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 撇清关系
作者:夜火火 更新:2021-12-27 02:12
于湉闻言以为他有底牌,心底升起了希望,目光期盼。
审判长问道:“什么异议?”
林兴易道:“我一直都不认为自己诽谤过自诉人,三年前于湉被捉奸在床,视频发到网上的时候我也关注过,想做一篇相关的报道,于是找到她想做个采访,但是她跟我说她丈夫是个人渣,骗婚的同性恋,不然她也不会婚外情,捉奸是她丈夫故意拿这事控制她,我很同情她也非常愤怒,所以才冲动下曝光了真相。我一直都觉得是正义的,但是没想到原来我被她骗了,她利用我抹黑她丈夫,还直接导致她丈夫入狱,如果我早知道真相,一定不会这么做。”
于湉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说什么?!!!我骗了你???”
林兴易这是把责任都推给了她???他怎么敢这么说?!
林兴易心平气和道:“不然我怎么会做那么一篇报道?”
“明明是你主动联系我,说要采访我,结果突然跟我说可以帮我,我才配合你!”
“我跟你丈夫无冤无仇,甚至都不认识他,如果不是同情你说的遭遇,为什么要帮你抹黑一个无辜的人?”
“因为你想红!后来你还安排我上各种采访,有我帮你炒热度,不然你能那么红?”于湉也不是省油的灯,岂能不知道林兴易帮自己是为了什么,总之不能是为了同情和正义。
“我那时候是真心想帮助你,让更多人知道你的故事,没想到你是这么想我的。”
“帮助我?你根本就是利用我!现在利用完就把责任推给我!”
“安静!”审判长警告,随后看着林兴易,“被告人林兴易,你的意思是你因为被告人于湉欺骗才散播了自以为真相的内容?”
“是的。”林兴易斩钉截铁道:“记者的底线即事实,如果不是相信于湉的话,我绝对不会捏造事实!”
这就有点复杂了。
刑法上定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诽谤有个前提,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
如果林兴易是被人欺骗,散播自以为真实的信息,主观上就不是故意的,则构不成诽谤罪,只能算作名誉侵权。
这就是民事责任了。
赵思雨目瞪口呆,竟然有这种骚操作,顿时急了,可是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要知道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而林兴易的第一篇报道出来至今已经过了三年多了,也意味着林兴易诽谤转为名誉侵权的话,刘尚已经无法追责!
简单说,一旦转为民事侵权,林兴易什么责任都不用负!甚至一分钱都不用赔!!
岂有此理啊!!
“什么意思?”刘尚听出了林兴易推卸责任的意图,但是不明白这么做最后会造成什么结果。
赵思雨压低声音给他解释了一下,刘尚也被这个操作震惊到,同时更加感觉愤怒。
他的确痛恨于湉,明明他不曾亏欠过听她,为了给家庭一直努力去打拼,甚至她因为工作受挫辞职在家,他不曾说过半句,工资卡交给她保管,就怕她觉得伸手向自己要钱会觉得自尊受损。
可是到头来,于湉不但辜负了他,还亲手将他推入地狱。
但是,他对林兴易的痛恨绝不低于于湉,因为他跟林兴易无怨无仇,而没有林兴易就不会有那些让他被千夫所指的报道,他也不会因此失手伤人而入狱。
如果说于湉是背叛者,那么林兴易就是主使者,他更相信当年的种种是林兴易一手策划,不是为了帮于湉,而是为了名利双全。
“秦律师——”
秦聿示意他们稍安勿躁。
林兴易的律师这招棋下得不错,如果是一开始就这么做更容易达成。
不过以林兴易的自傲,他的律师在开庭前提出这种方案,他恐怕也不会答应,还想着利用舆论给胆敢冒犯他权威的人施压,把刘尚重新打入泥泞。
而这场庭审,从开始到质证结束,林兴易和他的律师都没有进行积极的辩护,但是秦聿相信他们并不是放弃辩护,而是在伺机而动——如果于湉能胜诉,那么他跟着受益,如果于湉败诉,他马上撇清关系,总之不会负责任。
果然,林兴易的律师说道:“审判长,我的被告人林兴易作为一个记者,一直致力于帮助弱者,为弱势群体发声,这是外界有目共睹的,如果不是对被告人于湉的遭遇信以为真,绝对不会做出那样的不实报道!”
听到这话,赵思雨想起了自己翻来覆去看林兴易文章的日日夜夜,忍不住说道:“但实际上你的被告人林记者,他的许多报道是帮助加害人发声的,告诉大众他们作恶是有原因的,值得同情和宽容——林记者也都是被这些人骗了?”
所有人的目光投过来。
她顿时紧张起来,下意识看向秦聿,秦聿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有,眼神警告都没有,她一颗心放了回去,燃起熊熊斗志。
“审判长,现在应该是我方发言。”林兴易的律师转向审判长,意图让她闭嘴。
赵思雨哽住,这时,秦聿向审判席解释,“这是我方的反对。”
“这些说法只是网络上有人在抹黑我的被告人,有人意图让他失去威信,更好对付。”林兴易的律师意有所指。
有秦聿的支持,赵思雨大胆怼起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最开始掀起舆论关注的,正是你的被告人林兴易先生,他在自己的微博中控诉自己遭遇报复,以及秦律师这个黑心律师帮助报复他的人,蛇鼠一窝,该天打雷劈。”
“这是曲解,我的被告人没有这么说过,当时他不知道自己被欺骗,认为自诉人在报复,同时对自诉人请了个知名律师对付他感到担忧,这是正常情绪。”
“当年他能信誓旦旦指控一个不认识的人是人渣,想必证据确凿,何须担忧?”
林兴易的律师原以为她一个实习律师不足为道,没想到牙尖嘴利,不再跟她争辩下去,“审判长,我的被告人系非主观故意捏造事实传播,不应构成诽谤。”
审判长自然知道林兴易为什么这时候突然改口,不过他没有对此偏见,焉知林兴易就不是清白的呢?
未经判决,任何人都不是罪犯。
审判长问道:“什么异议?”
林兴易道:“我一直都不认为自己诽谤过自诉人,三年前于湉被捉奸在床,视频发到网上的时候我也关注过,想做一篇相关的报道,于是找到她想做个采访,但是她跟我说她丈夫是个人渣,骗婚的同性恋,不然她也不会婚外情,捉奸是她丈夫故意拿这事控制她,我很同情她也非常愤怒,所以才冲动下曝光了真相。我一直都觉得是正义的,但是没想到原来我被她骗了,她利用我抹黑她丈夫,还直接导致她丈夫入狱,如果我早知道真相,一定不会这么做。”
于湉不敢置信地看着他,“你说什么?!!!我骗了你???”
林兴易这是把责任都推给了她???他怎么敢这么说?!
林兴易心平气和道:“不然我怎么会做那么一篇报道?”
“明明是你主动联系我,说要采访我,结果突然跟我说可以帮我,我才配合你!”
“我跟你丈夫无冤无仇,甚至都不认识他,如果不是同情你说的遭遇,为什么要帮你抹黑一个无辜的人?”
“因为你想红!后来你还安排我上各种采访,有我帮你炒热度,不然你能那么红?”于湉也不是省油的灯,岂能不知道林兴易帮自己是为了什么,总之不能是为了同情和正义。
“我那时候是真心想帮助你,让更多人知道你的故事,没想到你是这么想我的。”
“帮助我?你根本就是利用我!现在利用完就把责任推给我!”
“安静!”审判长警告,随后看着林兴易,“被告人林兴易,你的意思是你因为被告人于湉欺骗才散播了自以为真相的内容?”
“是的。”林兴易斩钉截铁道:“记者的底线即事实,如果不是相信于湉的话,我绝对不会捏造事实!”
这就有点复杂了。
刑法上定义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构成诽谤有个前提,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的。
如果林兴易是被人欺骗,散播自以为真实的信息,主观上就不是故意的,则构不成诽谤罪,只能算作名誉侵权。
这就是民事责任了。
赵思雨目瞪口呆,竟然有这种骚操作,顿时急了,可是一时又不知道该怎么办。
要知道主张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而林兴易的第一篇报道出来至今已经过了三年多了,也意味着林兴易诽谤转为名誉侵权的话,刘尚已经无法追责!
简单说,一旦转为民事侵权,林兴易什么责任都不用负!甚至一分钱都不用赔!!
岂有此理啊!!
“什么意思?”刘尚听出了林兴易推卸责任的意图,但是不明白这么做最后会造成什么结果。
赵思雨压低声音给他解释了一下,刘尚也被这个操作震惊到,同时更加感觉愤怒。
他的确痛恨于湉,明明他不曾亏欠过听她,为了给家庭一直努力去打拼,甚至她因为工作受挫辞职在家,他不曾说过半句,工资卡交给她保管,就怕她觉得伸手向自己要钱会觉得自尊受损。
可是到头来,于湉不但辜负了他,还亲手将他推入地狱。
但是,他对林兴易的痛恨绝不低于于湉,因为他跟林兴易无怨无仇,而没有林兴易就不会有那些让他被千夫所指的报道,他也不会因此失手伤人而入狱。
如果说于湉是背叛者,那么林兴易就是主使者,他更相信当年的种种是林兴易一手策划,不是为了帮于湉,而是为了名利双全。
“秦律师——”
秦聿示意他们稍安勿躁。
林兴易的律师这招棋下得不错,如果是一开始就这么做更容易达成。
不过以林兴易的自傲,他的律师在开庭前提出这种方案,他恐怕也不会答应,还想着利用舆论给胆敢冒犯他权威的人施压,把刘尚重新打入泥泞。
而这场庭审,从开始到质证结束,林兴易和他的律师都没有进行积极的辩护,但是秦聿相信他们并不是放弃辩护,而是在伺机而动——如果于湉能胜诉,那么他跟着受益,如果于湉败诉,他马上撇清关系,总之不会负责任。
果然,林兴易的律师说道:“审判长,我的被告人林兴易作为一个记者,一直致力于帮助弱者,为弱势群体发声,这是外界有目共睹的,如果不是对被告人于湉的遭遇信以为真,绝对不会做出那样的不实报道!”
听到这话,赵思雨想起了自己翻来覆去看林兴易文章的日日夜夜,忍不住说道:“但实际上你的被告人林记者,他的许多报道是帮助加害人发声的,告诉大众他们作恶是有原因的,值得同情和宽容——林记者也都是被这些人骗了?”
所有人的目光投过来。
她顿时紧张起来,下意识看向秦聿,秦聿看了她一眼什么都没有,眼神警告都没有,她一颗心放了回去,燃起熊熊斗志。
“审判长,现在应该是我方发言。”林兴易的律师转向审判长,意图让她闭嘴。
赵思雨哽住,这时,秦聿向审判席解释,“这是我方的反对。”
“这些说法只是网络上有人在抹黑我的被告人,有人意图让他失去威信,更好对付。”林兴易的律师意有所指。
有秦聿的支持,赵思雨大胆怼起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最开始掀起舆论关注的,正是你的被告人林兴易先生,他在自己的微博中控诉自己遭遇报复,以及秦律师这个黑心律师帮助报复他的人,蛇鼠一窝,该天打雷劈。”
“这是曲解,我的被告人没有这么说过,当时他不知道自己被欺骗,认为自诉人在报复,同时对自诉人请了个知名律师对付他感到担忧,这是正常情绪。”
“当年他能信誓旦旦指控一个不认识的人是人渣,想必证据确凿,何须担忧?”
林兴易的律师原以为她一个实习律师不足为道,没想到牙尖嘴利,不再跟她争辩下去,“审判长,我的被告人系非主观故意捏造事实传播,不应构成诽谤。”
审判长自然知道林兴易为什么这时候突然改口,不过他没有对此偏见,焉知林兴易就不是清白的呢?
未经判决,任何人都不是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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