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恍若隔世
作者:王雅云    更新:2022-01-10 03:35
  福临恢复意识时,发现自己竟躺在冰冷的地砖上。迅即爬起,发现自己躺的地方是在太和门前。虽然仍在紫禁城皇宫大内,可是周围怎么会出现那么多奇装异服的人?他们来来往往,三三两两,完全无视于他的存在。太监呢?宫女呢?怎么全不见了。
  “大胆!你们是谁?胆敢闯入皇宫?”他站在一群人面前,威风凛凛地斥问。
  那些人嘻嘻笑,一点也不惧怕,反骂:“神经病!喂,穿着龙袍拍照,还要学皇帝讲话,可真逗。”看也没多看他一眼,一群人径自扬长而去。
  怎么回事?既然知道他身著龙袍,为何一点惧意全无?这个世界怎么变了?福临迅速地穿过太和门,太和殿,乾清门,来到乾清宫,又跑到坤宁宫,养心殿,慈宁宫,又来到东西六宫。越看心里越慌,这里是他的家,是他的皇宫,他对这里的一切再熟悉不过了。可是今天,这里的一切忽然变得那么陌生。全变了,一切都变了。这些宫殿,只剩下沧桑的躯壳,完全失去了皇家的灵魂。那些华丽的设施,那些高贵的皇族,全都消失了。到处都是人,每个宫殿都挤满了参观的人,那些奇装异服的人,一定不是他的同类。他们是谁?是他们掠取了他的皇宫,清朝灭亡了吗?
  当他最后停留在承乾宫里满心疑惑时,忽然听到有一位少女举着一个东西放在嘴边介绍清朝的历史。她的声音透过那个怪东西变得特别宏亮。一大群人围绕着她,认真的听她说话,象听书一样。那少女道:“承乾宫曾经住过的最著名的妃子就是董鄂妃,她是清世祖顺治皇帝最宠爱的妃子,也是一位琴棋书画皆精的绝代佳人。她与顺治帝的爱情故事充满浪漫与传奇。关于董鄂妃的来历有许多传说,其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说董鄂妃是内大臣颚硕之女,参加选秀被指给顺治的弟弟和硕襄亲王博穆博果尔为福晋,因入宫侍宴,被顺治帝看上,两人互生爱恋,博穆博果尔不堪受辱,羞愤自杀,一个月后,顺治即将弟媳收入后宫,初封贤妃,很快又晋封为皇贵妃,专宠六宫……”
  福临站在那一群人中间,静静地听那位少女的“说书”。没想到自己的这段情史竟会被一个不相干的女子如数家珍。这些人究竟是谁?好象什么都知道。他不由得跟随这群人,直把故宫又逛了一遍。听到别人喊这位女子叫“导游”,而这位导游也十分耐心地回答游客提出的各种历史问题。福临听着导游对每个宫殿的介绍,其中穿插介绍了一部份清朝的历史,又在导游的指点上仔细看过每个碑文的历史简介。
  福临何许人也?一位天资异常聪颖的天子,有着超乎常人的心智以及一目十行过目不忘的本领,在又听又看之下,很快融会贯通。半天下来,虽走麻了双腿,但思路却越来越清晰,历史的脉络越理越顺。特别在讲到慈禧太后的祸国殃民,卖国求荣,以致清朝灭亡,民国建立时,福临几乎要气炸了。对清朝为何灭亡总算有了大概了解。
  傍晚时分,福临疲惫地坐在天安门下,看着五星红旗在旗杆上飘扬,看着钟楼上的电子日历,福临已经彻底明白自己是来到了三百年后,这个叫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朝代。现在是公元2010年,大清早已灭亡,他既没有死,也不再是皇帝,这究竟是忧还是喜?虽然他从小就不喜欢当皇帝,可是当知道大清确已消亡时,心里油然而生的苍凉依然十分痛彻。
  饥肠辘辘,福临听见肚子叫唤的声音,该祭祭五脏庙,不管如何?先随便找个客栈吃饭吧。福临爬起来,拖着疲惫的身躯,溶入熙熙攘攘的人流中。
  他带着饥饿的肚子,睁着好奇的眼睛,四处打量这个三百年后的世界。房子不一样,处处高楼大厦,他疑惑着怎么能把房子建得那么高呢?人要住在上面是怎么爬上去的,不得累死。而大街上来来往往奔驰着的不是马,也不是马车,而是另一种和马车同样有四个轮子把人装在里面跑得比马车快得多的车子,随处可见有人上车有人下车。华灯初上,星星点点的灯光全亮起来,闪烁的霓虹把整个城市装点得无比漂亮。可以肯定,这是一个国富民强多么繁荣的朝代。他们的皇帝是谁?一定是个无比英明的圣主,能把国家发展到这样富庶的地步。他还看见大大小小灯箱广告和店招上的字,虽然和清朝所用的文字不尽相同,但差不了多少,猜都能猜出意思,而有些字根本还是完全一样。他还看见有人光顾水果摊,买了些水果,付了几张纸币。那大概就是这个朝代通行的货币吧。哎,对了,自己身上没有银子,更别说这个朝代所用的纸币,接下去该怎么活呢?
  福临从来没有为钱烦恼过,他六岁就当皇帝,从生下来后身上从来没带过钱,他是第一次想到了没有钱该怎么办?他现在很饿,非常饿!没有钱,怎么买东西来填饱肚子?
  他在王府井大街闲逛,逛来逛去,始终拿不定主意闯入其中一间餐馆去。他身体里毕竟流淌着帝王的血液,无论如何,叫他怎么低下那颗高贵的头颅。正月里北京天寒地冻,他蜷缩着双手有点抖索,龙袍已经肮脏,形容憔悴,但仍掩饰不住他的英俊与皇族风范。
  一整天,经过他身边的人都会向他投来好奇的目光,偶尔有一两个人上来问他:“你是不是正在拍戏呀?”他不知道什么叫拍戏,只聪明的报以一笑了之。
  夜渐深,人渐稀。福临快要饿晕了。他几次抬头看着这家餐馆门前的小红灯笼上写的字“天香楼”,这家小店装修得古香古色,颇有他那个朝代的特色,因此特别令他心生好感。从里面透出来的灯光充满温馨诱惑。他在门口徘徊不定,终于在店里人渐稀少时,他下定决心,进去闯闯。是的,“我本西方一衲子,因而生在帝王家?”曾写过这样的诗句,为何还放不下帝王的尊荣呢?自己不是三番两次想出家吗?那就当做化缘好了。
  打定主意,正要抬腿迈进,又止住了。回心一想:再怎么说,自己并没有出家,不算和尚,怎么能当做化缘呢?饿死事小,失节事大。明知没有钱,怎么能故意去吃白食?明摆着就是敲诈。哎,就让自己饿死吧。死有何惧!
  可怜的福临,他竟没想过要去打工来养活自己。任何一个现代人到这山穷水尽身无分文的地步,一定会迈进天香楼,直接问人家要不要请个服务生,以此找到饭碗。然而一个生长帝王家的人,根本没有打工的意识,若没有人点拨教育,至死他都不会想到那里去。
  他就势坐在天香楼门前石阶上,茫然地看着人流。殊不知这一幕,从福临在店门口徘徊时起,全部落入杜小梦眼里。
  杜小梦泪流满面,瘦弱的双肩激烈抽搐着。她瘫坐在桌旁,正抓着抹布抹桌子的手无助的捂住激动不已的脸庞,泪水从指间滑落。没有想到!真是没有想到!这么快,她能够与福临重逢。四个月过去了,今天是正月初七,传说顺治驾崩的日子。那么,一定是他死的时侯发生了穿越,让他穿越到二十一世纪来与她重逢。那么,他看到了日全食吗?是日全食的作用吗?苍天啊!为何如此厚待我?小女子何德何能?
  她在看到福临第一眼的时侯,感到不可置信,以为出现了幻觉。直至再看第二眼,第三眼……她越来越确定,那就是她朝思暮想的他。有那么一刹那,她狂奔了几步,她渴望紧紧抱住他,倾诉她每天每分每秒的思念与煎熬。
  可是她忽然镬住了脚步,瘫软在桌旁,捂住脸失声痛哭。他还是他,而她已经不是她了。再次重逢,恍若隔世。前世的灵魂,今生的容颜,他会要她吗?他爱的是董鄂妃,他至死不渝爱着的是那位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绝代佳人,而不是只会写言情小说的杜小梦。但如今的她,确确实实地地道道从里到外只能是杜小梦。
  他不认识她,杜小梦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女子。以他对董鄂妃的痴情,他怎么可能移情别恋?杜小梦用理智压抑住自己,她并没有放声大哭,无声的悲痛更令人心碎。心碎过后,她尽力抹掉眼泪,重展笑容。不论如何,她依然高兴多过于哀伤。福临没有死,他穿越了,她能够见到他好好活着,等到他来到她的身边,这已经够安慰,够感谢老天爷了。
  杜小梦面对着大门口,还没有人感觉到她的异样。阮香芹在楼上帮爸爸洗澡侍侯他上床睡觉,林果子在厨房忙碌,朱珠还没过完春假,要明后天才会回来。店里的生意越来越好,人手本来不够,只得让杜小梦停止写作来店里帮忙。阮香芹打算过完春节再招个帮手。
  对了,杜小梦忽然眼睛一亮。也许可以叫阮香芹雇用福临,这样,福临就有了栖身之所,而且又可以天天见到他了。杜小梦并不打算告诉福临她是谁,她不想让福临有丝毫的勉强和为难,也不想在福临需要一个栖身之所时乘人之危,那样得到的感情并不是真正的感情。
  杜小梦好不容易抚平情绪后,展开甜美笑容,奔至福临面前。她双手抱胸看着他,她并不唤他,直至他察觉到异样。他抬起头,只见一个甜美清纯充满书卷气的少女正笑意盈盈地望着自己,秋水般的瞳眸清澈如水,透明晶莹得仿佛不谙任何世事,无邪而天真,恰又透着几分狡黠与几分机灵。
  “你是谁?”福临问。
  “我叫杜小梦。你叫爱新觉罗.福临,对吗?”她开门见山。
  福临惊讶地站起来:“你怎么知道?”
  杜小梦狡黠地笑笑:“这个嘛,我大约会算命吧。其实你也别管我怎么知道,总之,你要明白,你已经穿越时空来到了三百年后,大清朝早已灭亡。现在是二十一世纪,只有我知道你是谁,也只有我能够帮助你。不过你放心,我不是坏人。”
  福临毕竟是天子,也见过大世面,他只浅浅一笑道:“就算你是坏人,又当如何?朕未必惧你。”
  “哎,这个‘朕’字以后可不许再说了,三百年后的今天,早已经没有了皇帝,你再这么说‘朕朕朕’的,会被别人当神经病的。”
  “要说‘我’对吗?这个容易,我会的。”聪颖的福临心领神会。
  杜小梦满意地笑笑:“嗯,聪明。对了,你一定饿坏了吧,刚才看你在这儿走来走去,进来吃一餐吧,我请客,这家店就是我家开的。”
  “哦,原来是少东家。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福临迈着龙步大摇大摆头也不回地进去了。他不是没想过这个主动前来搭讪的美少女会是个骗子,或许这正是一家黑店,等一下端上的全部是毒酒毒菜,然后惨遭劫财灭口。只不过就算如此又如何,饱餐一顿总比当饿死鬼强。原本就堪破生死,还有什么可怕。
  福临大大方方入座。杜小梦去厨房吩咐林果子做了几道素日福临爱吃的菜。
  “这么晚了,还有客人?”林果子问得漫不经心。
  杜小梦心虚转为生气:“有,有呀,你快做就是了,这么罗嗦。”
  “好啦,马上就上菜。”
  林果子透过厨房与前堂之间的窗口往外看,这是一个下意识的好奇举措,顺便瞧瞧新来的食客究竟是谁。哪知还没看清,就被杜小梦摆动着的手掌遮断了视线。
  “看什么看?快去炒菜啦。”
  林果子觉得她有点反应过敏,不过一向对她有求必应,也只是扮个鬼脸,无可奈何地打火开炒了。
  杜小梦打了一大碗饭,连同一套碗筷给福临送去。她顺势坐在福临身旁,替他打了一碗饭。然后说:“你等等,菜一会儿就上来了。”
  福临微微笑,他并不急于动筷。尽管穷困潦倒至这步田地,他依然保持高高在上的皇者风范。这种天生的气度,凡人学也学不来。
  杜小梦看着他,渐入痴迷。朝思暮想的心上人,近在咫尺,却远在天边,叫人情何以堪。她的眼睛渐渐笼起了一层雾,这使她的神情看来如梦似幻,竟有了一种超凡脱俗的美丽。
  福临察觉到她的异样,也不由心念一动,这神情,似曾相识。她究竟是谁呢?
  “咳”。他轻咳了一声。
  杜小梦如梦初醒。她慌乱道:“哦,对了,对了。你一定没有地方去,也没有钱对不对?你要是不介意,我这店正在招聘人,你可以留下来,帮忙……帮忙……”她的脑袋迅速打转,到底哪个位置适合他呢,他是个皇帝,生来娇生惯养,肯定什么活都不会干,可想要名正言顺留下来,总得做点什么吧,真是伤脑筋。
  “对了,看你形象还不错,就留下来帮忙做侍应生吧,就是上上菜收拾桌子之类的,象店小二一样,可以吗?你别小看这家店,午餐和晚餐高峰期忙碌起来同时有二十桌川流不息的客量呢。另外,还可以帮忙外送餐和分发宣传单之类。对了,就做这些,一定没有问题。我们就给你包吃包住,另外每个月都算工资给你,怎么样?”
  福临点头道:“好吧。就按你说的办。反正我到这里是人生地不熟,也没有地方可去。”
  杜小梦开心地窃笑。以后,可以和福临朝夕相处了。老天爷啊,本大小姐真是太感谢您啦。
  福临奇怪地看着她自我陶醉的样子。问道:“对了,你说你叫杜什么?”
  杜小梦缓过神来:“哦,我叫杜小梦。大小的小,做梦的梦。以后,你就叫我小梦就可以了。”
  “嗯,小梦,真是人如其名,还真是挺会做白日梦的。”
  “喂,你说什么呢?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很美很梦幻吗?哎,对了,”小梦忽然想到另外一个问题:“以后,你总不能叫爱新觉罗.福临吧?你一向不喜欢当皇帝,从此以后,你就要在二十一世纪开始平民生活,那是你所向往的生活。所以你当然也要取一个平民一点的名字。就叫做‘孟飞’,你看如何?”
  “为什么叫孟飞?我姓爱新觉罗,为什么要姓孟?难道我们爱新觉罗家族到了三百年后会连一个后人也没有吗?”
  “可是,爱新觉罗这个姓太引人注目了,一个不小心,那些科学家非把你这个古人抓去解剖研究不可。千万别大意呀。我这可是为你好。不管怎么样,我可是你来到二十一世纪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用我的名做姓,不算过份吧。至于飞,就是飞越喽,你是从清朝飞来的。够帅气吧。孟飞,这个名字又好叫又帅气又现代。我真是太佩服我自己了,居然想到了这么一个帅气的名字。”
  福临摇摇头,真没见过这么自恋的女孩子。
  “怎么样?就叫这个名字吧。就叫这个名字吧。”杜小梦摇着他的胳膊恳求。
  “啪!”一盘“芙蓉大虾”重重放在福临与杜小梦面前。两人奇怪地看着怒气冲冲的林果子。
  福临惊骇万分地站起来,象见到鬼似地,伸出颤抖的手指着林果子,从齿间挤出一个名字:“博穆博果尔。”
  杜小梦也骇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