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二章:帮我砍了我爹
作者:崛起的石头 更新:2022-01-04 23:30
本来,刘兴祚是不想大张旗鼓和多尔衮这么打一场的。
但是没办法,仗已经打了,八千人全被打散了,起初鞑子们可能还抓不到,但是逃兵无论跑多远,早晚都会被抓到。
这八千人里,除了部将王巨魁在内的一小部分亲兵,刘兴祚还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可以抗住鞑子的威逼利诱,不把自己供出去。
所以,建奴那边是回不去了。
老奴酋的女儿反正已经怼上了,怀没怀自己儿子,这个刘兴祚也没什么兴趣去关注。
现在的人,对鞑子们的仇恨根本不是后代人能理解的。
他和鞑子公主,没有任何感情,完全是为了活着,才一路演戏蒙骗老奴酋,如果让朱由校知道,保不齐还要给他颁发个大明奥斯卡奖。
刘兴祚现在的感觉,具体可以参考后世某哥们发现养大的三个孩子,全都不是自己的那件事。
这搁谁谁受得了!
刘兴祚一想到自己被迫和鞑子公主交合,然后对方还怀上了自己的种,就恨不能提刀上去把这母子二人一块砍死!
纸包不住火,刘兴祚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迟早要暴露,多尔衮一旦知道,自己绝无任何活路。
本只是想救一波百姓的他,不得不开始和李延庚谋划着归明大计。
和历史上不一样的是,这次归明比较突然,事前就连刘兴祚也没想到要打这么血淋淋的一仗。
刘兴祚没有去想装死这么一出,在路上,他和李延庚三番两次的商量怎么跑路,最后觉得还是简单粗暴点好。
先去找各自家人,然后带着他们与毛文龙的东江军会合,一路直奔皮岛,上了岛,就安全了!
说干就干,刘兴祚和李延庚,为了掩盖踪迹,只带上二百八十七人的各自亲信,踏上了前往太子河的道路。
当然,找亲娘的只是刘兴祚而已,李延庚早就和他那个叫李永芳的爹,还有一堆甘愿给鞑子为奴为婢的亲戚断绝来往了。
路上,李延庚总有个想法,自己原本在信州当假鞑子当的好好儿的,靠着老爹给鞑子卖命,也没什么人会招惹他。
这一天之内,生活来了个大变样。
原本安稳的假鞑子小日子没了,特么的,是不是让刘兴祚那小子给坑了,要是回去不被好好招待,看老子不锤死那个姓刘的。
要是回去能正经的给大明效力,咋都值了,带着这样的心思,越看刘兴祚越不顺眼的李延庚,总算能把气儿喘匀乎了。
现在这年头也不知怎么了,辽地的暖日没多久,几乎日日过冬。
刘兴祚与李延庚带着部下,穿梭在丛林之间,众人听着周围瑟瑟呼啸的寒风,心中更加发凉。
此时此刻,有不少人心里都在想,咱出来归明,要穿越天寒地冻的辽东,还要舍弃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路过来,水都喝不上几口,屁股后头就紧紧跟着鞑子的哨骑,睡觉都不安稳。
这样的代价去归明,值得吗?
不知沿着河向下走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处树林后,发现了一处落座于密林之中,还未被鞑虏污染的小山村。
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刘兴祚和李延庚对视一眼,想也没想,就赶紧带着部下走入山村。
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只是想讨碗水喝,用随身的器械换些干粮,然后继续南行归明。
可是当刘兴祚一脚踏入山村之中,却是浑身汗毛直立,被冷风一吹,打了个寒噤。
便是隐藏在密林深处的辽地山村,竟都已毁在鞑虏的铁骑践踏之下。
刘兴祚、李延庚二人带着部下,紧紧握上刀枪,换了一副极其警惕的态度,缓缓走进山村。
一路上,他们的脚下,时不时传出“咯吱咯吱”,令人觉得毛骨悚然的声响,踩到的人无不是身子一颤。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刚才踩到的是什么。
积年累月的冰雪掩盖下,仍然可见焦枯的骸骨,渗人的苍白色骷髅头,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
来到村子中比较空旷的地方,刘兴祚望着眼前被挂在两颗枯树之间的一句白骨,叹道:
“解下来,埋了吧。”
说完话,李延庚默默走到他身边,咬牙切齿道:
“要不,你帮我去砍了我爹。”
刘兴祚闻言看他一眼,道:
“李永芳虽然是个从虏害死无数辽民的第一号狗贼,但他毕竟还是你爹,你认真的?”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李延庚与刘兴祚对视片刻,后者从他眼中看出纠结,也是颓然一叹,呵呵自嘲笑道:
“要是我们能活着回去,见到皇帝,你爹我来杀。”
“谢谢。”
李延庚说了一句,默默看着部下将那具绑在中间的白骨取下来,安葬在刚刚挖好的坑里。
不多时,一人走来,道:
“将军,都搜遍了,村子里一共三百一十四个头骨,能找齐的骸骨,全都在这里了。”
“三百多条性命,这帮天杀的建奴!”刘兴祚红着眼,过了一会儿,却是无力地叹气,道:
“将他们埋在一起吧…”
那亲兵接令离开,其余人听到命令,都没什么好说,攥紧了拳头,开始动用身边工具,默默挖坑。
“埋土!”
刘兴祚站在大坑旁边下令,仔细看着坑里每一颗头骨,现在的他,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
在场的所有归明义士,心中只有浓浓的仇恨!
这些白骨,看起来应该有些年头了,只怕还得是多年前被奴骑路过时所屠,因位置偏僻,一直不为人所知。
众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暗自在胸中放下这些仇恨,继续踏上归明的路,与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他们更加坚定了。
就算是要与家人决裂,也要完成这一千古壮举!
众人收拾了山村里少的可怜的那一点物资,集合起来,正要出去继续向南,刘兴祚却忽然竖起手。
李延庚不明所以,也连忙示意部下停止不前。
此时天色已晚,月亮正藏于乌云之后,老林中,传出身体擦叶而过的稀疏声响。
眼前,居然来了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没有生火照明,显然是秘密行军,而且此处尚在后金占领地中间,刘兴祚下意识认为,眼前来的就是奴兵。
他令众人埋伏在山村之中,不要发出丁点声响。
刘兴祚暗暗按住腰间佩刀,另外一边,李延庚也已抽出长枪,只等前者一声号令,便要杀出去与眼前奴兵以命搏命!
过不多久,果真有一队人马自林中钻出。
李延庚望向刘兴祚,打从心中开始佩服前者的能耐,因为之前要是他,只怕是注意不到任何动静。
漆黑夜幕,刘兴祚一行人看不清来人装束,踌躇间正打算动手,却听眼前为首的几名小卒互相闲聊。
“走了这么久,总算是遇见个有人烟的地方。”
“当心点,毛帅说了,现在辽地的村镇,几乎都已经被鞑子们霸占、屠戮一空。”
“我看这山村没有灯火,不是已被奴骑屠戮,便是有人埋伏。”
但是没办法,仗已经打了,八千人全被打散了,起初鞑子们可能还抓不到,但是逃兵无论跑多远,早晚都会被抓到。
这八千人里,除了部将王巨魁在内的一小部分亲兵,刘兴祚还真不能保证所有人都可以抗住鞑子的威逼利诱,不把自己供出去。
所以,建奴那边是回不去了。
老奴酋的女儿反正已经怼上了,怀没怀自己儿子,这个刘兴祚也没什么兴趣去关注。
现在的人,对鞑子们的仇恨根本不是后代人能理解的。
他和鞑子公主,没有任何感情,完全是为了活着,才一路演戏蒙骗老奴酋,如果让朱由校知道,保不齐还要给他颁发个大明奥斯卡奖。
刘兴祚现在的感觉,具体可以参考后世某哥们发现养大的三个孩子,全都不是自己的那件事。
这搁谁谁受得了!
刘兴祚一想到自己被迫和鞑子公主交合,然后对方还怀上了自己的种,就恨不能提刀上去把这母子二人一块砍死!
纸包不住火,刘兴祚也知道,自己的身份迟早要暴露,多尔衮一旦知道,自己绝无任何活路。
本只是想救一波百姓的他,不得不开始和李延庚谋划着归明大计。
和历史上不一样的是,这次归明比较突然,事前就连刘兴祚也没想到要打这么血淋淋的一仗。
刘兴祚没有去想装死这么一出,在路上,他和李延庚三番两次的商量怎么跑路,最后觉得还是简单粗暴点好。
先去找各自家人,然后带着他们与毛文龙的东江军会合,一路直奔皮岛,上了岛,就安全了!
说干就干,刘兴祚和李延庚,为了掩盖踪迹,只带上二百八十七人的各自亲信,踏上了前往太子河的道路。
当然,找亲娘的只是刘兴祚而已,李延庚早就和他那个叫李永芳的爹,还有一堆甘愿给鞑子为奴为婢的亲戚断绝来往了。
路上,李延庚总有个想法,自己原本在信州当假鞑子当的好好儿的,靠着老爹给鞑子卖命,也没什么人会招惹他。
这一天之内,生活来了个大变样。
原本安稳的假鞑子小日子没了,特么的,是不是让刘兴祚那小子给坑了,要是回去不被好好招待,看老子不锤死那个姓刘的。
要是回去能正经的给大明效力,咋都值了,带着这样的心思,越看刘兴祚越不顺眼的李延庚,总算能把气儿喘匀乎了。
现在这年头也不知怎么了,辽地的暖日没多久,几乎日日过冬。
刘兴祚与李延庚带着部下,穿梭在丛林之间,众人听着周围瑟瑟呼啸的寒风,心中更加发凉。
此时此刻,有不少人心里都在想,咱出来归明,要穿越天寒地冻的辽东,还要舍弃老婆孩子热炕头。
一路过来,水都喝不上几口,屁股后头就紧紧跟着鞑子的哨骑,睡觉都不安稳。
这样的代价去归明,值得吗?
不知沿着河向下走了多久,一行人来到一处树林后,发现了一处落座于密林之中,还未被鞑虏污染的小山村。
这可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刘兴祚和李延庚对视一眼,想也没想,就赶紧带着部下走入山村。
他们的目的很单纯,只是想讨碗水喝,用随身的器械换些干粮,然后继续南行归明。
可是当刘兴祚一脚踏入山村之中,却是浑身汗毛直立,被冷风一吹,打了个寒噤。
便是隐藏在密林深处的辽地山村,竟都已毁在鞑虏的铁骑践踏之下。
刘兴祚、李延庚二人带着部下,紧紧握上刀枪,换了一副极其警惕的态度,缓缓走进山村。
一路上,他们的脚下,时不时传出“咯吱咯吱”,令人觉得毛骨悚然的声响,踩到的人无不是身子一颤。
所有人都知道,自己刚才踩到的是什么。
积年累月的冰雪掩盖下,仍然可见焦枯的骸骨,渗人的苍白色骷髅头,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
来到村子中比较空旷的地方,刘兴祚望着眼前被挂在两颗枯树之间的一句白骨,叹道:
“解下来,埋了吧。”
说完话,李延庚默默走到他身边,咬牙切齿道:
“要不,你帮我去砍了我爹。”
刘兴祚闻言看他一眼,道:
“李永芳虽然是个从虏害死无数辽民的第一号狗贼,但他毕竟还是你爹,你认真的?”
“你看我像是开玩笑吗。”
李延庚与刘兴祚对视片刻,后者从他眼中看出纠结,也是颓然一叹,呵呵自嘲笑道:
“要是我们能活着回去,见到皇帝,你爹我来杀。”
“谢谢。”
李延庚说了一句,默默看着部下将那具绑在中间的白骨取下来,安葬在刚刚挖好的坑里。
不多时,一人走来,道:
“将军,都搜遍了,村子里一共三百一十四个头骨,能找齐的骸骨,全都在这里了。”
“三百多条性命,这帮天杀的建奴!”刘兴祚红着眼,过了一会儿,却是无力地叹气,道:
“将他们埋在一起吧…”
那亲兵接令离开,其余人听到命令,都没什么好说,攥紧了拳头,开始动用身边工具,默默挖坑。
“埋土!”
刘兴祚站在大坑旁边下令,仔细看着坑里每一颗头骨,现在的他,没有什么害怕的感觉。
在场的所有归明义士,心中只有浓浓的仇恨!
这些白骨,看起来应该有些年头了,只怕还得是多年前被奴骑路过时所屠,因位置偏僻,一直不为人所知。
众人唯一能做的,只有暗自在胸中放下这些仇恨,继续踏上归明的路,与之前不同的是,现在的他们更加坚定了。
就算是要与家人决裂,也要完成这一千古壮举!
众人收拾了山村里少的可怜的那一点物资,集合起来,正要出去继续向南,刘兴祚却忽然竖起手。
李延庚不明所以,也连忙示意部下停止不前。
此时天色已晚,月亮正藏于乌云之后,老林中,传出身体擦叶而过的稀疏声响。
眼前,居然来了一队人马!
这队人马没有生火照明,显然是秘密行军,而且此处尚在后金占领地中间,刘兴祚下意识认为,眼前来的就是奴兵。
他令众人埋伏在山村之中,不要发出丁点声响。
刘兴祚暗暗按住腰间佩刀,另外一边,李延庚也已抽出长枪,只等前者一声号令,便要杀出去与眼前奴兵以命搏命!
过不多久,果真有一队人马自林中钻出。
李延庚望向刘兴祚,打从心中开始佩服前者的能耐,因为之前要是他,只怕是注意不到任何动静。
漆黑夜幕,刘兴祚一行人看不清来人装束,踌躇间正打算动手,却听眼前为首的几名小卒互相闲聊。
“走了这么久,总算是遇见个有人烟的地方。”
“当心点,毛帅说了,现在辽地的村镇,几乎都已经被鞑子们霸占、屠戮一空。”
“我看这山村没有灯火,不是已被奴骑屠戮,便是有人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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