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4章:我要留下
作者:我本幸运    更新:2021-11-02 22:55
  “你是三十六天罡之首?”
  林萧低声问道,语气里不带任何情绪,仿佛在问一件不相干的事情。
  噗!英扬吐出一口鲜血,血液将整张面具都覆盖了。
  林萧伸手抓下他的面具,露出一张惨白的脸。
  那张脸已经扭曲了,被林萧那记膝撞之后,整个面部都血肉模糊。
  英扬已经说不出话来,他的眼神正在慢慢黯淡下去,他狞笑着含糊不清地吼着什么,林萧却一个字都听不懂。
  砰!林萧将英扬扔到一边,怜悯地看着道,一字一顿地说道,“三十六天罡我会一个个诛杀殆尽。”
  英扬张了张嘴,眼中突然露出一丝嘲讽之色,似乎在嘲笑林萧的无知。
  蹬蹬蹬……战士们这一刻才反应过来,迅速冲出将英扬包围。
  英扬完全失去了战斗力,而且胸骨尽碎,根本无力回天。
  向舞骑着摩托从湖泊中心的木桥上一路飞驰过来,看到英扬只有出的气没有进的气,不由埋怨道,“完了!我又要领一个死尸回去了。”
  林萧笑了笑,打趣道,“你不是抓了南宫大龙吗?
  他也是参与者吧,为什么不抓他回去复命?”
  向舞瞪他一眼,“你是明知故问,还是想让我网开一面啊?”
  “随你咯!”
  林萧灿烂地笑道。
  “哼!”
  向舞快步走向本杰明。
  向舞与下了直升机的本杰明简单谈了几句,双方便约定了关于抓捕的几项内容。
  向舞似乎心情不错,也就不跟林萧计较了。
  一脸感慨的本杰明快步走到林萧身边,上上下下打量着他,“没事吧?”
  “我能有什么事?”
  林萧笑道,“你来的正好,独孤仲山那小子跑了,我估计还在这大漠之中,你帮我个忙吧。”
  “你放心!我已经通知军部,独孤仲山背叛组织,一定不会有好下场,很快就会有大量人马来大漠追捕。”
  林萧想了想,“你的人帮我封锁沙漠周边就行,贸然进入大漠,无异于大海捞针。”
  “你要自己找他?”
  本杰明愣了下。
  林萧点头道,“我有线索,只需要确定他没有离开大漠就好。”
  本杰明犹豫了一下,立即点头道,“行!我听你的。”
  孤狼佣兵团队伍全都被抓上了直升机,战士们收敛了死去兄弟的尸体,也跟着相继离开。
  武装直升机群朝着太阳相反的方向飞去,那场面,再次震撼了整个聚集地的人心。
  林萧之所以自信能在大漠中找到独孤仲山,是因为高海剑带来一条消息。
  南宫大龙让高海剑给林萧传一个消息,关于独孤家,关于独孤仲山的秘密。
  独孤仲山有可能正在大漠中寻找独孤求败的遗迹,那是独孤家最伟大的传承,也是关乎于华夏武林和未来的重要关键。
  当年独孤门为何会被八大门派合力铲除?
  官面上是说独孤门狂妄自大与所有人为敌。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关乎于一个大魔头的故事。
  独孤求败杀戮江湖,搞起了无数腥风血雨,他的实力绝对是顶尖大宗师的水准,在江湖上罕有敌手。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独孤求败修练身体的方法与众不同,他不仅强大自身,还有八个极为强大的仆人。
  这八个仆人个个都是大宗师,而且对独孤求败唯命是从。
  这八人不是手下不是兄弟,就是单纯的仆人。
  他们就好像傀儡一样,只接受独孤求败的命令。
  有人说这八人就是傀儡,是独孤求败利用特殊方法炼制出来的‘傀尸’。
  这八具傀尸拥有着超级战士的实力,却比超级战士更加难以击溃,因为他们没有痛苦的感觉,就像一台台执行命令的机器。
  将一个大活人,利用药物和某种残忍手段炼成‘傀尸’,这无论从医学还是人道上都是颠覆。
  所以,当年独孤求败被所有正派人士追杀,最终逃入西方失去踪迹。
  南宫大龙不知从哪得到的消息,指出独孤仲山知道这个秘密,而秘密隐藏的地点就在这阿拉贡大漠。
  一旦让独孤仲山找到独孤求败的宝藏,未来的华夏恐怕将会是腥风血雨。
  现在的武林可不比过去了。
  过去的时候,超级战士真正的名号应该是大宗师。
  大宗师虽然不多,却也不少,几十位还是有的。
  不像如今,整个世界大宗师的数量就那么几位。
  如果让独孤仲山掌控了独孤求败的秘密,不仅他本身会成为超级战士。
  他还很可能炼制傀尸为祸社会,到时候没人能治得住他。
  而且独孤仲山与乾坤院之间的莫名联系,才是让人最担心的地方。
  最近几年,乾坤院的势力已经有了更长足的发展,几乎遍布世界各地。
  以乾坤院的野心,天知道他们会搞出什么事情来,万一要是有了独孤门的支持,后果更不敢想象。
  “想什么呢?”
  不知何时,向舞走到林萧身边。
  “你怎么没走?”
  林萧收起高海剑给他的密件,笑问道。
  “本姑娘完成了任务,本来应该回去复命的,可我看你忧心忡忡的样子太难看了,所以准备留下来帮你。”
  向舞斜了他一眼。
  林萧哑然失笑,打趣道,“你帮我?
  不拖我后腿就不错了。”
  “呸!我会拖你后腿?
  今天我救了你一命好吗?”
  向舞翻个白眼。
  林萧笑了笑,忽然好奇地打量着向舞,“没看出来,你的枪法挺准啊。
  当时足有四、五百米吧,你一枪就命中了对方眉心,这枪法可不比任何人差。”
  “废话!本姑娘是枪神好吗?”
  向舞拍了拍后背的狙击枪。
  林萧侧身看了眼她的枪,笑道,“雷明顿MOD700狙击步枪,62年中央式底火栓动步枪,有效射程一千米,枪口初速826/米,后座力不大,的确适合你这样的射手。”
  “哼!我知道你懂枪,别在我面前显摆好吗?”
  向舞瞪他一眼。
  “呵呵……”林萧笑道,“我的意思是说,你的枪法不错。
  但在大漠里生存,靠枪法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