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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缘非不可 更新:2022-01-02 13:47
尽管这条乡村公路比较偏僻,可也避免不了半夜时分有车辆经过,那轰隆隆的震颤声总会将桥底下的人吵醒,这睡眠质量就可想而知了。
是以,太阳刚刚冒了个头,宗言便不再睡了,用河水洗了把脸,简单收拾一番就再次上路。
他人生地不熟,就算路口有路标,他也不知正确路径,只是闷头往东走,足足走了大约两个小时,道路上的车辆才开始渐渐多起来。
也许衰运过去了,他试探性地招手,竟真遇到热心的司机愿意搭他一程。
这是一辆去城里早市卖西瓜的大货车,车主是个很热心的大叔,还非常健谈。
“听说郊区正在拍戏,小伙子是做群众演员的吧?啥时候上映啊?”
宗言扫了眼身上的长袍,只能干笑着点头应和。
“看你年纪不大,是暑假出来打工的吧?”
宗言望向车窗上自己的影子,有些惆怅:“我是娃娃脸,其实也不年轻了。”
“倒没看出来。”大叔扭头瞄他一眼,之后感叹起生活的不易,又从国际局势聊到他邻居的作风问题。
可惜这里距离大雍芙蓉城已经不远,也就半个小时货车就到了早市。否则宗言还能从司机大叔那里获得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大多数上班族也许还在沉睡,但整个城市其实已舒醒过来,早市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
明知道这并不是地球,可同样的建筑方式,同样打扮的人群,同样的文字与生活习惯,着实让宗言有种时空错乱的恍惚感,竟觉得这种喧嚣十分亲切。
他紧了紧包袱,对着司机大叔道了谢,便随意闲逛起来。
时间毕竟还早,附近街市繁华,各种招牌琳琅满目,他想要寻的金店与典当行却还未营业,兜里没钱,以至于对于街边各式梦寐以求的早点,只能看看。
练武之人,几顿不吃影响不大,关键还是嘴馋。
所以宗言找了个长椅坐下,一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边等待身后铺子开门。
心里则不免想起接下来的计划。
首先,这个世界确实不是地球,叫蓝星。
天朝并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从元朝末年一直持续到了现代,国祚已近七百年的强大国家,名为大雍。
而现在的时间是公元2045年,地点是芙蓉城,这时的委托人林可应该才26岁,在羊角区的幸福公寓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
接下来,只要找到林可,逼着他去当个明星,这任务就算完成了。
等等,他不是过来享受现代生活的吗?
瞄了眼街对面卖肥肠粉的摊子,宗言偷偷擦掉从嘴角流出来的眼泪。
任务?什么任务?还是想想待会儿有钱了吃点什么吧……
---------------
好不容易熬到了金店开门,宗言拎着包袱便走了进去,半小时后又兴冲冲地跑出来,直奔不远处的商场。
等他再次出现在大街上,鼻梁上顶着无框的近视眼镜,头上也多了个卡其色的棒球帽。长袍布鞋统统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白色T恤、深蓝色短裤和纯白的运动鞋。
从古代带来的所有行李都被装在背上的黑色双肩包里,走在人群中,已与周围人再无半点不同。
等宗言吃了一顿辣得冒汗的大碗面,这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个车,直奔幸福公寓。
可他依循着信息,敲响714大门的时候,里面却毫无回应。
奇怪,今天可是周末,他不在家呆着能到哪里去?
信息中,这时的林可还不是经过异能改造的情圣,而是十足十的宅男,一回到家就沉浸在游戏世界,周末极少出门。
难道这么巧,偏偏就让他赶上了?
宗言觉得在门口干守着也不是办法,又想起方才看到的烧烤摊,还是晚点再来看看吧。
于是重新进了电梯,但他刚刚迈出公寓大门,心头不由一跳,猛地转头四顾,良久后才收回视线,眸子则凌厉非常,透着危险的气息。
冷哼一声,他慢悠悠地踱到街道对面,一个闪身拐进小巷子,疾跑几步后突然回身,紧盯着巷口。
驻足许久,来往的行人却无一人进入这条巷子,宗言面上不禁又露出诧异神情出来。
方才他刚刚下楼,身上便汗毛竖立,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只是周围车辆行人太多,他并未发现异常,所以才故意进入巷子,想要引人出来。
结果当然一无所获,他沉思片刻,又重新来到大街上,这时那种不适的感觉已然消失了。
这个世界有着妖魔鬼怪和修行者的世界,也不知是跟踪的人太过谨慎,还是碰巧有高人路过引起了自己的误会,总不可能自己刚穿越就被人盯上了吧?
宗言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信心,既然暂时看不出究竟,也就不再考虑这些,径直来到记忆中的街道。
这条街上全是烧烤店,放眼过去尽是各式各样的招牌。
刚过中午,天气正是最热的时候,但宗言对那些装修考究且室内提供冷气的店面不屑一顾,反而到了一个小摊前。
没多久,烤串啤酒就被端上了桌,迫不及待地先撸一串羊肉,一只手则拎过还散发着寒气的啤酒,大拇指一顶,“砰”的一声瓶盖飞起。
等满含着泡沫的酒水倒入杯子,他桌面上的铁钳子又多了数个,嘴里的肉还不等咽下,便美美地灌上一大口冰镇啤酒,这滋味儿,绝不是一个爽字就可以形容的。
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久违的味道,实在令人满足。倒不是去不起高端的大店,只是在这种热得人冒汗的天气,于烟熏火燎中撸串喝凉啤酒,这才是他穿越后多少次午夜梦回,心里最怀念的日常啊。
练武之人都有个大胃口,宗言一遍又一遍的点菜,没多一会儿,桌上的竹签就堆了一大摞,地上的空酒瓶也排成一排,竟有十几瓶之多。
也惹得老板一个劲儿朝他这桌投注目礼,倒不是接待不起大胃王,也不是没见过能喝的,可老板真没遇到速度这么快的,人家是一口一口喝,他是一杯一杯灌,旁边座位和宗言几乎是同时上的菜,可人家一瓶才下肚,宗言这头已经又招手要酒了。
小伙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就成了个酒蒙子,好像八百年没见过酒了,竟馋成这样?
宗言脸皮锻炼得已是极厚,自是不会在意旁人的注目,速度依然不减,等他感觉吃得差不多了,又将最后一杯酒水喝个干净,这才无限满足地摸了摸肚子,就要起身结账。
但他刚一起身,眼角突然被一道光晃了一下,轻咦一声,有所感应地转头望去,不觉愣住。
只见街道对面,一名僧人正覆着手,笑眯眯地望着自己,那颗正反射着阳光的大秃头,不是之前坑他的和尚又是谁?
是以,太阳刚刚冒了个头,宗言便不再睡了,用河水洗了把脸,简单收拾一番就再次上路。
他人生地不熟,就算路口有路标,他也不知正确路径,只是闷头往东走,足足走了大约两个小时,道路上的车辆才开始渐渐多起来。
也许衰运过去了,他试探性地招手,竟真遇到热心的司机愿意搭他一程。
这是一辆去城里早市卖西瓜的大货车,车主是个很热心的大叔,还非常健谈。
“听说郊区正在拍戏,小伙子是做群众演员的吧?啥时候上映啊?”
宗言扫了眼身上的长袍,只能干笑着点头应和。
“看你年纪不大,是暑假出来打工的吧?”
宗言望向车窗上自己的影子,有些惆怅:“我是娃娃脸,其实也不年轻了。”
“倒没看出来。”大叔扭头瞄他一眼,之后感叹起生活的不易,又从国际局势聊到他邻居的作风问题。
可惜这里距离大雍芙蓉城已经不远,也就半个小时货车就到了早市。否则宗言还能从司机大叔那里获得更多关于这个世界的信息。
这时候天已经大亮,大多数上班族也许还在沉睡,但整个城市其实已舒醒过来,早市上人来车往,热闹非凡。
明知道这并不是地球,可同样的建筑方式,同样打扮的人群,同样的文字与生活习惯,着实让宗言有种时空错乱的恍惚感,竟觉得这种喧嚣十分亲切。
他紧了紧包袱,对着司机大叔道了谢,便随意闲逛起来。
时间毕竟还早,附近街市繁华,各种招牌琳琅满目,他想要寻的金店与典当行却还未营业,兜里没钱,以至于对于街边各式梦寐以求的早点,只能看看。
练武之人,几顿不吃影响不大,关键还是嘴馋。
所以宗言找了个长椅坐下,一边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一边等待身后铺子开门。
心里则不免想起接下来的计划。
首先,这个世界确实不是地球,叫蓝星。
天朝并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从元朝末年一直持续到了现代,国祚已近七百年的强大国家,名为大雍。
而现在的时间是公元2045年,地点是芙蓉城,这时的委托人林可应该才26岁,在羊角区的幸福公寓过着快乐的单身生活。
接下来,只要找到林可,逼着他去当个明星,这任务就算完成了。
等等,他不是过来享受现代生活的吗?
瞄了眼街对面卖肥肠粉的摊子,宗言偷偷擦掉从嘴角流出来的眼泪。
任务?什么任务?还是想想待会儿有钱了吃点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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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容易熬到了金店开门,宗言拎着包袱便走了进去,半小时后又兴冲冲地跑出来,直奔不远处的商场。
等他再次出现在大街上,鼻梁上顶着无框的近视眼镜,头上也多了个卡其色的棒球帽。长袍布鞋统统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白色T恤、深蓝色短裤和纯白的运动鞋。
从古代带来的所有行李都被装在背上的黑色双肩包里,走在人群中,已与周围人再无半点不同。
等宗言吃了一顿辣得冒汗的大碗面,这才心满意足地打了个车,直奔幸福公寓。
可他依循着信息,敲响714大门的时候,里面却毫无回应。
奇怪,今天可是周末,他不在家呆着能到哪里去?
信息中,这时的林可还不是经过异能改造的情圣,而是十足十的宅男,一回到家就沉浸在游戏世界,周末极少出门。
难道这么巧,偏偏就让他赶上了?
宗言觉得在门口干守着也不是办法,又想起方才看到的烧烤摊,还是晚点再来看看吧。
于是重新进了电梯,但他刚刚迈出公寓大门,心头不由一跳,猛地转头四顾,良久后才收回视线,眸子则凌厉非常,透着危险的气息。
冷哼一声,他慢悠悠地踱到街道对面,一个闪身拐进小巷子,疾跑几步后突然回身,紧盯着巷口。
驻足许久,来往的行人却无一人进入这条巷子,宗言面上不禁又露出诧异神情出来。
方才他刚刚下楼,身上便汗毛竖立,有种被人窥视的感觉。只是周围车辆行人太多,他并未发现异常,所以才故意进入巷子,想要引人出来。
结果当然一无所获,他沉思片刻,又重新来到大街上,这时那种不适的感觉已然消失了。
这个世界有着妖魔鬼怪和修行者的世界,也不知是跟踪的人太过谨慎,还是碰巧有高人路过引起了自己的误会,总不可能自己刚穿越就被人盯上了吧?
宗言对自己的实力有着绝对的信心,既然暂时看不出究竟,也就不再考虑这些,径直来到记忆中的街道。
这条街上全是烧烤店,放眼过去尽是各式各样的招牌。
刚过中午,天气正是最热的时候,但宗言对那些装修考究且室内提供冷气的店面不屑一顾,反而到了一个小摊前。
没多久,烤串啤酒就被端上了桌,迫不及待地先撸一串羊肉,一只手则拎过还散发着寒气的啤酒,大拇指一顶,“砰”的一声瓶盖飞起。
等满含着泡沫的酒水倒入杯子,他桌面上的铁钳子又多了数个,嘴里的肉还不等咽下,便美美地灌上一大口冰镇啤酒,这滋味儿,绝不是一个爽字就可以形容的。
长长地吐出一口气,久违的味道,实在令人满足。倒不是去不起高端的大店,只是在这种热得人冒汗的天气,于烟熏火燎中撸串喝凉啤酒,这才是他穿越后多少次午夜梦回,心里最怀念的日常啊。
练武之人都有个大胃口,宗言一遍又一遍的点菜,没多一会儿,桌上的竹签就堆了一大摞,地上的空酒瓶也排成一排,竟有十几瓶之多。
也惹得老板一个劲儿朝他这桌投注目礼,倒不是接待不起大胃王,也不是没见过能喝的,可老板真没遇到速度这么快的,人家是一口一口喝,他是一杯一杯灌,旁边座位和宗言几乎是同时上的菜,可人家一瓶才下肚,宗言这头已经又招手要酒了。
小伙子看上去不到二十岁,就成了个酒蒙子,好像八百年没见过酒了,竟馋成这样?
宗言脸皮锻炼得已是极厚,自是不会在意旁人的注目,速度依然不减,等他感觉吃得差不多了,又将最后一杯酒水喝个干净,这才无限满足地摸了摸肚子,就要起身结账。
但他刚一起身,眼角突然被一道光晃了一下,轻咦一声,有所感应地转头望去,不觉愣住。
只见街道对面,一名僧人正覆着手,笑眯眯地望着自己,那颗正反射着阳光的大秃头,不是之前坑他的和尚又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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