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二章 要她死
作者:夜火火    更新:2021-12-27 02:11
  母亲去世的时候,李美莹已经懂事,知道自己母亲是病逝的,不是所谓气死的,但她的的确确怀疑父亲在母亲病逝前就跟吴蓓玉勾搭上了,不然哪能那么快就结婚?那时候她母亲可还尸骨未寒。
  所以她对吴蓓玉一直很瞧不上,在争夺房子的过程中没对吴蓓玉留一点情面,但李美萱出事后,得知家属的谅解对李美萱的判决结果至关重要,她明知道吴蓓玉是个什么样的人,还是跪在了吴蓓玉面前,求她给小妹写谅解书。
  但是吴蓓玉狠狠地羞辱了她一顿,一个字没给她,还放话要让小妹判死刑,要让大姐坐牢,让她们三姐妹不得好死。
  听到秦聿说要去找吴蓓玉,李美莹沉默了很久,痛苦道:“她恨我们三姐妹,恨不得我们去死。”
  秦聿淡淡道:“毕竟你们要跟她抢房子,还杀了她丈夫,不恨才奇怪。”
  李美莹想说那房子是她们姐妹唯一的家,在她们无所依靠的时候还有个地方可以落脚,这套房子对她们的意义非常重要,但要早知道会发生这些事,她宁愿什么都不要也不跟这两个人渣抢。
  是的,在她眼里,父亲就是个人渣,不配为人父,她根本就没把他当成父亲来看。
  她特别后悔,后悔大姐和小妹因为这样的人渣付出了这么大的代价。
  “是她怂恿卖房子的,如果不是她怂恿,这一切都不会发生!”如果说李美莹恨李父的无情无义,她也同样恨吴蓓玉的赶尽杀绝,她们三姐妹已经缩在角落,这么多年没去找她们父亲要一分一厘,她怎么有脸让父亲卖掉她们唯一的房子?
  “现在说这些没用,吴蓓玉有没有跟你们提过谅解条件?”秦聿问。
  李美莹恨道:“那天我去求她,她要我跪下磕一百次头求她,可是我做了,她说一个字都不会给,她会在法庭上请求法官判小妹死刑,还要亲眼看小妹被枪决——”
  “亲眼看枪决怕是不行,没有这种规定。”秦聿完全能想象那天是什么情形,吴蓓玉摆明了羞辱李美莹,但李美莹为了求得谅解还是照做了,“她有没有提经济补偿?”
  李美莹摇头,“没有。”
  “主动经济补偿是获取受害者家属谅解的重要途径之一,如果吴蓓玉要经济赔偿,你们能给多少?”
  “她不是附带民事赔偿了吗?”
  “这不一样,一个是她索要,一个是你们主动给。”
  李美莹低下头,“最值钱的就是家里那套房子,但是房子不是我们的……”
  “你父亲去世,除了你小妹因为杀害被继承人失去继承权,你和你大姐都有继承权,跟吴蓓玉和她的两个儿子共同继承那套房子。”
  李美莹颓然,“我和大姐学历不高,这些年虽然攒了点,但总共也就十多万块。”
  最开始打工的时候也只能混个温饱,但小妹还是个婴孩,什么都要钱,等她和大姐年纪再大了些,小妹也开始上学,她们的日子才渐渐宽松,只是小妹上学也要钱,真正能攒钱下来也是这三四年的事。
  其实她们很早就想过攒钱买一套新房子,只是S市房价高,十来万就算是买地段不好的地方也不够首付,小妹当时还高高兴兴地说等她毕业了就找份好工作,那样可以更快攒够首付,买一个新家。
  可是这个愿望再也无法实现了……
  “那就给,能给多少给多少。”秦聿毫不犹豫道。
  李美莹并不愿意给钱给吴蓓玉,那是她们三姐妹辛辛苦苦挣的钱,白给路边的乞丐都要比吴蓓玉值,但是要能救小妹,她……也愿意,只是,“那律师费……”
  秦聿目光冷淡,“你们没有朋友?不会借钱?”
  李美莹深吸了一口气,“如果吴蓓玉愿意拿钱谅解的话。”
  吴蓓玉住在一个普通小区,刚需三房,面积不大,但附近有学校,是地段很好的学区房,这套房子是李父和她三四年前为了孩子上学买的,由此也可见李父真的很重视两个儿子。
  秦聿打她的电话没打通,直接到了她住的地方。
  按了门铃没人应,秦聿不知道到底是吴蓓玉不在家,还是故意不开门。
  “你找谁?”
  身后突然传来一个警惕的女音。
  秦聿转身,便看到一个丰满的女人站在电梯口盯着自己。
  “吴蓓玉女士?”
  “你是谁?”女人警惕地打量眼前西装革履,容貌过于俊美的男人,确定自己不认识他。
  “我是李美萱的律师,来这里想跟你谈谈。”秦聿道。
  吴蓓玉脸色一变,恶狠狠道:“滚!我跟李家姐妹没什么好谈的!”
  “你丈夫已经不在,你两个孩子还在上学,你不为自己着想,难道不为孩子着想?”
  “你什么意思?”提到孩子,吴蓓玉克制住了。
  “不如坐下来好好谈?”
  -
  两人去了小区附近的咖啡馆,这个咖啡馆的生意要死不活,平时人很少,但又不是密闭空间,很适合见面交谈。
  “如果你是来帮李美萱三姐妹求情,那就免谈!”吴蓓玉先把话挑明,她不接受求情。
  “李美莹愿意赔偿四十万。”秦聿开门见山,这是他和李美莹商量后决定的金额,这是李美莹能筹的极限,在这类案子中这个金额不算多,但也不算少。
  “这么有钱?”吴蓓玉讽刺。
  “借的,只要你愿意接受赔偿。”
  吴蓓玉冷笑,“我向法院要求了八十万。”
  “你要求赔偿的对象是李美萱,李美萱还是个学生,一千块都赔不起,这四十万是李美莹给的,虽然两者是姐妹,但李美萱没有个人财产支付赔偿,法院也只能中止赔偿。”
  “她们姐妹,李美萱赔不起就得她们三姐妹一起赔!还有她们那个大姐打伤老李也要赔!”
  “事实就是这样,法院不会要求家属赔偿。”
  “不赔钱李美萱就得死!”
  “你要的附带民事赔偿过高,李美萱三姐妹无力支付,法院支持你索赔也不会支持这么高的金额,而且你一边要高额赔偿一边要求李美萱死,对李美莹来说帮李美萱赔偿没有任何好处,不如放弃。”