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买书
作者:幻花弄影 更新:2022-01-05 16:15
面对李小娟的质问,元晟却是点了一根烟没有说话。
李小娟看到元晟陷入沉默,心中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整个人感觉前所未有的放松,开始自顾自的吃起饭来。
看着李小娟吃饱喝足,元晟这才开口:
“小娟,咱们俩结婚这事儿,你想好了?”
“想好了,你如果希望我来滨城工作,那我就回去辞职,在这边再找一份工作!”
李小娟开始收拾桌子,元晟刚想起身帮忙,就被她给制止了:
“我说过了,这几天的家务,都由我来负责,你在那坐着吧!”
“其实我真的打算回老家,我感觉老家的发展机会比较好,这对咱们来说,也是个机遇!”
虽然李小娟不让元晟干活,可他还是跟着一起收拾,两个人来到厨房里,元晟说着自己的想法:
“咱们老家的环境不错,我是真的打算投资建一个马场,养马的同时,再倒腾点羊,这个可比在滨城这边赚钱!”
能够来回穿梭的事情,元晟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是在滨城这边,他真的无法发挥。
河湾地那边,除了羊就是马,这来回倒腾,真的不如在老家,他是真的打算在老家发展的!
“这些投资都很大,你一向花钱大手大脚的,这钱从哪里来?贷款吗?”
对于元晟的性格与生活习惯,李小娟再清楚不过,眼前这位,真的是大少爷做派,根本就没有存钱的习惯。
“贷款干什么,手里有多少钱就办多大的事,这事儿,需要回老家之后好好合计合计!”
元晟站在一旁抽着烟,李小娟则是在那里洗刷碗筷,她看到元晟又点了一根烟,却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你的烟瘾比以前大多了,这才多大一会儿功夫,这一根又一根的就没断过!”
“是吗?”
元晟一愣,他抽烟完全就是下意识的,根本就没想那么多:
“习惯了,以后我会注意的,我去客厅抽!”
说完,元晟转身出了厨房,来到客厅坐在沙发上,这么多年的烟瘾,让他根本无法短时间内戒烟。
习惯性的把茶泡上,坐在沙发上喝了口茶,没一会儿,李小娟端着果盘来到客厅里:
“以后少抽点烟,这烟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多吃点水果,你尝尝这草莓,我感觉挺甜的!”
“喜欢吃就多吃点,吃水果我还是养的起你的,刚才早饭你可没吃多少东西!”
元晟端起茶杯,根本就没有去碰那些草莓跟小西红柿,他吃完饭之后,更喜欢喝茶:
“这几天就在我这里吧,咱们都好好休息休息,想吃什么菜咱们就做什么菜!”
李小娟吃着草莓,看似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元晟:
“你不是要去旅游吗,这可是你们公司组织的,那些小丫头,可是个顶个的大长腿,你不动心?”
“就那帮小丫头,一个个的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全是社会人,我躲还来不及呢!”
把玩着手中的茶杯,元晟看着时不时瞥自己一眼的李小娟:
“小娟同志,不用试探我,我现在修炼的心如磐石,绝对能够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旅游的事情呢?”
“你在我这里住着,我还去旅什么游啊,那些山山水水的,怎么能够与你相提并论!”
元晟说的非常自然,而且还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旅游是不可能去旅游的,那些地方都转了多少遍了,还有什么好旅游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今天下午回北京,老家就先不回去了,回不回去都是这么一个意思!”
说起老家的时候,李小娟眉头微微一皱:
“回去又是一顿数落!”
怎么又不回去了?元晟可是知道老家的情况,两家的父母还不知道是怎么商量的呢,李小娟回去肯定会被做工作:
“没跟家里说一声?”
拿出手机来,李小娟看了看之后,就把手机给扔在了沙发上:
“一会儿我就说一下,待会儿你送我去高铁站!
还有,你该旅游就去旅游,那么多同事都等着你呢,再说,那些小女孩可都在眼巴巴等着你呢!”
“本来啊,我还打算去的,你这话说的,得,我还是忙我自己的事情去吧!”
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元晟看着眯眼瞅着自己的李小娟:
“我是真的有不少事情,这段时间确实是有点忙,下个月我还需要回老家!”
“我又没说别的,你跟我解释个什么劲!”
李小娟一副疑惑的样子,看似无所谓的靠在沙发上:
“你这样,别人还以为是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元晟没有多说什么话,只是低头喝茶,李小娟安心的坐在沙发上吃水果。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之后出去,在小区里溜达了一圈,本来元晟还想带她出去玩的,可这姐妹儿压根就不想去。
在家里吃完午饭,李小娟稍微收拾了一下,只是被着包,拿了两件衣服,其他的东西,都扔在了元晟这里。
去高铁站,元晟把李小娟给送走之后,就去了杂货市场。
针头线脑这些,这次元晟可是买了不少,他上次就发现,张荷特别喜欢这些东西。
由此可见,这小小的东西,肯定还是有不小的需求,完全可以让张荷去处理。
玻璃果盘元晟买了十二个,其他的那些玻璃水杯买了一些,玻璃茶壶跟配套茶杯,更是买了十套,这些东西,到时候说不定能够派上用场。
高帮劳保鞋跟迷彩服,元晟再次买了二十套,这是打算带回去放到烽燧堡里,为了今后以备不时之需所用。
回到家了,来来回回好几趟,这才把东西都给搬上去,看了看,这次过去还需要蔬菜水果,以及带着猪肉。
元晟开车去了超市,再次买了不少奶粉跟奶糖,白糖跟红糖,也一起买了一些。
去市场买了青菜跟水果,这是给张荷跟彩蝶买的,当然,他也会跟着一起吃。
又买了五十斤的猪肉,粉条买了二十斤,土豆买了一百斤,酱牛肉买了十斤带上,家里的酱牛肉,是必备只物。
看着车里的这么多东西,本来还打算再买白面的,可看了看实在是装不下,这才开车回到小区里。
烽燧堡这边人不少,而且个个都是大肚子汉,饭量大的吓人,每天对白面的消耗量很大。
这也是每次元晟回来,都要带白面过去的原因,实在是河湾地这里根本就没有多少粮食。
按照陈大他们的说法,这每天都白面肉菜,实在是太过败家,再大的家业也会给败光。
可元晟这里有自己的考量,每次的携带量是有数的,他不可能为了所谓的世家大族的规矩,而每次都带粗粮过去。
给铁奴他们吃粗粮或杂粮,自己吃白面,这倒是能够显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可携带量怎么解决?
这可以来回穿梭的系统,可不会管你什么细粮跟粗粮,只会按照统一的重量来计算。
再说了,这个时代也没有以玉米为主的粗粮,豆子,糜子甚至是小米这些,可都不便宜,还不如带白面过来方便。
直接带着小麦过来更是扯淡,这些个建议,根本就不在元晟的考虑范围之内,一句话,不划算。
元晟每次来回穿梭,主要目的就是挣钱,次要目的还是挣钱,怎么方便怎么来,至于其他的,那管他元某人鸟事!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繁体字书籍买了不少,像是什么《千字文》还有《唐诗三百首》,《左传》跟《史记》,还有《论语》这些,元晟都给买了很多套。
那些古文集,也是买了一些,之前元晟就买过四书五经,已经被他给带到了烽燧堡,让张荷自己没事的时候读读。
彩蝶现在刚刚识字,这些东西还学不了,不过可以先让张荷学,以后再慢慢的去教彩蝶。
繁体字版本的教科书,元晟也是有选择的买了一些,都是小学到初中用的,这同样是为了彩蝶,元晟可不希望这孩子啥都不知道。
其实张荷看起这些书来,同样的吃力无比,没办法,元晟还需要不停的去教她。
可很多的繁体字,元晟看到后也是头大,幸亏他之前喜欢练字,没事就跟着那些老大爷写地书。
后来,更是买了一部《繁体字简体字对照字典》,有事没事的,元晟都会翻看一下,倒是认识不少的繁体字。
即使是这样,元晟对于纯繁体字的古文书籍,也是看的眼晕,这次元晟直接就给带过去,到时候没事儿的时候,就多看看。
在高昌那边,除了练刀,就是练习射箭跟骑马,根本就没有其他的娱乐项目。
手机在那边没信号,又没有办法上网,再说,元晟又不喜欢玩那些游戏,其他的时候,也就是看看书来打发一下时间!
说来也好笑,每当元晟坐在胡杨树下看书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离的远远的,根本就不敢靠近。
哪怕是张荷跟彩蝶,每当看到元晟看书的时候,都是轻手轻脚的不敢出声,这让元晟哭笑不得。
解释了很多次,可所有人依然还是老样子,这整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他看书,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又不是什么国家大事。
元晟已经有了决定,等家具跟门窗都做好安装好,他就教铁奴他们跟着自己识字读书,别整得自己看个书就跟个大熊猫似的。
最起码得,读书识字,让铁奴他们不用继续当睁眼瞎,哪怕是能够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整片河湾地,放到现代社会,那就是文盲村,除了张荷之外,大人孩子没一个识字的,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读书,必须要让其他人读书!
元晟暗暗下了决定!
李小娟看到元晟陷入沉默,心中却是暗暗松了一口气,整个人感觉前所未有的放松,开始自顾自的吃起饭来。
看着李小娟吃饱喝足,元晟这才开口:
“小娟,咱们俩结婚这事儿,你想好了?”
“想好了,你如果希望我来滨城工作,那我就回去辞职,在这边再找一份工作!”
李小娟开始收拾桌子,元晟刚想起身帮忙,就被她给制止了:
“我说过了,这几天的家务,都由我来负责,你在那坐着吧!”
“其实我真的打算回老家,我感觉老家的发展机会比较好,这对咱们来说,也是个机遇!”
虽然李小娟不让元晟干活,可他还是跟着一起收拾,两个人来到厨房里,元晟说着自己的想法:
“咱们老家的环境不错,我是真的打算投资建一个马场,养马的同时,再倒腾点羊,这个可比在滨城这边赚钱!”
能够来回穿梭的事情,元晟是不会告诉任何人的,但是在滨城这边,他真的无法发挥。
河湾地那边,除了羊就是马,这来回倒腾,真的不如在老家,他是真的打算在老家发展的!
“这些投资都很大,你一向花钱大手大脚的,这钱从哪里来?贷款吗?”
对于元晟的性格与生活习惯,李小娟再清楚不过,眼前这位,真的是大少爷做派,根本就没有存钱的习惯。
“贷款干什么,手里有多少钱就办多大的事,这事儿,需要回老家之后好好合计合计!”
元晟站在一旁抽着烟,李小娟则是在那里洗刷碗筷,她看到元晟又点了一根烟,却是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你的烟瘾比以前大多了,这才多大一会儿功夫,这一根又一根的就没断过!”
“是吗?”
元晟一愣,他抽烟完全就是下意识的,根本就没想那么多:
“习惯了,以后我会注意的,我去客厅抽!”
说完,元晟转身出了厨房,来到客厅坐在沙发上,这么多年的烟瘾,让他根本无法短时间内戒烟。
习惯性的把茶泡上,坐在沙发上喝了口茶,没一会儿,李小娟端着果盘来到客厅里:
“以后少抽点烟,这烟又不是什么好东西,多吃点水果,你尝尝这草莓,我感觉挺甜的!”
“喜欢吃就多吃点,吃水果我还是养的起你的,刚才早饭你可没吃多少东西!”
元晟端起茶杯,根本就没有去碰那些草莓跟小西红柿,他吃完饭之后,更喜欢喝茶:
“这几天就在我这里吧,咱们都好好休息休息,想吃什么菜咱们就做什么菜!”
李小娟吃着草莓,看似不经意的瞥了一眼元晟:
“你不是要去旅游吗,这可是你们公司组织的,那些小丫头,可是个顶个的大长腿,你不动心?”
“就那帮小丫头,一个个的没有一个省油的灯,全是社会人,我躲还来不及呢!”
把玩着手中的茶杯,元晟看着时不时瞥自己一眼的李小娟:
“小娟同志,不用试探我,我现在修炼的心如磐石,绝对能够做到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旅游的事情呢?”
“你在我这里住着,我还去旅什么游啊,那些山山水水的,怎么能够与你相提并论!”
元晟说的非常自然,而且还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旅游是不可能去旅游的,那些地方都转了多少遍了,还有什么好旅游的,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今天下午回北京,老家就先不回去了,回不回去都是这么一个意思!”
说起老家的时候,李小娟眉头微微一皱:
“回去又是一顿数落!”
怎么又不回去了?元晟可是知道老家的情况,两家的父母还不知道是怎么商量的呢,李小娟回去肯定会被做工作:
“没跟家里说一声?”
拿出手机来,李小娟看了看之后,就把手机给扔在了沙发上:
“一会儿我就说一下,待会儿你送我去高铁站!
还有,你该旅游就去旅游,那么多同事都等着你呢,再说,那些小女孩可都在眼巴巴等着你呢!”
“本来啊,我还打算去的,你这话说的,得,我还是忙我自己的事情去吧!”
又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元晟看着眯眼瞅着自己的李小娟:
“我是真的有不少事情,这段时间确实是有点忙,下个月我还需要回老家!”
“我又没说别的,你跟我解释个什么劲!”
李小娟一副疑惑的样子,看似无所谓的靠在沙发上:
“你这样,别人还以为是我把你怎么着了呢!”
元晟没有多说什么话,只是低头喝茶,李小娟安心的坐在沙发上吃水果。
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的聊天,之后出去,在小区里溜达了一圈,本来元晟还想带她出去玩的,可这姐妹儿压根就不想去。
在家里吃完午饭,李小娟稍微收拾了一下,只是被着包,拿了两件衣服,其他的东西,都扔在了元晟这里。
去高铁站,元晟把李小娟给送走之后,就去了杂货市场。
针头线脑这些,这次元晟可是买了不少,他上次就发现,张荷特别喜欢这些东西。
由此可见,这小小的东西,肯定还是有不小的需求,完全可以让张荷去处理。
玻璃果盘元晟买了十二个,其他的那些玻璃水杯买了一些,玻璃茶壶跟配套茶杯,更是买了十套,这些东西,到时候说不定能够派上用场。
高帮劳保鞋跟迷彩服,元晟再次买了二十套,这是打算带回去放到烽燧堡里,为了今后以备不时之需所用。
回到家了,来来回回好几趟,这才把东西都给搬上去,看了看,这次过去还需要蔬菜水果,以及带着猪肉。
元晟开车去了超市,再次买了不少奶粉跟奶糖,白糖跟红糖,也一起买了一些。
去市场买了青菜跟水果,这是给张荷跟彩蝶买的,当然,他也会跟着一起吃。
又买了五十斤的猪肉,粉条买了二十斤,土豆买了一百斤,酱牛肉买了十斤带上,家里的酱牛肉,是必备只物。
看着车里的这么多东西,本来还打算再买白面的,可看了看实在是装不下,这才开车回到小区里。
烽燧堡这边人不少,而且个个都是大肚子汉,饭量大的吓人,每天对白面的消耗量很大。
这也是每次元晟回来,都要带白面过去的原因,实在是河湾地这里根本就没有多少粮食。
按照陈大他们的说法,这每天都白面肉菜,实在是太过败家,再大的家业也会给败光。
可元晟这里有自己的考量,每次的携带量是有数的,他不可能为了所谓的世家大族的规矩,而每次都带粗粮过去。
给铁奴他们吃粗粮或杂粮,自己吃白面,这倒是能够显示出自己的与众不同,可携带量怎么解决?
这可以来回穿梭的系统,可不会管你什么细粮跟粗粮,只会按照统一的重量来计算。
再说了,这个时代也没有以玉米为主的粗粮,豆子,糜子甚至是小米这些,可都不便宜,还不如带白面过来方便。
直接带着小麦过来更是扯淡,这些个建议,根本就不在元晟的考虑范围之内,一句话,不划算。
元晟每次来回穿梭,主要目的就是挣钱,次要目的还是挣钱,怎么方便怎么来,至于其他的,那管他元某人鸟事!
在网上搜索了一下,繁体字书籍买了不少,像是什么《千字文》还有《唐诗三百首》,《左传》跟《史记》,还有《论语》这些,元晟都给买了很多套。
那些古文集,也是买了一些,之前元晟就买过四书五经,已经被他给带到了烽燧堡,让张荷自己没事的时候读读。
彩蝶现在刚刚识字,这些东西还学不了,不过可以先让张荷学,以后再慢慢的去教彩蝶。
繁体字版本的教科书,元晟也是有选择的买了一些,都是小学到初中用的,这同样是为了彩蝶,元晟可不希望这孩子啥都不知道。
其实张荷看起这些书来,同样的吃力无比,没办法,元晟还需要不停的去教她。
可很多的繁体字,元晟看到后也是头大,幸亏他之前喜欢练字,没事就跟着那些老大爷写地书。
后来,更是买了一部《繁体字简体字对照字典》,有事没事的,元晟都会翻看一下,倒是认识不少的繁体字。
即使是这样,元晟对于纯繁体字的古文书籍,也是看的眼晕,这次元晟直接就给带过去,到时候没事儿的时候,就多看看。
在高昌那边,除了练刀,就是练习射箭跟骑马,根本就没有其他的娱乐项目。
手机在那边没信号,又没有办法上网,再说,元晟又不喜欢玩那些游戏,其他的时候,也就是看看书来打发一下时间!
说来也好笑,每当元晟坐在胡杨树下看书的时候,所有人都会离的远远的,根本就不敢靠近。
哪怕是张荷跟彩蝶,每当看到元晟看书的时候,都是轻手轻脚的不敢出声,这让元晟哭笑不得。
解释了很多次,可所有人依然还是老样子,这整得他都有些不好意思,他看书,不过是为了打发时间而已,又不是什么国家大事。
元晟已经有了决定,等家具跟门窗都做好安装好,他就教铁奴他们跟着自己识字读书,别整得自己看个书就跟个大熊猫似的。
最起码得,读书识字,让铁奴他们不用继续当睁眼瞎,哪怕是能够学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好啊!
整片河湾地,放到现代社会,那就是文盲村,除了张荷之外,大人孩子没一个识字的,这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读书,必须要让其他人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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