生有倒刺,被它们勾住皮肉比狗皮膏药还要厉害。
可是这些虫子是哪里来的?又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钻进人的耳朵里面呢?
艾薇儿分析说,如果非要找出什么差别的话,只能是你跟胖子直接触碰过沙兵俑,或许金甲尸虫早已经黏在了你们身上。
她突然一顿,深吸口气才说:“而且,你不觉得那个爬铜像的长发女人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吗?”
之前我确实与沙兵俑贴过身,就是用天罡镇煞符镇压尸变的时候。胖子一路上摸摸搞搞,来回敲打沿途的沙兵俑,他也一定触碰过。这样说来确实只有我俩直接接触过沙兵俑。
不过艾薇儿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胖子也终于得到了解脱,他来不及感谢龙五,匆忙爬过来说,他知道艾薇儿想表达什么意思,刚才开那几枪的时候,那女人回过一次头,那会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现在想想那女人确实没有鼻子!
没有鼻子?
我忽然明白了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但当我明白之后,瞬间感觉后脖子凉嗖嗖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那个女人跟过来了!
就是那个站在暗槽里,能引来沙犷的那个女尸!
她怎么又“活”过来了?
这里的环境潮湿,几千年的衣服在经历过极速的氧化之后,已经脆弱成薄薄的陈皮,风吹即散,难怪她爬铜像的时候衣服一直在脱落。
艾薇儿表示,在中国勘采这么多年,却也是第一次连续见到鬼魅之类的超自然现象。
胖子嘿呦一声说见怪不怪,一个人在家睡觉,半夜里感觉有东西坐在床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还真是有个黑影。索性不去管它,第二天都会自动不见的。
艾薇儿的一句话触动到了我,她说在我们的宝贵大地上已经偷偷勘采很多年,那得多少宝贝落入海外?
胖子悄悄跟我说过,别看小薇现在是自己人,可是她之前的单位可不是一群好鸟,干的是偷摸勘察,窃取他国国宝的险恶勾当。咱可不能把老祖宗千辛万苦留下的瑰宝拱手让人呐。
不用胖子多说,虽然咱曹某人不敢自称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一颗炎黄子孙之心绝对不允许遭受任何质疑。
胖子说的有道理,这么多的无价之宝,被蓝眼睛黄头发的外人拿去,绝对是切心之痛。
唐杰德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万不可再耽搁下去,那女尸沉在水底也好,偷偷溜走也罢,这龙纹碧玉剑不是那样好拿的,镇压这些沙兵俑它可能就是主角儿!我们不能再打这宝剑的主意!
艾薇儿看到金甲尸虫想起一些事情,资料上说金甲尸虫存在于鬼叫谷之中,这鬼叫谷可不是好闯的。
再次出发,我发现我的小腿上的伤有些严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刮去一层皮肉,手指长拇指宽的一截皮肤不见了,露出来的肉是白色的,用消毒水消毒的时候蛰我的直翻白眼,非常之疼。
我们远远离开这黑水潭,离开之前发现水面有几道波纹划过,像是几只巨大的生物在里面游动。
再次回到沙兵尸阵里,几乎每个沙兵俑都变换了姿态,跟我们之前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这也致使我们在里面迷了路,必须找够几个脑袋会反转的沙兵俑连成线才行。
当年诸葛先生几堆石头把司马懿军队给迷糊了。这里这么多的沙兵俑,我发现无论怎么走四周都有一样的三匹马。
这三匹沙子堆成的战马被我们做了标记,在做标记之前特意小心的查看过,确定了没有金甲尸虫。
继续尝试走出沙兵尸体阵,反复尝试了十几次,三匹带有标记的战马还是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不得不承认我们确实被困住了!
我分析着,刚才龙纹碧玉剑的拔出意味着这里的沙兵俑已经被惊扰,虽然没有完全尸变,但是几千年前的阵法秘术已经被激活,墓主人这是要把入侵者永远困死在这里,并且整个过程要在沙子做的士兵注视下完成。
原本地上没有这样多的散沙碎块,现在脚踩在地面上咯咯渣渣的,全是刚才沙兵异动散落而成。
我们还是发现了其它的金甲尸虫,它们就藏匿在较大的沙石碎块之中,手电的光圈一旦在上面停留,它们便会伸出小腿飞速的逃离。
并且我能感觉到周围的金甲尸虫正在越聚越多,等它们积攒到一定的数量,恐怕局势就会发生两极反转,我们全部加起来才十个耳朵眼儿,根本不够它们钻的。
我拿出绳子五个人五个方向,以此为中心。我们要各自找出五个脑袋翻转的沙兵俑,这样才可能有一线生机冲出这尸阵。
孙老板第一个炸毛,单独行动,不太好吧?
我拍拍孙老板的肩膀,告诉他真正的队伍是强者的工具,弱者的救星。你是老江湖了,应该把它当作工具!
确实,这种危急存亡的时刻,队伍之中不需要存在任何一个弱者。哪怕是我自己!
五个人第一次做出分离的抉择,在这种险恶随时可能要命的诡异环境中,单独行动确实需要莫大的勇气。
五人同时出发,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帮你,能感受到的只能是腰间绳索的剧烈晃动,很可能晃动过后某根绳索会突然变轻,再拉回来只是一个空空的绳头,而队友则再无踪迹。
把绳索分配好,中心位置是其中一匹带有标记的战马,我们每个人腰间的绳索都跟这匹战马相连,五个人五个方向,这次总归不会再走回头路了吧?
出发前孙老板支支吾吾的想从我手里要出那把手枪防身,在我眼里这尸阵中最可靠的防身器材就是那把雷击木剑了,其次便是我的天罡镇煞符。手枪防人还可以,防不是人的东西,恐怕就要差点意思。
孙老板接过手枪确认弹夹里还有子弹,又堆笑说道:“曹老弟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呀,所以能不能再给我几张那样黄色的符咒啦?我灰常谢谢你的啦。”
胖子想打头阵他已经走出一截,但又折回来说:“你这老港贼,干脆把我的m4a1也给你得了,顺便龙五的乌金开山刃你也拿走,不是,我说你咋净想美事儿呢?要不怎么都说你们南方人精呢,猴精猴精的,插根尾巴就能上树!”
“什么南方人,北方人!死肥仔你少给我们南边扣帽ji!气系我啦!我跟你拼啦!”
我拿出符诀每人分发了三张,孙老板被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紫,我拦下他,就他这身子骨还是别受胖子那罪。
拿到符诀,孙老板只好借坡下驴,不再继续折腾。
胖子一直絮叨非带上这么个累赘,当初就该听他的把孙老板甩下。
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哪怕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孙老板高举烧火棍解救过大家,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我让胖子不要总是太急躁,每个人都有缺点,不要总把那些缺点放大。
孙老板毛贼出身,盗匪毛贼,两者最大的区别便是毛贼胆子小滚刀肉,人呐,往往是越缺什么越要表现什么,胖子总是强调他胆子小,无疑是揭孙老板的短儿。
不过话说回来,像孙老板这种角色,别看在我们面前显得规规矩矩的,但是给他换个环境换个场地,那绝对是位难缠的主儿。
现在他表现的规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胖子比他还要难缠!
太阳穴这个位置十分的敏感,是致人死亡三大死穴之一。
龙五两根手指挤压的力量有千钧之重,换成核桃都能被轻易的夹烂。
就是这般力量却在我太阳穴下面钳制了三四秒之久。颧骨的位置感觉最明显,麻酥酥的,意料之外的是,疼痛感倒是没有多少。
我不知道是不是我的身体还没有反应过来,我只感觉眼前蒙上白雾,灰蒙蒙一片,什么都看不清。朦胧间看到手电光一闪,似乎是龙五把手电交给了旁人,他将我身子侧倾,顿时感觉耳朵里有东西滚出来。
紧接着就是忽然间的放松,晕乎乎的脑袋一下子清醒不少,像是蓄满水的泳池,突遭暴雨,主人及时把水塞拔出来。那种无形的压迫终于得到了解脱。
掉在地上的是两颗圆滚滚的东西,它们被黄色沙粒包裹,金色圆球伸出七八条小腿儿,忽然翻个身就要向黑水潭方向逃离。
艾薇尔反应更快用空罐头盒儿一下罩住了它,她仔细端详之后,说这是金甲尸虫,别看圆滚滚的身体,却是节肢生物,从某种意义上说阎王的生死簿上面没有它们的名字,这种生物很特殊可无限蜕壳,永生不死。
金甲尸虫的体型大小近似瓢虫,只不过更加圆滚一些,甲壳类昆虫六足偏多,但金甲尸虫生有八足,每根足上生有倒刺,被它们勾住皮肉比狗皮膏药还要厉害。
可是这些虫子是哪里来的?又如何做到神不知鬼不觉钻进人的耳朵里面呢?
艾薇儿分析说,如果非要找出什么差别的话,只能是你跟胖子直接触碰过沙兵俑,或许金甲尸虫早已经黏在了你们身上。
她突然一顿,深吸口气才说:“而且,你不觉得那个爬铜像的长发女人我们好像在哪里见过吗?”
之前我确实与沙兵俑贴过身,就是用天罡镇煞符镇压尸变的时候。胖子一路上摸摸搞搞,来回敲打沿途的沙兵俑,他也一定触碰过。这样说来确实只有我俩直接接触过沙兵俑。
不过艾薇儿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这时候胖子也终于得到了解脱,他来不及感谢龙五,匆忙爬过来说,他知道艾薇儿想表达什么意思,刚才开那几枪的时候,那女人回过一次头,那会还以为是自己眼花了,现在想想那女人确实没有鼻子!
没有鼻子?
我忽然明白了他们想要表达的意思了!
但当我明白之后,瞬间感觉后脖子凉嗖嗖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就是那个女人跟过来了!
就是那个站在暗槽里,能引来沙犷的那个女尸!
她怎么又“活”过来了?
这里的环境潮湿,几千年的衣服在经历过极速的氧化之后,已经脆弱成薄薄的陈皮,风吹即散,难怪她爬铜像的时候衣服一直在脱落。
艾薇儿表示,在中国勘采这么多年,却也是第一次连续见到鬼魅之类的超自然现象。
胖子嘿呦一声说见怪不怪,一个人在家睡觉,半夜里感觉有东西坐在床边,迷迷糊糊的睁开眼还真是有个黑影。索性不去管它,第二天都会自动不见的。
艾薇儿的一句话触动到了我,她说在我们的宝贵大地上已经偷偷勘采很多年,那得多少宝贝落入海外?
胖子悄悄跟我说过,别看小薇现在是自己人,可是她之前的单位可不是一群好鸟,干的是偷摸勘察,窃取他国国宝的险恶勾当。咱可不能把老祖宗千辛万苦留下的瑰宝拱手让人呐。
不用胖子多说,虽然咱曹某人不敢自称什么正人君子,但是一颗炎黄子孙之心绝对不允许遭受任何质疑。
胖子说的有道理,这么多的无价之宝,被蓝眼睛黄头发的外人拿去,绝对是切心之痛。
唐杰德已经走在了我们前面,万不可再耽搁下去,那女尸沉在水底也好,偷偷溜走也罢,这龙纹碧玉剑不是那样好拿的,镇压这些沙兵俑它可能就是主角儿!我们不能再打这宝剑的主意!
艾薇儿看到金甲尸虫想起一些事情,资料上说金甲尸虫存在于鬼叫谷之中,这鬼叫谷可不是好闯的。
再次出发,我发现我的小腿上的伤有些严重,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刮去一层皮肉,手指长拇指宽的一截皮肤不见了,露出来的肉是白色的,用消毒水消毒的时候蛰我的直翻白眼,非常之疼。
我们远远离开这黑水潭,离开之前发现水面有几道波纹划过,像是几只巨大的生物在里面游动。
再次回到沙兵尸阵里,几乎每个沙兵俑都变换了姿态,跟我们之前看到的完全不一样,这也致使我们在里面迷了路,必须找够几个脑袋会反转的沙兵俑连成线才行。
当年诸葛先生几堆石头把司马懿军队给迷糊了。这里这么多的沙兵俑,我发现无论怎么走四周都有一样的三匹马。
这三匹沙子堆成的战马被我们做了标记,在做标记之前特意小心的查看过,确定了没有金甲尸虫。
继续尝试走出沙兵尸体阵,反复尝试了十几次,三匹带有标记的战马还是出现在了我们面前,不得不承认我们确实被困住了!
我分析着,刚才龙纹碧玉剑的拔出意味着这里的沙兵俑已经被惊扰,虽然没有完全尸变,但是几千年前的阵法秘术已经被激活,墓主人这是要把入侵者永远困死在这里,并且整个过程要在沙子做的士兵注视下完成。
原本地上没有这样多的散沙碎块,现在脚踩在地面上咯咯渣渣的,全是刚才沙兵异动散落而成。
我们还是发现了其它的金甲尸虫,它们就藏匿在较大的沙石碎块之中,手电的光圈一旦在上面停留,它们便会伸出小腿飞速的逃离。
并且我能感觉到周围的金甲尸虫正在越聚越多,等它们积攒到一定的数量,恐怕局势就会发生两极反转,我们全部加起来才十个耳朵眼儿,根本不够它们钻的。
我拿出绳子五个人五个方向,以此为中心。我们要各自找出五个脑袋翻转的沙兵俑,这样才可能有一线生机冲出这尸阵。
孙老板第一个炸毛,单独行动,不太好吧?
我拍拍孙老板的肩膀,告诉他真正的队伍是强者的工具,弱者的救星。你是老江湖了,应该把它当作工具!
确实,这种危急存亡的时刻,队伍之中不需要存在任何一个弱者。哪怕是我自己!
五个人第一次做出分离的抉择,在这种险恶随时可能要命的诡异环境中,单独行动确实需要莫大的勇气。
五人同时出发,过程中没有任何人帮你,能感受到的只能是腰间绳索的剧烈晃动,很可能晃动过后某根绳索会突然变轻,再拉回来只是一个空空的绳头,而队友则再无踪迹。
把绳索分配好,中心位置是其中一匹带有标记的战马,我们每个人腰间的绳索都跟这匹战马相连,五个人五个方向,这次总归不会再走回头路了吧?
出发前孙老板支支吾吾的想从我手里要出那把手枪防身,在我眼里这尸阵中最可靠的防身器材就是那把雷击木剑了,其次便是我的天罡镇煞符。手枪防人还可以,防不是人的东西,恐怕就要差点意思。
孙老板接过手枪确认弹夹里还有子弹,又堆笑说道:“曹老弟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呀,所以能不能再给我几张那样黄色的符咒啦?我灰常谢谢你的啦。”
胖子想打头阵他已经走出一截,但又折回来说:“你这老港贼,干脆把我的m4a1也给你得了,顺便龙五的乌金开山刃你也拿走,不是,我说你咋净想美事儿呢?要不怎么都说你们南方人精呢,猴精猴精的,插根尾巴就能上树!”
“什么南方人,北方人!死肥仔你少给我们南边扣帽ji!气系我啦!我跟你拼啦!”
我拿出符诀每人分发了三张,孙老板被气的脸色一阵青一阵紫,我拦下他,就他这身子骨还是别受胖子那罪。
拿到符诀,孙老板只好借坡下驴,不再继续折腾。
胖子一直絮叨非带上这么个累赘,当初就该听他的把孙老板甩下。
我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哪怕一点点小小的恩惠,孙老板高举烧火棍解救过大家,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我让胖子不要总是太急躁,每个人都有缺点,不要总把那些缺点放大。
孙老板毛贼出身,盗匪毛贼,两者最大的区别便是毛贼胆子小滚刀肉,人呐,往往是越缺什么越要表现什么,胖子总是强调他胆子小,无疑是揭孙老板的短儿。
不过话说回来,像孙老板这种角色,别看在我们面前显得规规矩矩的,但是给他换个环境换个场地,那绝对是位难缠的主儿。
现在他表现的规矩,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胖子比他还要难缠!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