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俗由之
作者:周远廉 更新:2022-02-07 12:08
我很少读文学界的争论文章,对许多事情很胡涂。比如文学的雅俗之分,界线在哪里?就极不明细。年轻时学《诗经》,老师说:“国风”原是古人的顺口溜,即今天的快板,我想这是俗文学无疑了。近年碰到位青年新潮诗人,雅得够份儿,他说凡是读得懂的诗必定俗,他决不读,我问“诗经的国风算什么?”他说,“当然是雅文学,读不懂么。”“国风”和这位诗人到底谁俗谁雅,闹得清么?再如,法国作家巴尔扎克,我一直把他当作雅之又雅的大作家,我读过他的全部中译本。常常故意在以洋为雅的朋友中卖弄一下,以示自己也不俗,连革命导师恩格斯都肯定过,这还不保险?谁知有次我在一个法国作家面前谈巴尔扎克,他却客气地说:“唔,巴尔扎克是我们最出色的通俗文学作家之一,你喜欢他我很高兴……”
至于中国古典小说,那就更难说了。皇帝们开科取士,只考论文和诗,从来不考小说。可见中国古人把一切小说全视为俗文学的,连我们今天奉为经典之作的《红楼梦》、《水浒》也不例外。但今天是一定要把当代小说和它的作家分清两类了。这说明我们的文学研究有了进步,更加高深和精密了。是好事,但也带来麻烦。一不小心划错了会得罪人。我曾热情地赞扬一本小说是当代通俗文学佳作,作者听说后极为不满,以为我有意侮辱他。从此我不敢再乱捧扬,好在这是评论家的事,不介入影响不了饭碗的。我自己写小说,是瞎猫碰死耗子,怎么顺手就怎么写。从来没发誓要当“俗文学家”或雅文学家。不过一入这行,碰巧就在老舍、赵树理手下当差,耳薰目染,受点影响在所难免。我二十岁那年,头一次去树理同志处汇报工作。临走时请他介绍几本书供我学习。那屋里有书架。不过他的书大部分不放在书架上,而是在沙发上乱堆成一个小山。找书时他就一本本从这个沙发扔向另一个沙发。扔了十几本,抓住一册《七杀碑》。他说:“你看看这个,这书思想观点可能不对,可是写得引人入胜,读者爱看,学学他的写法大有好处!”
也是这一年。我写了篇稿子交编辑部,编辑部认为可发,就送给老舍先生过目,老舍看了把我叫去说:“不行。这样就发出去多寒碜!拿回去出声念两遍,看上口不上口。那儿不上口,把它捋顺了!我告诉你,文章啊,念着不脆磞看着就泄气!”
写小说要“引人入胜”,文章得能“上口”,这种理论我是头一回听说,但从此也就养成了个习惯。写小说从结构时就从读者角度想一想,怎么个章法读起来有趣;写完了念两遍,看看把话说利索没有。把老舍和赵树理列为“通俗文学家”是近年来文学新潮中的论调,那年头还没这个说法,我想即使有,我大概也会向他学习,别管什么家,文章写到老舍、树理的份上极不易,不信试试。
其实我年轻时倒是极想混入雅群的。那时我读西洋文学,特别是苏联很入迷,认为树理同志式的小说手法有点不时髦。所以在写作时我极力想把自己打扮得新潮一点,明明是“一条白狗”,我得写成“狗,白色的!”“他正在吃饭”得写成“正在吃饭的他。”觉得这样才时髦,才够派,也就是才“雅”。大家看看我的《在悬崖上》,就知道我以上交代属实,后来,具体说是二十多年后,年岁大了,书也读懂一点了,再看自己这些装腔作势的文章才感到害臊。从此就立下两个宗旨,中国人写小说,头一条要把中国话说得像中国话。这么条简单道理弄了半辈子才明白。办起来更不易,得下点功夫。二,小说是叙事文学,中国人叙事有中国人的习惯,怎么叙得叫人爱听,想听是个学问。当然要学习外国同行的长处,但以学得看不出出处为上,这样弄了几年,有人认为我的小说有点看头,有点特色了,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三高”的翻译文字了(三高者高植、高名凯、高莽也。他们三人的译作我读得最多),暗自感到点安慰。大概也就因为如此,才有了点民族化、大众化的意趣。我读过一些被认定为“通俗作家”的作品。老的如张恨水、刘云若、宫白羽,新的如金庸、梁羽生,有几位还有幸相识,我很钦佩他们的作品,论功力、才情、学问,都不可多得,不是轻薄几句就能抹杀、自命不凡就可超过的。
我向来怕介入争端。说以上这些,也只是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不赞成别人有另一番解另一套作法。中国如此之大,刊物甚多。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必有你无我,党同伐异。有这工夫花在写作品上比花在宣传主张建立门户上强,这是我个人的主张。
1989.7.16
至于中国古典小说,那就更难说了。皇帝们开科取士,只考论文和诗,从来不考小说。可见中国古人把一切小说全视为俗文学的,连我们今天奉为经典之作的《红楼梦》、《水浒》也不例外。但今天是一定要把当代小说和它的作家分清两类了。这说明我们的文学研究有了进步,更加高深和精密了。是好事,但也带来麻烦。一不小心划错了会得罪人。我曾热情地赞扬一本小说是当代通俗文学佳作,作者听说后极为不满,以为我有意侮辱他。从此我不敢再乱捧扬,好在这是评论家的事,不介入影响不了饭碗的。我自己写小说,是瞎猫碰死耗子,怎么顺手就怎么写。从来没发誓要当“俗文学家”或雅文学家。不过一入这行,碰巧就在老舍、赵树理手下当差,耳薰目染,受点影响在所难免。我二十岁那年,头一次去树理同志处汇报工作。临走时请他介绍几本书供我学习。那屋里有书架。不过他的书大部分不放在书架上,而是在沙发上乱堆成一个小山。找书时他就一本本从这个沙发扔向另一个沙发。扔了十几本,抓住一册《七杀碑》。他说:“你看看这个,这书思想观点可能不对,可是写得引人入胜,读者爱看,学学他的写法大有好处!”
也是这一年。我写了篇稿子交编辑部,编辑部认为可发,就送给老舍先生过目,老舍看了把我叫去说:“不行。这样就发出去多寒碜!拿回去出声念两遍,看上口不上口。那儿不上口,把它捋顺了!我告诉你,文章啊,念着不脆磞看着就泄气!”
写小说要“引人入胜”,文章得能“上口”,这种理论我是头一回听说,但从此也就养成了个习惯。写小说从结构时就从读者角度想一想,怎么个章法读起来有趣;写完了念两遍,看看把话说利索没有。把老舍和赵树理列为“通俗文学家”是近年来文学新潮中的论调,那年头还没这个说法,我想即使有,我大概也会向他学习,别管什么家,文章写到老舍、树理的份上极不易,不信试试。
其实我年轻时倒是极想混入雅群的。那时我读西洋文学,特别是苏联很入迷,认为树理同志式的小说手法有点不时髦。所以在写作时我极力想把自己打扮得新潮一点,明明是“一条白狗”,我得写成“狗,白色的!”“他正在吃饭”得写成“正在吃饭的他。”觉得这样才时髦,才够派,也就是才“雅”。大家看看我的《在悬崖上》,就知道我以上交代属实,后来,具体说是二十多年后,年岁大了,书也读懂一点了,再看自己这些装腔作势的文章才感到害臊。从此就立下两个宗旨,中国人写小说,头一条要把中国话说得像中国话。这么条简单道理弄了半辈子才明白。办起来更不易,得下点功夫。二,小说是叙事文学,中国人叙事有中国人的习惯,怎么叙得叫人爱听,想听是个学问。当然要学习外国同行的长处,但以学得看不出出处为上,这样弄了几年,有人认为我的小说有点看头,有点特色了,我自己也觉得不像“三高”的翻译文字了(三高者高植、高名凯、高莽也。他们三人的译作我读得最多),暗自感到点安慰。大概也就因为如此,才有了点民族化、大众化的意趣。我读过一些被认定为“通俗作家”的作品。老的如张恨水、刘云若、宫白羽,新的如金庸、梁羽生,有几位还有幸相识,我很钦佩他们的作品,论功力、才情、学问,都不可多得,不是轻薄几句就能抹杀、自命不凡就可超过的。
我向来怕介入争端。说以上这些,也只是表明自己的观点。并不意味着我不赞成别人有另一番解另一套作法。中国如此之大,刊物甚多。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不必有你无我,党同伐异。有这工夫花在写作品上比花在宣传主张建立门户上强,这是我个人的主张。
1989.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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