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王伯死
作者:坤华 更新:2021-12-27 22:39
他是拿着国家的资助考上博士的,所以别人都选择出国时,他毅然从国外回来,一心报效祖国。
从小没感受过父爱的李宇,面对这么好的王伯,有一种从未感受过的来自父爱的温暖和幸福感。
他在内心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王伯,给他养老送终,让他享受天伦之乐。
在王伯的精心熬药照顾下,李宇用了七天时间,基本清掉了体内余毒。
他还又给王伯和自己开了几副调理身体的药方,等这几服药再喝完,他便可以出去走动,王伯的身体也会越来越好。
王伯开心急了,“没想到三公子小小年纪,竟然有这般的本事,在我们良国,郎中可是非常受尊重的。
公子日后就算不回到振国侯府,靠医病救人也能过活了呀,真是太好了。”
李宇淡淡地说,“振国侯府,一定要回去的,只是还不着急。”
一听这话,王伯立刻变了脸色,惊慌地说,“公子还要回到那个龙潭虎穴做甚呢?
不如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改名换姓,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将来讨个婆娘,成婚生子,平稳度过一生多好?”
李宇看向王伯眼中满满的担忧,他不想给老人家徒增烦恼,便笑着答曰,“也好,我听王伯的便是。”
王伯一听这话,终于开心了,又说,“这些日子你只管养身体,不要出门,免得被侯府的人看到多生事端,我把食物给你买回来就好。
等你身体完全恢复了,我们就启程去其他郡县生活吧”。
李宇能感受到,王伯在看李宇的那眼神时,已然就是把李宇当成亲儿子的。
“好!”李宇都笑着满口答应。
为了让王伯多过几天舒心日子,复仇的事,可以先放放,他也想享受一下这份平静的天伦之乐。
然而,有些人就是不能让他如愿。
两人过了半月有余的安稳、幸福日子,在一次王伯又出去买食物的时候,明明一个时辰就该回来,王伯却四个时辰都没有回来。
毕竟王伯年纪大了,李宇非常担心,老人家平日里也没地方可去,似乎李宇就是他的全部。
可李宇也不知道要去哪找他,正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王伯抱着怀里的食物回来了,只是……跟着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后背中的一只羽箭。
李宇一开门,他就直接倒在了李宇的怀里,后背的伤口因流血过多,导致王伯的脸上已经失了血色。
“王伯!怎么回事?”
李宇焦急地喊着,眼睛瞬间就红了,因为身为医生的他,能感觉到,王伯的生命体征已经非常弱了。
王伯喘着虚弱的气息,从身上掏出一个包,语气急喘地说,“这是我剩下的所有银钱,以后,你要自己收着了,马上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
是夫人,她派人找来了,我本想绕开他们,可惜我没本事,中了他们的箭。
你快走,快走,我不行了,不要管我,快走啊……”
王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推了李宇一把,下一秒,他一头倒在了地上。
李宇情不自禁流下眼泪,一探鼻息,王伯……已经去了。
他走的如此急切,李宇连一句感恩和孝顺他的话都没来得及说,李宇哽咽,“王伯,我一定会替你报仇的。”
耳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李宇知道他不能再犹豫了,拿上王伯的钱和食物,转身从后窗跳出,朝着树林里跑去了。
王伯留给他的最后的东西,他每一样都很珍惜,他想,尽管他跟王伯相处时间并不长,可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王伯赋予他的这短暂的父爱。
王伯,我定要让振国侯府十倍偿还欠你的这一笔血债。
在王伯没死之前,李宇还没有那么急切地想要报仇,原想运筹帷幄,准备充足。
现在,他一刻都不想等了,立刻!马上!
……………………
在山里蹲了两天,确认追杀他的人都退了,他把自己的脸用黑泥抹了个遍,让人看不出他的真面目,然后他才从山里走了出来。
路过一户农家,他看到有女娃顶着一头长发在门口玩耍,他便开口向主人家买了人家女儿的长发。
主人家甚是高兴,没想到头发还能换钱。
到了城里,他又给自己买了一件比自己身高偏长的老式中年人长衫,以及一双高腰靴子。
掌柜的问他,“你是给你爹爹买的吗?”
李宇笑着回答,“是的掌柜的。”
掌柜的便没多说什么,收了钱,把长衫和靴子给了他。
临走前,李宇又跟掌柜的要了两把破布头,以及一块黑色薄棉纱布,说是他娘让他要的。
裁缝铺的破布头有的是,也有很多客人会要,所以掌柜的也没当回事,任他拿去。
他又去了杂货店买了一根钩针,几根缝东西的针、线。
又去胭脂水粉店,买了一些化妆用的胭脂水粉,还有煤炭灰做的眉粉,以及古人用来粘头发和其他东西的水胶、树胶。
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他便选在一家不起眼,但正对着都城最大青楼“九重阁”的小客栈住下了,这种小客栈既便宜又隐秘。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从不出去,饿了就让小二送点吃的,困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继续忙活。
他在屋里没日没夜地把头发勾在黑薄绵纱布上,用了整整七天七夜,终于勾好了一个有点稀疏,但绝对能以假乱真的假发头套。
之后他又钩了一对长寿眉,以及一个长长的胡子,用了水胶黏在已经被化黑了的脸上试试了。
嗯!果然有中年人的感觉了。
虽然他这幅身体只有十五岁少年那么大,但他的灵魂却已经三十五岁了。
成熟的神态和气质,配上这中年的妆容,在这化妆技术极度落后的年代,李宇相信,不会有人能认出他来。
要说钩头套的技术,对于一个常年拿手术刀,常年缝合细微伤口,甚至连心脏、大脑这种地方都缝合过的人来说,勾个头套、眉毛、胡子,简直不要太简单。
虽然说这个时期的男人也是留长发的,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的头发。
一来自己的头发会跟假的眉毛和胡子颜色对不上,二来,他还有别的用处。
从小没感受过父爱的李宇,面对这么好的王伯,有一种从未感受过的来自父爱的温暖和幸福感。
他在内心暗自发誓,以后一定要好好孝顺王伯,给他养老送终,让他享受天伦之乐。
在王伯的精心熬药照顾下,李宇用了七天时间,基本清掉了体内余毒。
他还又给王伯和自己开了几副调理身体的药方,等这几服药再喝完,他便可以出去走动,王伯的身体也会越来越好。
王伯开心急了,“没想到三公子小小年纪,竟然有这般的本事,在我们良国,郎中可是非常受尊重的。
公子日后就算不回到振国侯府,靠医病救人也能过活了呀,真是太好了。”
李宇淡淡地说,“振国侯府,一定要回去的,只是还不着急。”
一听这话,王伯立刻变了脸色,惊慌地说,“公子还要回到那个龙潭虎穴做甚呢?
不如换个没人认识的地方,改名换姓,安心过自己的日子。
将来讨个婆娘,成婚生子,平稳度过一生多好?”
李宇看向王伯眼中满满的担忧,他不想给老人家徒增烦恼,便笑着答曰,“也好,我听王伯的便是。”
王伯一听这话,终于开心了,又说,“这些日子你只管养身体,不要出门,免得被侯府的人看到多生事端,我把食物给你买回来就好。
等你身体完全恢复了,我们就启程去其他郡县生活吧”。
李宇能感受到,王伯在看李宇的那眼神时,已然就是把李宇当成亲儿子的。
“好!”李宇都笑着满口答应。
为了让王伯多过几天舒心日子,复仇的事,可以先放放,他也想享受一下这份平静的天伦之乐。
然而,有些人就是不能让他如愿。
两人过了半月有余的安稳、幸福日子,在一次王伯又出去买食物的时候,明明一个时辰就该回来,王伯却四个时辰都没有回来。
毕竟王伯年纪大了,李宇非常担心,老人家平日里也没地方可去,似乎李宇就是他的全部。
可李宇也不知道要去哪找他,正在他心急如焚的时候,王伯抱着怀里的食物回来了,只是……跟着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后背中的一只羽箭。
李宇一开门,他就直接倒在了李宇的怀里,后背的伤口因流血过多,导致王伯的脸上已经失了血色。
“王伯!怎么回事?”
李宇焦急地喊着,眼睛瞬间就红了,因为身为医生的他,能感觉到,王伯的生命体征已经非常弱了。
王伯喘着虚弱的气息,从身上掏出一个包,语气急喘地说,“这是我剩下的所有银钱,以后,你要自己收着了,马上拿着这些钱离开这里……
是夫人,她派人找来了,我本想绕开他们,可惜我没本事,中了他们的箭。
你快走,快走,我不行了,不要管我,快走啊……”
王伯拼尽最后一丝力气,推了李宇一把,下一秒,他一头倒在了地上。
李宇情不自禁流下眼泪,一探鼻息,王伯……已经去了。
他走的如此急切,李宇连一句感恩和孝顺他的话都没来得及说,李宇哽咽,“王伯,我一定会替你报仇的。”
耳边传来急促的马蹄声,李宇知道他不能再犹豫了,拿上王伯的钱和食物,转身从后窗跳出,朝着树林里跑去了。
王伯留给他的最后的东西,他每一样都很珍惜,他想,尽管他跟王伯相处时间并不长,可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王伯赋予他的这短暂的父爱。
王伯,我定要让振国侯府十倍偿还欠你的这一笔血债。
在王伯没死之前,李宇还没有那么急切地想要报仇,原想运筹帷幄,准备充足。
现在,他一刻都不想等了,立刻!马上!
……………………
在山里蹲了两天,确认追杀他的人都退了,他把自己的脸用黑泥抹了个遍,让人看不出他的真面目,然后他才从山里走了出来。
路过一户农家,他看到有女娃顶着一头长发在门口玩耍,他便开口向主人家买了人家女儿的长发。
主人家甚是高兴,没想到头发还能换钱。
到了城里,他又给自己买了一件比自己身高偏长的老式中年人长衫,以及一双高腰靴子。
掌柜的问他,“你是给你爹爹买的吗?”
李宇笑着回答,“是的掌柜的。”
掌柜的便没多说什么,收了钱,把长衫和靴子给了他。
临走前,李宇又跟掌柜的要了两把破布头,以及一块黑色薄棉纱布,说是他娘让他要的。
裁缝铺的破布头有的是,也有很多客人会要,所以掌柜的也没当回事,任他拿去。
他又去了杂货店买了一根钩针,几根缝东西的针、线。
又去胭脂水粉店,买了一些化妆用的胭脂水粉,还有煤炭灰做的眉粉,以及古人用来粘头发和其他东西的水胶、树胶。
要买的东西都买齐了,他便选在一家不起眼,但正对着都城最大青楼“九重阁”的小客栈住下了,这种小客栈既便宜又隐秘。
他把自己关在屋里从不出去,饿了就让小二送点吃的,困了就睡一会儿,睡醒了继续忙活。
他在屋里没日没夜地把头发勾在黑薄绵纱布上,用了整整七天七夜,终于勾好了一个有点稀疏,但绝对能以假乱真的假发头套。
之后他又钩了一对长寿眉,以及一个长长的胡子,用了水胶黏在已经被化黑了的脸上试试了。
嗯!果然有中年人的感觉了。
虽然他这幅身体只有十五岁少年那么大,但他的灵魂却已经三十五岁了。
成熟的神态和气质,配上这中年的妆容,在这化妆技术极度落后的年代,李宇相信,不会有人能认出他来。
要说钩头套的技术,对于一个常年拿手术刀,常年缝合细微伤口,甚至连心脏、大脑这种地方都缝合过的人来说,勾个头套、眉毛、胡子,简直不要太简单。
虽然说这个时期的男人也是留长发的,但是他不想用自己的头发。
一来自己的头发会跟假的眉毛和胡子颜色对不上,二来,他还有别的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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