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托特之书(28)
作者:奶爸乐园    更新:2022-01-06 12:47
  来,我一定要让伊斯坎达尔教会我这个,无论他同意与否。
  “是啊,”我说,“刚才的确有个巴,现在已经走了。”狒狒雕像开始轰隆隆地转动起来,慢慢放下了胳膊。挡在河流中间的青铜太阳圆盘沉到了水下,让出了驶向湖内的通道。船向前驶去,驶入火焰,驶入翻滚的红色波涛。透过闪烁的热浪,我发现湖中央有一座小岛。岛上耸立着一座熠熠生辉的黑色神庙,外表像是要拒人于千里之外。
  “审判之厅。”我揣摩道。
  巴斯特点点头:“正是这里,我庆幸自己没有凡人的灵魂。”
  船停靠在岛上,血污之刃前来与我们道别。“希望再见到你们,少爷和小姐,”他嗡嗡的声音说,“埃及皇后号的房间将会随时为你们保留。除非,当然了,如果你们认为合适,解除我效劳的职责。”
  在他背后,巴斯特坚决地摇着头。
  “嗯,我们需要你继续履行职责,”我告诉船长,“谢谢你所做的一切。”
  “如您所愿。”船长说。如果斧子也能皱眉的话,我肯定他会这么做。
  “保持锋利。”我告诉他。与巴斯特和胡夫一道,我们走上了跳板。船并没有开走,而是直接沉入翻滚的岩浆,消失了。
  我们走上黑色神庙的台阶。一排排石柱支撑着屋顶,每一根表面上都刻有象形文字与图画,但却没有色彩除了黑色还是黑色。湖面上的薄雾从神庙中飘过。虽然两边的柱子上都有芦苇火炬在燃烧,却让人无法看穿庙内的昏暗。
  “当心,”巴斯特提醒我们,在空气中使劲嗅着,“它离我们很近了。”
  “谁?”我问。
  “狗。”巴斯特轻蔑地说。伴随着一阵咆哮,一个巨大的黑色身影从迷雾中冲了出来,将巴斯特扑倒在地。巴斯特打了个滚,发出猫科动物惊恐的哀号,然后跑开了。只剩下我们俩独自面对这头猛兽。她提醒过我们,她并不勇敢。
  这只新出现的动物皮毛光亮,浑身乌黑,和我们在特区见过的塞特怪兽很像,但明显更像是狗,外表优雅且相当可爱。我发现,这实际是一只豺,脖子上套了一只金色的项圈。
  接着,它变成了一个年轻男孩,我的心跳几乎停止。他就是我的梦中男孩,真真切切在我的神游中曾两次谋面的黑衣人。
  若是能亲眼见到他本人,你会发现阿努比斯更是英俊得要命。
  他肤色苍白,凌乱的黑发,深邃的棕色眼睛如同融化的巧克力。他身穿黑色牛仔,战斗靴(与我一样!)T恤衫显露出肌肉的线条,黑色皮夹克,搭配得完美无缺。他如豺一般又高又瘦。他的耳朵,也和豺一样,有些向外探出(我觉得这很可爱),脖子上挂了一条金项链。
  现在,请大家明白,朱蒂并不是个花痴,绝对不是在学校的时候我还经常拿莉兹和埃玛取乐,只有她们俩才配得上这个称号。朱蒂很高兴当时她们不在场,因为她们一定会把她戏弄个没完没了。
  黑衣男孩站在原地,脱掉夹克。
  “我不是狗。”他抱怨。
  不,朱蒂说,你!毫无疑问,我接下来的话一定是你很迷人或是同样让人难为清的话。
  “你是阿努比斯?”朱蒂问,“我们到这里来,是为了真理的羽毛。”
  阿努比斯皱皱眉。他迷人的眼睛与我对视在一起:“你还没有死!”
  “没有,”朱蒂说,“虽然我们想尽了办法。”
  “我从不与活着的人打交道,”他坚定地说,又看了看胡夫和我,“可是,你们同一只狒狒一起,显得很有品位。在给你们机会解释清楚前,我不会杀了你们。为什么巴斯特要把你们带到这儿来?”
  “事实上,”我说,“是托特让我们来的。”我开始向他讲述故事的经过,可是胡夫却不耐烦地打断了他。“阿格!”狒狒的语言一定相当精练,因为阿努比斯不停点头,仿佛已经明白了整件事。
  “我明白了。”他对我皱皱眉:“这么说你是荷鲁斯,而你?”他的指尖向朱蒂一指。
  “我是,嗯。”朱蒂语无伦次了。我得承认,大舌头不大像是朱蒂的风格,可是与阿努比斯面对面,朱蒂就好像刚刚被牙医注射了一针大剂量的麻醉剂。
  我看朱蒂的样子,似乎傻透了。“我不是伊西斯,”朱蒂终于说,“我是说,伊西斯只是在我身体里转悠,可我并不是她。她只是暂时逗留。”
  阿努比斯脑袋一歪:“你们俩打算挑战塞特?”
  “大体上是这样,”我说,“你会帮忙吗?”
  阿努比斯怒目圆睁,我记得托特说过,阿努比斯的心情每千年才会好一次。我有种感觉,我们来得并不是时候。
  “不会,”他直截了当地说,“让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他变回一只豺,飞快地向刚来的地方跑了。我和朱蒂对视了一下。我们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得跟随阿努比斯向阴暗深处追去。神庙的中央是个巨大的圆形房间,似乎同时兼做两个用途。一方面,这是个大厅,四周的火盆熊熊燃烧,大厅尽头摆放了一个空空如也的王座。房间的中央是一具天平T形黑色铁架,两端的绳索上挂有两个金色圆盘,每个都足以站上一个人的重量不过天平被损坏了。其中的一个金色圆盘弯曲成了V字形,仿佛有很重的东西在上面跳了好几下。另一个圆盘上只剩下了一根绳索与铁架相连。
  天平的底座边正在熟睡的,是我见过最奇异的一只怪兽。它长着鳄鱼的脑袋,狮子的鬃毛,身体的前半部是狮子,而后半部却光滑、肥硕,成棕色犹如一头河马。怪异之处在于,这头动物很小我是说,与一条普通的小卷毛狗一般大,所以我觉得可以把它叫做河马小卷毛。
  这就是大厅,至少是其中的一层。与此同时,我又好像站在一个阴森的墓地当中墓地仿佛被一台三维投影仪迭加进大厅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