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他国战争
作者:我爱小豆 更新:2022-01-17 17:02
在福斯坦等王国内,骑士殿堂的招收标准在中阶侍从,只要有骑士能达到中阶侍从层次,就有机会被纳入骑士殿堂的外围组织。
通过接取骑士殿堂分派下来的任务,或者仅仅是挂名在骑士殿堂之下,就会获得一部分客观的收获。
不论是对骑士有用的药剂,还是修炼的功法,骑士殿堂之中应有尽有,这也是低阶骑士们,大多向往骑士殿堂的原因所在。
奥摩尔帝国却恰恰不同,在帝国里,想要到达骑士殿堂入门条件的,只有高阶学徒才行。
安吉丽娜或许对圣塔有热切追求,但洛克则不然,毕竟骑士殿堂到底是个什么组织,他还不太了解。
今天的《大陆简介史》课,洛克正好可以仔细听一听骑士殿堂的由来。
如同那位黑魔法师在笔记中所记载的一样,他们的这块大陆的确被称之为米西亚大陆,至于是谁给大陆命名的,这就要追溯到数千年以前了,现在的考究结果,并不一致。
而骑士殿堂,正是位立于大陆之上,最强大的组织。
“这是所有骑士信仰汇聚之地,在北地高原!”那位眼神中明显带着狂热意味的老骑士,挥舞着拳头,给这些教室里的学员们介绍道。
坐在后排的洛克发现,整间教室大约两百人,竟然都是中阶侍从级别的骑士。
骑士毅力学院差不多一半的中阶侍从都汇聚在这里,经常参加试炼任务的关系,洛克能从任务大厅里的学员实力,大致估算出普林斯顿皇家学院的学生们大致的实力情况。
高阶侍从大约有三百人,分散在四个骑士学院内,包括骑士毅力学院,每间学院大概能有七八十人的高阶侍从。
这一类人都是学院的精英,只出现在四、五年级,基本一毕业,就会被帝国赋予重职,不是分派去某一地区成为实职将领,就是能得到一份不低的爵位。
而如果将来能晋升为正式骑士,一座大城的城主是没跑了。
当然那是少数,经过洛克得各方打听和观察,高阶侍从晋升正式骑士的几率,不足十分之一。
中阶侍从占了学院的很大比例,几乎和洛克一样,时常出现在任务大厅的骑士,都是这个实力,四个学院加起来人数在一千人的样子。
低阶侍从和入门级侍从同样人数很多,这两阶段的骑士占了学院一半以上的总数,在三千人左右,主修的是文化课和骑士基础修炼课程。
今天洛克有空来参加这门《大陆简介史》课,主要是因为这门课程是为数不多的,介绍这片大陆整体格局的课程。
而且通过讲台上,那名老骑士兼导师的介绍,洛克对骑士殿堂这一组织,也大致有了个了解。
下课后,和相熟的几名骑士相互打了个招呼,洛克走出了教室。
那几个相熟的骑士,都是在任务大厅接任务时认识的,洛克较高的任务成功率,和不低实力,已经有不止一波的团体想要接纳他。
在尝试和几支团队一起执行了几次任务后,洛克放弃了这种团队性任务,他讨厌被人指挥的感觉,如果能自己做主还好,但洛克这个二年级学员显然没有资格。
加之战利品的分配也不尽人意,洛克索性这半年来当起了独行侠。
独行侠更加考究骑士的个人作战能力,如果哪次任务失手,很可能连个守尸人都没有,好在洛克没有这么点背。
最近一两年之内,洛克都打算在执行任务中提升自己了,学院的制式教学,偶尔听一听还行,对于这种战斗职业还是不太适用,洛克更需要的是在实战之中提升自己。
新年之后的一月,洛克出现在奥摩尔帝国的西北十万大山中。鹅毛般的大雪纷纷落下,一名身穿淡蓝色重铠的骑士,于雪山中与灰熊搏斗。
那一战,洛克的眼角被划开了一道半指深的口子,战果却是斩杀了一头成年期的石系灰熊,这头实力在中级魔兽级别的灰熊,连同熊头和完整熊皮,现在都挂在洛克家的大厅中央。
三月,奥摩尔帝国的西部荒漠里,一位穿着风衣,骑着青色战马的年轻骑士,一人一枪,剿灭了危害亚托克斯行省十年的‘飓风盗贼团’,自身实力在中介骑士侍从的飓风盗贼团首领,人称‘疯子’的奥拉夫,据说被那骑士,连人带铠甲劈成了两半。
四月时,洛克拖着一身的伤口回到西部大城蒙特丽斯修养一个月,并没有传言说的那么夸张,洛克只是将那飓风盗贼团首领的脑袋,连带着头盔砍下来罢了,代价就是他的背部被盗贼团的其余人连中十余剑。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他的空间戒指里,多了十余颗价值在上百金摩尔的脑袋,其中那位‘疯子’奥拉夫的人头更是值钱。
六月末,东南的克西达亚平原,在平原中部的肯达尔裂谷中,一位灰发骑士,在万丈深渊的上空,和两头利嘴巨枭殊死搏斗。
雄鹰斗气赋予洛克的高强敏捷,让洛克可以在地势复杂的悬崖陡峭上,凭借着一处处小小的石块、树木等环境,腾转挪移。
虽然被利嘴巨枭连啄下了胸口的两块肉,但最后洛克还是将这两头翼展在两米的大鸟击毙。
浑身淌着暗红色的鲜血,洛克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艰难爬上了裂谷顶端。
九月中旬,洛克坐上了前往奥摩尔帝国北部邻国,奥斯达列王国的队伍,这是他近两年来第一次出国,离开时可是和自己的女人们好一番柔情离别。
笠年十二月,洛克抵达了奥斯达列王国的都城埃塞俄比亚,在这他国之都,洛克和奥摩尔帝国的帝国正规军,总计五千人的铁甲部队,受奥斯达列王国王室的邀请,共同镇压了来自奥斯达列王国周边领主的叛乱。
也是这一仗,洛克首次感受到了,奥摩尔帝国,这一作为大陆上最强盛国家的恐怖之处。
五千的铁甲军和数百位的帝国皇家学院骑士,构成的这股力量,竟然将总数十五万的叛军打的抬不起头来。
究其原因,体现在实力差距太大,奥摩尔帝国一方的普通士兵,都有入门级侍从的实力,而奥斯达列王国的叛军,大多都是没有学习过斗气的普通人。
在福斯坦等王国内,骑士殿堂的招收标准在中阶侍从,只要有骑士能达到中阶侍从层次,就有机会被纳入骑士殿堂的外围组织。
通过接取骑士殿堂分派下来的任务,或者仅仅是挂名在骑士殿堂之下,就会获得一部分客观的收获。
不论是对骑士有用的药剂,还是修炼的功法,骑士殿堂之中应有尽有,这也是低阶骑士们,大多向往骑士殿堂的原因所在。
奥摩尔帝国却恰恰不同,在帝国里,想要到达骑士殿堂入门条件的,只有高阶学徒才行。
安吉丽娜或许对圣塔有热切追求,但洛克则不然,毕竟骑士殿堂到底是个什么组织,他还不太了解。
今天的《大陆简介史》课,洛克正好可以仔细听一听骑士殿堂的由来。
如同那位黑魔法师在笔记中所记载的一样,他们的这块大陆的确被称之为米西亚大陆,至于是谁给大陆命名的,这就要追溯到数千年以前了,现在的考究结果,并不一致。
而骑士殿堂,正是位立于大陆之上,最强大的组织。
“这是所有骑士信仰汇聚之地,在北地高原!”那位眼神中明显带着狂热意味的老骑士,挥舞着拳头,给这些教室里的学员们介绍道。
坐在后排的洛克发现,整间教室大约两百人,竟然都是中阶侍从级别的骑士。
骑士毅力学院差不多一半的中阶侍从都汇聚在这里,经常参加试炼任务的关系,洛克能从任务大厅里的学员实力,大致估算出普林斯顿皇家学院的学生们大致的实力情况。
高阶侍从大约有三百人,分散在四个骑士学院内,包括骑士毅力学院,每间学院大概能有七八十人的高阶侍从。
这一类人都是学院的精英,只出现在四、五年级,基本一毕业,就会被帝国赋予重职,不是分派去某一地区成为实职将领,就是能得到一份不低的爵位。
而如果将来能晋升为正式骑士,一座大城的城主是没跑了。
当然那是少数,经过洛克得各方打听和观察,高阶侍从晋升正式骑士的几率,不足十分之一。
中阶侍从占了学院的很大比例,几乎和洛克一样,时常出现在任务大厅的骑士,都是这个实力,四个学院加起来人数在一千人的样子。
低阶侍从和入门级侍从同样人数很多,这两阶段的骑士占了学院一半以上的总数,在三千人左右,主修的是文化课和骑士基础修炼课程。
今天洛克有空来参加这门《大陆简介史》课,主要是因为这门课程是为数不多的,介绍这片大陆整体格局的课程。
而且通过讲台上,那名老骑士兼导师的介绍,洛克对骑士殿堂这一组织,也大致有了个了解。
下课后,和相熟的几名骑士相互打了个招呼,洛克走出了教室。
那几个相熟的骑士,都是在任务大厅接任务时认识的,洛克较高的任务成功率,和不低实力,已经有不止一波的团体想要接纳他。
在尝试和几支团队一起执行了几次任务后,洛克放弃了这种团队性任务,他讨厌被人指挥的感觉,如果能自己做主还好,但洛克这个二年级学员显然没有资格。
加之战利品的分配也不尽人意,洛克索性这半年来当起了独行侠。
独行侠更加考究骑士的个人作战能力,如果哪次任务失手,很可能连个守尸人都没有,好在洛克没有这么点背。
最近一两年之内,洛克都打算在执行任务中提升自己了,学院的制式教学,偶尔听一听还行,对于这种战斗职业还是不太适用,洛克更需要的是在实战之中提升自己。
新年之后的一月,洛克出现在奥摩尔帝国的西北十万大山中。鹅毛般的大雪纷纷落下,一名身穿淡蓝色重铠的骑士,于雪山中与灰熊搏斗。
那一战,洛克的眼角被划开了一道半指深的口子,战果却是斩杀了一头成年期的石系灰熊,这头实力在中级魔兽级别的灰熊,连同熊头和完整熊皮,现在都挂在洛克家的大厅中央。
三月,奥摩尔帝国的西部荒漠里,一位穿着风衣,骑着青色战马的年轻骑士,一人一枪,剿灭了危害亚托克斯行省十年的‘飓风盗贼团’,自身实力在中介骑士侍从的飓风盗贼团首领,人称‘疯子’的奥拉夫,据说被那骑士,连人带铠甲劈成了两半。
四月时,洛克拖着一身的伤口回到西部大城蒙特丽斯修养一个月,并没有传言说的那么夸张,洛克只是将那飓风盗贼团首领的脑袋,连带着头盔砍下来罢了,代价就是他的背部被盗贼团的其余人连中十余剑。
不过,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因为他的空间戒指里,多了十余颗价值在上百金摩尔的脑袋,其中那位‘疯子’奥拉夫的人头更是值钱。
六月末,东南的克西达亚平原,在平原中部的肯达尔裂谷中,一位灰发骑士,在万丈深渊的上空,和两头利嘴巨枭殊死搏斗。
雄鹰斗气赋予洛克的高强敏捷,让洛克可以在地势复杂的悬崖陡峭上,凭借着一处处小小的石块、树木等环境,腾转挪移。
虽然被利嘴巨枭连啄下了胸口的两块肉,但最后洛克还是将这两头翼展在两米的大鸟击毙。
浑身淌着暗红色的鲜血,洛克带着自己的战利品,艰难爬上了裂谷顶端。
九月中旬,洛克坐上了前往奥摩尔帝国北部邻国,奥斯达列王国的队伍,这是他近两年来第一次出国,离开时可是和自己的女人们好一番柔情离别。
笠年十二月,洛克抵达了奥斯达列王国的都城埃塞俄比亚,在这他国之都,洛克和奥摩尔帝国的帝国正规军,总计五千人的铁甲部队,受奥斯达列王国王室的邀请,共同镇压了来自奥斯达列王国周边领主的叛乱。
也是这一仗,洛克首次感受到了,奥摩尔帝国,这一作为大陆上最强盛国家的恐怖之处。
五千的铁甲军和数百位的帝国皇家学院骑士,构成的这股力量,竟然将总数十五万的叛军打的抬不起头来。
究其原因,体现在实力差距太大,奥摩尔帝国一方的普通士兵,都有入门级侍从的实力,而奥斯达列王国的叛军,大多都是没有学习过斗气的普通人。
作品本身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如因而由此导致任何法律问题或后果,本站均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