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家书值万金
作者:我欲乘风归 更新:2024-06-04 02:08
不是所有的人都嗜酒如命,但没人能对美食置之不理。
酒瘾大吗?但实际上人对美食的瘾更大一些,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人能靠几粒花生米凑活一晚上的。
堂堂通州知州,吴遵路的州衙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倒不是衙门有多破,官不修衙的道理虽然也有,但对于享受生活的大宋官员来说,但凡是县官以上的官职,多多少少也会修缮一下衙门,毕竟自己家就住在后衙之中。
当初叶安这个不差钱的在凉州城可是修了好大一座园林式后衙,不光给南方的山水花鸟搬到了西北,更是融入了北方的豪放和写意。
一座府衙堪比东京城中的大宅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叶安的提举衙门乃是集军政于一体的,官衙的防卫便配备了一个指挥足足五百人,一旦有警,焰火之号发出便能立刻从军营中调遣俩个指挥增援。
相比之下吴遵路的后衙收拾的还不错,但远比不上一般州府衙门来的精致,坐在算是花厅的小亭子里,酒菜上桌便是大快朵颐。
爆炒文蛤显然要比清酒煮文蛤来的畅销,辣椒浓烈且充满刺激的味道让范仲淹与吴遵路两人欲罢不能,一边吸着冷气,一边将文蛤沾了汤汁往嘴里送。
两人吃的不管不顾,怕是天塌下来了也不会多看一眼,倒是范仲淹的老仆缓缓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包裹。
“爽快!这文蛤做的实是让人欲罢不能啊!福生前来何事?哦?这是东京城的家书到了?”
老仆福生笑着道:“老爷说的是嘞!这是东京城的书信,有咱们家的,也有叶侯府上的,都是通过邮驿,老奴便一并收拾了过来。”
不得不说大宋的官方邮递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只用了十天多的功夫,叶安便已经接到了来自东京城的家书,这已经算是快的了,毕竟不是急脚递而是普通递役,步递,马递参杂在一起使用,要不是因为两人在朝中的名声,还需最少五日才能送达。
人在江淮,家书万金,老范家的夫人给他寄来了家书同时,还寄来了孩子的作业,就在叶安微微嫉妒时,看到了慕慕给自己的书信便也没有一点感觉了。
一块通体透明晶莹剔透的水晶从带着火漆的盒子中拿出,范仲淹和吴遵路皆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而福生更是目光呆滞。
水晶是一副骏马奔腾模样,身体壮硕,四肢遒劲,更加让人惊讶的是马脖子上的鬃毛都雕刻的栩栩如生,仿佛被风吹起,潇洒俊美。
叶安随手将水晶雕塑放在了桌子上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翻看书信,果然秦慕慕在书信中说,普惠商号的琉璃工坊已经能烧制出透明度极好的玻璃了。
这是叶安一直想要却难以制作的高度,没想到却被古代匠人们给攻克。
玻璃的作用有很多,无论是玻璃器皿还是玻璃摆件,亦或是玻璃镜片都能给这个时代的科学技术,艺术文化带来完全不同的冲击。
别的不说,单单是卖出带有度数的镜片都能给商号带来极大的收入,东京城中最不缺的便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中绝大多数都是读书人,读书人中又有多少眼睛近视?
这些玻璃的纯净度可比水晶或是云母石要高出不少,古人也有类似于眼镜的叆叇帮助人们看清东西,但到多数都是老花镜,距离有度数的近视眼镜还差了很多。
不过有了玻璃这种纯净度高又方便打磨的东西后,普惠商号便能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近视眼镜了。
对于一个近视的人来说,能看清远处的东西对于他们有着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后世若有一个高度近视的人丢了眼镜生活一天,那种难受的感觉足以让他抓狂。
当然,眼镜这东西也要走高端路线,毕竟玻璃在大宋乃是绝对稀罕的东西,尤其是普惠商号掌握了烧制纯色玻璃的技术后,这种遇热便能随意变换形状的玻璃简直就是轻松赚钱的利器。
不过也不能一味的赚取大宋富豪的钱财,玻璃的主要销路依旧是北方的辽朝和西方世界国家,赚这些人的钱叶安一点心理负担也不会有。
书信中还有秦慕慕画的一幅画,几乎是卡通风格的将自己女儿“小糯米”给画了出来,这丫头愈发胖了些,真像个小糯米团子。
当然,画中也少不了秦慕慕自己和边上的萱儿以及小糯米的弟弟和妹妹。
弟弟是秦慕慕生的,官家亲自给赐的名“叶麟”,意思也很简单,叶家的麒麟儿嘛!至于妹妹则是李遵勖给起的,名曰“叶眉”眉眼如画的眉……
作为姐姐的小糯米自然也得到了赵祯的赐名“叶灵”,取得是少女灵动之意,并且赋予了她这个叶家长女极为特殊的荣耀,可穿行禁中。
这权利便是叶安身上的墨敕鱼符都难以达到,毕竟禁中有些地方他能去,有些地方对他来说也是禁忌。
这么多年萱儿也有了一个女儿,对于她来说能与叶安诞下一女便已经足够了,如果是个儿子还要担心他的未来,毕竟秦慕慕也生了个儿子……
现在她有了女儿便不用担心,萱儿相信大娘子一定会体面的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
看着漫画一般的笔法将自己一家画出来,叶安心中便有了一种幸福感,再想想之前与方林月在洞中的荒唐事,顿时觉得心中愧疚。
虽说不是自己有意为之,可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了?!到底也是当初自己谋划的不够周全,也是当初改革茶榷新法时考虑的不够周到,若是买有贸然行事,若是注意对那些茶户代表的保护,也许就不会伤害到方林月……
直到现在,叶安每日每夜只要一闭眼就能回想起方孝先在自己面前说的下些话,就能回想起他看向自己那无比信任的眼神。
于是乎在短暂的惊喜后,眼前这华丽的骏马已经让他提不起任何兴趣,尤其是在看到信的结尾,秦慕慕在这里加了一段字母拼写出来的东西后,叶安更是随手将这骏马扔在了地上。
一时间通体透明的骏马在于地面接触的时候摔得粉碎,晶莹剔透的玻璃碴子如同天上的繁星在地上散落成大大小小的碎片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范仲淹大惊道:“长生这是何故啊!”
边上的吴遵路则是一个劲的叹息道:“如此珍宝便摔落在地,你这小子当真是败家的紧!”
叶安只是笑了笑道:“无非是个摆件罢了,在我这里的意义也不过是内人捎来的一个口信而已。”
他不会告诉老范和老吴,秦慕慕最后结尾的那段拼音就是一句话:“看完即碎,价不在它!”
真正的意思是只是告诉叶安这东西他们已经能批量生产,玻璃马不过是个见证,这封信的价值远超这匹精美的玻璃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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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瘾大吗?但实际上人对美食的瘾更大一些,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如此,凡事都有例外,也有人能靠几粒花生米凑活一晚上的。
堂堂通州知州,吴遵路的州衙却显得有些格格不入,倒不是衙门有多破,官不修衙的道理虽然也有,但对于享受生活的大宋官员来说,但凡是县官以上的官职,多多少少也会修缮一下衙门,毕竟自己家就住在后衙之中。
当初叶安这个不差钱的在凉州城可是修了好大一座园林式后衙,不光给南方的山水花鸟搬到了西北,更是融入了北方的豪放和写意。
一座府衙堪比东京城中的大宅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叶安的提举衙门乃是集军政于一体的,官衙的防卫便配备了一个指挥足足五百人,一旦有警,焰火之号发出便能立刻从军营中调遣俩个指挥增援。
相比之下吴遵路的后衙收拾的还不错,但远比不上一般州府衙门来的精致,坐在算是花厅的小亭子里,酒菜上桌便是大快朵颐。
爆炒文蛤显然要比清酒煮文蛤来的畅销,辣椒浓烈且充满刺激的味道让范仲淹与吴遵路两人欲罢不能,一边吸着冷气,一边将文蛤沾了汤汁往嘴里送。
两人吃的不管不顾,怕是天塌下来了也不会多看一眼,倒是范仲淹的老仆缓缓走来,手里还拿着一个包裹。
“爽快!这文蛤做的实是让人欲罢不能啊!福生前来何事?哦?这是东京城的家书到了?”
老仆福生笑着道:“老爷说的是嘞!这是东京城的书信,有咱们家的,也有叶侯府上的,都是通过邮驿,老奴便一并收拾了过来。”
不得不说大宋的官方邮递制度还是相当完善的,只用了十天多的功夫,叶安便已经接到了来自东京城的家书,这已经算是快的了,毕竟不是急脚递而是普通递役,步递,马递参杂在一起使用,要不是因为两人在朝中的名声,还需最少五日才能送达。
人在江淮,家书万金,老范家的夫人给他寄来了家书同时,还寄来了孩子的作业,就在叶安微微嫉妒时,看到了慕慕给自己的书信便也没有一点感觉了。
一块通体透明晶莹剔透的水晶从带着火漆的盒子中拿出,范仲淹和吴遵路皆是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而福生更是目光呆滞。
水晶是一副骏马奔腾模样,身体壮硕,四肢遒劲,更加让人惊讶的是马脖子上的鬃毛都雕刻的栩栩如生,仿佛被风吹起,潇洒俊美。
叶安随手将水晶雕塑放在了桌子上便迫不及待的开始翻看书信,果然秦慕慕在书信中说,普惠商号的琉璃工坊已经能烧制出透明度极好的玻璃了。
这是叶安一直想要却难以制作的高度,没想到却被古代匠人们给攻克。
玻璃的作用有很多,无论是玻璃器皿还是玻璃摆件,亦或是玻璃镜片都能给这个时代的科学技术,艺术文化带来完全不同的冲击。
别的不说,单单是卖出带有度数的镜片都能给商号带来极大的收入,东京城中最不缺的便是有钱人,而有钱人中绝大多数都是读书人,读书人中又有多少眼睛近视?
这些玻璃的纯净度可比水晶或是云母石要高出不少,古人也有类似于眼镜的叆叇帮助人们看清东西,但到多数都是老花镜,距离有度数的近视眼镜还差了很多。
不过有了玻璃这种纯净度高又方便打磨的东西后,普惠商号便能制造出真正意义上的近视眼镜了。
对于一个近视的人来说,能看清远处的东西对于他们有着一种难以抗拒的魔力,后世若有一个高度近视的人丢了眼镜生活一天,那种难受的感觉足以让他抓狂。
当然,眼镜这东西也要走高端路线,毕竟玻璃在大宋乃是绝对稀罕的东西,尤其是普惠商号掌握了烧制纯色玻璃的技术后,这种遇热便能随意变换形状的玻璃简直就是轻松赚钱的利器。
不过也不能一味的赚取大宋富豪的钱财,玻璃的主要销路依旧是北方的辽朝和西方世界国家,赚这些人的钱叶安一点心理负担也不会有。
书信中还有秦慕慕画的一幅画,几乎是卡通风格的将自己女儿“小糯米”给画了出来,这丫头愈发胖了些,真像个小糯米团子。
当然,画中也少不了秦慕慕自己和边上的萱儿以及小糯米的弟弟和妹妹。
弟弟是秦慕慕生的,官家亲自给赐的名“叶麟”,意思也很简单,叶家的麒麟儿嘛!至于妹妹则是李遵勖给起的,名曰“叶眉”眉眼如画的眉……
作为姐姐的小糯米自然也得到了赵祯的赐名“叶灵”,取得是少女灵动之意,并且赋予了她这个叶家长女极为特殊的荣耀,可穿行禁中。
这权利便是叶安身上的墨敕鱼符都难以达到,毕竟禁中有些地方他能去,有些地方对他来说也是禁忌。
这么多年萱儿也有了一个女儿,对于她来说能与叶安诞下一女便已经足够了,如果是个儿子还要担心他的未来,毕竟秦慕慕也生了个儿子……
现在她有了女儿便不用担心,萱儿相信大娘子一定会体面的将自己的女儿嫁出去。
看着漫画一般的笔法将自己一家画出来,叶安心中便有了一种幸福感,再想想之前与方林月在洞中的荒唐事,顿时觉得心中愧疚。
虽说不是自己有意为之,可怎么就控制不住自己下半身了?!到底也是当初自己谋划的不够周全,也是当初改革茶榷新法时考虑的不够周到,若是买有贸然行事,若是注意对那些茶户代表的保护,也许就不会伤害到方林月……
直到现在,叶安每日每夜只要一闭眼就能回想起方孝先在自己面前说的下些话,就能回想起他看向自己那无比信任的眼神。
于是乎在短暂的惊喜后,眼前这华丽的骏马已经让他提不起任何兴趣,尤其是在看到信的结尾,秦慕慕在这里加了一段字母拼写出来的东西后,叶安更是随手将这骏马扔在了地上。
一时间通体透明的骏马在于地面接触的时候摔得粉碎,晶莹剔透的玻璃碴子如同天上的繁星在地上散落成大大小小的碎片反射着耀眼的阳光。
范仲淹大惊道:“长生这是何故啊!”
边上的吴遵路则是一个劲的叹息道:“如此珍宝便摔落在地,你这小子当真是败家的紧!”
叶安只是笑了笑道:“无非是个摆件罢了,在我这里的意义也不过是内人捎来的一个口信而已。”
他不会告诉老范和老吴,秦慕慕最后结尾的那段拼音就是一句话:“看完即碎,价不在它!”
真正的意思是只是告诉叶安这东西他们已经能批量生产,玻璃马不过是个见证,这封信的价值远超这匹精美的玻璃艺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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